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前台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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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前台登记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前台登记员必须持证上岗,配戴工号牌。

二、主动提示住宿旅客“是否你本人入住,如果不是你本人入住,你可以预定房间。”、“你开的房有人同住吗?”、“请你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贵重物品请寄存”等。

三、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登记、验证及户籍管理的规定。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四、对住宿旅客做到“四实”(即: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并及时将旅客信息录入旅店业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五、注意观察旅馆出入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违法案件,形迹可疑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

七、定期对登记、验证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新员工上岗前,将登记验证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培训。

八、当班经理、主管负责检查当班接待员入住客人的登记,若有遗漏,督促员工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

九、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接待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

理。最低200元起,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令下岗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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