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协议书范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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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协议书范本格式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由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员
工(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签署的,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且
无论双方的劳动合同以何种方式予以终止,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第一条宗旨
鉴于公司为商业秘密权利人,乙方有义务为其工作获得、创作的商业秘密对企业承担
义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
第二条定义
本协议的保密内容是指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即甲方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为公
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非专利技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
论其是积极的抑或消极的,已成形的抑或尚处于开发、试验阶段的。
1、“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不为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包括从事或准备
从事同种或相关经营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包括能为甲方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或竞争优势。
3、“实用性”指可以转化为具体的可以实施的方案或形式,无论其是否已在商业上
使用。
4、“非专利技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服务产品方案(合同)、营销方案、公司客户资料、数据库资料及数据、公司项目资料、报告资料、研究开
发记录、技术文档、专有技术、程序、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技术报告、设计、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检测报告、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计划、建议等;公司发展相关的信息数据,如战略方案、策划方案、关联商业数据和分析等;公司内部管理相关的信息数据,如管理制度、作业流程、档案文件、日志记录等等;公
司对外合作相关的信息数据,如合同协议、备忘记录、资金流向、往来凭证等;公司职员
相关的管理数据,如劳动合同、薪资发放记录、职员档案记录、个人信息、相关内部决策
和制度等。
5、对于上述秘密的描述,甲方可根据公司具体运行情况予以变更,但应及时告乙方。
第三条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并认可本协议及甲方网上公布的设立分公司的所有条款,并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如果乙方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对老百姓创业联盟总部及其它分公司和消费者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完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中止双方的合作。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须保证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之前未签署过任何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其他协议。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任何第三人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任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2、乙方保证严格保守上述条款所述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并善意履行对甲方义务,或是得到企业指示并在业务需要的程度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公司其他职工或公司的客户进行保密交流外:
(1)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2)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漏;
(3)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4)不得复制或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5)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公司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公司商业秘密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信息的部分或各必要素虽被公知,但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并未被公知,从而仍然具有价值。因此乙方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信息属于秘密信息,乙方具有保密义务。
3、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接触、使用包含公司的秘密的文件应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超出公司交办任务范围使用;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复制、不得让他人使用自己的计算机及相关保密资料等。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如图纸、文字资料、磁盘、废品等应按规定做销毁处理,以防流传扩散。
5、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打听公司其他部门或员工的业务情况、技术情况和财务信息;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资料;工作交接应按公司相关手续完成,交办过程中不打听与自己任务无关的事情。
6、乙方在公司指定的区域工作,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场所。
7、乙方因工作需要与公司外界发生业务联系,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并要求业务单位严格保守本公司机密。因工作需要提供给协作单位的帐号、资料等应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
8、乙方工作中的全部技术资料、产销策略、客户资料使用完后应及时交还公司,交公司统一保管,不得带走私自保存。
9、乙方遗失或泄露了公司机密,应当即采取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由此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并立即通知公司。
11、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应该清退所有属于公司的资料,如源代码、数据、客户资料、测试记录、工作手册等。个人工作日志中含有企业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亦应清退或销毁。清退应该列出清单,最后由公司有关负责人与离职员工签字确认。
第四条成果的归属和报告义务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服务产品方案(合同)、营销方案、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服务产品方案(合同)、营销方案、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服务产品方案(合同)、营销方案、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等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服务产品方案(合同)、营销方案、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基本工资中有30%为保密工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