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利弊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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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陪审团制度利弊

美国陪审团制度利弊

美国陪审团制度利弊美国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的出现既有利也有弊。

本文将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美国陪审团制度的利弊。

首先,美国陪审团制度的最大优点是能够确保公正审判。

陪审团成员是由普通市民组成的,他们与案件有关或受案件影响较少,可以更加客观地审理案件。

这种制度能够避免由一小部分人对案件做出偏见性判断,保证每个被告都能得到公平的审判。

此外,陪审团制度还可以反映社会多元化,在决策中融入不同背景、意见和经验,防止权力滥用。

其次,美国陪审团制度还能增加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

因为陪审团是普通市民组成的,并且由公众随机选出,这可以使公众更加相信判决结果是公正而准确的。

这也使得整个司法体系更加透明和有说服力。

此外,陪审团制度的庄重和正义感,能够让被告和公众更容易接受判决结果。

然而,美国陪审团制度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

首先,陪审团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因为陪审团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和经验,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判断可能存在差异,从而影响判决的准确性。

此外,陪审团成员的个人态度和立场也可能影响到庭审的结果。

其次,陪审团制度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陪审团成员的招募、面试、培训以及审判过程中的费用都需要由政府承担。

此外,陪审团制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可能导致案件的审理周期较长,给予当事人和法庭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最后,美国陪审团制度也存在争议性。

有人认为陪审团制度存在地域性和社会偏见,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判决。

此外,陪审团制度对证据的要求比较严格,容易排除一些有效的证据,从而影响判决结果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美国陪审团制度有利有弊。

它能够确保公正审判、增加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争议。

针对陪审团制度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培训、改进招募和选拔程序,以及提高陪审团成员待遇来改善。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陪审团决策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判决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陪审团制度:司法公正的保证还是弊端重重?

陪审团制度:司法公正的保证还是弊端重重?

陪审团制度:司法公正的保证还是弊端重重?陪审团制度是一项以被告人平等为基础的司法制度,旨在通过让由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参与审判过程,确保司法公正和民意的表达。

然而,陪审团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

本文将探讨陪审团制度的优势和不足,并分析其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首先,陪审团制度在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一个完善的陪审团制度下,陪审团成员通过听取庭审双方的证据和辩论,从而对案件进行独立、客观的评判。

陪审团的成员通常是普通市民,他们不受政治和权力的影响,能够代表社会大众的观点和利益。

这有助于避免司法过程中的偏见和腐败现象,并增加了人们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其次,陪审团制度能够提供法律教育和宣传的机会。

通过参与陪审团,普通市民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的原则和程序,提升法律意识和素养。

这有助于加强公民对法律的遵守和尊重,并培养出更加负责任和成熟的市民。

此外,陪审团的存在也可以促进公众对法律的关注和讨论,增加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

然而,陪审团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首先,陪审团的决定可能受到个人主观偏见的影响。

陪审团成员通常是普通公民,他们可能在主观判断上受限于自身的生活经验和观念。

这可能导致对证据的理解和评价存在误差,进而影响案件的结果。

此外,陪审团的决定也可能受到舆论和媒体的影响,从而产生不公正的判决。

其次,陪审团制度的运作成本较高且耗时长。

召集和组织陪审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并且庭审过程通常会因为陪审团的参与而延长。

这不仅增加了司法系统的负担,也给被告人和原告带来了额外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而且,陪审团制度还可能导致一些经济利益的损失,例如庭审会耽误陪审团成员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最后,陪审团制度可能对案件结果产生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由于陪审团由一群不同背景和认知水平的成员组成,他们的意见和判断可能存在差异。

这可能导致在相同证据和辩论情况下,不同陪审团做出不同的决定,给被告人和原告带来无法预测的结果。

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利弊

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利弊

(610041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四川 成都)
摘 要:当今中国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人民不 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从经济基础决定了我国的社会 主义法制建设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近年来, 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这些成就的背后, 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法制建设的不易,一项法律制度的建立往往 需要几年、十数年的努力,故,站在前人肩膀上的我们,需要 更大的勇气和努力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本 文以此为视角,浅议法学界一个探讨已久的问题,中国建立陪 审团的利弊分析。
陪审团制度有利于提高公民素质和政治意思从而遏制司法权力腐败陪审团制度是一种大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和保证司法公正的一种制度陪审员通过司法审判可以根据案情和证据充分提出自己的法律பைடு நூலகம்点这样对于提高公民素质培养法制观念等有着深远的影响
政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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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利弊
韦宇希 韩 昱
依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要求,只有外行,缺乏法律知识的人, 才能担任陪审员。但这种方式具有如下缺憾:第一,对于复杂、 疑难的案件因为涉及的事实原因、证据复杂等因素,陪审员很 难做出准确判断;第二,陪审员容易受自身感情和社会大众、 媒体的影响,从而做出于案件事实不符的裁决,导致判决不公。 有学者认为,由不懂法律知识的人从事审判活动,其所依据的 不是法律,而是个人的知识和民众的意愿,这不是实行法治而 是人治。
关键词:陪审团;人民陪审员
一、陪审团制度概述 陪审团制度起源于英国,发展和完善于美国,它是英美法 系国家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要求国家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 时选拔不特定人群组成陪审团参与审判,是英美法法系国家司 法民主的一个具体体现。在美国,陪审团分为两种。第一种是 大陪审团制度,其担任的角色相当于我国人民检察院,是一种 起诉人的法律角色。第二种号称小陪审团制度,通常由 12 名普 通公民组成,负责对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结果性的裁决,裁决 被告是否有罪或者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陪审团制度的利与弊 前文所述,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司法民主的一种体 现,其包含了民主、公正等多重价值,但其也有不足之处,故 我们在引进陪审团制度的时候,需要充分了解其利弊,才能充 分发挥其司法作用。 (一)陪审团制度的价值 1. 陪审团制度有利于保障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从政府权力制衡角度来说,陪审团制度起到了很好的制约 政府权力的政治需要,从而实现分权制衡、民主参与、审判监 督的政治意义。陪审团制度让普通民众和法官在司法审判上地 位平等,分享司法权力,保证司法民主和公正。法国著名宪政 学学者托克维尔曾说:“实行陪审团制度,就可以把人民本身 或者至少把一部分公民提升到法官的地位,这实际上就是把领 导社会的权力置于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手中”。 2. 陪审团制度具有促进立法的造法功能 由于英美法系国家为判例法,故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 具有造法功能。因此,陪审团制度也可以造法,弥补法律的不足。 尽管美国有的州法规定,法官在陪审团没有足够证据做出相应 的裁决时,可以做出不顾陪审团决定的裁决,但法官一般不会 如此,而是遵守陪审团作出的裁决。 3. 陪审团制度有利于提高公民素质和政治意思,从而遏制 司法权力腐败 陪审团制度是一种大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和保证司法公 正的一种制度,陪审员通过司法审判,可以根据案情和证据充 分提出自己的法律观点,这样对于提高公民素质、培养法制观 念等有着深远的影响。托克维尔指出:“陪审制度,特别是民 事陪审制度,能使法官的一部分思维习惯进入所有公民的头脑, 而这种思维习惯,正是人民为使自己自由而养成的习惯。” (二)陪审团制度的弊端 1. 陪审员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司法经验,很难做出公正 判决

陪审制度沿革与利弊

陪审制度沿革与利弊
建立
在诺曼征服后,陪审团制度正式建立,成为司 法体系的一部分。
3
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移,陪审团制度逐渐完善,并成 为英国司法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美国陪审制度的沿革
起源
美国的陪审制度起源于英国普通法中的陪审团制 度。
建立
在美国独立战争后,各州开始引入陪审团制度作 为司法程序的一部分。
发展
在20世纪初期,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得到了进一步 的发展和普及。
无意识偏见
陪审员可能存在无意识偏见,如对特定群体或案件类ຫໍສະໝຸດ 的刻 板印象,可能导致不公正的裁决。
有意识偏见
陪审员可能存在有意识偏见,如为了个人或团体的利益而做 出不公正的判断,损害审判公正性。
05
陪审制度的发展趋势与建议
完善陪审员选取机制
确保陪审员的广泛代表性
在选取陪审员时,应确保来自不同社会阶层、职业和背 景的人都有机会参与,以体现社会的多元性。
增加陪审员的多样性
除了性别、年龄和种族外,还应考虑增加具备不同专业 背景和经验的陪审员,以提高审判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建立陪审员数据库
通过建立全国性的陪审员数据库,可以实现陪审员信息 的共享和优化选取。
加强陪审员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
陪审员培训应包括法律知识、审判程序、权利义务以及职业道德 等方面的教育,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职责。
中国陪审制度的沿革
起源
01
中国的陪审制度起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当时的一些地方
开始尝试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
建立
0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陪审制度被正式确立为司法制度的
一部分。
发展
03
在近年来,中国陪审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人民陪

见证正义:法庭上的陪审团制度

见证正义:法庭上的陪审团制度

法庭上的陪审团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司法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代表着公正、民主和公众参与,为确保每个被告人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审判提供了保障。

本文将探讨陪审团制度的重要性、优点和挑战。

陪审团制度的存在有助于平衡司法权力。

在司法过程中,法官通常是唯一的决策者,而陪审团则由普通公民组成,代表了广大社会群体的利益。

这样的安排确保了司法判断不会被局限于法官个人的观点和偏见,而是通过多元化的群体智慧,综合考虑案件的各方面因素。

此外,陪审团制度还为被告人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的审判环境。

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他们并不属于法律专业人士,这使得他们更容易理解证据和法律条款。

与单一法官相比,陪审团能更全面地审视案件,充分利用他们的常识、经验和价值观进行评判。

这种民意的参与可以有效防止司法机构的滥用和错误判决的发生。

陪审团制度还有助于加强社会的信任和认同感。

当案件的决策权交给公众时,人们更容易接受审判结果。

陪审团代表了社会的多样性和普遍价值观,他们的决策反映了人民对正义的共同理解。

因此,陪审团制度有助于建立司法决策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增强人们对司法系统的信心。

然而,陪审团制度也存在着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随机选取陪审员过程中可能存在主观因素的干扰,从而导致陪审员的选择不够客观和随机。

其次,陪审团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可能导致决策的偏颇和不公正。

另外,陪审团的决策可能受到舆论和情绪的影响,而不是严格按照事实和证据来裁决。

为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国家采取了改革措施,例如增加陪审团的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其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

同时,引入专业人士来辅助陪审团的决策也成为一种解决方案。

这样的改革可提高陪审团制度的效率和公正性。

总之,陪审团制度在法庭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保障了每个被告人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并促进司法决策的多元化和公众参与。

尽管存在一些挑战,但通过适当的改革和完善,陪审团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进一步确保正义的实现。

浅析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

浅析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

浅析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司法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提高司法公正性,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本文将从实施背景、制度设置、优点和缺点等方面进行浅析。

首先,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背景是我国司法体制的需要。

过去,我国法院审判过程中只有法官参与,司法公正性得到人们质疑。

引入人民陪审员制度可以使司法决策更接近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司法公正。

其次,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设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是由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按照一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与法官一起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人民陪审员在识别事实、判断事实、决定案件的刑事责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法官的决策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具有多方面的优点。

首先,它使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到司法审判中,与法官共同审判,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权;其次,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可以增加对案件的多元审视,减少法官的主观偏见,确保司法决策更加公正;再次,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助于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最后,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可以增加司法裁判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

然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存在一定的缺点。

首先,人民陪审员的选聘过程可能存在人事安排、权力斗争等问题,导致选聘不公正、人员不合适;其次,由于人民陪审员普遍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可能影响到审判效果;再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作成本较高,人员培训、理论学习和案件调研等需要耗费大量资源;最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开程度与效力也面临一定的挑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

综上所述,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符合司法体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司法公正性,并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人员素质的提高来解决。

浅析美国陪审团制度利弊

浅析美国陪审团制度利弊

浅析美国陪审团制度利弊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体系中特有的制度,是美国民主政治在司法方面的体现。

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由法律专业人士定罪的制度,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旨在赋予普通公民决定司法公正的权力,避免政府公权力一家独大。

然而,轰动一时的辛普森案件中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中截然不同的判决,又让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种看似合理的审判制度背后的利与弊。

1.美国陪审团制度概况与其政治意义美国的陪审制度起源于英国殖民统治时期,但它具有鲜明的美国民主性质。

不同于英国的陪审制中只从贵族阶层挑选陪审员的规定。

1在美国,只要是有选举权的,无犯罪前科的公民,就可以参选陪审员。

陪审制在美国司法体制中的地位非比寻常,一是因为其本身被写入宪法修正案,不得轻易改动;二是美国人普遍认为陪审制可以有效避免法官独断专横,政府滥用公权力。

例如在政府与公民发生纠纷的案件中,陪审团大多倾向于保护公民。

陪审团是表达公民意识,帮助公民对抗公权力的重要途径。

法国历史社会学家托克维尔认为,美国陪审团制度不仅是一种司法制度,更是一种具有民主特性的政治制度。

他说:“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民情是一个民族唯一坚强耐久的意见。

”通过陪审团制度,美国司法可以把具备法律专业素养的法官意识和代表民情的陪审团意见结合起来。

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

2美国司法审判中实行抗辩式制度,在审判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平等,法官和陪审团实际处于中立地位。

为防止法官利用公权力独裁,因而设立陪审团,分割部分判决权;同样,为了限制检察官和警察的权力,可以组成23人的大陪审团。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陪审员独立进行判决。

在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中,为防止社会舆论影响陪审团判决,可以选择隔离陪审团。

在判决过程中,陪审团通过表决,意见统一后决定被告是否有罪,而法官决定具体量刑。

32.从贺梅案看被告人获取陪审团审理的权利美国宪法规定,所有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有权利要求案件发生地之州及区的陪审团迅1 书名: 《西方法律史》作者: 何勤华贺卫方主编第:97页2 书名: 《流年物语:西方近现代文明的哲思》作者: 胡伟希著第:60页3 书名: 《检察官境外培训成果文丛(第一卷)》作者: 王少峰主编第:38页速开庭审理。

陪审团制度的利与弊:司法的两面刃

陪审团制度的利与弊:司法的两面刃

陪审团制度的利与弊:司法的两面刃陪审团制度作为一种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公众参与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然而,这个制度也存在一些争议,因为它的运作方式可能引发偏见和错误判断。

下面将探讨陪审团制度的利与弊。

首先,陪审团制度的利处之一是提供了公正和民主的司法环境。

由于陪审团是来自公众的普通人,他们代表了社会多样性和众声喧哗。

陪审团的成员既有法律专业人士,也有普通市民,这样的多元化确保了案件的审理过程更加开放和全面。

其次,陪审团制度能够增加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度。

在陪审团的职责是评估证据和作出裁决的过程中,公民有机会亲身经历司法程序并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这使得公众更有信心,相信自己的权益会得到公正的对待,同时也提高了对司法系统的认可度。

此外,陪审团制度还可以减少潜在的腐败和不当行为。

陪审团的成员是根据一定程序和随机选择的,他们不容易受到外界压力或腐败因素的影响。

这样一来,裁决的公正性和中立性就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有助于避免司法系统内部的不当操作。

然而,陪审团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陪审团的成员并非专业法律人士,他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可能相对较低。

这使得他们在理解和评估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时可能出现偏见、误解或错误判断。

这可能导致无辜被定罪或有罪者逍遥法外的情况发生。

其次,陪审团制度的审判过程相对较慢。

由于陪审团的成员需要进行调查和讨论,案件的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并导致司法程序的繁琐性增加。

此外,陪审团制度还可能导致额外的费用和资源消耗,因为需要支付陪审团成员的津贴和提供相关设施。

最后,陪审团制度在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

例如,在涉及敏感问题或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中,公众的情绪和偏见可能会对陪审团的裁决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陪审团成员可能难以理解专业的证据和法律原则,从而导致不公正的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陪审团制度具有一定的优点和局限性。

它为司法系统带来了公正、民主和透明的特征,增加了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陪审团制度的弊端

陪审团制度的弊端

陪审团制度的弊端陪审团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通过让一群普通人作为陪审团成员,参与对案件的审判和判决。

尽管陪审团制度在某些情况下能够更加公正地决定案件的结果,但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陪审团倾向于受情感和偏见的影响。

陪审团成员是一群普通人,他们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经验、偏见和情感来判断案件。

例如,一起涉及种族歧视的案件,如果陪审团成员中有人具有种族偏见,他们可能会偏向于支持与其相同种族的一方,而不是依据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这会导致案件判决的不公正。

其次,陪审团成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背景。

陪审团成员通常是普通公民,他们没有接受过法律教育和培训。

因此,他们可能无法准确理解案件的法律问题和证据,也无法正确地解释法律条文和法规。

这可能导致他们对案件的判决缺乏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陪审团制度会增加司法程序的复杂性和时间成本。

陪审团制度需要组织和召集一群陪审团成员,协调他们的时间表,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培训。

这意味着需要额外的时间和成本来处理案件。

而且,由于陪审团成员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研究和讨论案件,案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得出裁决结果。

这对案件的当事人和司法体系来说都是一种负担。

最后,陪审团制度还可能导致处罚不一致和不可预测。

因为陪审团成员是一群普通人,他们对案件的判决可能受到情感、偏见和个人喜好的影响。

同样的案件可能因为陪审团的不同个体差异而得出不同的判决结果。

这导致了判决的不一致性和不可预测性,可能会削弱法律制度的公信力。

总的来说,陪审团制度在某些方面能够提高司法公正和民主参与感,但也存在一些弊端。

陪审团成员可能受到情感和偏见的影响,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背景,增加了司法程序的复杂性和时间成本,以及可能导致判决不一致和不可预测。

因此,在实施陪审团制度时,需要权衡其利弊,同时加强对陪审团成员的培训和监督,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我国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必要性【摘要】陪审团制度是美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其对于保障公民自由、提升司法公信力等具有重大意义,这对我国深化审判制度改革,并进而实现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重点介绍陪审团制度引入我国的几点注意及引入的益处作了简短介绍,希望对我国审判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关键词】陪审团制度;益处;必要性一、陪审团制度的概念及发展陪审,即与法官共同审理,是一种由一部分普通公民参与案件审理的庭审方式。

而陪审制度,就是这种吸收普通民众参与审判的制度。

陪审团制度就是一种由特定人数、享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的决定嫌疑人是否有罪的制度,而陪审团就是一定数量的公众按照特定的程序所组成的参加诉讼案件的庭审并对诉讼案件的事实问题作出裁决的团体。

早期陪审团制度是在古代陪审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诉讼制度,1066年,诺曼底人威廉一世征服英国后,把法兰克的陪审团制度引入了英国。

17世纪初,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陪审制度传入美国,并成为了美国主要的诉讼制度。

独立战争之后,法官和陪审团的职能开始分离,陪审团主要负责案件事实部分的裁定,法官负责法律问题适用部分,至此,这种运作模式最终得到了确定。

二、我国引入陪审团的几点注意陪审团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运行的相当成功,尤其是以美国为代表,毫无疑问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但是要直接移植到我国,恐不切实际,毕竟属于两大不同法系国家,必需要结合我国的实情。

下面列举引入我国需要注意的几点:(1)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陪审团共有12人,可能来自不同的行业,对法律知识都了解甚少,如果对于一个案件不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陪审员们很难对法律问题做出准确的判定,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区分开后,陪审员们只需要对事实问题进行分析,而将法律问题交由法官审理。

事实问题不需要专业知识,只要是正常人,按照日常生活经验就能分析,可能最后会和法官定案有不同,但也是非常的少。

据美国有陪审团参加的案件审理显示,最后法庭的判决和陪审团认定基本一致,异议不到10%。

陪审团利弊分析整理版

陪审团利弊分析整理版

陪审团利弊分析整理版一、辛普森案件中陪审团的缺陷1、陪审团的种族构成可能产生偏见就陪审员的遴选而言,美国最高法院规定当事人双方律师不得由于种族、性别或者其他歧视因素提出无因回避。

辛普森案中12名陪审员在最后进入审判评议阶段时竟有9名是黑人,这是法律规定无法规避的事实,因为制度本身就为种族主义留有了生长的空隙。

而从整个案件的审判来看,陪审团的成员成分与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也具有极大的关联性。

辛普森案的首席辩护律师在最后一轮辩论中正是针对陪审团的成员成分适时地打出了种族“王牌”,致使辛普森案有了出人意料的判决。

据判决前的一项问卷调查,74%的白人认为被告有罪,而77%的黑人则认为无罪,很显然,种族因素影响了公民对于案件的认识。

2、关于陪审团的效率问题美国陪审团制度从陪审员遴选到参与审判所耗费的成本太高,效率太低。

以下即为辛普森案件的数据档案①:a、辛普森被羁押时间为:472天。

B、洛杉矶政府检控开支为:900万美元。

c、被告辩护律师开支超过900万美元。

d、证人数目:控方72人,辩方54人。

e、证词页数:5万。

f、物证数目1115件:控方723件,辩方392件。

g、呈交物证时间:控方99日,辩方34日。

h、陪审团隔离时间:263日(每人日薪5美元)。

早在1980年,美国一个研究机构就曾做出一项评估:陪审团审判中所产生的额外行政负担,就联邦法院的侵权案件而言,平均的费用已从过去的每个案件1740美元,上升到15028美元。

到1993年,联邦法院陪审团的平均审理时间是5.19天,而法官独立审判的平均时间为2.34天;另一项纽约曼哈顿法院的研究表明陪审团审判花费的时间比法官审判花费的时间要多出大约40%。

所有的数据都一致表明,美国陪审团在审理案件上耗费太大,效率太低,这不仅给司法部门造成沉重的负担,也给诉讼双方以及陪审员本人带来时间和金钱上的浪费。

但在法律价值中,首先应强调的是公正价值,在保证公正价值的前提下才要兼顾到效率价值。

陪审团制度的优缺点

陪审团制度的优缺点

陪审团制度的优缺点陪审团制度是一种司法制度,其职责是根据法庭上所呈现的证据和辩论内容,对被告进行裁决。

该制度有其优点和缺点,我们需要进行权衡以确定其适用性。

首先,陪审团制度有以下优点。

其一,陪审团的参与可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通过陪审团的参与,意味着法官不再是唯一的决策者,而是由一群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成员共同参与裁决。

这样可以避免个别法官的偏见和错误判断,提高了裁判的公正性。

其二,陪审团是普通人的代表,可以代表社会的普通价值观。

陪审团的成员一般是普通公民,理论上代表了社会的多样性。

他们拥有各自的职业、年龄和文化背景,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讨论,可以带来不同的观点和意见。

这样可以避免法官在解释法律意义上出现的盲点和狭隘性。

其三,陪审团的决策是可以被大众接受的。

陪审团的决策是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的,并且由多人参与讨论和表决,可以减少决策的随意性和个人主观因素的干扰。

这样的决策结果容易被大众所接受,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公信力的建立。

然而,陪审团制度也有一些缺点需要考虑。

其一,陪审团成员的素质和能力不一致。

由于陪审团成员是从普通人中随机选取,他们的法律知识和判断能力可能会有较大差异。

这可能导致一些决策存在主观性和盲从性。

其二,陪审团的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

正常情况下,陪审团的审判过程是封闭的,公众无法了解其中的细节和理由。

这可能会引发外界质疑和猜测,降低了司法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其三,陪审团制度存在一定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组成一个陪审团需要较长时间的筛选和培训,并且需要支付陪审团成员的费用。

这可能会增加诉讼的成本和周期,不利于司法程序的高效进行。

综上所述,陪审团制度有其优点和缺点。

在权衡利弊时,我们需要考虑陪审团成员的能力和素质、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以及成本和时间效率等因素。

通过改进和优化制度,我们可以充分发挥陪审团制度的优势,同时降低其缺点的影响,更好地服务于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实践。

中国陪审制度论

中国陪审制度论

中国陪审制度论中国陪审制度的引进,为司法公正和民主化的进步提供了重要保障。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陪审制度的执行依然面临一些固有问题和待解决的难题。

在此,本文将针对陪审制度的优缺点进行探讨,并重点分析与家庭乱象、侵犯公民权利和刑事犯罪有关的三个案例。

一、陪审制度的优缺点优点:1.提高庭审公正。

由于陪审员具备深入社会的生活经验,能够准确、客观地审理案件,从而避免司法人员的私心和偏见对案件判决产生影响。

2.体现民主法治。

陪审制度的实行反映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民主化方向,对于构建公正、公平、效率的司法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3.具有震慑作用。

公平公正的审判结果能够有效地震慑犯罪行为。

缺点:1.难以选出合适的陪审员。

由于对陪审员的选拔要求很高,目前在实践中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巨大的招募数量也使得审判成本高昂。

2.陪审员的素质不足。

许多陪审员的受教育程度和社会阅历较低,导致审判能力、法律意识和判断水平低下。

3.陪审院的影响力难以忽略。

若陪审院的影响力过大,可能损害法庭独立性和司法公正。

二、与家庭乱象有关的案例案例1:刘某因为在夫妻关系中出轨并殴打妻子被起诉。

经过庭审和陪审员评议,庭审结果为被告刘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案例2:王某因非法占有妻子企业财产而被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陪审员从社会伦理、法律条文等多个角度分析案件并表决判决,最终王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三、与侵犯公民权利有关的案例案例3:李某因无故关押被害人,并对其进行殴打和威胁。

陪审员在权衡案件中融入了法律与道德等多种因素,对加害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四、与刑事犯罪有关的案例案例4:张某因非法持有和吸食毒品被起诉。

在庭审和陪审员评议过程中,张某通过坦白供认犯罪事实和积极配合调查等方式被陪审员考虑后,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总之,中国陪审制度在司法公正和民主化方面取得了重要进步,但也面临不少的挑战。

未来需要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加强陪审组织的管理和培训,以及坚持法治精神,保证陪审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陪审团审判的利弊

陪审团审判的利弊

陪审团审判的利弊什么是美国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一言以概之:陪审团审判!什么是陪审团审判制度的特点?一言以概之:外行领导内行!陪审团审判是英美法系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

它像英国普通法一样历史久远,其起源可以上溯到古代罗马法。

在当代美国司法体制中,陪审团主要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大陪审团,又称“起诉陪审团”,其角色大致相当于“人民检察院”。

它通常由案发所在地区的23位普通公民组成,其职能并非裁定被告是否有罪,而是在法院正式立案之前,传唤与案件有关的人证和物证,决定对有争议性的重大案件是否应当立案起诉。

一旦作出裁定,大陪审团就自动解散,由检察官接手办案。

在“拉链门”案中,把克林顿折腾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并裁决立案起诉的陪审团,就是这种大陪审团。

另一种是小陪审团,又称“审判陪审团”,其角色大致相当于“人民法院”。

它通常由案发所在地区的12位普通公民组成,负责对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或民事侵权作出裁决。

如果裁决无罪或不构成侵权,审判即告结束。

如果裁定有罪或侵权成立,则由主持审判的法官依法量刑,作出正式司法判决。

在球星辛普森涉嫌杀人案中,以检方呈庭证据漏洞百出为由,将这位橄榄球巨星无罪开释的陪审团,就是这种小陪审团。

陪审团制度在当代法治社会中的作用和价值,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问题。

反对者认为,由一帮外行组成的陪审团,竟然高居于职业法官之上,对重大法律问题做出最终裁决,这简直就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一种司法审判制度。

提出此类批评的人,正是一个不懂陪审团如何运作的法律外行。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陪审团认定事实问题,法官裁定法律问题,两者的分工和职能泾渭分明。

这种制度设计之目的,恰恰在于排除陪审员的法律专业化倾向,使司法过程中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有所区分。

对于案件中的事实问题,比如在辛普森案中,出庭做证的警官是否撒了弥天大谎,检方呈庭的血迹和手套等证据是否能够令人信服地证明被告有罪,这类问题并未涉及复杂深奥、令人费解的法律和法理。

我国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必要性引入陪审团制度是指在我国刑事审判中,由公民按照法定程序从社会各界公平选聘出来的一组人员,参与审判案件的证据交和判决。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法官独任制度,即由法官单独负责判决。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体制的完善,引入陪审团制度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引入陪审团制度能提高审判的公正性。

在刑事案件中,陪审团由多个具有不同背景和经验的人组成,他们代表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观点。

通过公平选聘,不同观点的交锋和碰撞,能够避免法官的主观偏见,保证案件审判的客观公正。

此外,陪审团成员是由法定程序选聘出来的,他们的身份和背景都会经过严格的审核,避免了个别法官的随意判断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因此,引入陪审团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刑事审判的公正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引入陪审制度能够增强司法公信力。

在我国,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曾引发过舆论的广泛关注和质疑,人们对法官的判决结果产生了疑惑和不信任感。

引入陪审团制度能够让公民参与刑事审判,增加了司法决策的透明度,使人们对判决结果有更高的认同感。

陪审团成员是从社会公正选聘出来的,他们代表了公众的利益和意见,能够提供多元化的观点和判断,增强了判决的公信力。

公民参与刑事审判的过程,不仅仅是审判结果的确认,更是对司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

因此,引入陪审团制度能够增强司法的公信力,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再次,引入陪审团制度能够深化司法体制。

我国司法体制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机构。

而引入陪审团制度正是在促进司法体制的进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传统的法官独任制度,容易出现法官对案件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缺乏准确评判的情况,导致判决结果的不确定性。

引入陪审团制度能够增加专业人士的参与,提高判决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陪审团成员的专业见解和实践经验,可以避免一些重大案件的冤假错案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因此,引入陪审团制度是司法体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陪审团制度的利弊

陪审团制度的利弊

陪审团制度的利弊陪审团制度在司法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一方面,陪审团制度可以提高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确保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审判。

另一方面,陪审团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例如可能引发人争议、花费时间和金钱。

首先,陪审团制度可以确保公正的审判。

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代表了社会的多样性。

陪审团的成员有不同的人生背景、观点和经验,这可以确保审判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因素得到全面考虑。

陪审团的参与可以帮助法官更好地理解案件,并做出更准确公正的裁决。

其次,陪审团制度可以避免权力的滥用。

法官一方面拥有权力,可以对案件做出决策,但另一方面,这种单一权力可能导致滥用。

陪审团的参与可以确保对于案件的决策是多数公民的联合决策,从而减少了个别法官滥用权力的可能性。

此外,陪审团制度还可以增强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

陪审团的成员是公众的代表,他们可以通过观察和参与案件来了解司法过程。

这样一来,公众就可以更好地信任司法制度和法院的公正性,从而增加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然而,陪审团制度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首先,陪审团的参与可能引发人争议。

陪审团成员的观点和背景可能存在差异,他们可能因此而相互冲突。

如果陪审团在案件的关键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可能导致裁决结果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延长司法程序的时间和成本。

此外,陪审团制度的参与也可能带来不公正的结果。

陪审团成员是普通公民,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来理解复杂的法律事实和证据。

这可能导致对案件的错误评估和不公正的裁决。

最后,陪审团制度可能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陪审团成员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参与案件的审理和决策。

这可能导致司法程序的时间延长,并增加司法系统的成本负担。

综上所述,陪审团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公正的审判和避免司法滥用,增强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

然而,陪审团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引发人争议、带来不公正的结果和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

对于陪审团制度的优劣,需要充分权衡其优点和缺点,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程序法中的陪审团制度

程序法中的陪审团制度

程序法中的陪审团制度程序法中的陪审团制度是一种司法机构,由一群公民组成,他们以调查证据、参与庭审并最后做出裁决的方式参与审判程序。

这一制度在程序法国家中广泛应用,旨在确保公正和民主原则的实施。

本文将探讨程序法中的陪审团制度,其作用、优缺点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一、背景和定义程序法中的陪审团制度起源于古代雅典民主制度,并在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后开始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得到普及。

在该制度下,陪审团成员由随机选择的公民组成,他们接受法庭的指示,并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

陪审团制度意味着扩大了公民参与司法决策的范围,有助于确保法律公正和民主原则的执行。

二、陪审团制度的作用陪审团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增加公正性和民主性。

首先,陪审团由公民组成,代表着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能够提供不同视角的判断。

其次,陪审团由随机选择的方式产生,减少了法官的个人偏见和腐败的可能性。

此外,陪审团能够在庭审中直接接触证据和当事人,有助于还原案件事实,并从法理和道德的角度综合考虑裁决。

三、陪审团制度的优缺点陪审团制度有其优势和局限性。

优势在于为案件提供了公众监督和参与的机制,确保司法决策的透明和公正。

陪审团还可以增强人民对司法体系的信任感,提高判决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此外,陪审团对于有争议的犯罪案件,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提供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判断,有助于降低错误判决的风险。

然而,陪审团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陪审团的决策可能受到个人或群体偏见的影响,容易被情感和情绪左右。

其次,陪审团由非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可能对法律和案件的细节不够了解,导致错误的判断。

此外,陪审团制度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去组织和培训陪审团成员,审判程序的效率和成本也是一个问题。

四、陪审团制度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陪审团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改革。

一方面,一些国家开始探索引入专家陪审团或混合陪审团制度,以提高陪审团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另一方面,借助科技手段,如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可以更好地模拟案件现场和证据,提供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供陪审团决策。

浅谈陪审团制度的优劣——以美国电影《十二怒汉》为视角分析

浅谈陪审团制度的优劣——以美国电影《十二怒汉》为视角分析

浅谈陪审团制度的优劣——以美国电影《十二怒汉》为视角分析全文3379个字,阅读全文可能要10分钟陪审制是指从一般公民中随机选出若干名陪审员,委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于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裁。

陪审团制度起源于9世纪的法兰克帝国,后传至英格兰地区,并且被接纳。

从英国殖民地独立出来的美国也继受了英国的陪审团制度,13个州都通过宪法确保了陪审制的实施。

因此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广泛的采用。

在美国联邦法院中,陪审员人数原则上为12人,但如经当事者双方同意,也可以少于12人。

美国宪法判例规定,陪审团人数最少可以减至6人。

担任陪审团是公民的义务,而且被选中者所在的单位必须无条件同意他请假。

在美国,宪法保护因重罪被起诉的被告人接受陪审团审理的权利。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4条第1节规定的正当程序也包含了接受陪审团审判的内容,因此也适用于各州法院。

电影《十二怒汉》影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

电影中提及了陪审团制度的部分内容,下面以此电影为视角对电影所反映时代的美国陪审团制度进行浅略地分析。

1.陪审员的选任程序联邦法院的成文法规定。

应从选民名单或其他名册中随机抽选出足够数量的候选陪审员。

以下人员不能担任陪审员:(1)不是满18岁且在该管辖地域居住满1年的美国公民;(2)不能读写英语;(3)不能说英语;(4)因精神或身体疾患,不适于担任陪审员的;(5)有相应刑事案件或重罪前科等情况下,由法官判断其是否有获任资格。

从这部电影中12陪审员涉及到了很多行业,有建筑师,股票经纪人,广告商,钟表匠,软件推销(推销员)、高中足球教练等。

而且还有两名替补陪审员。

替补陪审员要参加全程的庭审过程,但是没有表决的权力,只有在陪审员无法出庭的时候由替补陪审员补上。

论陪审制度

论陪审制度

论陪审制度陪审制度是指在刑事审判中,由一定数量的陪审员组成的团体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做出裁决的一种审判制度。

陪审制度始于古希腊,被广泛运用于许多国家的刑事司法系统中。

下面将从陪审制度的优点、缺点以及我国陪审制度的发展来分析陪审制度。

陪审制度的优点有:第一,陪审员代表了公众的意见和利益。

陪审员不同于专业的法官,他们是普通公民中的代表,通过随机选择的方式选出。

他们在审判中能够带来关于案件的不同观点和经验,使裁决结果更具公正性和代表性。

第二,陪审制度有助于保护人权。

在陪审制度中,被告人的命运不仅仅掌握在法官的手中,还有陪审员的共同决策。

这样可以避免法官滥用职权或对案件偏见的情况发生,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第三,陪审制度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众信任。

陪审制度的开放性使得公众有机会亲自参与司法过程,观察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这可以促进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社会对司法不公正的质疑。

然而,陪审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第一,陪审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陪审员是通过随机选择的方式选出的,他们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可能有限。

有些陪审员对案件本身的了解可能不够深入,容易受到其他陪审员的意见影响,导致裁决结果不准确。

第二,陪审制度会增加司法程序的时间和成本。

陪审制度的引入会增加司法程序的复杂性和时间,在一些严重的刑事案件中,特别是大规模复杂的刑事案件中,审判时间可能会延长数周甚至数月,增加了司法资源的消耗。

第三,陪审制度容易受到舆论和媒体的干扰。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一些陪审员可能会受到媒体报道和公众舆论的影响,导致他们在裁决时受到过多的外界干扰,使得裁决结果不够客观。

我国的陪审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自2015年开始,我国全面推行陪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多个省份实施。

这一改革将有助于提高案件裁决的公正性和法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陪审制度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比如,陪审员的选拔机制、对陪审员的培训以及对陪审员决策的监督机制等都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保证陪审制度的有效运行。

对现行陪审制度的分析与思考

对现行陪审制度的分析与思考

对现行陪审制度的分析与思考现行的陪审制度是指由一群平民组成的陪审团,根据司法程序在法庭上对被告的指控进行审判。

这一制度在许多国家都有,并且被认为是保护公平与民主的关键制度之一、然而,陪审制度也有其优点和缺点,其值得深入分析和思考。

首先,陪审制度的一大优点是能够确保被告在审判过程中得到公平对待。

由于陪审团由普通公民构成,他们有能力代表社会公众对案件进行评判。

陪审团由12人或更多人组成,代表了社会各个阶层和背景,从而有助于减少审判的偏见和歧视。

陪审团的多样性可以确保不同角度和观点的考虑,并作出公正的决策。

其次,陪审制度还有助于加强法律的公信力。

陪审制度使得司法决策不仅仅是法官个人的决策,而是基于与公众相互关联的决策。

这使得法律的执行更有说服力,公众更有信心和满意度。

然而,陪审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首先,陪审团的成员通常是在法庭上对他人生死关头的指控做出决策,这是一项严峻的任务。

普通公民没有接受专业培训,他们可能对复杂的法律和证据程序了解有限。

这种情况下,陪审团的决策可能受到个人的情感、观点、偏见和误解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判决。

其次,陪审制度的程序通常耗时耗力。

陪审团的选派和召集需要时间和精力,司法审判的过程也会因为包括陪审团的决策而变得更加复杂和漫长。

这种情况下,陪审团的存在可能会增加被告和原告的心理压力,也会增加司法系统的负担。

此外,陪审制度也面临着寻求公平与追求真相之间的矛盾。

法官和律师通常会寻求利用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辩护或起诉,而陪审团则可能更容易被情感和个人观点影响。

这一点可能会导致陪审团未能真正理性地权衡证据和法律支持,而偏向于一个方向。

另外,可以考虑减少陪审团的规模,以降低陪审团的选派和召集过程的时间和成本。

同时,可以采用一些技术手段,如视频会议等,来减少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

最后,可以探索其他国家的陪审制度经验,运用科技发展,改进以降低错误判决的风险。

一些国家已经开始使用模拟法庭和电子陪审团等创新方案,以提高陪审过程的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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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利

引入陪审团制度的利弊
作者:韦宇希韩昱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07期
摘要:当今中国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人民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从经济基础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这些成就的背后,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法制建设的不易,一项法律制度的建立往往需要几年、十数年的努力,故,站在前人肩膀上的我们,需要更大的勇气和努力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本文以此为视角,浅议法学界一个探讨已久的问题,中国建立陪审团的利弊分析。

关键词:陪审团;人民陪审员
一、陪审团制度概述
陪审团制度起源于英国,发展和完善于美国,它是英美法系国家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它要求国家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时选拔不特定人群组成陪审团参与审判,是英美法法系国家司法民主的一个具体体现。

在美国,陪审团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大陪审团制度,其担任的角色相当于我国人民检察院,是一种起诉人的法律角色。

第二种号称小陪审团制度,通常由12名普通公民组成,负责对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结果性的裁决,裁决被告是否有罪或者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陪审团制度的利与弊
前文所述,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司法民主的一种体现,其包含了民主、公正等多重价值,但其也有不足之处,故我们在引进陪审团制度的时候,需要充分了解其利弊,才能充分发挥其司法作用。

(一)陪审团制度的价值
1.陪审团制度有利于保障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从政府权力制衡角度来说,陪审团制度起到了很好的制约政府权力的政治需要,从而实现分权制衡、民主参与、审判监督的政治意义。

陪审团制度让普通民众和法官在司法审判上地位平等,分享司法权力,保证司法民主和公正。

法国著名宪政学学者托克维尔曾说:“实行陪审团制度,就可以把人民本身或者至少把一部分公民提升到法官的地位,这实际上就是把领导社会的权力置于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手中”。

2.陪审团制度具有促进立法的造法功能
由于英美法系国家为判例法,故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具有造法功能。

因此,陪审团制度也可以造法,弥补法律的不足。

尽管美国有的州法规定,法官在陪审团没有足够证据做出相应的裁决时,可以做出不顾陪审团决定的裁决,但法官一般不会如此,而是遵守陪审团作出的裁决。

3.陪审团制度有利于提高公民素质和政治意思,从而遏制司法权力腐败
陪审团制度是一种大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和保证司法公正的一种制度,陪审员通过司法审判,可以根据案情和证据充分提出自己的法律观点,这样对于提高公民素质、培养法制观念等有着深远的影响。

托克维尔指出:
“陪审制度,特别是民事陪审制度,能使法官的一部分思维习惯进入所有公民的头脑,而这种思维习惯,正是人民为使自己自由而养成的习惯。


(二)陪审团制度的弊端
1.陪审员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司法经验,很难做出公正判决
依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要求,只有外行,缺乏法律知识的人,才能担任陪审员。

但这种方式具有如下缺憾:第一,对于复杂、疑难的案件因为涉及的事实原因、证据复杂等因素,陪审员很难做出准确判断;第二,陪审员容易受自身感情和社会大众、媒体的影响,从而做出于案件事实不符的裁决,导致判决不公。

有学者认为,由不懂法律知识的人从事审判活动,其所依据的不是法律,而是个人的知识和民众的意愿,这不是实行法治而是人治。

2.陪审团制度导致诉讼程序复杂、诉讼成本过高
一方面,组成陪审团是一件复杂的工作,要当事人和法官都能接受,这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另一方面,陪审团裁决案件要求一致同意或者绝大多数同意,这实际上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对于没有专业知识背景的陪审员来说,对于案件的事实往往根据自己的社会生活经验做出一种直觉性的判断,这样的判断一旦形成是很难改变的,因此陪审团一致性的意见要求必然拖延诉讼进程。

三、我国建立陪审团制度的构想
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制度,陪审团就是典型代表,我国要引进陪审团制度,还需吸纳其精华,除掉其糟粕。

纵观世界各国,采取陪审团制度的国家都是结合了本国的政治制度、文化传统、诉讼观念等国情。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要建立陪审团制度也要根据我国国情来建设。

我国虽然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在法律体系的建设中更多的是遵循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我国现阶段不能直接引进陪审团制度,而是应该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和陪审团制度有居多共同点,只不过陪审团裁决案件,而人民陪审员不能裁决案件,只是出席庭审,适度参与案件审理。

因此,我们要牢牢抓住人民陪审员制度,对其进行改造,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不过我们需要看到的是现阶段我国现阶段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更多的是流于形式。

一个案件中,陪审员更多是迎合主审法官的观点,而丧失了人民陪审员的司法作用,这样如何制约法官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值得我们思考。

我国20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基础受到质疑,司法民主还留有象征意义;司法公正难以保证,司法监督得不偿失。

为了实现司法民主、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这就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对其进行探索和改革,力求寻找到陪审团制度更符合现实状况的模式,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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