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诗歌关系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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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诗歌关系研究论文
一、音乐对《诗经》、《楚辞》文体形式的影响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里面包括《风》、《雅》、《颂》三大部分。关于《风》、《雅》、《颂》如何分类,现存的先秦文献没有一个明确的记载。《毛诗序》说:“《风》,风(讽)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显然,这是汉儒以政治教化的观点所进行的解释,并不符合《诗经》的本来面貌。孔子曾说过:“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以此,知《雅》、《颂》之名原本不是诗体的名称,而是音乐的名称。所以,至唐代孔颖达作《毛诗正义》,就重新指出《风》、《雅》、《颂》的音乐性质。他说:“诗各有体,体各有声,大师听声得情,知其本义。…… 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孔颖达的这一说法,得到了后世的广泛认同。后人结合《诗经》本身的内容特点,大都认为《风》、《雅》、《颂》属于音乐分类,其中《风》属于地方之乐,《雅》属于朝廷之乐,《颂》属于宗庙之乐。《诗经》与音乐的关系,在此认识中进一步得到了强化。
但是,由于人们只是把《风》、《雅》、《颂》看成是音乐上的分类,由于我们已经不可能重新耳闻目睹先秦古乐,所以,学者们在为此而感到遗憾的同时,并没有在《诗经》的文学形式与音乐的关系问题上做进一步思考,在这方面,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我们重新来做。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音乐与《诗
经》的关系,并不仅仅表现在《风》、《雅》、《颂》的乐调方面,同时也表现在文学语言的形式方面。可以说,正因为有了不同的乐调,才会有《风》、《雅》、《颂》这三种诗歌在语言形式上的巨大差别。
音乐对《风》、《雅》、《颂》语言形式上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从章法上来看,《周颂》里的诗,几乎都以单章的形式岀现。而《雅》诗几乎都由多章构成,每一章的句子都很完整,而且每一章的篇幅都比较长。《风》诗虽然也由多章构成,但是大多数《风》诗的章节数都少于《雅》诗,每一章的篇幅也较《雅》诗要短。这种分章或不分章,每章句子有多有少的现象,显然都是由《风》、《雅》、《颂》这三种不同的音乐演唱体系决定的。再从文辞的角度来看,《周颂》里的诗句有相当数量都不整齐,词语也不够文雅,但是大多数却非常古奥。而雅诗的句子则非常整齐规范,词语也特别典雅,有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象。《风》诗的句子参差错落,轻灵活泼,通俗又是其语言的基本风格。《风》、《雅》、《颂》在语言形式上的这种区别,音乐在里面所起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有什么样的乐调,就会有什么样的语言。《礼记•乐记》云:
“大乐必易,大礼必简。”又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
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也。”孔颖达疏:“《清庙》,谓作乐歌《清庙》也。朱弦,练朱弦,练则声浊。越,瑟底孔也。画疏之,使声迟也。倡,发歌句也。三叹,三人从叹之也。” 由此可知,像《周颂•清庙》这样的诗之所以单章而又简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宗庙音乐本身所追求的风格就是简单、迟缓、凝重、肃穆。简单,就不须长诗来配乐;迟缓,对语言本身的节奏要求就不会过高;凝重,要求诗的语言不能华丽;肃穆,则要求在缓慢迟重的演唱中再加入深沉的感叹式的合唱。
演唱《清庙》时的乐器也正好与之相配,“朱弦而疏越”。由此而言,《清庙》之诗之所以是现在这样的语言形式,音乐在其中的确起了重要作用。而《雅》诗作为朝廷的正乐,承担着与宗庙音乐不同的艺术功能。它或者述民族之历史,或者记国家之大事,或者谈政教之得失,或者写朝廷之仪典,篇幅的宏大,语言的典雅,章法的整齐,就必然成为雅乐对于诗歌语言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对《大雅》的要求。《风》诗的章法和语言特别近似于现在的流行歌曲的歌词,最常见的情况是每首诗分成二至四段,每一段的句子数量都在三五句之间,结尾和开头部分还往往呈现岀重章反复的模式。由此我们可以猜想,这些《风》诗最初本是来自世俗社会的“流行歌曲”,它所表现的是社会各阶层的风俗风情,是社会各阶层的通俗的歌唱。它的章法形式和语言,正是在这种通俗歌唱发展过程中才形成的。
音乐对《诗经》中《风》、《雅》、《颂》语言形式的影响有时可能是主导性的,在这方面,我们过去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过去在研究《诗经》各体的艺术风格和创作方法之时,往往习惯于从作品的内容入手,认为是内容决定了形式,是先有了庙堂的歌功颂德的内容,自然就会有了《周颂》那种板滞凝重的语言形式。其实事情并不那样简单,有时候实际的创作正好与此相反,不是内容决定形式,而是形式决定内容。先有了宗庙音乐的规范,自然就会产生那样的内容和语言,形式在这里可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周颂》是这样,《雅》诗和《风》诗中的许多诗篇的产生也是如此,这在《诗经》的文本中可以找到证明。如当前的许多研究者都已经注意到,《诗经》中存在着许多固定的抒写格式和套语,按口传诗学的理论,这些固定的抒写格式和套语之所以存在,正是一个民族在漫长的口传诗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形式技巧,
这种技巧往往与音乐演唱的固定模式紧紧联系在一起,后世的歌
唱者在创作中可以熟练地拿来套用。也就是说,一个民族在早期
诗歌长久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固定的音乐曲调和演唱
程式,这些固定的音乐曲调和演唱程式,往往决定了一首诗的语
言形式。所谓“诗体既定,乐音既成,则后之作者各
以旧俗。”(《毛诗正义》卷一)说的正是这一道理。音乐对《楚辞》文体的影响也是这样。与《诗经》有
《风》、《雅》、《颂》的区别相类似,以屈原、宋玉为代表的《楚辞》也可以区分为《离骚》、《九章》、《九辩》类,
《天问》类,《九歌》类,《招魂》类等四种类型。如果说起与音乐的关系,最紧密的当数《九歌》和《招魂》。王逸在
《楚辞章句》中说:“《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舞鼓,以乐诸神,屈原放逐,窜伏其域,怀忧苦毒,愁思沸郁,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为作《九歌》之曲。” 以此,我们知《九歌》本为楚国的祭祀歌曲,诗乐舞三者紧密相联而不可分离。《招魂》向来有屈原作和宋玉作两说,但无论哪种说法,都认为这首诗釆用了民间招魂辞的形式,由招魂者用一种特殊的歌唱方式将一个人的魂招回。这种形式,应该是歌与诗的结合,而没有伴舞。《离骚》与《九章》都是屈原个人的发愤抒情之作。根据《离骚》后面的"乱”辞以及《九章》中的部分篇章,如《桔颂》等分析,这些作品也有很强的音乐性,可以吟唱,但是否在作者的创作初始就曾经配乐而歌, 历史上没有明确的记载。《九辩》为《宋玉》模仿《离骚》、《九章》之作,其配乐演唱的可能性比起《离骚》又小了些。关于《天问》,王逸在《楚辞章句》中又说:“《天问》者,
屈原之所作也。何不言问天?天尊FI天问也。屈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