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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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及邻近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中涉及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措施果断、常备不懈。
二、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
级)和一般(Ⅳ级)4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人民政府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州)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张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责:负责指挥突发公卫事件全面领导工作。
(二)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协调小组
组长:
成员: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职责:1、负责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救援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2、负责管理、协调及调动相关科室及救援小组成员。
3、负责突发公卫事件救援物资、药品及器械储备和供应。
4、负责维持院内秩序和保卫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小组
1、非创伤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医疗救治
【院前抢救小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负责发生突发事件现场病人的抢救、分类及安排转运等医疗救治工作。
【院内抢救小组】
组长:副组长:
其他临床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职责: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受伤人员或病人送达医院后的医疗救治工作。
2、创伤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医疗救治
【院前抢救小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负责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的伤员或病人的包扎、抢救、分类及安排转运等医疗救治工作
【院内抢救小组】
组长:
其他临床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职责:负责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受伤人员或病人送达医院后的医疗救治工作
(四)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职责:1、负责突发公卫事件的确定、评估和审查救援方案。
2、负责指导突发公卫事件病例的诊治和护理。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健康教育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职责:1、负责突发公卫事件病例登记、汇总,并及时上
报突发公卫事件领导小组。
2、负责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
3、负责与县疾病控制中心的联络工作。
4、编发各种健康处方,普及相关事件的卫生知识,
提高人民群众对相关事件、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5、配合新闻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和各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根据紧急医疗救援的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上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我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自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后,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及装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
1、紧急医疗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紧急医疗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紧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紧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紧急医疗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治,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综合评估伤病员救治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紧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2、紧急医疗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紧急医疗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紧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紧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紧急医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