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企业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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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广告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徐巍[①]

摘要:本文对广告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全面剖析,并对广告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

风险进行了刑事处罚法律风险、行政处罚法律风险及民事责任法律风险分类详解,进而提出了防范广告企业经营中法律风险的具体防范措施。

关键词:广告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

1.前言

广告企业分为广告经营企业和广告发布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

广告经营企业,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广告发

布企业,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或各类交易中由于做出的或者不做出的某种行为与法律规

范的规定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企业因此而承担经济损失、行政及刑事处罚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随着《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中央提出了“文化产业

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比重显著提升,文化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明显增强,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② ]的战略目标。广告企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

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化传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广告企业自身法律知识不足,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淡薄,在企业经营中较少考虑法律因素,甚至故意违法经营,

给企业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无论什么原因,法律风险都会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异常增加,资金难以回收或者失去商机或优势,甚至致使企业难以生存直至破产等严重后果的发生。

加强广告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水平,建立合理的法律风险防范

制度、完善企业业务流程和制定完美的日常工作文本,是降低广告经营企业法律风险的关键

所在。本文通过对广告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了防范法律风险的对策和

建议 , 希望能为广告企业防范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提供有利参考。

2.广告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企业来说,经营过程中不管是直接违反法律规范强制性规定的

行为,还是未能履行和其他民事主体约定义务的行为,均有可能为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使

自己遭受经济、经营困难甚至承担刑事、行政责任。根据法律责任不同和可能带来不利后果的

严重程度,广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2.1 刑事处罚法律风险

刑事处罚是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任何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都会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单

位犯罪面临着对单位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是判处刑罚(主要是自由刑)的严重后果。从实际情况来说,如果企业遭受刑事处罚,对

企业起关键作用的人员受到刑事追究、企业承担高额罚金的话,企业正常运营一般会受到沉重打击。广告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刑事处罚主要有:

2.1.1 虚假广告罪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

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虚假广告罪的构成特征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广告经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

活动。依照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登记。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

的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包括

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

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

(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

罪。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2.1.2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

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广告企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风险一般出现在广

告制作过程中。

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特征为:

(1)客体要件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所谓著

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已经创作出来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

有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不受侵犯,促

进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我国实施的有《著作权法》和《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

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本罪侵犯的正是我国的著作权管理制度及他人的著作权和相关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①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

及其他作品的;

②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③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④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3)本罪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或不具有营利的目

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另外,依《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

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1.3 逃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

逃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罚金。

并并处

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三条),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

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逃避追缴欠税罪侵犯的客体,与偷税罪、抗税罪一样,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如果侵犯的不是国

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则不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

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逃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逃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都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逃税罪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 10%以上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

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逃避追缴欠税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反税收

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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