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融合中的市场结构及其行为方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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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融合中的市场结构及其行为方式分析

一、市场边界游移与产业集中度衡量

信息化进程中呈现的产业融合,(注:对于信息化进程中呈现的产业融合新现象,作者已发表若干论文予以阐述,请参阅参考文献中周振华(2003)的几篇文章。)不仅是产业层面的技术、业务边界等方面的重大变动,同时其本身也内含着产业组织中的市场结构、行为及绩效,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企业组织结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动。融合的生产力,必然会带来融合的组织方式(姜奇平,2000)。

在现代西方产业经济学对产业组织的研究中,市场结构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市场结构是从完全竞争到独家垄断一系列过渡的市场状态,反映市场垄断与竞争关系,表明市场竞争和垄断程度。市场结构作为产业内企业之间的一种关系结构,是市场价格的形成方式,从而是决定产业组织竞争性质的基本因素。因此,在传统产业组织理论中,不管是哈佛学派还是芝加哥学派,都把市场结构作为产业组织研究的前提内容,即首先确定产业内企业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结构。当然,两者的学术立场是不同的。前者强调了市场结构决定市场中的企业行为,同时公司的行为又决定了市场绩效的各个方面,其影响方向是固定的,即“结构—行为—绩效”的产业经济分析框架。后者认为市场结构与市场行为、市场绩效没有直接关系,强调了技术和进入自由这两个因素决定市场结构,特别是进入自由可以保证取得最优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20世纪70年代后,新产业组织理论的兴起,通过引入新的研究范式和概念,如信息经济

学和研究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博弈论模型,成为分析策略冲突的标准工具,给这一领域带来了一种统一的方法论。但它并没有推翻原有的分析范式而形成新的理论体系,仍然是以市场结构为前提内容的。(注:尽管新产业经济学对贝恩的产业组织理论体系提出了许多的批评意见,如认为不应只考虑特定产业,而应以跨部门的产业组织理论为中心分析产业;再如产业组织在技术变革中会发生动态变化,因此,必须以组织创新为中心分析产业等,但从本质上讲,所研究的仍然是结构—行为—绩效学派所强调的同样问题,主要考虑在不完全信息和需求条件下行为的发生机制和均衡机制。这实际上是对结构—行为—绩效方法的变形运用。参阅刘志彪(2003)。)在市场结构分析中,除了从理论上研究其基本要素外,更主要的是找出一种描述性方法与工具用来衡量和解释市场结构的状况。这不仅在大量关于市场结构的实证研究与实务分析中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是市场结构理论分析本身的需要。对于市场结构的分析来讲,现成的信息变量就是利润率和企业的市场份额。因此,产业组织经济学家一直就想把企业间的市场份额的分布,概括成一个单一的指数,即市场集中度,并用它来衡量与解释市场结构的状况。通常,人们把市场集中度看成是一个市场中一些或所有厂商的市场份额的函数。一般而言,集中度越高,市场支配势力越大,竞争程度越低。正是通过这种对市场集中度的测量以及与市场势力的关系分析,人们才得以区分出不同的市场结构,如垄断市场结构、主导性厂商市场结构、寡占市场结构等。

然而,对市场集中度的测量,进而对市场结构的分析,其基本前提假设是在同一个市场上,且这个市场的边界是明确、清晰的。也就是,每种产品都由独立工厂的生产线所制造;每种产品都具有特殊的性质,使其可以明显地区分开来,相互之间不会发生竞争;每种产品也都直接拥有明确的顾客群。当然,现实中的市场决不是如此的简单,其市场边界也不会是那么的清晰。但如果只是为了单纯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则可以假定市场是被明确定义的,它或者涉及相同的商品,或者涉及一组有差别的产品,而这些产品至少是该组产品中的一种产品的很好的替代品(或互补品),只与经济社会的其他部分发生有限的作用(泰勒尔,1997)。

但在对市场结构进行实证分析,或反垄断等实务操作中,就不能做这样的假定了,必须要按一定的准则对市场进行定义。罗宾逊曾提出以替代品链的差别为判断准则来定义市场界限,即先从给定商品开始,然后考察该商品的替代品,再考察这些替代品的替代品,依次类推,直到发现替代品链中的明显差别。她认为,这些差别确定了该商品相关市场的界限(Robinson,J.,1933)。当然,这一方法只考虑了现存的竞争而没有考虑潜在的竞争,更主要的是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精确定义其差别。针对这一问题,美国司法部提供了一些相关的准则:从一定的产品和卖家开始,不断加上密切的替代品(未必由同一卖家所生产),直到这一类产品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充分低的自身需求弹性。这些产品的卖家如果合谋,会收取高于某种生存水平的平均垄断加价。这一组产品称为一个市场。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就不必去寻找差别。

事实上,在大量的实际研究工作中,这种集中度的衡量并不按此准则进行,而通常是在一定的产业分类中进行测量的。例如,西方各国统计调查部门按照标准产业分类的方法(SIC),定期报告在这些产业中最大4家企业、最大8家企业、最大20家企业和最大50家企业的销售额占所属产业的百分比。或者,采用赫芬因德指数(注:假设一个产业中有N个企业,s[,i]是第i个企业的市场份额。赫芬因德指数就是该产业中所有企业市场份额的平方和:H=s[2][,1]+s[2][,2]+s[2][,3]+…+s[2][,n]=

∑s[2][,i])把市场所有企业的信息一并进行考虑来显示市场集中度。但不管怎样

,这种集中度的衡量总是以一定的市场边界为基础的。也就是,这种集中度是在一定的市场边界内来度量的。至于这一边界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如何确定,可能因不同的准则或标准而在程度上有所差别。但这并不影响对市场边界本身存在的认定,更不会否定市场边界的客观存在。

我们现在所要考察的,恰恰是产业融合带来的产业边界模糊化。多媒体和联网技术正为在全新的行业中创造和获取价值建立新的边界,并通过创造新的竞争优势来源和重新评价现有竞争优势而迅速重组许多现有行业。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两种新的变化:一是产品的可替代性增大。原先两种不具有替代性的产品可能转变为具有替代性,或原先两种只具有潜在替代性的商品可能转变为具有现实替代性,或原先两种具有很小替代性的商品转变为具有更大的可替代性。二是产品的差异化增大。尽管某些融合的产品实质上已经成为没有什么不同的同一种产品,但消费者对其认定及偏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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