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嵇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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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5•【字号】苏政复[2013]101号•【施行日期】2013.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3〕101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的请示》(苏府呈〔2013〕102号)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

二、同意苏州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古城和沿山塘线至虎丘、沿上塘线至寒山寺的沿线区域,面积约19.2平方公里。

同意划定平江、阊门、拙政园、怡园、山塘等5个历史文化街区,面积分别约47.4公顷、21.9公顷、12.2公顷、3.7公顷、25.6公顷,具体范围和面积在街区保护详细规划中确定。

三、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完善和落实相关措施,重点保护市区山水环境、城区四角山水入城的空间结构,保护大运河和胥江等历史河道以及河道两岸不同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

加大对历史城区水陆双棋盘格局的保护力度,保持传统街道、河街的空间形态与尺度,控制新建建筑高度、视线走廊和不同地区的建筑风貌,落实传统民居的保护措施和改造要求。

严格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历史环境要素,同时保护好昆曲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在依法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风貌前提下,提升历史城区文化传承、旅游休闲、特色商业和传统产业发展、苏式居住等功能。

加强历史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综合防灾体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五、抓紧编制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详细规划,进一步明确历史地段、历史街巷、历史文化片区,以及其他文化遗存的保护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智者论道 智库时代·290·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肖智中(信阳农林学院,河南信阳 464000)摘要:苏州是中国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近2500年历史,作为1982年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苏州古城的的布局结构充分反映出我国古代高水平的城市规划与建筑技术,典型地呈现出封建时代地区中心和州府城市布局的特征。

苏州的古城保护已走过三十多年。

规划过程中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亦有一些问题值得思考。

关键词:规划历程;规划现状;规划存在的问题;未来发展方中图分类号:G3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609(2019)20-0290-002一、城市概况苏州是中国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近2500年历史。

早在公元前514年的春秋时代,它就已经是吴国的都城,在漫长的岁月中苏州古城历经沧桑,令人欣慰得是古城的城址至今未变。

古城内河道纵横,河、路结合构成双棋盘式格局,居住房屋邻水建造,前靠街道后临河流,粉色的墙黛色的瓦,相映成趣,形成“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城市风貌,别有一番滋味,让人心生向往之情。

苏州古城的的布局结构更充分反映出我国古代高水平的城市规划与建筑技术,典型地呈现出封建时代地区中心和州府城市布局的特征。

(一)基本概况苏州古城始建于公元前514年,因为苏州水多所以便以水为中心进行规划与建设,采取自然与人工开掘两种方式构筑的方格网河道系统与方格网道路密切结合,形成水、陆配合,路、河平行的双棋盘式城市格局。

(二)文物古迹苏州古城内外古迹众多,明清时期的建筑众多。

苏州古典园林大多为私家园林,园林的数量之多令人赞叹,其造景技术更是让人叹为观止,这都是园林艺术的精华的所在。

苏州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93处,其中古城内57处。

二、规划现状(一)“全面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建设现代化新区”的方针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实施以“全面保护”为总的指导思想和控制原则,注重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统一性与完整性的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号召使古城焕发出新的活力与生机。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现状及对策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现状及对策

浅谈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现状及对策摘要:城市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变化是城市的规律。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促使城市释放出巨大能量,使城市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历史上任何时期。

这一巨大推动力使城市发展中传统与现代、历史与现实、继承与保护、经济与文化等矛盾更加突出地显露出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城市发展过程中越不过的一道坎,城市发展又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可避免的压力。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一方面作为最具历史意义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同时也面临着现代化和工业化带来的冲击,如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如何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同时兼顾苏州城作为的现代化城市的职能,是相当有现实意义的。

本文就针对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关键词: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状;对策一、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的概况苏州,中国城市,古称吴,现简称苏,拥有姑苏、吴都、吴中、东吴、吴门和平江等多个古称和别称。

隋文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始定名为苏州,以城西南的姑苏山得名,沿称至今。

[4]苏州建城于公元前514年,吴王夫差的父亲阖闾命楚国叛将伍子胥建阖闾城,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了。

春秋时期,这里是吴国的都城,至今还保留着许多有关西施、伍子胥等的古迹。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始称苏州,沿用至今。

苏州城建城早,规模大,水陆并行,河街相邻,历史文化名城区至今仍坐落在原址上,为国内外所罕见。

苏州园林甲天下,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在中国四大名园中,苏州就占有拙政园、留园两席;“吴中第一名胜”虎丘深厚的文化积淀,使其成为游客来苏州的必游之地;而唐朝诗人张继的一首《枫桥夜泊》,令古今游客争相来访枫桥,闻听寒山寺的钟声。

姑苏城外自然风光秀丽,灵岩、天平、天池和洞庭诸山,点缀于太湖之滨,形成了富有江南风情的湖光山色。

苏州既有园林之美,又有山水之胜,自然、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加之文人墨客题咏吟唱,使苏州成为名副其实的“人间天堂”。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稿)一、总则1.规划目的为加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保护和弘扬苏州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的苏州基因,推动优秀传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苏州名城价值特色,凸显苏州文化自信;为拓展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体系,进一步完善苏州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为全面保护古城风貌,加强保护管理与实施,改善人居环境,指导城市保护和更新协调发展,适应现代社会物质和精神发展需求,提升城市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2.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为苏州市域,总面积8657.32平方公里。

规划重点范围为苏州历史城区。

3. 规划期限与市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规划期末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二、名城价值与特色综述1.文脉千年延续,吴(地)文化发祥地、核心传承地。

史前文明灿烂;吴(地)文化绵延不绝。

2.鱼米水乡典型,江南水乡文化景观综合体现地。

拥有完整的太湖东部流域水利建设工程系统,各类圩田体系为江南精耕细作农耕文明的杰作;古代江南水乡聚落体系演变的活态标本,古代江南水乡经济市场网络的完整体现地;江南水乡城、镇、村“山水相伴、人水相依”的人居环境、空间格局的典型代表地。

3.人间天堂繁华,明清时期中国著名的经济、文化中心和工商业都会。

4.城址格局依旧,古代中国水网地区城市建设典范。

苏州古城现有古城遗存与宋《平江图》中记载的城市格局、道路、水系和主要名胜大体相同,城址至今未变;苏州古城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城市,以“水”为中心进行城市规划建设,既代表我国古代城市规划的基本思想,又反映了平原水网地区城市选址和规划建设的成就,在中国城市建设史上具有特殊价值。

苏州古城城河围绕城垣,“水陆并行、河街相邻”双棋盘城市格局,“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城市风貌保存基本完整;苏州园林和古城内水系关系密切,水影响了园林选址、理水手法和园林景观,苏州古典园林是著名世界文化遗产。

苏州古城保护与发展的历史回顾与总结

苏州古城保护与发展的历史回顾与总结

苏州古城保护与发展的历史回顾与总结
姜伟
【期刊名称】《城市规划》
【年(卷),期】2022(46)S01
【摘要】1982年苏州入选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12年姑苏区成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

文章从现实背景、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实践探索、总体成效等方面,对苏州古城保护“保护与更新恢复启动”“保护与更新成片实施”“保护与更新全面展开”“有机更新与活化利用”4个重要阶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正是“全面保护古城风貌,积极建设新区”这一城市建设方针的率先提出与一贯坚守,使苏州古城的传统风貌与格局得到整体保护,保护工作总体框架逐步系统化和科学化,苏州古城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亦逐步完善健全,走出了一条从古建老宅修复到街坊整体更新,从重风貌、轻内涵到重民生、重文化的具有苏州特色的古城保护与发展有机结合的成功之路。

最后,基于以人为本和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国家战略,对未来苏州古城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了展望。

【总页数】8页(P5-12)
【作者】姜伟
【作者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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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城保护与更新的系统观——以苏州为例探讨古城历史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3.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机制的再认识——重庆市首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十年回顾与总结
4.平遥古城与苏州古城保护发展之对比分析
5.苏州古城历史地段划定与保护利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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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周岚,张鑑,施嘉泓,袁锦富,张伟,陈小卉,于春,韩秀金,赵 庆红,方芳,姚秀利,汪晓春,杨红平,崔曙平,郑俊
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单位: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规划 编制研究中心
叶斌,程茂吉,李辉,杨涛,王波,郑晓华,王媛媛,毛克庭,吴 炼,黄娟,张成,施旭栋,张彦,张峰,沈洁
吴志辉,张树辉,林艺云,蔡健,张如林,刘峰,祁百颖,胡月, 刘莹,吴正阳,王旭,苏景明,朱志国,骆小川,刘安琪
13.
南通唐闸近代工业城镇保护利 用城市设计
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阳建强,陈阳,王林星,张倩,付莉莉,钱圣豹,钟莹莹,路思远, 汪隽,诸嘉巍,后文君,葛天阳,刘凌,吴贝西,闻雯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郑晓华,沈洁,刘正平,陶承洁,宋晶晶,魏青,吴立伟
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孔令龙,朱旭枫,官诚,宋伟,李海东,祝纬捷,叶青,李子仪,
合作单位:南京苏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 张程,罗廷亮,周善果,陈燕杰,章耀,许壮全格局判别的生物多样 性保护途径
附件:2017 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城市规划、村镇规划)拟获奖项目、单位名称及人员名单
一 、城市规划:共 96 项
(一)城市规划:86 项
一等奖:11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1. 江苏省城乡空间特色战略规划
2.
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 (2014-2030 年)
京杭运河杭州段两岸城市景观 3. 提升工程规划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黄富民,杨帆,马鑫,韩雪丽,胡苏,张培刚,高玉强,邓乔引,
1
规划(2016-2030)
9.
中国(南京)软件谷东片区控 制性详细规划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规划文本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局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第1条水道系统1、水网格局的保护⑴保护原则坚持整体保护、局部恢复、整治环境、有效利用的原则,改善水环境、弘扬水文化、做优水景观,发挥水经济。

⑵整体意向——“三环连扣涵风物;路河伴行傍画楼”三环即平临环:平门小河——王天井河——干将河——临顿河——齐门河——外城河;盛桃环:学士河——道前河——十全河——盛家带河——官太尉河——平江河——东西北街河——桃花河;城河环:外城河。

通过处理临水、沿街建筑立面,增设公共开放空间,导入传统产业及休闲功能等措施,使三环水系、特色街巷、环城风貌带紧密结合,彰显“涵风物”、“傍画楼”的意境。

⑶保护措施①保护现有河道保护历史城区内现有河道,改善水质,定期疏浚,形成流动的水;整修古桥、驳岸、河埠等相关环境要素,保持水巷的尺度、比例和两岸建筑风格;增加开敞空间、亲水空间,充分发挥其旅游、休闲、景观和生态的价值。

②合理恢复历史河道恢复中张家巷河、王天井河以及古城西北部内城河,延续古城骨干水道历史格局,恢复重要片区的水网系统。

保持路河空间关系,两侧建筑体量宜小不宜大,沿河建筑高度与河面宽度应保持适当的尺度比例,体现“小桥流水”、“人家枕河”的优美意境。

③挖掘、串联不同主题功能,组织特色水上游线结合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特色空间的打造,组织水上旅游(平江河——东西北街河——桃花河——学士河——道前河——十全河、平门小河——王天井河、齐门河——临顿河)。

2、与水相关的要素保护⑴水质:坚持“源头治理是根本,河水流动是关键,强化管理是保证”的原则,治理水环境、促进水流动、预防水污染,建立覆盖整个古城的水系保洁网络,推行保洁监督和维护。

⑵驳岸:驳岸应充分体现苏州古城的风貌特色,反映地方文化,基本可分为三种类型:缓坡式驳岸、直立式驳岸和具有传统风貌的驳岸。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8•【字号】苏府[2014]31号•【施行日期】2014.02.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府〔2014〕3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如下:组长:周乃翔市长副组长:王鸿声副市长徐惠民副市长陈雄伟市政府秘书长王庆华姑苏区区长、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委会主任委员:陆俊秀市政府副秘书长顾海东市政府副秘书长游膺市发改委主任顾丰市公安局副局长吴炜市财政局局长吴维群市国土局局长张永清市住建局(地震局)局长凌鸣市规划局局长金锡奇市市容市政局(城管局)局长戴锦明市水利局(水务局)局长陈嵘市文广新局(文物局)局长冯仁新市环保局局长朱国强市旅游局局长金建立市民宗局局长陈卫京市园林和绿化局局长胡伟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邬才生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徐刚姑苏区常务副区长、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姑苏区,办公室与姑苏区古城保护与规划国土局合署办公,徐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俊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相秉军同志、尹占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28日。

2013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市规划类)

2013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市规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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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 城乡规划设计院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 院、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 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有限公司、综合开发研究 院(中国· 深圳)、深圳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司、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 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绍兴市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 研究院、广州园林建筑规 划设计院、广东省环境科 学研究院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
(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二等奖(77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 护规划(2013-2030) 项目完成单位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完成人员 张泉、相秉军、李锋、俞娟、庄建伟、嵇 雪华、姚迪、许业和、殷景文、邹新忠、 张海军、樊钧、钱澜、吴凤婷、季予恒 赵延峰、王有为、冯意刚、张国华、陈小 鸿、王慧芳、黄握瑜、杨保军、孔令斌、 孙海浩、陈东光、谢时英、张澍、郝媛、 吴娇蓉
17
18
19
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 (2011-2020 年) 上海世博会城市最佳 实践区会后发展修建 性详细规划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 研究院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 究院
20
- 2 -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完成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 美国 SWA GROUP 集 团、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 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北京市朝阳区宇恒可 持续交通研究中心、北京 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嵇雪华)PPT课件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嵇雪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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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目标创新
历史城区保护目标
➢ 遗存保护 ➢ 经济发展 ➢ 人民生活 ➢ 公共服务 ➢ 环境质量 ➢ 文化特色 ➢ 社会组织
历史城区保护与发展指标体系表
类别
历史 遗存 保护
经济 发展
人民 生活
公共 服务
环境 质量
指标
目标值
“十二五”期末目
近期
远期 标值(2015年)
(2020年)(2030年)
5
传统体育、游艺与 杂技
2
159


年代
古遗址
古墓葬
古建筑
石刻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合计
宋以 前 55 22 4 2 83


-
-
7
-
37
12
2
5
-
-
46 --17


民国
建国 后
不详
3
1
-
-
1
19
12
-
-
-
210 2010 68
-
13
7
13
6
-
-
-
-
407 34
-
239 2036 481 34
名城整体: “三分”体系
历史城区: 系统保护 本体保护
--
传统产业 空间结构 人口优化 交通引导 保障机制 信息系统
9
保护目标创新
总体保护目标


人本性保护



专业化保护


பைடு நூலகம்


发展性保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苏州西部山区春秋古城址群保护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苏州西部山区春秋古城址群保护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苏州西部山区春秋古城址群保护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28•【字号】苏府办[2003]119号•【施行日期】2003.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苏州西部山区春秋古城址群保护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3]11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为保护重要的历史遗存,继承和弘扬吴文化,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文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的《苏州西部山区春秋古城址群保护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苏州西部山区春秋古城址群保护意见苏州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

苏州西部山区春秋古城址群是吴文化考古的重要发现,也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内容。

为切实加强古城址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和《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特制订本保护意见。

一、在考古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论证审议,将苏州西部山区春秋古城址群(以下简称古城址)划定为苏州市地下文物集中埋藏区。

二、古城址主要由1座大型城址,7座小型城址组成。

遗存有城墙、护城河和土台遗址等。

三、越城遗址和吴城遗址已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按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管理。

四、根据保护的需要,古城址群的保护主要集中在4块区域。

保护范围为:藏书镇的五峰村夯土城墙和护城河遗址、胥口镇皋峰村附近夯土城墙及土台遗址、藏书镇社光村土台群及社光小城遗迹、木渎镇金山村夯土城墙及内侧古河道遗迹。

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沿周边50米范围。

五、在古城址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取土和建设,不得新开挖灌溉设施。

六、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必须事先委托考古专业部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文物与古迹保护【发文字号】苏府办[2003]159号【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3.12.17【实施日期】2003.1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3]15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苏州历史悠久,文物遗存丰富,价值高。

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文物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文物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文物保护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文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全国、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贯彻文物工作“五纳入”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

(一)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各地应编制本地区文物事业发展计划,并将其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要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和文物古建筑维修计划,力争三年内完成49处文物古建筑的抢修保护,五年内完成200处控制保护建筑的维修任务。

各地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加快古建筑的维修保护工作进程,提高文物的完好率。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文博事业发展规划,促进我市文博事业繁荣发展。

(二)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论坛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论坛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学术论坛”举行新华报业网2015-10-29 08:32:54
10月22日,由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城市规划协会联合主办的“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学术论坛”举行。

论坛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规划师嵇雪华作了“近期古城保护规划与行动规划成果回溯”的主题发言。

她首先总结了苏州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今的古城保护工作历经了前期研究、试点启动、成片更新、重点地段保护更新以及整体优化提升5个不同阶段,随后从理念创新、目标创新、体系创新、方法创新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最后以《苏州怡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东南部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张家巷河道恢复与风貌提升规划》三个具体案例进行了规划的解读与阐述。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导师、住建部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文物局专家组专家、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城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朱光亚教授在题为“吴地文化的保护与开拓——苏州名城保护阶段思考”的演讲中指出,吴地是中国文化尤其是士大夫文化、雅文化、史官文化、名士文化、休闲文化、雅集文化、精致工艺和艺术品的高密度产地和积淀地。

而苏州是吴文化的核心和典型代表,苏州吴文化的资源及其所载的文化信息、文化基因是华夏文化信息与基因的主流部分的重要组成,是苏州、江苏乃至中国的宝贵的文化资源,这一资源将随着城镇化的进程不断升值。

苏州古城代表的是一种文化、一种传承和一种精神,是苏州历史文化的魂和根,只有守护好古城、守护好历史文化,苏州才能行稳致远,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苏州模式”探析——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和古城申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苏州模式”探析——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和古城申
第2 5卷 第 6期 2 0 1 6年 l 2月
淮 阴





Vo 1 . 2 5 No . 6 De c. 20l 6
J o u r n a l o f Hu a i y i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T e c h n o l o g y
中图分类号 : K 2 9 0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0 0 9—7 9 6 1 ( 2 0 1 6 ) 0 6— 0 0 0 4— 0 3
Re s e a r c h o f’ ’ S u z ho u Pa t t e r n’ ’o n t h e C0 n s e r v a t i 0 n o f Hi s t o r i c Cu l t u r a i Ci t i e s
a d v a n c e d,e c o n o mi c a l l y d e v e l o p e d,c a n we ma ke”S u z ho u Pa t t e r n” r e a l i z e t a n g i b l e p r o g r e s s a n d a c h i e v e me n t i n a l l a s p e c t s ,s uc h a s a d v a n c e d n a t u r e,l e a d i ng r o l e,e t c . Ke y wo r ds:t he a n c i e n t c i t y;W o r l d He r i t a g e a p p l i c a t i o n;t h e c o n s e r v a t i o n a r e a o f h i s t o r y a n d c u l t u r e;S u z h o u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苏州市平望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决议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苏州市平望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决议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苏州市平望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决议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26•【字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苏州市平望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决议(2018年10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依照《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副局长施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望、桃源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汇报》,对《苏州市平望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平望历史文化名镇,自古作为水陆枢纽航运交通发达,京杭大运河穿镇而过,周边湖荡星罗密布,“天光水色、一望而平”,大开大合的河湖水系与小尺度的江南水乡聚落完美融合,完整保留着枕水面湖、双河一岛、水街并行的明清运河城镇格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加快,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此,依法编制《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继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实现名镇可持续发展,显得十分必要。

《保护规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编制工作符合法定程序;同时,《保护规划》遵从保护历史载体的真实性、保护历史环境的整体性以及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研究深入细致,内容全面详实,保护重点突出,措施合理可行,体现了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一定的前瞻性,基本达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对指导平望镇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以及未来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保护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研究、修改和完善后,按法定程序上报批准。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苏府[2011]13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苏府[2011]13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苏府〔2011〕136号)各区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现将第六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具体范围以市文物局、规划局编制的《第六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图录》为准,请依照执行。

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在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其形式、高度、体量、色彩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相协调,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市文物局同意后,报市规划局批准。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

附件:第六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表二○一一年七月八日附件第六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表序号名称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1志仁里志仁里本体三排建筑东至仓桥浜,南至志仁里(巷),西至浒溪仓,北至河2尚志堂吴宅南至西北街,东、北至院墙,西至界墙南至西北街,西至公管弄,东至保护范围外2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15米3太原王氏义庄南至传芳巷,东、西、北至界墙南至传芳巷,东、西、北至保护范围外12米,北至保护范围外5米4大柳枝巷杨宅南至大柳枝巷,北至丁香巷,东、西至界墙南至河,东、西、北至保护范围外12米5悬桥巷方宅南至悬桥巷,东、西、北至界墙南至河,北至菉葭巷,东、西至保护范围外12米6三茅观巷沈宅南至三茅观巷,西至宋仙洲巷横街,东、北至界墙西至宋仙洲巷横街,东、南、北至保护范围外15米7任道镕旧居南至王洗马巷,东至园墙,西、北至界墙南、北至保护范围外10米,东至保护范围外5米,西至保护范围外15米8陶氏宅园南至盛家浜,北至富郎中巷,东、西至界墙东至游马坡巷,北至富郎中巷,西至保护范围外15米,南至保护范围外5米9舒适旧居南至庙堂巷,北至盛家浜,东、西至界墙北至富郎中巷,南至保护范围外15米,东、西至保护范围外12米10东善长巷奚宅二层住宅楼本体及楼南院落东至保护范围外3米,西至保护范围外1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5米,南同保护范围11袁学澜故居东至官太尉桥(巷),西、南、北至界墙已划入国保单位罗汉院双塔及正殿遗址建控地带12圣约翰堂南至十梓街,西至小巷,东、北至界墙南至十梓街,东同保护范围,北至保护范围外15米,西至保护范围外10米13蒋纬国故居二层楼本体保护范围外15米14苏纶纱厂旧址厂内12幢建筑东至人民路,北至盘门路,西至大龙港(河),南至民国小洋楼南侧小路15苏州关税务司署旧址东至东楼东侧,西至西楼西侧,南、北至楼外沿西至小巷西侧,东南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16叶天士故居东至西叶家弄,南至渡僧桥下塘,西、北至界墙保护范围外15米17观音殿遗址四周至围墙已划入国保单位云岩寺塔建控地带18拥翠山庄四周至围墙已划入国保单位云岩寺塔建控地带19纯德堂四周至界墙东、西至保护范围外15米,南、北至保护范围外10米20久大堂四周至界墙东、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南、西至保护范围外15米21师俭堂四周至界墙东至保护范围外20米,南、北至保护范围外10米,西至保护范围外25米22裕耕堂四周至界墙东至保护范围外25米,南至保护范围外5米,西、北至保护范围外30米23瞻瑞堂四周至界墙东至保护范围外90米,南至保护范围外5米,西至保护范围外2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25米24徐家祠堂四周至界墙东、西至保护范围外25米,南至保护范围外15米,北至保护范围外35米25萃秀堂四周至界墙东至保护范围外35米,南至保护范围外15米,西、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26庆馀堂四周至界墙东、西至保护范围外25米,南至保护范围外15米,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27仁寿堂四周至界墙东、南、西至保护范围外15米,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28沁远堂四周至界墙东、南至保护范围外5米,西至保护范围外1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29仁本堂四周至界墙东至保护范围外20米;南、西、北至保护范围外10米30承志堂四周至界墙东、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南至保护范围外10米,西至保护范围外15米31燕贻堂四周至界墙东至保护范围外5米,南、西、北至保护范围外15米32畬庆堂四周至界墙东至保护范围外25米,南至保护范围外5米,西、北至保护范围外15米33樟坞里方亭本体东、西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34沈家弄沈宅四周至界墙东、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南至保护范围外30米,西至保护范围外10米35赵宅四周至界墙东、西至保护范围外20米,南、北至保护范围外10米36沈氏旧宅四周至界墙东、西、北至保护范围外10米,南至保护范围外20米37万盛米行旧址四周至界墙东、西至保护范围外15米,南至保护范围外2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38沈家祠堂四周至界墙东至保护范围外55米,西至保护范围外15米,南至保护范围外5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5米39沈宽夫老宅四周至界墙东、西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至保护范围外5米、北至保护范围外10米40严家老宅四周至界墙东至保护范围外27米,西至保护范围外20米,南至保护范围外1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7米41里尺桥桥本体四周至保护范围外15米42穹窿山摩崖题刻孙武苑、宁邦寺、御道一带43新路村承德堂花厅四周至界墙东、西至保护范围外20米,南至保护范围外25米,北至保护范围外5米灵应观后殿建筑本体南、北至河,西至鱼塘东岸,东围墙外2米45湘城粮仓四周围墙内46妙智庵旧址及明御祭姚广孝文碑建筑本体四周2米保护范围外20米47南桥桥周边1米保护范围外10米48万安桥桥周边1米东、西至保护范围外15米,南至保护范围外1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2.5米49众缘桥桥四周10米——结束——。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布部门】苏州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6.01.21【实施日期】2016.01.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2016年1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苏州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历史和典型江南水乡特色的古城,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

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在苏州设立全国唯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要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进一步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呼唤,也是回应群众呼声、建设宜居城市、提升城市竞争力、谱写中国梦苏州篇章的必然要求。

为此,作出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苏州自公元前514年,吴王阖闾命伍子胥“相土尝水”建城以来,虽历经时代变迁,但其古城城址、规模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和改易,“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保持完好。

在建筑风貌上,始终保持传统建筑形制、风格与纹理,保持了“黑、白、灰”,“素、淡、雅”色彩基调。

2500多年历史积淀形成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交相辉映,风貌犹存,文脉肌理延续不断。

今天,这座人口众多的活态的历史文化名城,作为长三角地区最繁荣、最活跃的经济文化集聚地之一,仍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世界城市史上极为罕见和珍贵,是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瑰宝。

1986年和2000年,国务院两度批复苏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苏州全面保护古城风貌、正确处理好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的关系,并明确了保护原则、基本框架和保护手段。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嵇雪华)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嵇雪华)

保护体系创新
构建“三分”保护体系
名城保护 体系
分层次
分年代
分系列
厘清空间关系, 全面保护与重
点突出结合
彰显历史文脉 的延续性与可
读性
促进历史文化 专业性保护与
发扬
保护体系创新
构建“三分”保护体系
保护 保层护次 层次
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保护内容
➢ 分层次保护
保护
层次 市保护区对:象约1936平方公里保护(内扣容除历史城区、 整体城格区局与)风。貌重水点陆双保棋护盘格名局镇,整名体村建筑和风自貌然山水。
单位,173处文物登录点 位,2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7处市级文物
文物古迹 文物古迹
5处保工护业单遗位产,232处控制保护单位,601处文物 登录点
44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18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传统建筑材料及 技艺:以香山帮为代表的建筑营造技艺
工艺
材料:金山石、御窑金砖等
古古井井、、古古桥桥、、古古牌牌坊坊、、砖砖雕雕门门楼楼、、古古驳驳岸岸、、古古 树树名名木木等等传传统统要要素素
➢ 人文独具特色
✓ 务实的态度 ✓ 创新的精神 ✓ 精细的制作 ✓ 典雅的生活
编制思路
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全面保护 全 专业保护 面 的 名 合理利用 城 有效利用 保 护 观
特色发展 持续发展
保护、利用、发展
名城特色挖掘

分层次保护
统 保
分年代保护

分系列保护
功能系统

空间系统
历 史 城 区

交通系统
传统产业 空间结构 人口优化 交通引导 保障机制 信息系统

2013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市规划类)

2013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市规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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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序号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 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 划(2013-2020 年) 绵阳市三江六岸滨水 区综合规划暨城南次 中心城市设计 青岛市城市空间发展 战略研究 北屯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30 年) 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 区域深化设计
项目完成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 乡规划服务中心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8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 TOD 综合开发规划
顾正江、朱国鸣、张晓春、宋家骅、钱征 寒、刘妍妍、徐铭鸿、张震宇、邵源、刁 彩虹、曾祥坤、罗丽梅、龚华、叶磊 段进、季松、张麒、刘榆、李亮、胡旭明、 袁金波、刘红杰、曹影丽、宫作成、杨奕 人、仇月霞、钱艳 周珂、周俭、姜宝源、寇怀云、吴斐琼、 黄燕、 范燕群、 谢佳琦、 杨燕瑜、 杜丽华、 舒进、张建雄、字继峥、杨礼全、古小龙 段进、孙秀峰、季松、刘铭、陆元晶、陈 伟瑾、李亮、华新贤、张炜、胡金燕、吴 良飞、张璇、施倩、庄飞 郑景轩、 蔡志敏、 周军、 王承旭、 陈晓光、 李永红、 钱坤、 郑振兴、 梁对对、 曾绮婷、 郑伶俐、严丽平、崔晓天、陈晓、高凡 袁昕、张晓光、杨丹丹、董淑秋、王勇、 李汶、邢立宁、刘子健、马林、张妍、李 菲、马小宁、林增玉、刘鹏烨 吴志强、马春庆、崔泓冰、李成基、展二 鹏、张军民、杨秀、魏依莎、曹凯智、赵 倩、王彩玲、黄本敏、燕颖翀、胥星静、 陆容立 刘伟杰、何宽、俞进、黄昊、陆晓蔚、王 宝辉、齐振峰、秦战、朱琳珺、祁燕阳、 金敏、张旻、邵苇、康磊、郑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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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 城乡规划设计院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 院、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 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有限公司、综合开发研究 院(中国· 深圳)、深圳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司、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 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绍兴市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 研究院、广州园林建筑规 划设计院、广东省环境科 学研究院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批复-苏政复[2012]59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批复-苏政复[2012]59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批复
正文:
----------------------------------------------------------------------------------------------------------------------------------------------------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批复
(苏政复〔2012〕59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请示》(苏府呈〔2012〕89号)悉。

经研究,同意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将苏州市平江区、沧浪区和金阊区整体纳入保护区范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望你市切实加强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构建统一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更好地保护苏州古城历史格局、传统风貌和优秀传统文化,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0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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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体系创新
构建“三分”保护体系
名城保护 体系
分层次
分年代
分系列
厘清空间关系, 全面保护与重
点突出结合
彰显历史文脉 的延续性与可
读性
促进历史文化 专业性保护与
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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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体系创新
构建“三分”保护体系
保护 保层护次 层次
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保护内容
➢ 分层次保护
保护
层次 市保护区对:象约1936平方公里保护(内扣容除历史城区、 整体城格区局与)风。貌重水点陆双保棋护盘格名局镇,整名体村建筑和风自貌然山水。
1、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完好率(%)
100
100
100
2、市级文保单位完好率(%)
85
98
80
3、控保单位完好率(%)
75
85
70
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率(%)
100
100
100
5、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率(%)
85
90
80
6、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率(%)
75
80
70
7、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泽镇、黎里镇历史城区
历史河道 大运河、胥江、元和塘、娄江 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明月湾、陆巷
历史文化名镇 中2国个历苏史州文历化史名城文镇化区:名木村渎:溪港、龙泉嘴
历史文化名村、 10个控制保护古村落:杨湾、三山岛、东村、
控历制史保老护街古村落陆墓老街、葑门横街 堂里、甪里、东西蔡、徐湾、植里、后埠、南
传统产业 空间结构 人口结构 交通引导 保障机制 信息系统
6
创新总结
理念创新 目标创新 体系创新 方法创新
全面的名城保护观
保护示范区
多视角保护体系
关注发展
全面保护、专业保护 合理利用、有效利用 特色发展、协调发展
人本性保护 专业化保护 发展性保护 示范性保护
名城整体: “三分”体系
历史城区: 系统保护 本体保护
名城整体: “三分”体系
历史城区: 系统保护 本体保护
传统产业 空间结构 人口优化 交通引导 保障机制 信息系统
9
保护目标创新
总体保护目标


人本性保护



专业化保护




发展性保护



示范性保护

关注生活质量 提高居民收入 改善宜居环境
分层次 分年代 分系列
统筹协调 有机更新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 传统产业提升示范 民生改善示范 传统民居宜居示范
交通系统

防灾系统
保 公共服务设施系统
护 市政配套设施系统
的 保 护
本 体 保

格局风貌 传统街区 传统民居 文物古迹 工艺材料
传统产业保护
古城人口容量
完善保障机制
辅助系统 公众参与 制度政策 完善法律
近期行动计划
相关规划编制 近期建设项目 相关研究项目 产业扶持项目
建立档案系统
信息数据库 分类查询 统计分析 辅助决策 扩展性
隋-元
运河大市、 江南枢纽 河道水系
游线路;恢复被填埋的 部分历史河道;古城外 重点加强相关历史文化
村镇的保护。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明清
丝织首府、 商业都会
历保行等保工产相史护业护业工关地传会传的艺遗段统馆统生、存商、丝产管业行织场理老业业所机字习、、构号俗手生等、重整街完继工产点合巷善续程地打一;环实;竖造批设古施在立恢传置城河城标复统家步道市识、 产 居 行 水 的 。提业式系质重升特旅统提要、色馆;升遗;
5
传统体育、游艺与
杂技
2
159



代 宋以 前

古遗址
55
-
古墓葬
22
7
古建筑
4
37
石刻
2
2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
合计
83
46



民国
建国 后
不详
-
3
1
-
-
1
-
19
12
-
-
-
12 210 2010 68
-
13
5
7
13
6
-
-
-
-
-
407 34
-
17 239 2036 481 34
14
3
名城特色
2
特色挖掘
历史文化脉络研究
•文化脉络的传承、空间形态的演变
历史文化资源的梳理
•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年代、分 类型、 分等级
传统产业的梳理
•产业特点、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发 展条 件分析
分等级 分类型 总计
物质文化遗产 世界文化遗产 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包括 世界文化遗产) 省级文保单位 市级文保单位 控制保护单位 文物登录点
古遗址 古墓葬 古建筑
石刻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
建筑
2950
9
43
71 387 496 1953 60 60 2354 35
441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世界文化遗产
5
国家级(包括世界
文化遗产)
27
省级
20
市级
33
区级
79
பைடு நூலகம்
民间文学
11
传统音乐
6
传统舞蹈
6
传统戏剧
6
曲艺
1
传统美术
15
传统技艺
86
民俗
21
传统医药
特色发展、协调发展
•将历史文化融入名城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的各个层面,凸显名城文化特 色;实现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统筹协调、相互支持
8
创新总结
理念创新 目标创新 体系创新 方法创新
全面的名城保护观
保护示范区
多视角保护体系
关注发展
全面保护、专业保护 合理利用、有效利用 特色发展、协调发展
人本性保护 专业化保护 发展性保护 示范性保护
14、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平方米) 2.8
3.0
--
15、每万人拥有社区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5
6
--
16、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张)
35
45
40
17、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100
100
99
18、公共交通出行率(含轨道)(%)
30
40
30
19、慢行出行率(%)
54
47
--
20、河道水质达标准
树树名名木木等等传传统统要要素素
14
保护体系创新
构建“三分”保护体系
➢ 分年代保护
年代 特色 重点保护内容
利用策略
历史场景
着重展示整体的城市格
隋以前 吴军文事化重中地心、子城城河遗水址系、等城墙遗址、局择物和合馆重适,要位对历置外史设公遗 立 开迹考展,古示选博。
保护大运河历史航道 组织大运河遗产专题旅
保护传统民居
保护民族工业遗存、 对民国建筑较为集中的
商号店铺
街巷整治修复;利用里
弄住宅引入书场、会所、
民国
城市花园、
家居式旅馆等功能;利
休闲都会 保护名人故居、里弄 用名人故居建设博物馆、
住宅等
展示馆;对遗留下来的
工业遗存提出分类综合
利用措施。
工业遗产
建国后
代表性市政设施 几经波折、 代表性商服设施
传统产业 空间结构 人口优化 交通引导 保障机制 信息系统
7
保护理念创新
全面保护、专业保护
•建立保护框架,形成时空保护体系,统筹保护与发展;厘清历史文化遗产 的年代、类别与文化特性,提升专业化、精细化保护水平
合理利用、有效利用
•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利用突出历史文化价值,注重合理发挥历 史文化资源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实现有效利用
12
10
--
8、传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35
25
--
9、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12
10
12
10、家庭住房成套比例(%)
95
98
--
11、传统民居户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50
70
--
12、社会登记失业率(%)
4.0以内 3.5以内
4.5以内
1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5
13.5
太湖、阳澄湖、澄湖、大运河、吴淞江、望虞 历史环境与风貌
河、穹窿山、天平山、灵岩山、阳山、以及光 (自然山水) 四角山水:东北部的阳澄湖,东南部的独墅湖、
福景区、西山景区和东山景区内的众多山体等 金鸡湖等,西南部的上方山、七子山、石湖, 山水格局 西3北个部中的国虎历丘史、文三化角名咀镇等:同里、甪直、东山 历史文化名镇 视4线个走省廊级:历“史狮文子化回名头镇望:虎西丘山”镇、光福镇、震
10
保护目标创新
历史城区保护目标
➢ 遗存保护 ➢ 经济发展 ➢ 人民生活 ➢ 公共服务 ➢ 环境质量 ➢ 文化特色 ➢ 社会组织
历史城区保护与发展指标体系表
类别
历史 遗存 保护
经济 发展
人民 生活
公共 服务
环境 质量
文化 特色
指标
目标值
“十二五”期
近期
远期
末目标值
(2020年)(2030年)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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