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债务的保证期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分期债务的保证期 咨询者问:
我公司有一笔债权,约定分期还款,同时有连带保证人,第一期还款届满,但债务人仍未归还,我公司同时向起诉保证人,但听说存在保证期间问题,因为第一笔还款期限已经过6个月,请问陈律师保证期间要如何起算?
陈志群律师解答:
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你案涉及到的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应当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而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到底是从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还是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起算?这点,未见法律或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分期履行债务时,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因此,陈志群律师认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正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所以可以认为你案涉及到的保证期间,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即你公司起诉保证人不存在保证期间上的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