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的先验逻辑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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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哲学・

康德哲学的先验逻辑及其意义

强 以 华

先验逻辑作为康德认识理论的核心内容,其意义不仅超越了逻辑学,而且超越了认识论,成为康德清算旧形而上学、实现形而上学革命的关键环节,也是康德哲学通过形而上学的意义转换贯通古代哲学与现代哲学的关键环节。探讨康德哲学的先验逻辑,对于理解西方哲学的演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先验逻辑的基本内容

先验逻辑属于康德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的(广义的)理性认识学说,包括知性认识和(狭义的)理性认识两个阶段。康德认为,先验逻辑与形式逻辑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就其联系而言,它们都能提供真理的消极条件(必要条件),因为形式逻辑像先验逻辑一样属于纯粹理性的学科,探讨纯粹理性的先天规律和原理,考察概念等思维形式的连接方式,确保思维自身的不相矛盾。就其区别而言,形式逻辑仅仅考察纯粹的思维形式而不关注概念的来源,特别是不关注思维形式与经验对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它也不能增加新的知识,只能为真理提供消极条件,而不能提供积极条件(充分条件)。先验逻辑则不同,它探讨概念的来源,特别是关注思维形式(通过感性直观)与经验对象之间的(间接)关系,因而能够提供新的知识,并为真理提供积极条件。简言之,先验逻辑把逻辑学与认识论统一起来,从而关注被形式逻辑忽视了的知识形式与知识内容之间的关系,而真理正是知识与对象的统一,所以,只有先验逻辑才是“真理的逻辑”(局限于知性阶段)。

先验逻辑如何在探讨概念来源的基础上关注知识形式与知识内容之间的关系呢?康德将它看成是认识主体通过判断将纯粹理性的先天认识形式(范畴)能动地运用于感性认识所提供的经验材料、从而构成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科学知识的认识过程。因此,他把自己的先验逻辑的任务规定为:探讨先天的认识形式(范畴)的来源,范畴运用于经验对象从而构成知识的范围,以及这些知识的客观有效性问题。并且在他看来,由于先验逻辑与形式逻辑具有某种联系,所以先验逻辑应该以形式逻辑作为自己的出发点,以形式逻辑的划分为基础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具体地说,应像将形式逻辑划分为分析论和辩证论一样,将先验逻辑划分为作为“真理的逻辑”的先验分析论和作为“幻相的逻辑”的先验辩证论;同时还应像将形式逻辑划分为概念、判断和推理一样,将先验逻辑划分为作为知性认识的概念(范畴)和判断,和作为(狭义的)理性认识的推理。其中,知性认识(概念、判断)就是所谓的“真理的逻辑”,(狭义的)理性认识(推理)就是所谓的“幻相的逻辑”。

在先验分析论中,知性认识的主要任务是将我们的先天知识分解为纯粹知性知识的各个要素,并使这些要素相互关联而构成一个作为完整统一体的总体理念。知性认识具体包括概念和判断两个阶段。关于概念阶段的部分被称为“概念分析论”,它的目标在于发现范畴表,并且进一步说明范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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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够成为一切有关对象的经验知识之可能性的条件。康德从形式逻辑的判断入手发现范畴,得出范畴表,其中包括两组所谓数学的范畴(即量的范畴和质的范畴),以及两组所谓力学的范畴(即关系的范畴和模态的范畴)。数学的范畴仅仅处理单个的直观或者经验对象,力学的范畴则处理对象之间以及对象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且,每组范畴包含三个范畴,其中第三个范畴是前面一对范畴的能动综合。在发现了范畴表之后,康德通过先验演绎来证明范畴对于经验对象的客观有效性,即范畴所具有的能够先天(普遍、必然)地运用于经验对象、使之成为科学知识的权利。先验演绎循着两条相反的路径进行,其中主观演绎是从知识的发生过程探索这一过程所需要的主观先天条件的演绎,它是一种从下而上(从客观到主观、从结果到原因)的演绎。在主观演绎中,康德对认识活动加以逐步分解,经过“直观中领会的综合”、“想象中再生的综合”和“概念中认定的综合”三个阶段,最后走向“先验统觉”,即“我思”、“自我意识”,从而证明“先验统觉”作为一种先验自发、能动的活动能力,是范畴及其综合统一能力的来源。客观演绎是一种从上而下(从主观到客观、从原因到结果)的演绎。在客观演绎中,康德直接从纯粹统觉开始,通过对于“一般联结的可能性”、“先验统觉的逻辑结构”和“自我意识与先验对象”的分析,最终证明自我意识的统一能力通过范畴能够将经验杂多整理成具有客观实在内容的知识。关于判断阶段的部分被称为“原理分析论”,它的目标是在概念分析论提供了范畴作为一般知识的先天规则的基础上,具体告诉我们范畴如何与感性杂多进行联结,即一个具体事物归属于范畴之下加以运用的条件究竟如何。为了能够将抽象的范畴运用于感性杂多,康德提出了一套与范畴表对应的时间图型(时间的先验规定)。这些图型既与抽象范畴同质,又与感性直观同质,因而能够成为范畴运用于感性杂多的中介环节(桥梁)。正是凭借这些时间图型,康德才通过“直观的公理”、“知觉的预测”和“经验的类比”,说明了范畴运用于感性杂多、构成客观有效(普遍、必然)的经验知识的具体方式。

在先验辩证论中,(狭义的)理性认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理性寻求知性知识的最高统一,并且防止陷入先验幻相。理性认识阶段对应于形式逻辑的推理阶段。根据康德的理解,先验逻辑的理性推理之所以能够超越形式逻辑的间接推理,在于它不仅是形式推理,而且能够通过自身产生的概念(先验理念)对于知性知识进行最高的综合统一活动,将多数知性规则隶属于少数乃至唯一的原则,以便促使知性知识得到彻底的自身统一。先验逻辑通过直言、假言、选言三种推理形式分别发现了灵魂、世界整体和上帝三个先验理念,并将它们作为引导我们知性知识达到思维主体的绝对统一、现象条件的绝对统一和所有一般对象的绝对统一的先验对象。然而,在康德看来,先验逻辑的理性推理却比形式逻辑的间接推理更难避免“幻相”。因为形式逻辑陷入“幻相”总是由于忽视了形式逻辑的规则,所以通过指出错误并且遵守规则就能消除幻相;但是,先验幻相则是出自人类理性(以及感官)自身固有的原则和结构:人类理性的本性总是误以为理性概念不是先验理念,而是有客观实在与其对应的概念,因而不顾批判的警告,把只能运用于经验对象的知性范畴无限制地带到超越经验的范围,导致我们蒙受欺骗,陷入幻相。先验幻相难以避免,故我们只能通过批判哲学的长期训练努力防止。

二、先验逻辑与旧形而上学

根据康德的理解,先验逻辑需要说明三个问题:第一,自然科学作为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即自然科学作为科学如何能够既是“先天的”(因而具有普遍必然性),又是“综合的”(因而能够增加新知识)。在上述关于先验逻辑基本内容的阐述中,康德已经很好地回答了这一个问题。第二,旧形而上学作为人类的自然倾向如何可能,即旧形而上学如何由于试图解答“人类理性因其本性的驱使所提出的各种无法避免的问题”而成为一门假学问。在上述阐述中,康德也已经为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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