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中低压配电的一般规定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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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地面低压供电是指在建筑物、工矿企业和农村等场所中,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低压供电的过程。
为了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需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设备维护、用电安全、电气设备管理和事故应急等方面进行探讨,总结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技术管理规。
设备维护:1.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 每年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电气设备维修和维护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技术和操作规程。
用电安全:1. 安装合格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2.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测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漏电等安全隐患。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乱用电器设备,防止火灾和电击事故。
电气设备管理:1. 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登记和归档,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基本信息、安装位置和维护记录等。
2.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3. 对关键设备进行备份和冗余,确保设备故障时能及时切换,并保持供电正常。
事故应急:1. 制定灭火和逃生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增强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能力。
2. 配备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3. 建立事故快速报警机制,发现事故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为了保障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上述措施都应得到严格的执行,并不得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只有这样,才能为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通过不断加强设备维护、用电安全、电气设备管理和事故应急等方面的管理,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性将得到有效地提升。
低压配电设备一般技术要求模版
![低压配电设备一般技术要求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83b53869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e0.png)
低压配电设备一般技术要求模版1. 设备参数要求:- 额定电流:低压配电设备应满足工程实际负荷的额定电流要求,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不会超过额定电流。
- 额定电压:低压配电设备的额定电压应适应工程的供电电压,确保设备在额定电压下正常运行稳定。
- 额定频率:低压配电设备的额定频率应与供电电网的频率一致,确保设备与电网之间的配合运行。
- 额定绝缘电压:低压配电设备的额定绝缘电压应满足设备在正常工作环境下的绝缘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低压配电设备的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应满足设备在故障状态下可正常短路开断的要求,确保设备不会因过载而发生故障。
2. 绝缘要求:- 设备应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没有电气漏电现象。
- 设备的绝缘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确保绝缘材料的性能稳定可靠。
- 设备的绝缘电阻应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确保设备在绝缘测试时电阻值正常。
- 设备绝缘电阻的测量应按照相应标准进行,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3. 抗电弧和防护要求:- 设备的电弧护罩应采用耐高温、阻燃且具有良好耐电弧性能的材料,确保设备在发生电弧时能有效阻挡电弧扩展。
- 设备的触点、开关应具备良好的抗电弧性能,确保设备在开关过程中不会产生电弧现象。
- 设备上的各种接线端子应具备良好的防护性能,防止误接触或短路等情况发生。
- 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确保设备在过载或短路故障时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设备损坏或发生火灾。
4. 温度和湿度要求:- 设备的工作温度范围应满足工程实际环境的要求,确保设备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能正常运行。
- 设备的湿度要求应满足工程实际环境的要求,确保设备在潮湿环境下不会发生电气故障。
5. 安全要求:- 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接地保护功能,确保设备正常工作时的接地电阻符合标准要求。
- 设备的各种开关按钮和操作元件应符合安全标准,确保操作者在使用设备时不会发生误操作或意外伤害。
- 设备的外壳应具备耐冲击、耐高温、耐腐蚀等性能,确保设备能在恶劣环境下正常使用。
低压供配电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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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源及供电系统4.0.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用户宜设置自备电源:1 需要设置自备电源作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时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的条件时。
2 设置自备电源较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经济合理时。
3 有常年稳定余热、压差、废弃物可供发电,技术可靠、经济合理时。
4 所在地区偏僻,远离电力系统,设置自备电源经济合理时。
5 有设置分布式电源的条件,能源利用效率高、经济合理时。
4.0.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当有特殊要求,应急电源向正常电源转换需短暂并列运行时,应采取安全运行的措施。
4.0.3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除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外,不应按一个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的同时另一电源又发生故障进行设计。
4.0.4 需要两回电源线路的用户,宜采用同级电压供电。
但根据各级负荷的不同需要及地区供电条件,亦可采用不同电压供电。
4.0.5 同时供电的两回及以上供配电线路中,当有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
4.0.6 供配电系统应简单可靠,同一电压等级的配电级数高压不宜多于两级;低压不宜多于三级。
4.0.7 高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
根据变压器的容量、分布及地理环境等情况,亦可采用树干式或环式。
4.0.8 根据负荷的容量和分布,配变电所应靠近负荷中心。
当配电电压为35kV 时,亦可采用直降至低压配电电压。
4.0.9 在用户内部邻近的变电所之间,宜设置低压联络线。
4.0 10 小负荷的用户,宜接入地区低压电网。
5 .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5.0.1 用户的供电电压应根据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特性、供电距离、供电线路的回路数、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及其发展规划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0.2 供电电压大于等于35kV时,用户的一级配电电压宜采用10kV;当6kV用电设备的总容量较大,选用6kV 经济合理时,宜采用6kV;低压配电电压宜采用220/380V,工矿企业亦可采用660V;当安全需要时,应采用小于50V 电压。
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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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10
配电室不宜设在建筑物地下室最底层。设在地下室最底层时,应采取防止水进入配电室内的措施。
GB 50054—2011
4.3.8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1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 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 到损坏。
GB 50052-2009
GB 50054—2011
4.2.4
6
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2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当配电室双层布置时,楼上配电室的出口应至少设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GB 50054—2011
4.3.2
7
配电室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应使用不易积灰和不易起灰的材料;顶棚不应抹灰。
3.0.2
12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 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 急供电系统。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2 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 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GB 50052-2009
GB 50054—2011
4.2.2
4
高压及低压配电设备设在同一室内,且两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时,两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m。
GB 50054—2011
4.2.3
5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2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GB 50054—2011
4.3.3
低压配电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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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朗低压电器(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高新区锡梅路88号电力系统的电能质量是指电压、频率和波形的质量。
电能质量主要指标包括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频率偏差、谐波(电压)、谐波畸变率、谐波电流含有率和电压不对称度。
此外,还要考虑电动机启动时的电压降。
1 供电频率偏差允许值为±0.2Hz,电网容量在3000MW 以下者为±0.5Hz。
频率值通常由系统决定,除特别要求采用不间断供电装置局部稳频外,在配电设计时,一般不需要采取稳频措施;2 配电系统电压不对称度及矫正措施的基本概念是:不对称度是衡量三相负荷平衡状态的指标。
由于三相负荷分配不均等,使三相负荷电流不对称,由此产生三相负序分量。
三相电压负序分量与电压正序分量的比值称为电压不对称度。
电流负序分量与电流正序分量的比值称为电流不对称度,均以百分数表示;3 电压偏差是供配电系统在正常运行方式下(即系统中所有元件都按预定工况运行),系统各点的实际电压U 对系统标称电压U n 的偏差δu ,常用相对于系统标称电压的百分数以下式表示;%100nnu U U U (7-1) 式中 U 系统中某点的实际电压(kV 或V ); U n 系统标称电压(kV 或V )。
4 电压波动:电压波动是反映电压的快速变化。
冲击性功率的负荷引起连续的电压变动或电压幅值包络线的周期性变动,其变动过程中相继出现的电压有效值的最大值U max 与最小值U min 之差称为电压波动,常用相对值或百分数以下式表示;nminmax U U U (7-2)%U U U nminmax 100(7-3)式中 U n 系统标称电压(kV 或V)。
变化速度不低于0.2%/s 的电压变化为电压波动;5 闪变:闪变电压是冲击性负荷造成供配电系统的大于0.01Hz 频率波动的电压波动;6 谐波:在交流电网中,由于有许多非线性电气设备的投入运行,其电压、电流波形实际上不是完全的正弦波形,而是不同程度畸变的正弦波。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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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电源及供电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无功补偿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低压配电.............................................................................................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一名词解释...........................................................................................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供配电系统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110KV及以下的供配电系统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供配电系统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4条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
第1.0.5条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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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2)第三章电源及供电系统 (3)第四章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4)第五章无功补偿 (5)第六章低压配电 (6)附录一名词解释 (7)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三、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一、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二、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一、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二、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三、蓄电池。
四、干电池。
一、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15s以上的供电,可选用快速自启动的发电机组。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条文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7a9348800740be1e640e9a11.png)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通常,行业及企业标准都不低于国家标准,一般比国家标准更全面具体。
所选电器首先满足国家标准,但若有行业标准,也应当满足其要求。
所选电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标称电压、计算电流及额定频率相适应。
只要电器能正常工作就不必要求与所在路标称电压及频率完全一致,因为电器可在偏离标称值或额定值一定范围内正常工作。
第2.1.4条在我国,对额定电压1000v以上的高压隔离电器,因误操作能引起严重事故时,采用隔离电器与带负荷断开所在回路的电器相连锁。
但对低压线路,尚未严格采取此项措施,本条在实际使用中留有一定的灵活性,当考虑到安全、方便及节约投资等诸因素后,可采取连锁措施,也可采取加强监护等其它措施。
第2.1.8条操作电器是为完成一定功能而对有负荷电流的回路进行关合、断开或切换的电器,它包括负荷开关、断路器、接触器、半导体电器等,为操作安全,不得利用隔离电器、熔断器及连接片等作为操作电器。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3条导体长度超过5m时,中心区的热量不易沿两端散掉,因此当冷却条件最坏处的长度超过5m时,则应按该段条件选择导体。
在实际设计与施工中,经常遇到直埋电缆过马路穿管保护,且保护管长度超过5m,若全路段电缆载流量都按穿管段考虑,势必增大全路段电缆的截面,从而造成投资增加,若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只对该段线增大截面或其它措施。
第2.2.6条、第2.2.7条在tn系统中,中性线可流过不平衡电流及谐波电流,当回路中接有大量的气体放电灯、可控硅用电设备及三相负荷严重不平衡时,中性线中电流的有效值有可能接近或超过相线电流。
第2.2.8条~第2.2.12条为了提高保护线的可靠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
tn系统—在此系统内,电源有一点与地直接连接,负荷侧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则通过pe线与该点连接。
低压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低压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48ba5465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45.png)
低压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一、总则低压配电房是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电力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任何进入低压配电房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二、操作准则1. 低压配电房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电工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
2. 在低压配电房中进行任何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确认设备已停电,并进行有效的电气隔离。
3. 进入低压配电房前,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静电服,并戴上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相关防护装备。
4. 操作人员应按照标识和相关图表的要求操作,不得操作未经验证和维修的设备。
5. 在低压配电房中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使用带有导电部分的工具,如金属尺子、钳子等。
应使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
6. 操作人员离开低压配电房时,必须确认设备已经恢复正常,并及时关闭所有电路开关、刀闸等,保持房间的整洁和安全。
三、设备检查和维护1. 定期检查低压配电房的设备和线路,确保其正常运行,排除潜在的故障隐患。
2. 定期检查电缆绝缘状态,发现有损坏或老化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3. 检查电线连接端是否紧固可靠,如有松动现象应立即处理。
4. 定期检查低压配电房内的地线和接地设施,确保接地的可靠性。
5. 检查电源插座和开关是否正常工作,如发现异常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电弧、短路等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按下应急按钮切断电源,并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
2. 在事故处理时,操作人员必须戴上防护手套和护目镜,以防触电和灼伤。
3. 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并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
五、紧急情况应对1. 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疏散,并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如无法控制火势,应立即报警。
2. 发生电击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急救处理。
3. 发生短路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相关的处理措施。
六、防止事故的预防措施1. 低压配电房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解读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4ec23b5a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0b77878.png)
汇报人: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概述 • 规范适用范围和术语定义 • 供配电系统的基本规定 • 负荷分级和供电要求 • 电压等级及供电半径 • 供配电系统的节能和可靠性 • 设计案例分析
01
概述
目的和意义
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供配电系统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直接关系到人身 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范是为了规范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确保其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规范还旨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 用,满足社会发展对电力日益增长的需求。
主要内容与结构
主要内容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供配电系统的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负荷分级与计算、电源及 供电系统、电压选择与调整、电能质量与可靠性、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系统等方面 的内容。
结构
本规范共分十章和一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和文字符号、负荷分级与计算、电 源及供电系统、电压选择与调整、电能质量与可靠性、继电保护及自动化系统、 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电气安全与环境、电气材料及检验等方面的内容。
系统接地形式及防雷设计要求
系统接地形式
供配电系统应设置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接 地形式,如tn-s、tn-c等。
负荷分类
保护措施
根据不同的用电设备和负荷性质,供配电系 统应进行负荷分类,并按规定进行供电。
供配电系统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过电 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接地保护等,以保证 设备和人身安全。
节能措施
环保措施
供配电系统应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以提高 电能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供配电系统应采取环保措施,如采用低噪声 设备、无铅环保产品等,以减少对环境和人 体的影响。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dbff7c2f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9a.png)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95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根据不同的情况,负荷可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负荷包括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政治经济上重大损失和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的负荷。
二级负荷包括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的负荷。
三级负荷则是指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其他负荷。
对于一级负荷,应该采用两个电源供电,并且在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特别重要的一级负荷还需要增设应急电源,并且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第三章电源及供电系统当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需要设置时,或者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的条件时,需要设置自备电源。
自备电源可以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专用的馈电线路、蓄电池或干电池。
根据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不间断供电装置。
例如,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15秒以上的供电,可以采用快速自启动的发电机组。
对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供电,则可以选择蓄电池静止型不间断供电装置、蓄电池机械贮能电机型不间断供电装置或柴油机不间断供电装置。
第四章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删除明显有问题的段落)第五章无功补偿删除明显有问题的段落)第六章低压配电删除明显有问题的段落)附录一名词解释删除明显有问题的段落)二、当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不经济合理时,设置自备电源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三、如果有常年稳定的余热、压差和废气可供发电,而且技术可靠、经济合理,那么设置自备电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四、如果所在地区偏僻,远离电力系统,那么设置自备电源也是经济合理的。
第四章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一、电动机的电压波动应该控制在±5%以内。
二、一般工作场所的照明电压波动应该控制在±5%以内;对于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为+5%、-10%;应急照明、道路照明和警卫照明等可以为+5%、-10%。
高压低压配电室管理制度[1]
![高压低压配电室管理制度[1]](https://img.taocdn.com/s3/m/6267b2b3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fa.png)
高压低压配电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的电力安全使用,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电力设施的牢靠性和效率,特订立本《高压低压配电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高压低压配电室的管理与使用。
三、定义1.高压:指电压大于1000V的电力系统。
2.低压:指电压小于1000V的电力系统。
3.高压低压配电室:指供电系统中用于配电和掌控的设施,包括高压配电室和低压配电室。
四、高压低压配电室管理责任1.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高压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确保资金支持和相应的资源投入。
2.设备部门:负责高压低压配电室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改造工作。
3.运行管理部门:负责高压低压配电室的运行管理,布置并监督设备的运行、修理和试验。
4.法务部门:负责订立、监督和执行本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间的工作。
五、管理标准1.高压低压配电室的布局和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牢靠。
2.配电室进出口应设有专门的门禁掌控系统,由指定人员负责监控出入。
3.高压区和低压区应严格区分,并设有明确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隔离措施。
4.高压低压设备应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配电室内温湿度、通风、照明等环境条件应符合规定标准,确保职工的舒适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6.配电室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消防演练。
7.配电室员工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具备相关专业学问和应急处理本领。
8.配电室应订立应急救援预案,并在明显位置悬挂应急电话和救援流程。
9.配电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察,发觉问题适时整改,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考核标准1.配电室设备的运行记录:日常运行情况记录、设备检修情况记录等。
2.安全管理情况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3.人员培训记录:员工培训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
4.配电室环境检查记录:温湿度、通风、照明等环境检查记录。
5.故障处理记录:设备故障处理措施和效果记录。
6.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情况和救援演练效果记录。
0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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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ng electric power supply systems 2009-11-11发布2010-07-01实施1总则 (1)2术语 (2)3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4)4电源及供电系统 (6)5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7)6无功补偿 (9)7低压配电 (11)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0.1为使供配电系统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用户端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1.0.3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统筹兼顾,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0.4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作到远近期结合,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
1.0.5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1.0.6本规范规定了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
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7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vital load in first grade load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
2.0.2双重电源duplicate supply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
2.0.3应急供电系统(安全设施供电系统)electric supply systems for safely services用来维持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运行的供电系统,主要是:为了人体和家畜的健康和安全,和/或为避免对环境或其他设备造成损失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供配电系统中低压配电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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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中低压配电的一般规定1、压配电电压应采用220/380V.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两相三线制、三相三线制和三相四线制。
2、在正常环境的车间或建筑物内,当大部分用电设备为中小容量,且无特殊要求时,宜采用树干式配电。
3、当用电设备为大容量,或负荷性质重要,或在有特殊要求的车间、建筑物内,宜采用放射式配电。
4、当部分用电设备距供电点较远,而彼此相距很近、容量很小的次要用电设备,可采用链式配电,但每一回路环链设备不宜超过5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容量较小用电设备的插座,采用链式配电时,每一条环链回路的设备数量可适当增加。
5、在高层建筑物内,当向楼层各配电点供电时,宜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但部分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应从低压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
6、平行的生产流水线或互为备用的生产机组,根据生产要求,宜由不同的回路配电;同一生产流水线的各用电设备,宜由同一回路配电。
7、在TN及TT系统接地型式的低压电网中,宜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作为配电变压器。
注:TN系统——在此系统内,电源有一点与地直接连接,负荷侧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则通过保护线(PE 线)与该点连接。
其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
TT系统——在此系统内,电源有一点与地直接连接,负荷侧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的接地极和电源的接地极无电气联系。
其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
8、在TN及TT系统接地型式的低压电网中,当选用Y,yn0结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时,其由单相不平衡负荷引起的中性线电流不得超过低压绕组额定电流的25%,且其一相的电流在满载时不得超过额定电流值。
注:Y,yn0结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是指表示其高压绕组为星形、低压绕组亦为星形且有中性点和“0”结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
9、当采用220/380V的TN及TT系统接地型式的低压电网时,照明和其它电力设备宜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
井下低压供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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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低压供电管理规定一、安全生产责任1.明确责任主体,管理层负有安全生产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保障井下低压供电的安全运行。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落实岗位责任,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井下低压供电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二、供电设备管理1.明确供电设备规范,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编制供电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正确操作,提高供电设备的使用效率。
3.加强对供电设备的保护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三、电气设备维护1.制定维护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采取适当的维护措施,如清洗、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证电气设备的可靠性。
3.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检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防止事故发生。
四、供电线路安全1.规范供电线路布置,确保线路的合理、稳定和安全。
2.加强供电线路绝缘状态的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漏电等问题,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3.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使用标准,杜绝非法接线和擅自改动线路。
五、应急预案1.制定完善的供电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2.组织培训应急预案的执行人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定期组织演练,验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六、安全教育培训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对井下低压供电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方便监督和管理。
七、事故处理与调查1.建立健全事故处理与调查制度,明确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责任。
2.及时处理井下低压供电事故,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八、监督检查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井下低压供电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方便追溯和评估。
3.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供电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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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
范是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为确保供电的安全可靠性,需要遵守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1.供电系统设计: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电压等级、电流容量、线缆选择等方面的要求。
2.接地装置: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应配备良好的接地装置,包括接地网、接地极等,以确保系统的接地电阻满足标准要求,并能有效消除电气设备和设施的接地电势。
3.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地面低压供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接线正确、固定可靠,隔离、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设置合理,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4.线路敷设:地面低压供电线路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敷设,保证线缆的绝缘完好,与其他金属结构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以防止电气短路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5.配电箱和电缆槽:地面低压供电系统中的配电箱应正确安装,通风良好,避免过热或受潮。
电缆槽应保持干燥、清洁,避免积水、杂草等对电缆的影响。
6.漏电保护装置: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能及时检测和切断漏电故障,以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
7.操作流程:地面低压供电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包括开闭电源、接地、断电、复电等操作。
操作时,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8.事故处理:地面低压供电系统遇到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修复设备和恢复供电。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的遵守可以有效预防供电系统发生事故,保障供电的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管理部门和用户应进行相关培训和宣传,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低压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fc91267f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8127d15.png)
低压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低压配电房是供电系统中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的目的是规范低压配电房的安全操作流程,明确安全责任,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二、安全操作原则1.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工作人员在进行低压配电房操作时,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2. 遵守操作规程。
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并遵守低压配电房的操作规程,严禁擅自变动、修改操作程序。
3. 确保设备完好。
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的状态,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修,不得强行操作。
4. 严禁带电操作。
任何情况下,工作人员都不得进行带电操作,必须确保设备处于断电状态。
三、操作准备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进入低压配电房前,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和绝缘工具,保障自身安全。
2. 开具操作票。
每次操作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开具操作票,并确认设备处于断电状态。
3. 进行设备检查。
在进行操作前,工作人员需检查设备的状态,确认电缆、开关、保护装置等是否完好,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操作流程1. 断电操作。
工作人员首先确认设备处于断电状态,可以通过检查电表、断路器等指示灯是否熄灭来判断。
2. 转动操作手柄。
在确认设备处于断电状态后,工作人员可以轻轻转动操作手柄,如手柄转动灵活,且没有任何异常声音,方可继续下一步操作。
3. 操作设备。
按照操作票上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开关操作,保持操作过程的轻柔、稳定。
4. 检查操作结果。
操作完成后,工作人员需仔细检查操作结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操作的正确性。
五、应急处理1. 发现设备异常。
如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有任何异常,如开关过热、电流突变等现象,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上报。
2. 发生事故。
如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工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相应的救援和报警。
六、后续处理1. 完成操作记录。
建筑供配电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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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供配电分类建筑供配电是指建筑物内电力供应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包括电力进口、配电设备、配电线路、配电盘、终端插座以及其他电气设备等。
建筑供配电的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按用电类型分类根据建筑物内不同用电设备的类型,建筑供配电可以分为照明电力、动力电力、特殊电力等。
照明电力是指供应建筑物内各种照明设备的电力,包括室内、室外照明。
动力电力是指供应建筑物内各种动力设备的电力,包括电梯、空调、风扇等。
特殊电力是指供应建筑物内某些特殊用途设备的电力,例如安防系统、监控系统、交通信号灯等。
2. 按电压等级分类根据建筑物内电力用电设备的电压等级,建筑供配电可以分为低压配电和高压配电。
低压配电一般指电压不大于1000V的供配电系统,主要用于建筑物内的照明、动力、特殊设备等用电。
高压配电一般指电压大于1000V 的供配电系统,主要用于建筑物内的大型电力设备,例如电梯、空调、变压器等。
3. 按供电方式分类根据电力供应的方式,建筑供配电可以分为自备电源供电和公共电网供电。
自备电源供电一般指建筑物内自己配备发电机的供电方式,主要用于应对突发情况或是电网故障。
公共电网供电则是指建筑物内从公共电网获取电力供应的方式,这是建筑物内通常采用的主要供电方式。
4. 按供电容量分类根据建筑物内的电力用电设备的总容量,建筑供配电可以分为小功率配电、中功率配电和大功率配电。
小功率配电一般指容量小于100KW的供电系统,主要用于住宅、小型商铺等。
中功率配电一般指容量在100KW-500KW之间的供电系统,主要用于中型商铺、办公室等。
大功率配电则是指容量大于500KW的供电系统,主要用于大型商场、超市、机场等。
在建筑物供配电的设计和施工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供配电方式和设备,以确保供电安全、可靠、经济、高效。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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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2)第三章电源及供电系统 (3)第四章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4)第五章无功补偿 (5)第六章低压配电 (6)附录一名词解释 (7)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供配电系统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110KV及以下的供配电系统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供配电系统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4条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
第1.0.5条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第1.0.6条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第2.0.1条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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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95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1)第三章电源及供电系统 (3)第四章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5)第五章无功补偿 (11)第六章低压配电 (16)第一章总则第1.0.2条由于当前一些工业用电负荷增大,有些企业内部设有110kV等级的变电所,甚至有些为220kV等级的。
本规范为适应一般常用情况,特规定适用于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供配电系统。
第1.0.3条一个地区的供配电系统如果没有一个全面的规划,往往造成资金浪费、能耗增加等不合理现象。
因此,在供配电系统设计中,应由供电部门与用电单位全面规划,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判别供配电系统合理性。
第1.0.5条根据原机械电子工业部及国家计委等部门的联合通知,要“鼓励推广节能机电产品和淘汰能耗高、落后的机电产品”,自1982年以来,已陆续推广和公布了十五批之多。
并在通知中反复重申:“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更新设备都应优先采用节能产品。
设计部门在进行工程设计时仍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的,一律视为劣质设计……”。
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第2.0.1条电力负荷分级的意义,在于正确地反映它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界限,以便恰当地选择符合我国实际水平的供电方式,满足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投资的效益。
区分电力负荷对供电可靠性要求,在于因停电在政治或经济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
损失越大,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越高;损失越小,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就越低。
条文中“重点企业”是指中央各部委指定的大型骨干企业(有些部门有重点企业名单)。
条文中“重要原料”是指比较稀缺的工农业原料。
条文中“长时间才能恢复”(或较长时间才能恢复)是指停电时间即使很短,但影响工作(或生产)的时间则较实际停电时间长很多。
由于各部门各行业的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很多、本规范只能对负荷分级作原则性规定,具体划分须由中央各部委分别在部委标准中规定(目前有些部已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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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中低压配电的一般规定
1 压配电电压应采用220/380V。
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两相三线制、三相三线制和三相四线制。
2 在正常环境的车间或建筑物内,当大部分用电设备为中小容量,且无特殊要求时,宜采用树干式配电。
3 当用电设备为大容量,或负荷性质重要,或在有特殊要求的车间、建筑物内,宜采用放射式配电。
4 当部分用电设备距供电点较远,而彼此相距很近、容量很小的次要用电设备,可采用链式配电,但每一回路环链设备不宜超过5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
容量较小用电设备的插座,采用链式配电时,每一条环链回路的设备数量可适当增加。
5 在高层建筑物内,当向楼层各配电点供电时,宜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但部分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应从低压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
6 平行的生产流水线或互为备用的生产机组,根据生产要求,宜由不同的回路配电;同一生产流水线的各用电设备,宜由同一回路配电。
7 在TN及TT系统接地型式的低压电网中,宜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作为配电变压器。
注:TN系统——在此系统内,电源有一点与地直接连接,负荷侧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则通过保护线(PE 线)与该点连接。
其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
TT系统——在此系统内,电源有一点与地直接连接,负荷侧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的接地极和电源的接地极无电气联系。
其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
8 在TN及TT系统接地型式的低压电网中,当选用Y,yn0结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时,其由单相不平衡负荷引起的中性线电流不得超过低压绕组额定电流的25%,且其一相的电流在满载时不得超过额定电流值。
注:Y,yn0结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是指表示其高压绕组为星形、低压绕组亦为星形且有中性点和“0”结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
9 当采用220/380V的TN及TT系统接地型式的低压电网时,照明和其它电力设备宜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
必要时亦可单独设置照明变压器供电。
10 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