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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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范围和内容:

(一)委托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安全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维保内容:(甲方要了解维保的具体方式、方法;维保中,甲方要派人参予)。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动性能。

(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似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同时出具年度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的总结报告,保证年度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动水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水力警钤的报警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

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栓、水枪水带的完好性。

(3)每季度检查大楼最不利水压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灭火器: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是否达标及是否过期。

5、防火卷帘门:每月对卷帘门的远控及就地控制功能进行试验。

6、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对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放电检查。

7、气体灭火系统

(1)每季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

(2)每季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

(3)每季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4)每半年摸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动作,控制屏是否有放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5)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6)每季度检查方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7)每季度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四、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4、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

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将消防改造或其它维保内工作交于第三方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再承担。

6、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保养情况,对不合格的保养项目有权提出整改要求:甲方人员有权制止乙方(包括及其作人员)违章作业。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1、协议生效15天内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有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交甲方存档。(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月检)。

3、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交甲方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非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应于2至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3个小时内处理完毕,突发性故障在24小时内全力以赴尽快处理恢复正常。如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处理,乙方应将预计完成时间书面告知甲方,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如遇机件无法修复之前提下,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零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或联络原设备制造商报价,经甲方批准后负责监理修复。

6、发现并提出消防隐患,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加因甲方对乙方提出意见,不予采纳,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消防罚款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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