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商品课税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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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商品课税制度
精品课件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商品课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 第三节 消费税 第四节 营业税
第五节 关税
精品课件
第一节 商品课税概述
一、商品课税的特点 ➢ 课税对象的普遍性 ➢ 计税依据的灵活性 ➢ 税率主要采用比例税率 ➢ 征收管理简便 ➢ 税收负担转嫁比较容易 ➢ 税收负担具有累退性和隐蔽性
精品课件
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
税税率-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
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 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应纳税额=销售额×3%
精品课件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
• 公式中税率为13%或17%,而销售额的确定是正确 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
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 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精品课件
➢ 税率:分为三档,17%基本税率,13低税率和零税率。 ➢ 适用13%税率的有: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热水、石油液化气、天然 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 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 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 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 全额上缴财政。
– 手续费、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违约金 ( 延期 付款利息)、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 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 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 但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
(一)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精品税课件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
销售额一般规定
进行技术转让,设备款含税价820万元(设备生产
来自百度文库
原材料和零部件购入不含税价420万元),专有技
术费300万元,专有技术辅导费为50万元,合计总
价款为含税价1170万元。
税额。
分别按照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计算纳
精品课件
• (1)如果A企业将设备销售和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作为一个项目提供给B企业,应按混合销售计算 :
• 主要内容包括:
7.1.1 销售额一般规定 7.7.2 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或者是纳
税人发生了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主管税务机关 有权核定其销售额 7.7.3 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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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一般规定
•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价外费用:
增值税只就商品价值或劳务中增值部分征税 增值税课征方式采取普遍课征方式 增值税税负比较稳定、合理 计征方法采取价外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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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类型
• 以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为标志,将增值 税划分为三类,如图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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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 ➢ 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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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课税的类型
• 按征税范围分类:综合性商品税和选择性商品税 • 按征税环节分类:单环节征税和多环节征税 • 按计税方式分类:从价税和从量税 • 按征税地点分类:国内商品税和国境商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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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增值税
• 一、增值税概述 定义:指以商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实现
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 二、增值税的特点
销售额的确定
• 计算公式 :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例如: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本月该
企业货物销售额为36万元,其销项税额 =36×17%=6.12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本月该企业货物含税销售收入为36万元,其 销项税额=36/(1+17%)×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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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
• 混合销售 一项业务同时涉及增值税货物销售和
应纳增值税=1170/(1+17%)*17%-420*17%=98.6
• (2)如果A企业将设备销售和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作为两个项目提供给B企业,应按兼营销售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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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的计算
• 以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 这两个标准为依据来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 规模纳税人,其应纳税额的计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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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 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 为50万元和80万元;
• 年应税销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 个人(自然人)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而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
(五)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 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 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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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一般规定
• 必须注意的是:
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中不包括收取的销 项税额,这是因为增值税为价外税,其计 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是含 增值税销售额,需要进行换算,换算公式 为:
(不含税)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 +13% 或17%)
第二 ,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 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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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 扣规定的进项税额
营业税劳务。 • 兼营销售
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增值 税应税劳务同时,还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税法规定:对于兼营销售,纳税人应分别核算 货物销售额或应税劳务额和非应税劳务额,不分 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 物销售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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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A企业向B企业出售一台设备,并同时
–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
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见图表7
)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1)以票抵 注明的增值税额:
税
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
值税额。
(2)计算抵 税
①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 ×13%
②外购运输精劳品课务件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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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商品课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 第三节 消费税 第四节 营业税
第五节 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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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课税概述
一、商品课税的特点 ➢ 课税对象的普遍性 ➢ 计税依据的灵活性 ➢ 税率主要采用比例税率 ➢ 征收管理简便 ➢ 税收负担转嫁比较容易 ➢ 税收负担具有累退性和隐蔽性
精品课件
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
税税率-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
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 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应纳税额=销售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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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
• 公式中税率为13%或17%,而销售额的确定是正确 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
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 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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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分为三档,17%基本税率,13低税率和零税率。 ➢ 适用13%税率的有: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热水、石油液化气、天然 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 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 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 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 全额上缴财政。
– 手续费、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违约金 ( 延期 付款利息)、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 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 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 但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
(一)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精品税课件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
销售额一般规定
进行技术转让,设备款含税价820万元(设备生产
来自百度文库
原材料和零部件购入不含税价420万元),专有技
术费300万元,专有技术辅导费为50万元,合计总
价款为含税价1170万元。
税额。
分别按照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计算纳
精品课件
• (1)如果A企业将设备销售和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作为一个项目提供给B企业,应按混合销售计算 :
• 主要内容包括:
7.1.1 销售额一般规定 7.7.2 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或者是纳
税人发生了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主管税务机关 有权核定其销售额 7.7.3 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
精品课件
销售额一般规定
•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价外费用:
增值税只就商品价值或劳务中增值部分征税 增值税课征方式采取普遍课征方式 增值税税负比较稳定、合理 计征方法采取价外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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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类型
• 以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为标志,将增值 税划分为三类,如图表1:
精品课件
四、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 ➢ 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
精品课件
商品课税的类型
• 按征税范围分类:综合性商品税和选择性商品税 • 按征税环节分类:单环节征税和多环节征税 • 按计税方式分类:从价税和从量税 • 按征税地点分类:国内商品税和国境商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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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增值税
• 一、增值税概述 定义:指以商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实现
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 二、增值税的特点
销售额的确定
• 计算公式 :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例如: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本月该
企业货物销售额为36万元,其销项税额 =36×17%=6.12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本月该企业货物含税销售收入为36万元,其 销项税额=36/(1+17%)×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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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
• 混合销售 一项业务同时涉及增值税货物销售和
应纳增值税=1170/(1+17%)*17%-420*17%=98.6
• (2)如果A企业将设备销售和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作为两个项目提供给B企业,应按兼营销售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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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的计算
• 以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 这两个标准为依据来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 规模纳税人,其应纳税额的计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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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 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 为50万元和80万元;
• 年应税销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 个人(自然人)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而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
(五)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 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 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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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一般规定
• 必须注意的是:
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中不包括收取的销 项税额,这是因为增值税为价外税,其计 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是含 增值税销售额,需要进行换算,换算公式 为:
(不含税)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 +13% 或17%)
第二 ,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 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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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 扣规定的进项税额
营业税劳务。 • 兼营销售
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增值 税应税劳务同时,还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税法规定:对于兼营销售,纳税人应分别核算 货物销售额或应税劳务额和非应税劳务额,不分 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 物销售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精品课件
案例
•
A企业向B企业出售一台设备,并同时
–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
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见图表7
)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1)以票抵 注明的增值税额:
税
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
值税额。
(2)计算抵 税
①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 ×13%
②外购运输精劳品课务件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