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田径一级、二级裁判员考试复习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裁判工作人员需做到
(1)认真学习规则和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
(2)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3)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均应佩带臂章或标志,以资识别。
(4)除执行裁判任务外,均不得在场内停留。
(五)、临场工作礼仪要求:
1、着装统一 2、入场 、退场整齐 3、姿态规范4、工作专心 5、加强团结
三、简答题
1、在编排原则中对项目赛次的间隔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答:200米以下项目45分钟;200—1000米90分钟;1000米以上不在同一天;全能各单项间30分钟;如有可能第一天最后一项和第二天第一项之间至少10小时;田赛及格赛后隔一天进行决赛。
四、问答题
1、秩序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设计精美有特色的封面。
4、在田赛项目中,如果运动员对试跳(掷)失败的判罚立即作出口头抗议,则该项目的裁判长可以在其权限内下令测量并记录该次试跳(掷)的成绩,以便保留所有有关的权利。
5、凡上交仲裁的申诉均应在正式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之后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代表该运动员的官员签名,并附上100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申诉费,如果该抗议被驳回,则申诉费不予以退还。
(2)田赛裁判长职责
①负责田赛项目高度组、远度组、投掷组、田赛风速测量员、激光测距员、电脑操作员等的裁判工作,保证田赛项目比赛顺利进行。
②明确各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组织各裁判组现场实习,并熟练掌握各自的工作方法和和其他裁判组(检录处、赛后控制中心、场地器材组、竞赛秘书组、全能裁判组、及现场指挥)工作之间的协调。
7、为了节省摆拦时间,跨栏项目一般都安排在同一比赛单元的第一项,还可安排在长距离比赛后进行。
8、决赛和预计破记录的项目等,分配到各个比赛单元尽量排在下午并腾出发奖时间。
9、同一时间内不要安排两个田赛长投项目。
10、在举行竞走、长距离跑时,最好不同时安排标枪(跳高)等长投项目。
11、撑竿跳高要考虑阳光的照射方向和比赛时间较长,最好安排上午进行。
6、仲裁组应和包括有关裁判长和裁判员在内的所有有关人员商议。如果仲裁组有疑问,则可考虑其他有效证据。如果根据此类证据,包括任何有效的录像,仍无法裁定,则应认可有关裁判长的判决。
二、竞赛秘书、信息中心
一、填空题wenku.baidu.com
1、组委会和技术代表共同安排预、次、复、决的比赛。
二、判断题
1、男子200米跑比赛,8名队员通过预赛进入决赛,获得预赛1—4名队员抽5、6、7、8道,5、6名队员抽7、8道,最后两名队员抽1、2道参加决赛。(√)
(六)、现场指挥工作职责
1、协调指挥各项日比赛的进程。
2、掌握颁奖仪式的进行。
3、控制大屏幕和音响师配合播放比赛的有关 音乐。
4、指导赛场主持人的宣传、鼓动和宣告。
(七)、颁奖仪式应成为整个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指挥应根据赛前制订的颁奖计划,组织和指挥颁奖仪式。
(八)抗议和上诉:
㈠种类:1、参赛资格2、某项比赛成绩或进程㈡机构:1、技术代表2、仲裁组(总裁判)仲裁的主要职责是:处理规则第146条中提及的所有抗议,对发生于比赛提交仲裁的其他事宜作出裁决。仲裁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然而,当有新的确切证据出现时,如果产生新的裁决结果更符合实际,则可重新考虑进行裁决。
(13)竞赛日程。
(14)各项目参赛人数统计及名单。
(15)最高记录及等级标准。
(16)运动场地平面图。
(17)广告。
2、编排竞赛日程原则
1、按照规则规定先编排全能项目后编排单项,注意全能各赛次之间的休息时间,应保证至少按最低标准留出休息时间(30分钟、10小时)
2、按兼项的一般规律,尽量把相关项目分开编排,以减少兼项冲突,性质相近的项目要注意先后顺序,一般先100米后200米等。
2011年天津市田径一级、二级裁判员测试复习题
一、官员、裁判长、守则、现场指挥、仲裁
(一)、十大官员名称(100条总则P117)
1、组织代表 2、技术代表3、医务代表 4、兴奋剂检查代表 5、国际技术官员
6、国际竞走裁判员 7、国际公路赛丈量员 8、国际发令员 9、国际终点摄像裁判员
10、仲裁组
(二)、行政管理官员
3、在有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照顾到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及格赛后隔一天进行正式比赛。
4、如有可能,在任一赛次的最后一组和后续赛次或决赛的第一组之间,必须留出的最短间隔时间为:45分钟、90分钟、不在同一天。
5、不同组别的同一田赛项目,一般不连续安排在同一单元内进行。
6、不同组别的同一径赛项目,最好衔接进行,如男子100米和女子100米等,短距离径赛项目如果少,最好安排一天结束。
1、竞赛主任(121条p129) 2、赛事主管(122条p129) 3、技术主管(123条p130)
4、比赛展示主管(124条p130)
(三)、裁判长
1、径赛裁判长2、田赛裁判长3、全能裁判长 4、检录裁判长 5、外场裁判长
(1)径赛裁判长职责
①对有关比赛进行中提出的抗议或异议作出裁决。
②认为某项比赛应予重赛方为公允时,有权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并作出在当日或其他时间重新比赛的决定。
(2)有关人士题词、照片。
(3)目录:运动会名称、主办、承办、批准单位、赞助祝贺。
(4)径赛规程、比赛须知、补充通知等。
(5)大会组织机构名单。
(6)技术代表及技术官员名单。
(7)仲裁组(委员会)。
(8)裁判员名单。
(9)开幕式、闭幕式程序。
(10)大会作息时间表,活动日程。
(11)各种人数统计。
(12)代表队名单。
2、如抗议涉及某项目比赛的成绩或进程,则应在正式宣告该项目成绩后的30分钟内提出。
3、所有抗议均应首先由运动员本人或其代表向有关裁判长口头提出。为了作出公正裁决,在裁判长认为有必要时,应考虑任何有效的证据,包括由大会正式摄像的录像或照片。裁判长可就抗议作出裁决,也可将该问题提交仲裁。对裁判长作出的裁决有向仲裁上诉的权利。
仲裁组通常由3、5或7名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主席,另一人为秘书。在条件适当的时候,应在仲裁组之外另聘一位秘书。
㈢有关规定1、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提出抗议,必须在运动会开始前向技术代表提出。一旦技术代表作出裁决,有权向仲裁组提出上诉。如果在运动会开幕前未能圆满解决该抗议,则应允许该运动员“在抗议下”参加比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