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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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公司管理制度条款

铁塔公司管理制度条款

铁塔公司管理制度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事务,提高管理效率,维护公司发展的稳定和可持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遵循诚信、务实、创新的经营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第三条公司管理层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第四条公司管理层应保持高度敏锐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良好运用管理制度,推动公司的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实施董事会的决策。

第六条公司设立技术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职能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设立监察部门,对公司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确保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处理事务,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条公司设立员工代表大会,代表员工的利益,参与公司管理机构的会议讨论。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管理层应保持工作的高度专业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实行科学决策和合理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和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管理层应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十四条公司管理层应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不断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的资金和财务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管理层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维护公司的管理秩序和权威。

第十六条公司管理层应积极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打造共同发展的团队,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四章公司运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单站核算暂行规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单站核算暂行规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单站核算暂行规范为有效提升铁塔新建、站址共享和运营管理能力,降低建设及运营成本,提高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业务运营和经营管理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一、单站核算定义单站核算是指按单个“通信站址”对通信铁塔和室分项目进行收入、建设及各项成本费用的归集核算,通过对单站各类指标进行比较、归类、分析、评价等工作,围绕公司价值创造的关键环节,有效推进公司铁塔新建、站址共享和运营管理能力稳步提升,从而促进公司投入产出水平和价值的提升。

根据公司运营管理特点,现阶段单站核算主要对单站收入、单站建设成本、单站直接成本、单站运行维护成本、单站毛利率等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单站损益全口径核算,实现一个站址一张损益表单独核算。

二、单站核算原则(一)唯一性原则。

按“通信站址”唯一编码归集收入、建设及各项成本费用,并据此比较、分析、考评单站收入、单站建设成本、单站直接成本、单站运行维护成本、单站毛利率等指标。

(二)可控性原则。

指经营主体对职权范围内可以控制的经济活动负责,即单站核算围绕不同产品类型“通信站址”的收入及各项直接成本进行归集、比较、分析和考评。

(三)持续改善原则。

通过单站核算,建立分区、分类、分档指标,通过标杆引导与拉动作用,促进共享率提升和单站建设及运营成本不断优化,持续提升公司效益和价值。

三、单站核算内容现阶段单站核算主要是通过对单站收入、单站建设成本、单站直接成本和单站运行维护成本归集核算,实现对单站毛利率进行分析评价的过程。

(一)单站毛利率单站毛利率指单站毛利占单站收入的比重,单站毛利指单站收入扣除单站直接成本和单站运行维护成本。

单站毛利率=(单站收入-单站直接成本-单站运行维护成本)/单站收入。

单站收入指以“通信站址”归集的收入,包括能对应到“通信站址”的站址经营收入、传输产品收入、服务产品收入、其它收入。

其中,站址经营收入包括塔类站址经营收入、室分站址经营收入。

铁塔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铁塔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准则。

####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四条公司倡导“团结、创新、务实、高效”的企业精神,提倡员工诚实守信,勤奋敬业。

第五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六条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公司实行绩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条公司实行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学习和提升的机会,提高员工素质。

####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财务制度遵循国家财务法规,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应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支出。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成本核算制度,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 第五章安全生产制度第十四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 第六章激励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实行“岗薪制”,根据岗位和工作绩效确定薪酬。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鼓励员工发挥才智,实现个人价值。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注释:1. 本制度为铁塔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中铁某局集团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中铁某局集团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中铁**局集团局管项目财务管理交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对新成立局管、代局管项目经理部(下称“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期指导,保障新开工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尽快进入正轨,确保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可控,实现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格式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直接设立项目经理部的局管项目、局委托一个子(分)公司设立项目经理部并由多个子(分)公司参建的代局管项目,以及局委托一个子(分)公司独立施工的代局管项目。

第三条前述项目在收取业主首笔拨付资金后的一周内,局财务部派员至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财务管理交底。

第二章项目财务管理交底内容第三条建造合同执行。

依据《中铁**局集团<建造合同>准则实施办法》(中铁**局〔2009〕577号文)以及《关于铁路工程项目实行分阶段收费比例的通知》(中铁**局〔2009〕629号文)有关规定,财务部就项目经理部及其分部的建造合同收入、成本、毛利的确认方法、程序及确认资料附件的要求进行交底。

第四条会计核算.- 1 -1. 按规定使用会计核算软件。

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统一使用CRECFIS2.0版本财务核算软件,并通过web服务联网局财务数据中心开展网络会计核算,以便局、子(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实时实施财务监管,财务部对项目会计核算软件的使用和维护进行交底.2. 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会计核算。

为满足局及所属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账转表”工作要求,实行CRECFIS2。

0版本财务核算软件后,项目经理部一级会计科目不得更改,财务部就二级科目、辅助科目的设置及各类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交底,以确保项目会计核算的规范和统一。

各分部未经项目经理部书面同意、项目经理部未经局财务部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会计科目。

第五条如何开展成本核算。

按照“简化明细账、健全台账"原则及《中铁**局集团直管代管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办法》(中铁四工经〔2009〕115号文)之规定设置成本台账,台账格式及填报要求参见中铁四工经〔2009〕115号文及附表。

铁塔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铁塔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铁塔公司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承担管理职责的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铁塔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全公司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塔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执行等内容,具体细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四条铁塔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和修订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正式批准。

第五条铁塔公司的管理制度与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相互配套,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铁塔公司设有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管理岗位,具体组织机构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制定报批。

第七条铁塔公司各部门设有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部门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八条铁塔公司的管理层应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领导和管理各级员工。

第九条铁塔公司的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公司领导的管理、指导。

第十条铁塔公司应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执行力度。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一条铁塔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领导者,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工作。

第十二条铁塔公司总经理应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素质,能够有效地领导和管理公司的每项工作。

第十三条铁塔公司总经理应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第十四条铁塔公司总经理应积极开展公司的管理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第十五条铁塔公司总经理应认真履行对公司和员工的管理责任,积极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创新。

第十六条铁塔公司总经理可以委托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责任人协助管理和领导公司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铁塔公司的各级管理岗位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铁塔公司的各部门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九条铁塔公司的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需要,及时协调和沟通,积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管理工作,构建并完善管理体系,实现资源管理工作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资源指公司所属的生产资源,即用于满足客户需求而提供的生产设施、设备、工具等有形实物,包括但不限于铁塔、室内分布系统及机房、电源、空调等配套设施设备以及备品备件和专业工具。

第三条资源管理工作要以资源的财务价值、使用价值和拓展价值等三类核心价值为牵引,结合单站核算及区域经理负责制等,实现资源资产管理一体化,延长资源的生命周期,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效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第二章资源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公司资源管理实行总部、省、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架构。

各级建设维护部是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全面负责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信息技术研究院是资源管理的系统和技术统一支撑部门。

第五条资源管理职责分工原则:集中管理、多方协同、分级落实。

第六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建设维护部与同级相关部门的资源联动机制。

与财务部建立资源、资产的定期核查机制,保证资源信息符合“账、卡、实”一体的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资产的价值管理,建设维护部负责资源类资产的实物管理。

第七条总部建设维护部的职责:1.构建公司资源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资源管理岗位和职责。

2.制定公司资源管理规范、办法及总体规划,指导、监督各省分公司资源管理工作,并建立定期统计、分析、通报和考核机制。

3.牵头资源管理平台规划、功能需求收集整理、流程制定、数据管控和应用推广。

第八条总部信息技术研究院的职责:1.制定资源相关的技术规范。

2.负责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

3.根据业务需求,做好系统功能开发工作;针对全网共性及重要的问题进行优化完善;支撑总部建设维护部做好系统应用、人员培训和资源数据质量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省分公司职责:1.根据总部资源管理体系要求,设立资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开展资源管理工作。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效率,合理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固定资产投资效能,从投资源头推进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各级分公司所承担建设的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铁塔类项目(含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室分类项目、铁路覆盖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及其它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遵循“前置、精细、实用”原则,实行“项目前期标准化,项目核算规范化,项目决算订单化”。

财务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在项目前期制定概预算取费和商务条款标准;在项目中期规范成本列支内容和列支进度;在项目决算中以订单内的物理站点为颗粒度,全景展现单个物理站点建设成本。

第二章项目前期第四条总部统一制定物理站点的模拟损益分析模型(附件1)、单位造价标准限额、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标准模板(附件2),统一设计概预算计列范围。

省分公司负责制定所属各地市分公司本年单站建设项目最低毛利率,用于评价建设方案的经济可行性。

第五条项目需求确认阶段,建设单位运营发展部门组织现场查勘,编制建设方案。

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审核运营发展部门提出的建设方案,评估单站毛利率。

单站毛利率低于单站建设项目最低毛利率的建设方案,应由建设单位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编制《需求订单确认表》。

第六条项目立项后3天内,建设单位运营发展部门应将立项批复文件抄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在财务系统录入项目编号、站点编号信息,开启项目核算。

第七条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应按单个物理站点编制。

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可计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即工程建设其他费)、其他投资。

第八条待摊投资可计列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工程监理费、安全生产费、建设期利息、中介机构审计费、建设用地及综合赔补费。

室分类项目设计建设期(项目开工至交付验收)超出6个月的,可按6个月在待摊投资中计列场地租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9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9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9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公司改革创新、务实高效的管理要求,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订单为依据、快速高效的服务响应机制,尽快形成新建能力和存量资源整合能力,简化管理流程,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二)(三)(四)益。

第三条根据建设内容不同,工程项目分为如下五类:(一)铁塔类项目:包括新建铁塔类项目(新建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共享铁塔类项目(根据共享方案对原有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基站设备改造替换项目;基站搬迁项目等;(二)室分类项目:包括大型室分类项目(机场、大型场馆、交通枢纽、商务楼宇、党政机关等公用基础设施)和普通工程项目管理遵循如下原则:需求导向原则:快速对接客户需求,以需求形成订精细化管理原则:划小项目颗粒度,铁塔类项目按高效透明原则:以集中设置的项目管理系统为依托,投资效益原则:协同整合,深化共享,保障投资效单,以订单为依据,快速启动项目;单站点进行项目管理;简化审批流程,决策过程透明开放;室分类项目(2万平米以下商务楼宇及其它建筑);(三)铁路覆盖项目:包括地铁、高铁及普通铁路覆盖项目;(四)技术创新项目:包括创新技术应用和新设备引入试验项目;(五)其它项目:满足客户其它需求的项目。

第四条各级运营发展部(以下简称“运营部”)是负责项目立项和审批的管理部门,各级建设维护部(以下简称“建维部”)是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1。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及各级分公司。

第二章项目立项及审批第六条件2):(一)铁塔类项目的立项及审批流程如下(流程图见附地市分公司客户经理根据客户需求,按照单个站点录入客户订单信息表(格式见附件3),每个订单包括该站点所涉及的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等。

(二)订单录入后,由系统根据产品型号及工程造价等信息,自动按站点生成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4,由于项目金额较小,不再编制可研报告)。

中铁六局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中铁六局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财务管理总则第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原则1、项目部的财务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通过对资金运动、成本、收入、利润的管理,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2、项目部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工程项目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及各项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各种资产,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项目部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中铁六财【2006】209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指导、以综合上交利润指标考核为手段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项目财务状况,按规定交纳降造费、管理费、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应交款项。

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不断降低项目成本,实现项目利润价值最大化。

第二条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财务部工作职责项目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财会人员的配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项目部财务主管由上级指派,统一任命,在行政上隶属于项目部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双重领导,在工作上既要对本项目部负责,又要对上级财务部门负责。

2、项目会计主管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会计人员可以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其他岗位工作。

第二章项目部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第三条会计核算1、项目部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册,项目的一切经济活动,包括款项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产的增减,经费的收支,工程价款的收入及成本费用的核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均应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要正确反映项目所有经济业务事项,并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真实、完整。

铁塔企业财务制度

铁塔企业财务制度

铁塔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塔企业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塔企业所有部门和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和非财务人员。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透明、有序的原则,强调责任制和奖惩机制。

第四条铁塔企业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合规运作。

第二章财务组织第五条铁塔企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企业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设立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直接向企业领导汇报工作。

第七条财务总监应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

第八条财务总监应协调各部门的财务工作,及时汇报财务状况。

第九条铁塔企业应设立财务审计委员会,监督和审计企业的财务活动。

第十条财务审计委员会应具备独立性,不受其他机构和人员干涉。

第十一条财务审计委员会应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财务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向企业领导和股东汇报审计结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铁塔企业应设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收支活动。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应遵循预算、审批、执行、监督的原则,防止资金浪费。

第十五条铁塔企业应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内部控制机制应设立监察员,监督和检查企业的财务活动。

第十七条监察员应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独立行使监督权。

第十八条监察员应定期向财务审计委员会和企业领导汇报工作。

第十九条铁塔企业应建立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管理。

第二十条会计核算应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规范,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会计核算应设立会计主管,负责管理和监督企业的会计核算。

第二十二条会计主管应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

第二十三条会计主管应协调各部门的会计工作,及时汇报会计状况。

第二十四条铁塔企业应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机构和股东报告财务状况。

第二十五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十六条财务报告应经过财务审计委员会和内部监察员审核,方可发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4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4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公司改革创新、务实高效的管理要求,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订单为依据、快速高效的服务响应机制,尽快形成新建能力和存量资源整合能力,简化管理流程,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管理遵循如下原则:(一)需求导向原则:快速对接客户需求,以需求形成订单,以订单为依据,快速启动项目;(二)精细化管理原则:划小项目颗粒度,铁塔类项目按单站点进行项目管理;(三)高效透明原则:以集中设置的项目管理系统为依托,简化审批流程,决策过程透明开放;(四)投资效益原则:协同整合,深化共享,保障投资效益。

第三条根据建设内容不同,工程项目分为如下五类:(一)铁塔类项目:包括新建铁塔类项目(新建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共享铁塔类项目(根据共享方案对原有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基站设备改造替换项目;基站搬迁项目等;(二)室分类项目:包括大型室分类项目(机场、大型场馆、交通枢纽、商务楼宇、党政机关等公用基础设施)和普通室分类项目(2万平米以下商务楼宇及其它建筑);(三)铁路覆盖项目:包括地铁、高铁及普通铁路覆盖项目;(四)技术创新项目:包括创新技术应用和新设备引入试验项目;(五)其它项目:满足客户其它需求的项目。

第四条各级运营发展部(以下简称“运营部”)是负责项目立项和审批的管理部门,各级建设维护部(以下简称“建维部”)是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1。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及各级分公司。

第二章项目立项及审批第六条铁塔类项目的立项及审批流程如下(流程图见附件2):(一)地市分公司客户经理根据客户需求,按照单个站点录入客户订单信息表(格式见附件3),每个订单包括该站点所涉及的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等。

(二)订单录入后,由系统根据产品型号及工程造价等信息,自动按站点生成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4,由于项目金额较小,不再编制可研报告)。

中国铁塔项目全流程及各环节管控措施

中国铁塔项目全流程及各环节管控措施

中国铁塔项目全流程及各环节管控措施目录1. 中国铁塔项目全流程概述 (3)1.1 项目背景与意义 (4)1.2 项目目标与范围 (5)1.3 项目实施原则 (6)2. 项目前期准备 (7)2.1 市场调研与分析 (8)2.2 项目可行性研究 (10)2.3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1)2.4 设计方案编制与审批 (11)3. 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 (13)3.1 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 (14)3.2 招标过程管理与监督 (15)3.3 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签订 (16)3.4 合同履行与变更管理 (17)4. 施工阶段管理 (18)4.1 施工组织设计 (20)4.2 施工进度控制 (21)4.3 施工质量控制 (21)4.4 施工安全管理 (22)4.5 施工成本控制 (22)5. 设备与材料管理 (23)5.1 设备采购与验收 (24)5.2 材料采购与存储 (26)5.3 设备与材料的质量控制 (27)6. 项目进度管理 (27)6.1 进度计划编制与分解 (29)6.2 进度监控与调整 (30)6.3 进度偏差分析与处理 (31)7. 项目质量管理 (32)7.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32)7.2 质量标准与检验 (34)7.3 质量事故处理与预防 (35)8. 项目安全管理 (37)8.1 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37)8.2 安全教育培训 (39)8.3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40)8.4 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41)9. 项目成本管理 (42)9.1 成本预算编制与控制 (42)9.2 成本核算与分析 (43)9.3 成本节约与效益分析 (45)10. 项目验收与交付 (46)10.1 验收标准与流程 (47)10.2 验收组织与实施 (48)10.3 项目交付与移交 (49)11. 项目后期管理与维护 (50)11.1 项目后期服务 (52)11.2 项目维护与保养 (52)11.3 项目评估与总结 (54)12. 各环节管控措施总结 (55)12.1 管控措施概述 (56)12.2 各环节管控要点 (57)12.3 管控措施执行与监督 (59)1. 中国铁塔项目全流程概述在立项阶段,主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市场调研、政策分析等工作。

铁塔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铁塔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铁塔公司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塔公司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铁塔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准则,是公司全体员工遵守的规范,任何部门和员工都必须遵守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铁塔公司管理制度的修订、解释和最高监督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四条铁塔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五条公司的职能部门包括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技术部、生产部等。

第六条公司各级部门领导分工明确,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公司员工管理第八条公司员工要尊重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第九条公司员工要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和涉密信息。

第十条公司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要依法合规经营,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不受侵犯。

第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实施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要加强市场营销工作,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

第五章公司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公司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公司文化建设第十八条公司要倡导和践行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九条公司要加强团队建设,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七章公司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公司要加强对经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铁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的需要,加强项目部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项目部财务行为,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以成本管理为中心,合理运用资金,组织经济核算,及时提报会计核算信息资料,做好成本过程控制,参与项目经营管理,促进项目经营目标实现。

第三条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推行责任成本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工程成本费用,如实反映项目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部。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五条会计机构和人员配备1、项目部设置会计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三名会计人员,其中一人担任财务主管。

“工费承包型”、“专业承包型”、“综合型”模式组建的项目部所属工区、架子队不设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工作组型”模式组建的项目部所属工区设置会计机构和人员。

2、公司对财务主管实行派遣制,被派遣财务主管参与被派遣单位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履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能,同时向派遣单位如实、准确、及时地反馈经营状况,上报各种资料。

3、会计人员上岗必须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无证人员不得从事财会工作。

项目部无权擅自外聘会计人员,否则按违纪处理。

4、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主管监交;财务主管调动或离职,在办理交接手续时由项目经理监交,同时上级财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会计人员调往外单位的,需经公司财务部签字同意后,人事部门才可办理调离手续。

5、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应编制书面移交清册,对于未了事项单独做出说明,明确责任。

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装订在移交当年最后一张转账凭证后。

第三章会计核算模式第六条按“工费承包型”、“专业承包型”、“综合型”模式组建的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设置会计账簿,以项目为统一完整核算对象归集费用,进行集中核算,所属工区及架子队不设置会计账簿。

铁塔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铁塔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塔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塔公司及下属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财务管理原则第四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及时性:财务信息及时传递,确保决策及时、准确。

(四)安全性: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五)效益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铁塔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公司税务筹划,确保公司税务合规。

(五)负责公司内部审计,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公司资金统一由财务部管理,各分支机构、子公司不得自行设立资金账户。

(二)计划管理: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资金。

(三)审批管理:资金使用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四)结算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

第五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二)持续经营:假设公司持续经营,进行会计处理。

(三)一致性: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

(四)谨慎性:在会计处理中,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第九条财务报告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及时性:财务报告及时编制、报送。

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中铁六局桥隧分公司永武项目部文件中铁六永武财[2007]1号关于印发《中铁六局永武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项目部:现将《中铁六局永武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中铁六局永武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的需要,加强项目部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项目部财务行为,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以成本管理为中心,合理运用资金,组织经济核算,及时提报各项财务收支的分析信息资料,参与经营管理,做好过程控制,确保项目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项目部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推行责任成本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工程成本费用,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章财务核算模式第四条公司对项目部财务实行集中管理,会计实行集中核算。

资金实行AB账户管理。

资金“AB账户”管理是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为适应项目施工,加强财务管理,加大资金集中调控力度所进行的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资金进行远程控制的一种管理手段,该模式的主要理念是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及单位的一切资金来源都必须及时向公司上报,并汇到公司指定的资金集中账户,由公司统筹调配以保证资金的正向流动,建立活而不乱的资金循环机制。

项目由公司在施工所在地指定的同一个银行或不同银行开设两个银行账户,其中一个账户由公司控制,称为A户;一个账户属于项目部,称为B 户。

“AB账户”的管理须严格遵循“项目资金收支两条线、一律不得坐支”原则,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材料备料款、代办费等一切款项首先要全额划入A户,属公司所有,并由公司进行控制、调剂,项目经理部不得擅自动用。

项目需要用款时,必须先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审查核定应拨付款项的具体金额并报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从A户将所需款项划入B户中,此时B户中的资金,项目经理部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进行支配。

铁塔财务管理制度

铁塔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塔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塔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3. 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4. 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5.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6. 负责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规划,确保资金需求;2. 优化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严格审批,控制资金风险;4. 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公司资金筹集应通过合法渠道进行,包括但不限于:1. 自有资金;2. 银行贷款;3. 其他融资方式。

第八条公司资金使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需求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2. 财务部门进行审核;3. 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九条公司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2. 会计科目设置合理,会计核算方法规范;3.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完整、合规。

第十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负债表;2. 利润表;3. 现金流量表;4. 附注。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毕,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披露。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铁塔财务管理制度

铁塔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及相关政策。

2. 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3. 效率优先: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4. 风险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直接向总经理报告,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2. 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3.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4.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申报。

5.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第六条各部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1. 业务部门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业务数据,配合财务部进行财务核算。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员工工资、福利等相关信息。

3. 采购部门负责提供采购合同、发票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由财务部统一调度。

第八条公司设立资金池,用于存储公司资金。

第九条公司资金支出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业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经审批后提交财务部。

2. 财务部审核资金申请,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3. 财务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十条公司财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1. 资产核算:对公司资产进行分类、计价和核算。

2. 负债核算:对公司负债进行分类、计价和核算。

3. 所有者权益核算:对公司所有者权益进行分类、计价和核算。

4. 收入核算:对公司收入进行分类、计价和核算。

5. 费用核算:对公司费用进行分类、计价和核算。

第五章财务报表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三条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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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效率,合理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固定资产投资效能,从投资源头推进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各级分公司所承担建设的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铁塔类项目(含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室分类项目、铁路覆盖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及其它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遵循“前置、精细、实用”原则,实行“项目前期标准化,项目核算规范化,项目决算订单化”。

财务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在项目前期制定概预算取费和商务条款标准;在项目中期规范成本列支内容和列支进度;在项目决算中以订单内的物理站点为颗粒度,全景展现单个物理站点建设成本。

第二章项目前期
第四条总部统一制定物理站点的模拟损益分析模型
(附件1)、单位造价标准限额、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标准模板(附件2),统一设计概预算计列范围。

省分公司负责制定所属各地市分公司本年单站建设项
目最低毛利率,用于评价建设方案的经济可行性。

第五条项目需求确认阶段,建设单位运营发展部门组织现场查勘,编制建设方案。

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审核运营发展部门提出的建设方案,评估单站毛利率。

单站毛利率低于单站建设项目最低毛利率的建设方案,应由建设单位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编制《需求订单确认表》。

第六条项目立项后3天内,建设单位运营发展部门应将立项批复文件抄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在财务系统录入项目编号、站点编号信息,开启项目核算。

第七条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应按单个物理站点编制。

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可计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即工程建设其他费)、其他投资。

第八条待摊投资可计列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工程监理费、安全生产费、建设期利息、中介机构审计费、建设用地及综合赔补费。

室分类项目设计建设期(项目开工至交付验收)超出6个月的,可按6个月在待摊投资中计列场地租金。

第九条其他投资可计列租赁基站机房装修、外电引入、
选址费。

其中,选址费计列标准按照总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设计概预算不得计列建设单位管理费、基站水电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工程保险费、工程招标代理费、土地购置支出、生产准备及开办费、预备费。

基站水电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工程保险费、工程招标代理费、铁塔类项目场地租金在运营成本中列支。

土地购置支出直接计入无形资产购置,单独立项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建设维护部门取得设计批复后3天内,应将设计批复文件及概预算抄送本单位财务部门。

第十二条总部财务部负责制定与支付相关的采购合同商务条款标准模板。

各级公司对外签订采购合同应严格遵循标准模板,未经总部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通过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采购的工程项目,订单必须对应至具体物理站点。

采用单一项目采购方式的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必须对应至具体物理站点。

第十四条采购合同或订单签订后,建设维护部门应于5天内将采购合同或订单提交本单位财务部门。

第三章项目核算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按单站核算,核算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
支出。

第十六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核算
铁塔类项目,财务部门在收到建设维护部门提供的施工结算表当月,根据采购订单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一次性全额入账。

室分等非铁塔类项目,建设维护部门应按月向财务部门提供《施工进度表》(附件3),财务部门据此估算实际投资进度,核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

第十七条设备投资支出核算
原则上工程设备应采用直发现场方式。

设备到货后,建设维护部门应于15天内将到货验收证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计入设备投资支出。

第十八条待摊投资支出核算
(一)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

财务部门在收到采购合同或订单当月,一次性全额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二)工程监理费。

工程项目交付验收当月,财务部门按合同或订单,一次性全额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三)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安全生产费、建设用地及综合赔补费。

财务部门依据建设维护部门提供的合同和发票,一次性全额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四)场地租金。

财务部依据建设维护部提供的合同计入运营成本。

建设期超过6个月的室分类项目,交付验收当
月,财务部门依据项目开工报告、交付验收报告,将6个月的场地租金从运营成本转入待摊投资支出。

(五)建设期利息。

总部财务部确定计提项目范围及利息资本化率,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对未交付验收的工程项目逐项计提建设期利息。

第十九条其他投资支出核算
外市电引入、租赁机房装修。

财务部门依据建设维护部门提供的合同和施工结算表一次性全额计入其他投资支出。

选址费。

财务部门依据建设维护部门提供的合同和发票,一次性全额计入“其他投资支出-选址费”明细科目单独核算, 工程交资时转列“长期待摊投资-选址费”。

第二十条维护用工器具、车辆、办公设备、电脑、手机终端、培训费、维护费及其他与工程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支出不得计入项目成本。

第二十一条工程物资和拆余料的管理另行规定。

第四章项目支付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填写《工程项目报账申请单》(附件4),审批权限和报账业务流程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账管理办法(暂行)》(中国铁塔〔2014〕11号)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于超出设计概预算项目及取费标准、超出采购订单范围或金额、超出合同约定付款进度,以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付款申请,财务部门不得受理和支付。

第二十四条对于超出设计概预算批复金额的付款申请,应同时提供项目设计审批单位的批准意见,财务部门方可受理和支付。

第二十五条施工结算审计完成前,施工安装工程款最多结算至合同总金额的80%。

第二十六条项目经理应掌握项目付款情况,对确认满足付款条件、应付未付的款项,及时办理付款手续,避免因拖欠工程款项而影响公司信誉。

第五章项目决算
第二十七条工程交付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确保全部工程成本入账依据提供至财务部门。

第二十八条工程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10天内,项目经理填写《工程项目竣工决算》(附件5)中的设计预算信息、资产交付清单、合同清单,提交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在收到《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10天内补充资产价值信息和合同应付账款信息并反馈项目经理,同时完成工程转资。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按单站核算要求,以物理站点为颗粒度编制,准确归集每个物理站点的建设成本,反映物理站点内的资产信息全貌。

财务部门应依据设计预算核对各项成本列支,防止缺漏;应根据资产目录和交付资产处理原则,“一物一卡”办理资产交付,严禁打包资产。

第二十九条工程项目终验后1个月内,项目经理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交“建设项目工程结、决算审计报审表”。

内部审计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

审计完成后10天内,项目经理会同财务部门依据审计结果调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并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财务部门调整工程成本及已暂估资产卡片价值。

第三十条各级分公司在工程项目形成能力并产生收入前,应及时转资,确保收入与成本配比。

第三十一条项目经理应保证工程项目按进度实施、完工;对于建设期在6个月以上的长期未决项目,项目经理应向财务部门提供未完工原因说明,财务部门应跟踪分析、审核确认未完成原因,定期通报,督办整改。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未经总部审批,各级分公司不得超范围、
超标准编制设计概预算,不得修改合同模板中的标准商务条款。

第三十三条各级分公司严禁在未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情况下借货开工。

第三十四条各级分公司严禁超合同范围、超合同金额、超合同进度对外支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违反上述规定视同违反内控制度,一经发现,总部将进行通报并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单站模拟损益分析
2.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标准模板
3.施工进度表
4.工程项目报账申请单
5.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6.建设内容与投资支出核算科目对应关系
7.工程财务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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