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明确责任,确保车辆正常营运,确保员工人身安全,车辆安全,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驾驶员”指在本公司工作的有驾驶证,在工作中需驾驶车辆的工作人员)

一、车辆使用及管理

第一条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第二条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第三条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驾驶员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应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条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第七条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

停放,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擅自私用。

第八条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二、行车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用车必须认真填写车辆使用情况登记表。

第十条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外行车时,应加倍注意行车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开车斗气,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第十二条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三、违章及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凡因违反交通规则、违章罚款或被公安机关处理的,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罚款或车身损坏,罚款或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六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损失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十七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差额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承担。

第十八条由于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违章行驶,操作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赔款及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车辆检修

第十九条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第二十条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同意按上述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凯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驾驶员签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