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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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诗大序》的“讽谏”说
《毛诗大序》的主要内容则是宣扬封建教化的观点。它在阐释“风”的涵义时,似乎能从两方面考虑问题,实则强调的是自上而下的说教:“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这就是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可以利用文艺影响对方,满足各自的要求。但它认为“上以风化下”是无条件的,这是文艺的主要作用。……相反,《毛诗大序》认为“下以风刺上”是有条件的。首先就得注意态度。所谓谲谏,按照郑玄的解释,即“咏歌依违不直谏”。被统治者若要发表某种意见,应该注意方式方法,必须委婉曲折,不得径直显露。但它还怕有些横暴而短见的统治者连这样的意见也不能听取,无从了解下情,故而又提出了“言之者无罪”的要求,藉安言者之心。这种意见和诗教说的精神是一致的。《礼记·经解》篇曰:“温柔敦厚,诗教也。”这些都是“下以风刺上”时必须遵循的准则。(周勋初《中国文学批评小史》)
什么是“风”?“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用现代的语言来说,风相当于批评教育的意思。但这种批评教育不是指责训斥,而是要从思想上去感化别人。《毛
诗序》在解释风时还提出所谓“主文而谲谏”,就是要用委婉深切的文辞去表示自己的意见、看法,不要直接地加以指责批评。……在这些说法里,毕竟又指出了文艺对于人的作用,不是进行纯粹理性的、概念的说教,而要诉诸于个体的情感。文艺所特有的作用,不在说教,而在感染陶冶。所谓“风而动之,感而化之”的说法,包含了对文艺的这种特点的认识,素朴地观察到了在人们对文艺的接受中,理智的认识是和情感结合交融在一起的。而所谓“主文而谲谏”的说法,虽然活画出臣民在君主面前那种可怜的胆怯心理,但它毕竟又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即在文艺里,理智的认识和判断不是直接地说出来的,而是隐含在具有感染力的文辞之中的。在上述这些方面,《毛诗序》对它所十分重视的“风”的分析,在中国美学史上促进了人们对于艺术和美感的特征的认识,并且对形成中国文艺很为重视的含蓄的风格产生了主要影响。(刘纲纪等《中国美学史》)
《诗大序》在六义的解释中提出了美刺的概念:释“颂”为“美盛德之形容”;释“风”为“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一方面有自上而下的教化,另一方面还有自下而上的讽谏。……《诗大序》对刺诗的意义作了充分的估计,但同时也对刺诗的写法作了一定的限制。如对“风”的说明是:“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
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诗大序》要求刺诗避免直切显露,而采取委婉曲折的表达方式,这和《礼记·经解》所说的“温柔敦厚,诗教也”是同一个调子。按照这样的原则去写作必然会大大削弱刺诗的战斗作用。它对后世的影响是消极的。(蔡钟翔等《中国文学理论史》)
《毛诗序》对于“刺”,亦即讽刺、揭露、箴谏方面特别重视,反复强调诗歌是“吟咏情性,以风(讽刺)其上”,又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
《毛诗序》一方面要求诗歌密切联系现实,讽刺时政,另方面又强调诗歌的风格必须温和圆转,委婉含蓄,不能触犯封建统治者的尊严。它在讲到“变风”“变雅”这些怨刺现实的诗歌作品时,提倡“发乎情,止乎礼义”,也就是这种批评不应违反封建的等级和礼教的要求。这种思想内容方面的要求,体现在风格上,就形成温和含蓄的诗歌风格,即所谓“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什么是“主文而谲谏”呢?“主文”就是讲究诗歌的文采合“宫商相应”的音乐美;“谲谏”就是“不直言君之过失”,不直谏,这就要求在诗歌中对统治者进行规劝、讽刺的时候,必须通过委婉曲折的
方式,以免从根本上损害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毕沅《中国古典美学简编》)
讽谏说是《毛诗大序》提出的一个观点。认为文学特别是诗歌创作应该有批评现实的功能和作用,平民百姓可以通过文学创作特别是诗歌对统治者进行批评,且“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应该说有一定的民主思想因素。讽谏说是建立在文艺要再现现实生活这一思想的基础之上的,具体解释了变风、变雅的产生是“王道衰,礼义废,正教失,国异政,家殊俗”的结果在文艺上的反映。
2.《毛诗大序》的“情志”说
明诗之起源——(《毛诗大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按此言“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与《虞书》“诗言志”之意相同;言“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亦即《虞书》“歌永言”之意;不过说得更明畅,而于古代诗、歌、舞三者混合之迹,亦能明其关系而已。又《乐记》云:“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
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亦于《大序》此语相同。……(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
《毛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自然是《虞书》说诗之演绎。不过此种演绎,不始于《毛诗序》,而始于《礼记》种的《乐记》。……《毛诗序》本之《乐记》。至后世的研究诗至产生的论文,则本之《毛诗序》者很多,……。(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声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这里说明诗歌是人们思想感情的表现,而它又是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的。(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组《中国文学批评史》)
《毛诗序》对于诗的本质的看法,本于儒家的“诗言志”说,但又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地方,那就是揉合了《乐记》对于“乐”的本质的看法,把诗所言的“志”同生于人心的
“情”联系起来了。……《乐记》反复论述了“乐”起于人心中情感的表现,把情感放在重要地位,这是对艺术的本质的认识的一大进展。《毛诗序》继承了这种思想,把它应用到诗的理论上来,提出了“志”与“情”相统一的诗论,丰富发展了儒家诗论,同时也是对艺术本质的认识的深化。
《毛诗序》中的首段不仅指出了古代诗(“言”)、歌、舞三者的统一,更为重要的是它指出了,并且充分强调了诗、歌、舞三者都起于人心中情感的表现,再度体现了从情感表现去观察艺术本质这一中国古代美学特征。所以“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的说法和以前笼统地说“诗言志”是不同的。它指出了诗同“志之所之”分不开,也就是同人心由内向外的追求、期望、向往等等分不开,意识到“诗言志”不是不动感情的、单纯理性的认识活动,而是指向对外界某一目的的追求,从而伴随着主体对外界事物的情感态度的表现。在讲了“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之后,《毛诗序》紧接着就指出“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把“发言为诗”的“言”看作是发动于人心中的情感在外部的可感知的表现(“形于言”)。也就是说,诗不是别的东西,它是同人所追求的目的(“志之所之”)联系在一起的情感,通过语言而表现出来的产物。这样,“诗言志”这个古老的命题就同感情的表现完全统一起来了,“言志”同时也就是表情,两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