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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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ERP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监控确保数据准确及各业务操作规范以提升各业务水平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ERP上线单位3关键控制指标

3.1ERP基础数据包括物料主数据、物料清单、工艺路线、供应商数据、客户主数据、工作中心等3.2ERP业务数据包括计划、制造、采购、物流、营销等模块的业务数据

3.3检查方式:必检为存在财务风险的数据(包括收付款、成本、存货等);抽检为对业务有影响但无财务风险的数据4岗位职责

4.1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处理异常业务数据并出具周报

4.2事业部IT部负责对过程控制指标和关键绩效指标的提升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出具周报4.3各职能总部负责对不规范业务数据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布半月报4.4IT总部ERP管理部负责对通报与监控情况进行检查每半月通报一次并每月发布ERP绩效指标考核情况

5程序要求及关键控制点

5.1事业部各业务部门每天对业务数据规范性情况自行检查并处理(监控内容方法见附一)每周二出具周报并抄送责任人、事业部IT部和IT总部、职能总部

5.2事业部IT部每周三对过程控制指标及关键绩效指标提升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OA通报抄送IT总部ERP管理部和各业务部门领导

5.3职能总部对业务部门提交的监控周报中的不规范业务数据进行监督处理并于每周三出具上周异常数据处理情况通报逾期未处理完成按附件细则处罚责任人(通报抄送各业务部门领导和IT总部)

5.4IT总部ERP管理部不定期对各事业部IT部的监控工作进行抽查与评价并对事业部的业务提升措施进行指导

5.5IT总部ERP管理部于IT双周例会对各事业部ERP绩效指标提升进行通报和排名考核5.6IT总部ERP管理部对所有ERP系统内业务数据进行归口检查和管理6激励措施

6.1业务部门未按时提交数据监控周报处罚部门主管2分/次

6.2各IT部未按时提交过程控制指标和绩效指标提升分析周报处罚IT部长2分/次

6.3各职能总部未按时出具异常数据处理情况检查通报处罚责任人2分/次

6.4各业务部门限期未整改的对业务部门主管处罚5分/项责任人按细则处罚

6.5对ERP绩效指标排名前三和后三的IT部长和业务部门主管1比2给予10分、5分、2分/次奖罚6.6事业部IT部通报中如有虚假行为处罚IT部长30分/次IT总部如发现业务部门有虚假提升指标行为事业部IT部未通报的对IT部长处罚20分对业务部门主管处罚50分7相关文件

7.1《物料主数据管理规定》7.2《标准成本维护控制制度》7.3《物料清单维护管理制度》7.4《工艺流程维护管理制度》

7.5《三一集团全面数据质量管理技术标准》

8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IT总部ERP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erp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为顺利推进ERP确保ERP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适用范围

ERP项目组成员(见最新发布的ERP项目组成员名单)

三.原则

确保ERP按计划执行确保ERP系统数据及时性、共享性、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ERP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行为

四.ERP推行相关规定

(一)ERP项目组成员准时参加ERP会议、相关培训;

(二)ERP项目组成员按时完成ERP工作;

(三)ERP操作员必需经ERP工程师考核方可上岗工作

五.奖惩条例

(一)奖励条例

1.对ERP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进行评定对表现好的成员进行奖励每月由ERP 工程师进行评定

2.奖励评定办法:

2.1当月没有ERP会议迟到、缺席记录没有ERP数据录入错误记录按时完成ERP工作任务者的条件下才有资格获得奖励;

2.2当月按时圆满完成ERP工作任务者奖励50元;

2.3当月能及时、准确录入所负责的ERP数据没有错误记录者奖励50元;

2.4举报ERP数据错误或规则操作行为属实奖励50元;

2.5及时发现其他ERP用户的数据错误并能采取有效方法解决避免ERP系统出现大范围的数据错误者奖励50元;

2.6ERP工程师或上级领导认为表现突出者进行100元以上奖励(二)惩罚条例

1.无故迟到ERP会议、相关培训者罚款50元;

2.无故缺席ERP会议、相关培训者罚款100元;

3.不按时完成ERP工作任务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50元以上;

4.对ERP自身帐号密码泄露或密码设置过于简单如为空或“123”发现一次罚款50元经警告未更改者罚款100元;

5.盗用别人帐号使用者罚款100元;

6.当月数据录入被发现1次对公司ERP工作流程造成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50元以上;

7.私自录入、修改、删除由他人负责录入的数据未经ERP工程师许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50元以上;

8.删除ERP系统的有效数据对ERP数据的完整性或单据号码的连贯性罚款50元以上;

9.经查实弄虚作假录入ERP数据与实际不符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100元以上

10.泄露公司的保密数据如财务数据、采购单价、销售单价者视情节严重情度依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进行处罚

11.调岗人员需立即知会ERP工程师进行帐号、权限处理经ERP工程师考核方可进行新岗位的ERP操作违返者罚款50元上级主管连带责任

12.有使用ERP人员离职部门主管需及时通知人事部及工程师停用ERP账号对于不通知者主管罚款50元以上

本制度从发布日起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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