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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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质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其中完全不含有害物质的材料种类数量,
质比例≥,且《有害物质豁免零部件清单》中有害物质提前
计算其占材料种类总数的比例,比例应达;
达标零部件≥个。
2) 对《有害物质豁免零部件清单》(参见附录 )中所有豁免零部件材料
的有害物质提前达标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其中提前达标的零部件数量,
计算其占零部件总数的比例。
号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团体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 纯电动乘用车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发布
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本标准,旨在提升产品研发、制造等的水平。 标准的采用完全自愿,其对于任何特定用途的可用性和适用性,包括可能的其 他风险,由采用者自行负责。
目次
前言Ⅲ 围 规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评价要求 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评价方法

车噪声
产品属性
车空气质量
人体电磁防护 蓄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功率
密度 使用寿命
单位 ——
—— () —— ()
——
表1 纯电动乘用 要求提供有害物质评定报告。备注:
1) 对《有害物质高风险零部件清单》(参见附录 )中所有零部件材料的
《有害物质高风险零部件清单》所有零部件材料不含有害物
按整备质量不同,≤。
按 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提交《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按 要求编制。
测量值≤ 。
按 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可再利用率≥且可回收利用率≥,并提交《可再利用率和可 基于中国汽车材料数据系统()中的材料数据信息,按 进行可再利用率和
回收利用率核算报告》。
可回收利用率核算。
测量值≤ 。
按 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备注: 选择匀速行驶车噪声作为评价工况,车噪声≤()。
附录(资料性附录) 有害物质高风险零部件清单纯电动乘用车 附录(资料性附录) 有害物质豁免零部件清单纯电动乘用车 附录(资料性附录) 汽车生命周期评价方法
前言
本标准按照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吉智新能源汽车科技、新能源汽车股份、汽车股份、蔚 来汽车、智车优行科技()、比亚迪汽车工业、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继虎、武佳丽、庄恒国、铜柱、龙辉、明楠、鹏、诗建、庄梦梦、锌、姜君、 马乃锋、魏雅雯、左慧婷、王雪、骏辉、王焰孟、 王颂、 王文涛、 孟召辉、 贾晓社、 孟大海、书 海、鲁金、梁鹏、殿浦。 本标准于年月首次发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声学汽车车噪声测量方法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 电动汽车术语( ,)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生态设计产品标识 车辆电磁场相对于人体曝露的测量方法 汽车空调制冷系统性能道路试验方法
汽车产品的评价指标可从资源能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角度进行选取,通常 可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和产品属性指标。纯电动乘用车绿色评价指标要求 见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资源属性
有害物质
能源属性 环境属性
百公里电耗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车外噪声 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
车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类机动车 至少有四个车轮,且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座位数不超过个的载客车辆。 [] 3.2 绿色设计
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 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力求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 不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活动。 3.3
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产品 符合绿色设计理念和评价要求的产品。
4 评价要求
4.1 基本要求 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污染物总量控制应满足国家 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且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或环境事故; 生产企业应按照 、、 和 或等同标准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生产企业应按照 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国生产的产品应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并获得 证书;进口产品应获得 证书; 固体废弃物应有专门的贮存场所,避免扬散、流失和渗漏;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 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理。 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设备及相关物质。 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回收纯电动乘用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 电池。 4.2 指标评价要求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 纯电动乘用车
1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的评价要求、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的类纯电动车辆。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 苯含量≤,甲苯含量≤,二甲苯含量≤,乙苯含量≤,
苯乙烯含量≤,甲醛含量≤,乙醛含量≤,丙烯醛含量 按 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
充电状态、匀速行驶、急加减状态测量裕量均≤ 。
按照 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1) 纯电动乘用车系统能量密度≥; 2) 纯电动乘用车电池组功率密度大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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