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业补贴政策2019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政府一直在大力推动创业,出台了许多的优惠政策,还有许多的创业补贴,助力创业者成功,下面就来说说创业补贴详情,这些政策都是持续到2020年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办理对象

初创企业,即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办理条件

在2016年及以后新办的初创企业,吸纳已落户东莞的劳动者就业,按规定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并正常经营和按规定纳税,按其实际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及3人以下,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3)所需材料

1、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除外);

4、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7、初创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8、《东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9、《初创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

(4)办理流程

1、备齐资料;→

2、到企业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

4、部门审核;→

5、拨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温馨提示:同一家企业招用同一位劳动者,只能选择申领本项补贴或《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办法》中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领。

二、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1)办理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以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已落户东莞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