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会章程(精品范文).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研究生会章程

目录

第一篇:研究生会章程第二篇:厦门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第三篇:**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第四篇:土木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第五篇:东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研究生会章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直接指导下的我校研究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研究生会的总体任务及目标

以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在严格履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大目标下,以准确执行国家学校各项教育方针为基础,以服务全体研究生为己任。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和学术氛围;努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举办各种形式内容的活动,拓展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增强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引领研究生的学习与生活,全面带领研究生成长、成材、成功!并在完善校内各项制度和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努力实现我校研究生的外向型发展,对外树立起我校研究生的整体形象。全力打造“研究生之家,干部之校,师生之桥”!

第二章研究生会成员

第四条凡取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籍的研究生,均为研究生会成员。

第五条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商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参加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在研究生会中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生会决议;

(三)协助树立和维护研究生会的整体声誉。

第三章组织及相关构成

第七条研究生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八条研究生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研究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体研究生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

生。

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须列席会议。第九条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查和批准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及任务;

(三)修改研究生会章程;

(四)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研究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

第十一条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权和职责:

(一)全面负责研究生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会全体大会和部长例会,定期向研究生会成员报告工作。

(二)全面负责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会议,定期向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及时向校党委、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会议,代表研究生会向有关部门提出与同学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向广大研究生传达学校的工作、会议精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