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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道路改造一期工程

招标人:宣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处

编制时间: 2013年3月5

项目编号:SG-201301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宣城市道路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城市道路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G-201301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宣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宣城市叠障路、锦城路、状元路、薰化路改造工程,工期120日历天,预算额3000万。

二标段:宣城市梅溪路(水阳江大道--薰化路)改造工程,工期120日历天,预算额2500万。

三标段:宣城市民族路、中山路、西林路、敬亭路、陵西路改造工程,工期90日历天,预算额1400万。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三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会员制):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招投标市网(. com)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会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会

员库会员单位可登录宣城市招投标中心门户网()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会员领取招标文件”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3)已经提交入库资料但没有办理资料审核的企业请尽快到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信息科(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办理审核手续,并在线领取招标文件;(4)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审核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5)会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招投标网会员专区。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三标段: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投标人应在2013年 5 月 8 日 12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账户及个人账户汇入)以电汇、转账形式汇至宣城市招投标中心账户(不接受现金缴纳,以到账为准)。

一标段: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宣城梅溪支行

账号: 020312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号:0579

二标段: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宣城梅溪支行

账号:020436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号:0580

三标段: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宣城梅溪支行

账号:020560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号:0581

【备注栏注明:宣城市道路改造一期工程保证金】

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原则仅在三节前(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支付并按照不超过完成工程量的50%付款,竣工时预付的工程费用不超过总造价的50%;竣工一年后预付的工程费用不超过市政局审核价的80%;竣工两年后依据审计报告扣除质保金7%后付清(无利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5月9 日10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西北角,安徽省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招投标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局网、全省十六城市招投标联合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邮编:2420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处

地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

邮编:242000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

传真:

2013年 4 月 18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本表内容与其他部分不一致时,以此表为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2、招标人及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处对本招标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1. 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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