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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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最新)

优化营商环境的本质是政务服务改革,据世界银行《2018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凡是评价指标较佳的国家其表现在办事环节、损耗时间及成本均较低,而排名靠后的发展中国家其表现在耗时、成本普遍偏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已经成为优化营商环境举足轻重的一环,优化营商环境应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关键抓手。

一、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成立市、县(区)、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推行“一枚公章管审批”;服务资源全面整合,推动1067项各类服务事项进驻X市民中心;实行“一事通办”改革,“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占91.97%,927项市本级事项可在X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容缺受理”范围扩大至30个部门47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链条审批”新模式压缩重复材料533项;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由3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水电气业务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市县(区)以及开发区政务服务

大厅全覆盖,企业或群众生活“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办多件事”的政务服务格局逐步形成。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政务服务力量薄弱

由于基层行政审批机构(营商环境建设机构)刚刚起步,基础较为薄弱,受限于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权责不匹配等问题,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市县(区)两级工作合力尚未有效形成,基层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

(二)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机制亟需完善

政务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建设推进相对缓慢,各部门业务系统缺乏协同、信息共享面不够广,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存在壁垒,区、市部门间无法跨层级共享使用数据。此外,线上线下服务缺乏有效融合,网上审批大厅功能不完善,交互度不强,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不高。

(三)审批业务协同有待提升

简政放权不配套,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一件事”需多级跑动,仍有一些事项无法一门办、一窗办、一次办;部分事项并联审批停留在物理整合上,未实现效率最优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起步晚、运用程度低。

(四)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不够

主要是涉企优惠政策发布渠道单一,且兑现力度不足,公众知晓度不高,利用各类媒介手段方法不多,舆论引导的意识有待加强。

三、工作建议

(一)在体制改革方面

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基层行政审批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实质运行。

一是配强各县(区)行政审批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工作人员,配足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工作人员力量,切实做好人员划转工作,加快与之相应的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配套到位,形成上下贯通、协同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在县(区)、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下设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局的人员、技术和服务补充,与行政审批局实行“2211”运行模式(即两块牌子、两个三定、一套人马、一起运转),切实解决行政审批缺乏专业团队以及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少、待遇低、易流失等难题,实现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切实为X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强大动力。

(二)在审批协同方面

加快推进互通共享和协同联动,着力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平台的融合发展程度。

一是自上而下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贯彻执行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行办事要件标准化、办事流程标准化、办事结果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建成涵盖行政审批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为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提供标准支撑。探索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规范公共服务办理流程,保持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发布和结果公示渠道统一、数据同源、同步更新。

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强化互联网思维,以智能化为支撑,推动政务服务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便捷化、智能化、移动化,打造“智慧X”。加强对大数据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服务,推动所有政务服务系统全部无条件接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互联互通,确保从根本上消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现象。

三是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制定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标准规范,全面打通政务服务“一号认证”环节。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行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办理,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形成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平台融合发展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四是提升简政放权“含金量”。在下放、委托或调整审批事项时,从便于并联审批、匹配事中事后监管以及企业和群众生活办事的便利性角度,科学划分审批层级与权限,实现简政放权与现实办事需求的有机统一。

(三)在服务创新方面

拓展外延“一事通办”改革内涵,大力推动政务服务“简易办”,实现“一窗办成一件事”。

一是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方式。以“一事通办”改革为目标,在市、县(区)、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模式。按照投资项目、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社会事务、水电气等类别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或“一站式”服务专区,提供“套餐式集成服务”,推动政务办事一窗进出、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成。

二是线上线下全域推广“全链条”审批服务模式。以企业或群众办好一件事为出发点,将部分关联事项链接成若干个办事链条,实行同步审批和证照联办,做到多个环节、多个事项一次性同步办结,推动“一个事项”办理向“一件事情”办理转变。

三是推行信用承诺审批。以企业、群众办事全过程为基础,加快建立企业和群众政务办事信用评价指标,构建政务服务诚信评价体系。在商事登记领域,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对商事主体设立登记依法进行形式审查,不再实行行政许可审批,改为行政确认,实行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例如,在工程建设报建领域,探索产业园区“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取得用地后可立即办理施工许可证制度,实现“交地即开工”,大幅压减项目审批时限。又例如,对审批流程中含有现场核查或技术审查环节的部分标准简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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