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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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入
公司在设立组织机构时,在公司章程中规 定小张(股东)和程某某(职工)为公司 的执行监事,小王任执行董事同时任公司 法人代表,小王聘请刘某某任公司的总经 理,请问公司的组织结构设置符合《公司 法》的规定吗? 公司登记成功后,公司在经营一年后,打 算和一家供应商公司合并,召开股东大会 讨论合并事宜时,小王和小张同意,小李 反对,公司能够收购成功?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
2.募集设立的程序如下:
(1)发起人认购股份。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 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 并载明下列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 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 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就股份承销的方式、数量、起止日期、 承销费用的计算与支付等具体事项,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发起人就代收和 保存股款的具体事宜,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通常被认为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决议 机构。发起人应当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 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创立大会的职权包括: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 况的报告;②通过公司章程;③选举董事会成员;④选举监事会成员;⑤对公司的设 立费用进行审核;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⑦发生不可抗 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通过。
3。无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债务对 公司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类似 合伙企业) 4。两合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和承担 无限责任的股东共同组成的一类公司。
前两种是公司企业最主要的形式,后两种类型较 少,而且日渐消亡。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无限责任公司和 两合公司没有作具体规定。我国《公司法》还规 范另一种公司,即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是因为有些生 产特殊产品的企业或属于特定行业的企业(如烟 草、铁路、邮政、军工等),需要完全由国家控 制,不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所以专门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这是各国立法没有 的,是中国特色。
公司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公司的资本由发起人全部认 购,不向发起人以外的任何人 募集而设立的公司.这种设立 方式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相 对较小.程序较简单.
募集设立
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 的一部分,其余部分按法律规 定向社会公众募集而设立公 司的方式.这种设立方式直接 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因而法 律对此规定的程序严格且复 杂.
注册资本500万 甲 出资额 出资方式 30万 货币30万 缴付时间 首次货币出资10万, 剩余自公司成立1年 内缴足 首次货币出资20万 自公司成立6个月内 缴足 首次以专利作价出 资80万
乙
50万
厂房作价30万 货币20万
丙 丁
80万 10万
专利(知识产权) 劳务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设立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的名称和组织 5.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设立的程序
必要的 行政审批
制定章程
缴纳出资
验资
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性质
股东会 权力机关 (非常设机关)
Leabharlann Baidu特别规定
•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为唯一股东,不设 股东会 •股东较少的可以不设董事会,设 一名执行董事 •一人公司可不设董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要设董事会 •股东较少的可以不设监事会,设 1-2名监事 •一人公司可不设监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要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普通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人数 3-13人 人数少的可以不设董事,设立执行董事(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1.股东代表担任董事 组成 3-13人 2.非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股东会选举产生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 3.职工董事(非必须) 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董事长 表决 产生办法由章程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中国 股东人数 1-50 英国 1-50 德国 1 法国 2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中国公司法: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 出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首次出资20%(注册资本)最低注册资本 额3万元 全额缴足最低注册资本额10万元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 1.营利性 2.法人性——具有独立人格,对外独立承担承认 3.独立性 4.法定性——依法设立
二、公司的种类
(一)按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以及公司以其全部 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成等额股 份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会决议,还要求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表决规则:一般事项,章程优先,重大事项,靠钱说话 。而董事会是人头主义,一人一票制度。而股东会则为资本多数决 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传统的做法是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出资
多的大股东是有好处的,而且看起来也公平合理,所以叫资本多数决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一般为中小型公司。
特征:
1.人合兼资合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很重要,而股权转让会导致公司股
东增加的结果,因此我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做出了较为严格的
限制。具有封闭性、股东出资不得随意转让、经营状况不公开。 2、设立人数较少 1-50人
4.监事会主席 5.董事、高管禁止兼任监事 表决
一人一票制度,决议过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1.对内。自由转让 2.对外。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应经其他 股东人数过半同意,方可转让。 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可以优先购买 两个以上股东都有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各 自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公 司章程有规定,从其规定。
董事会是人头主义,一人一票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普通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人数 不得少于3人,人数少的可以不设监事,设立执行监事(由股 东或非股东担任) 1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2.非职工代表担任监事 组成 3.职工监事(必须)
股东会选举产生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全体监事半数选举通过
董事会
业务机关 (常设机关)
监事会
监督机关 (常设机关)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由股
东会选举或任命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2)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执行股东会的作出的决 议,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方案。 (3)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3、股东负有有限责任
4、设立手续和公司机关简化
案例导入
小王、小张和小李三位同学打算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进出口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一起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 规定如下,依据中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该章程约定的事项 是否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能否成立?
注册资本600万 小王 出资额 出资方式 180万 货币70万 知识产权(软件)110 万 小张 小李 150万 设备作价100万 特性经营权50万 270万 全部货币出资 缴付时间 首次货币出资20万, 剩余自公司成立1年 内缴足 自公司成立6个月内 缴足 首次货币出资90万 第二年缴付100万 第三年缴付80万
第二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1。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公司的种类 3。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法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公司和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 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经 营、解散、清算以及调整公司对内对外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理 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的职权
1.在公司中,所有权归股东,经营权归董事会,说明股东会不能直接插手公司的 具体生产经营。公司的业务执行权归董事会,董事长(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2.股东会的职权========= 管人、管钱、管方向。 3.其中管人中,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是由章 程确定怎么选举的,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利润分配方案也是由股东会审议的。 5.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这几项不仅由股东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
(二)设立程序
1.发起设立的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认 购采用书面形式,载明认股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认股数、应交股款金 额、出资方式,由认股人填写、签章。认购书一经填妥并签署,即具有法 律上的约束力。 (2)发起人缴清股款。发起人在认购股份后,如规定其一次缴纳的,应即缴 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估价,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 续。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发起人缴纳首期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 会。 (4)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时应当报 送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自接 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 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4)总之,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是决策及执行机构,推动公司运营;监事是监督机 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单层体制(英美模式)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独立董事 (监督)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双层体制(中国,日本模式)双层体制(德国模式)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会
1.按公司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
封闭式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式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方)
2。按公司间的控制和依附关系
子公司(受控方)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公司/总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 3.按公司的内部管理系统
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有经营资格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一、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 指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财产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 任的公司。
案例导入
甲乙丙丁打算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大家一起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如下,依据中 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该章程约定的事项是否符合《公司法 》相关规定,公司能否成立?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一)设立条件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 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 织。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 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出资(500万最低注册资本额) 发起设立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 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 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 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募集设立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 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 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