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药店药房医疗互联网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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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等),包括品名、规格、厂家,每件包装量,含税供货价,建议零售价(特殊品种含各地区零售价)等内容提供给甲方,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供货厂家对接,完善购销合作手续,并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进行合作。
2.3价格
2.3.1价格变更
2.3.1.1在合作期间,甲方自有品种价格有变更,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有权否定并拒绝接受该项价格变更的请求。
第二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及价格。
2.1甲方自有品种:甲方供应的药品、耗材、器械、医疗产品、医疗衍生
品等产品清单,需包括品名、规格、厂家,每件包装量,含税供货价,建议零售价(特殊品种含各地区零售价)等信息,乙方根据渠道特点选择适合的品种。
2.2乙方推荐厂家品种:乙方将供货厂家提供的产品清单(药品、耗材、器
5.2.1所供应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5.2.2所供应产品须附带产品合格证,提供的进口药品须提供有关证书和文
件。
5.2.3每批产品均须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每个不同批号的进口药品、耗材
等产品均需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5.2.4所供应药品等产品如实行有效期管理规定,则不能出现近效期产品(既
产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小于产品保质的三分之二);无效期管理规定的药品等产品出厂(生产)日期不得大于8个月。
2.3.1.2乙方所推荐的供货厂家的品种如遇价格政策性下调,由乙方与供货厂家协商产品差价、配送及退换货等费用承担问题,并将调价后确定的涉及到甲方的各项事宜对接给甲方。
第三条产品供应方式
3.1乙方根据业务医院、药店等渠道资源的市场需求和销售情况,向甲方提出配送清单申请(含甲方自有品种和乙方推荐厂家品种),甲方按照双方确定的需求清单配送,“配送清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乙方因业务发展,致力于搭建互联网+医疗大健康、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应用等高新技术服务平台,并为医药公司提供咨询、运营管理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医院渠道等平台资源并为其提供运营管理咨询服务,进而为医院患者及群众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优质医药产品和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随着医院医改的逐步深化和互联网药店被市场广泛的接受和认可,为了完善医院服务,满足患者购药需求的多样性、便捷性和及时性,就经营药品、耗材、器械、医疗产品、医疗衍生品等产品,甲、乙双方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药店药房医疗互联网合作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受委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甲乙双方针对互联网医疗需求持续扩大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合作签署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拥有多年的医药零售批发线下零售实体药房连锁,和线上互联网+医药电商B2C+B2B+O2O平台;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正规医药网站。甲方认可乙方的经营理念,通过租赁甲方的医院等渠道资源平台并在甲方的运营咨询服务指导下为患者及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互联网药店服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药品批准文件卫生检验证书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产品鉴定书质量认证书报价表
其它
5.1.2对于乙方推荐厂家的资质,甲方按照如上第二章第五条5.1.1的标准进行审核备案。
5.2质量管理要求
甲方所供应的自有品种需符合如下质量管理要求。对于乙方推荐厂家的品种,甲方也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质量管理。
3.2乙方业务所在地医院如有院外零售药店有配送需求的,由甲方直接开具出库清单和发票等合规性手续,发货至当地药店,供乙方销售。
3.3乙方业务所在地医院无相对应院外零售药店达成合规性配送需求的,则由乙方业务医院提供线上处方给甲方,由甲方直接实施配送给用户。
第四条包装形式
4.1无论是甲方自有品种还是乙方推荐厂家品种,甲方均应保证产品包装、说明书、标签、标志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所供药品等产品完好无损,符合货物运输部门的规定要求和乙方在配送清单中的具体要求。
6.2产品验收及退换货
6.2.1甲方需在乙方承租当地协助乙方在收到货品后3日内验收。
6.2.2乙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产品外包装及产品外观不合格,
乙方协助甲方拒收入库。
6.2.3甲方根据“需求清单”协助乙方查验时,如发现产品的品名、规格、
数量、生产厂家等与甲方的“供货清单”不一致,无有效期(无有效期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或有近效期及过期的产品时,乙方应当办理退换货手续。
4.2在合作期间,从甲方发出的所有产品包装有变更,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项包装变更的请求。包装变更,甲方需提供包装变更的样品和原包装的更换。
第二章质量要求和配送、退换货规定
第五条质量要求
5.1资质要求
5.1.1甲方必须取得法定的经营资质,自有品种必须具备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并将有效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交甲方存档备案,同时提交给乙方备案。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包括:
5.2.5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产品质量有缺陷或有效期内变质等问题导致的
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配送及验收、退换货
6.1配送规定
6.1.1甲方在收到乙方“需求清单”后,需在3天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发
货。
6.1.2产品包装和运输配送须符合有关规定。
6.1.3须保证“需求清单”中的产品能够在约定时间和地点配送到位。
6.2.4如因产品滞销或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退/换的,甲方作为咨询服务方,
负责通知乙方退换货,乙方应积极办理退换货手续。如果乙方在发出退换货通知后30日内,未做出回应,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乙方名义处理该货品,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利按照该产品的货款金额获得服务费用补偿,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第一章合作内容
第一条合作形式
乙方作为医院场地平台出租方和第三方运营服务方,根据各地医院等渠道的需要,向甲方提出运营产品类别、品种规格价格,产品供应方式,包装方式;质量要求和配送、退换货规定;结算周期和质保金及货款支付方式;费用承担等等各方面提供嵌入式的紧密的运营管理服务。
合同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所租赁
2.3价格
2.3.1价格变更
2.3.1.1在合作期间,甲方自有品种价格有变更,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有权否定并拒绝接受该项价格变更的请求。
第二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及价格。
2.1甲方自有品种:甲方供应的药品、耗材、器械、医疗产品、医疗衍生
品等产品清单,需包括品名、规格、厂家,每件包装量,含税供货价,建议零售价(特殊品种含各地区零售价)等信息,乙方根据渠道特点选择适合的品种。
2.2乙方推荐厂家品种:乙方将供货厂家提供的产品清单(药品、耗材、器
5.2.1所供应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5.2.2所供应产品须附带产品合格证,提供的进口药品须提供有关证书和文
件。
5.2.3每批产品均须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每个不同批号的进口药品、耗材
等产品均需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5.2.4所供应药品等产品如实行有效期管理规定,则不能出现近效期产品(既
产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小于产品保质的三分之二);无效期管理规定的药品等产品出厂(生产)日期不得大于8个月。
2.3.1.2乙方所推荐的供货厂家的品种如遇价格政策性下调,由乙方与供货厂家协商产品差价、配送及退换货等费用承担问题,并将调价后确定的涉及到甲方的各项事宜对接给甲方。
第三条产品供应方式
3.1乙方根据业务医院、药店等渠道资源的市场需求和销售情况,向甲方提出配送清单申请(含甲方自有品种和乙方推荐厂家品种),甲方按照双方确定的需求清单配送,“配送清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乙方因业务发展,致力于搭建互联网+医疗大健康、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应用等高新技术服务平台,并为医药公司提供咨询、运营管理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医院渠道等平台资源并为其提供运营管理咨询服务,进而为医院患者及群众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优质医药产品和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随着医院医改的逐步深化和互联网药店被市场广泛的接受和认可,为了完善医院服务,满足患者购药需求的多样性、便捷性和及时性,就经营药品、耗材、器械、医疗产品、医疗衍生品等产品,甲、乙双方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药店药房医疗互联网合作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受委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甲乙双方针对互联网医疗需求持续扩大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合作签署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拥有多年的医药零售批发线下零售实体药房连锁,和线上互联网+医药电商B2C+B2B+O2O平台;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正规医药网站。甲方认可乙方的经营理念,通过租赁甲方的医院等渠道资源平台并在甲方的运营咨询服务指导下为患者及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互联网药店服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药品批准文件卫生检验证书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产品鉴定书质量认证书报价表
其它
5.1.2对于乙方推荐厂家的资质,甲方按照如上第二章第五条5.1.1的标准进行审核备案。
5.2质量管理要求
甲方所供应的自有品种需符合如下质量管理要求。对于乙方推荐厂家的品种,甲方也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质量管理。
3.2乙方业务所在地医院如有院外零售药店有配送需求的,由甲方直接开具出库清单和发票等合规性手续,发货至当地药店,供乙方销售。
3.3乙方业务所在地医院无相对应院外零售药店达成合规性配送需求的,则由乙方业务医院提供线上处方给甲方,由甲方直接实施配送给用户。
第四条包装形式
4.1无论是甲方自有品种还是乙方推荐厂家品种,甲方均应保证产品包装、说明书、标签、标志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所供药品等产品完好无损,符合货物运输部门的规定要求和乙方在配送清单中的具体要求。
6.2产品验收及退换货
6.2.1甲方需在乙方承租当地协助乙方在收到货品后3日内验收。
6.2.2乙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产品外包装及产品外观不合格,
乙方协助甲方拒收入库。
6.2.3甲方根据“需求清单”协助乙方查验时,如发现产品的品名、规格、
数量、生产厂家等与甲方的“供货清单”不一致,无有效期(无有效期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或有近效期及过期的产品时,乙方应当办理退换货手续。
4.2在合作期间,从甲方发出的所有产品包装有变更,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项包装变更的请求。包装变更,甲方需提供包装变更的样品和原包装的更换。
第二章质量要求和配送、退换货规定
第五条质量要求
5.1资质要求
5.1.1甲方必须取得法定的经营资质,自有品种必须具备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并将有效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交甲方存档备案,同时提交给乙方备案。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包括:
5.2.5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产品质量有缺陷或有效期内变质等问题导致的
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配送及验收、退换货
6.1配送规定
6.1.1甲方在收到乙方“需求清单”后,需在3天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发
货。
6.1.2产品包装和运输配送须符合有关规定。
6.1.3须保证“需求清单”中的产品能够在约定时间和地点配送到位。
6.2.4如因产品滞销或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退/换的,甲方作为咨询服务方,
负责通知乙方退换货,乙方应积极办理退换货手续。如果乙方在发出退换货通知后30日内,未做出回应,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乙方名义处理该货品,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利按照该产品的货款金额获得服务费用补偿,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第一章合作内容
第一条合作形式
乙方作为医院场地平台出租方和第三方运营服务方,根据各地医院等渠道的需要,向甲方提出运营产品类别、品种规格价格,产品供应方式,包装方式;质量要求和配送、退换货规定;结算周期和质保金及货款支付方式;费用承担等等各方面提供嵌入式的紧密的运营管理服务。
合同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所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