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保护区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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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保护区中的问题
摘要: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足。
具体在于其需要保护传统文化的原生性,但保护区中的民众又有对于现代化社会的需求,两者因此形成冲突。
政府在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区时没有考虑到我国现在具备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现状是传承文化的主体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已失去正常的社会功能、社会发展矛盾突出等特点。
关键词: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封闭、保护、原生性、现代化
一、绪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我国早些年已经开展了许多的相关工作,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代文化的冲击,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我国在借鉴外国一些国家的经验和方法,提出了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概念。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区别
首先区别两者的概念,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而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概念是从生态人类学的理念中衍生出来的。
生态人类
学是研究人类在对环境适应中所导致的文化的变化。
即人类在不同的生存环境和文化背景中,为适应其的特性而做出的文化上的改变。
文化生存和保护的条件是附属于其相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文化生态保护区正是这样的概念,不是以保护文化的单个形式或者其体现的独个物体,而是以保护文化的整个生存所需的条件,以此给文化提供充足的养料和土壤,让其得到发展和保护。
简而言之,正如湘西地区独特的山歌对唱,正是要在湘西这崇山峻岭中,要把人放在山中,面对着秀美山川,面对着心爱的姑娘、小伙,才能对唱出动人歌曲。
而不是放在教室、课堂,看着黑板、老师来正统的学习山歌的唱法。
当然,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依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两者的概念决不能混淆。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很多种的保护方式,文化生态保护区并不是唯一的一种,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只是其中一种。
诚然,文化生态保护这种模式是针对一些合适的项目才有效的一种方式,并且其又是从国外引进的一种概念,那么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否是适合当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最好方式呢?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三、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存在问题
2010年国家颁布法规实施和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其规定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
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中,应坚持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原则,坚持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维护文化生态平衡的整体性保护原则,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原则,坚持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文化生态保护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对个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保护,而是一个系统全面的工程,其目的是构建一个有利于文化发展,百家争鸣又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环境。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是根据同一特性的区域文化特色,选择传统文化相对保存得比较完整,在生产劳作、风俗民情和思想观念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殊性,在价值取向、民间信仰以及诸多具体文化表现形式方面具有突出特点的人群聚居空间,聚焦其文化特色的关注,以使这一特定地区的传统的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健康的传承。
文化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但在人类生命诞生之后,才产生了人类的文化。
文化归根究底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表现,通过长年累月的积攒才达到一个又一个新的高度。
人类文化的发展依赖的不是历史的个人,而是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推动。
只有依托于人民群众之中,文化才得以发展和传承。
民众的社会生活既是产生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种子,也是物质和非物质文化汲取营养生长和发展的土壤。
只有植根于人民群众中,文化才得以发展,物质和非物质文化才得以延续;只有让人民群众参与保护,文化才得以传承,物质和非物质文化才得以保护。
文化生态保护区不同于单个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只需要国家和专业人员的保护即可。
其需要的是保护区内所有民众的参与,必须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和保护意识才能让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起到其原来想要达到的目的和作用。
文化生态保护区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资金的问题,这种需要对一个特定区域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是需要大量的资金的,而一般少数民族地区相对来说又都比较贫穷落后。
在资金问题后,接着面临的是是否有人可以正确引领民众进行传承和保护。
然后上面提出的都是一些客观性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文化内部的矛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生产力不断得到提高,以前的一些传统的生产工具和模式已经逐渐开始被淘汰。
究其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是科技的进步。
我们在面对一些过时的老旧的传统工具时,其原本的功效性已经不足,但作为文化遗产来说又是一种需要保护的东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面临的也是相同的处境,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上层的精神文化也同样随着变化和发展。
而以前的一些民俗风情在当下可能就有一些显得格格不入。
举例来说,正如武陵山区湘西的苗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语言类的一种璀璨的明珠,每年来到湘西研究的学者络绎不绝。
但现在的湘西的状态却是父母为了小孩子将来去更大更好的地方发展,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小就让自己的小孩学习普通话,并没有让其去接触本地语言,因本地语言会影响普通话的发音。
这让这些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但无可厚非,父母想让孩子去更大的地方获得更好的发展,这是每个人都应得到的公平机会,不能以强制的态度限制和阻扰其的发展。
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的核心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基本保护准则是原真性,这就导致现况出现了一个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原真性要求更真实地体现或保存在历史过程中或当下存在的一些具有个性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即是要求要封闭,保留当地的原始模样;另一方面,生活在这一区域的民
众需要并希望改善生活,实现与其他区域同样的现代化程度。
有些学者提出应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成一个封闭性的系统,这样可以免受外来文化的冲击和侵扰,形成自我的保护和传承。
但是,如果将文化生态保护区构建成一个封闭的系统,就意味着必须将原先生活在文化生态保护区中的民众隔离起来,让他们与世隔绝,远离现代,过“远古时代”的生活。
这诚然是对保护区中民众的一种不公平。
这一传统与现代的矛盾必须得到切实的协调解决,才能实现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社会动员,使各方面达成共识,最终形成政府主导、民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
一些学者认为,“封闭系统”所要隔离的,并不是民众渴望期盼的“现代化生活”,而是有可能冲击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改变的某些外来文化物种或是容易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生态威胁的外来生态环境。
如在传统手工艺之乡,要限制的只是大机械化生产对于当地传统手工技艺的影响;在传统民歌之乡,要限制的只是外来唱法对于当地民歌的冲击;在传统戏剧之乡,要限制的只是外来剧种对于本土小戏的改造。
可是我认为文化的发展正是需要多种文化的冲击才能不断进步和发展。
历史发展过程中,也是多种民族在不断的文化冲击和交流中让文化不断的融合和发展。
正所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才是文化发展的一种优良状态。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也应考虑当下的社会环境和生产力发展程度,但又同时要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即其无物质可保存,是必须由人民群众来传承和发展的文化。
犹记得一位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在政府的过度关心保护下,每日衣食无忧,生活追求享乐,导致最后竟遗忘了本身作为传承人所传承的歌曲。
这也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尴尬所在,在被时代所逐渐淘汰的一些技艺和生活方式,如何才能保护好。
不是以变成一种固定模式让人学习就变成开发新的项目,这也就容易让政府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走向开发多于保护。
四、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发展状态和展望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是希望该保护区成为一个“活文化”,使文化得以可持续发展。
据我所知,在美国特拉华州有一个少数民族过着一种隔离现代化的生活模式,他们采取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出门依然保持他们传统的马车出行,着装依然是类似欧洲中世纪的服饰。
但他们不是完全的与现代化社会隔离,他们会驾着自己的马车去超市购物,马车上装有转向灯以保证其在现代社会公路上的
安全。
最重要的是该少数民族的一个规定,当其民族中有人成年时可自行选择留下继续过这种生活或离开进入现代化社会生活。
这样的规定不仅给了其选择的自由和公平性,同时也保证了民众对于保护其传统文化的积极性和自身的意愿。
我认为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可持续的良好发展和保护,是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的根本目的。
但该模式在引进我国后似乎出现了一些由文化差异和社会环境所导致的排斥。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方案存在没有考虑承担主体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已失去正常的社会功能、保护和社会发展矛盾突出等特点,它的实施势必造成保护和开发混为一谈、互相牵制的处境。
在发展过程中,政府过于的贪大图全,正如武陵山区发展过程中,对于凤凰古城的过度开发和旅游规划,导致外地商人和游客大量涌进,使当地的文化和语言受到冲击,竟然改变当地的风俗习惯。
还有过多的宣传和发展当地的苗族文化,致使传统的文化习俗,比如苗家特有的“拦门酒”和土家族婚礼习俗中的“哭嫁”,也到已经演变成招揽游客的表演项目。
已然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研究苗语的多是外国人,对唱山歌的多给外地人。
这真是政府在保护和开发两者中迷失了方向。
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不仅是便利的生活,同时也加大了社会间的矛盾。
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人们仇富恨官的畸形心态,人人渴望快速成功致富的浮躁心态,都无疑加大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尤其是东西部的贫富差距。
文化生态保护区又多半在少数民族原生性保护好的地方设定,这就意味着该保护区相对比较落后和贫困,现代信息技术的便利发达,又让当地民众极其渴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这时要保护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需要多方的协调发展的。
除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保护区积极开展生产性保护以外,还可以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增加当地民众的收入,让集体和群众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此外,要多进行文化宣传,让民众了解文化遗产的价值,鼓励民众自觉主动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如利用文化遗产日、传统节日等,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邀请专家进镇入村,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培养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在保护区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和热爱,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近民众,让民众亲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等。
同时,要唤起保护区民众的文化自觉,理性地认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进而满怀喜悦地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重要的是,要针对具体的保护区的保护项目,认真研究其特性、价值、作用和意义,探寻一种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对
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对于失去正常社会功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采用博物馆保护的形式进行保存。
同时,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工艺性和技巧性相对较高的一门技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掌握,所以对一些技艺性很强的、不便于当下大众学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应采用单个保护的方式,比如《格萨尔》等这些与当下社会已然不适宜大众快速传播的就以文字、图片、录像等记载方式记录收藏就可。
五、结语
文化生态保护区虽然有诸多问题并与我国当前国情有一些不适宜,但国家能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种良好的意识,并且这是在实验和探讨中去寻找适合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佳保护方式。
从之前失去的宝贵的文化遗产教训和现在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所反映的问题来得到经验。
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保护思路,使群众真正成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踊跃参与者、真正受益者和实际传承者。
仅由政府担纲,缺乏民众认同和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工作仍是无本之木。
只有一个区域全民文化生态保护意识的提高,才能真正形成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吴效群.文化生态保护区可行吗[J].中文科技期刊,2007,24-26.
[2]刘魁立.文化生态保护区问题刍议[J].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2008(00).
[3]王大为.浅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J].黑河学刊,2007,129(3)
[4]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之忧[J].探索与争鸣,2007(7).
[5]任小佳.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需要破解三大难题[N].光明日报,2013-7-13.
[6]陈君.2012年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制度研究》调研报告之四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调研报告[R].内蒙古社会科学院,201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