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六个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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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必须严格落实六项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必须严格落实六项基本要求
□市政府法制局陈新安
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是指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所提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的六条基本行为准则,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
这是《纲要》针对当前依法行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提出的依法行政的路径,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用这六项基本要求约束政府,让行政权力受到了全方位和更加严格的约束,才能有效地推动依法行政的进程。
一是合法行政。
《纲要》把合法行政作为依法行政六项基本要求的第一条予以明确规定,它强调的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合法不仅指合乎实体法,也指合乎程序法,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主体合法。
即必须是依法设定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只有具备法定资格要件的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才是合法的行政行为,任何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都是不应存在的。
(2)行政职权合法。
即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即职权法定、越权无效。
(3)行政行为合法。
即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和程序进行,任何一个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而每一个事实要件必须由相应的事实佐证,每一个事实佐证必须经得起审查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反驳与质证。
这就是我们说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4)行政程序合法。
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就是行政行为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的总和。
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公正的保障。
从法理上说,侵犯公民的程序权利,同样是违法行为。
只有实体和程序都合法,才能保证行政行为本身的公正和正义。
二是合理行政。
《纲要》在规定合法行政之后又明确规定要合理行政,这主要是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合理行政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权领域。
由于自由裁量权是一个具有很大灵活性的权力,所以更容易被滥用。
为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必须在肯定和授予自由裁量权的同时,通过法律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必要的监督、约束和控制。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还必须合理。
合理行政的基本要求是:(1)行政的目的、动机合理。
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在授予行
政机关自由裁量权时都有其内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国家利益和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正确理解法律的意图和精神实质,必须与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一致。
(2)行政的内容和范围合理。
法律、法规和规章一般都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内容和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定的内容和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不能滥用和擅自扩大范围。
(3)行政的行为和方式合理。
行政权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符合人之常情,包括符合事物的各项规律,符合人们普遍遵守的准则,符合一般人的正常理智判断。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不能为了自身的管理方便而不顾当事人的权益,应当尽量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4)行政的手段和措施合理。
这是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须是最轻微的。
比如实施行政处罚时,面对多种可能选择的行政手段和措施,应按照必要性,适当性和比例性的要求,进行合理的选择,尽可能选择对公民个人权利损害最小的手段。
不到万不得已时,不得采取激烈手段。
同时,任何干涉措施所造成的损害应当轻于达到行政目的所获的利益。
三是程序正当。
《纲要》把程序正当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主要是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行政,执法不仅要公正,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公正(如告知、听取申辩、说明理由、回避等)。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法定保密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程序正当的核心是要通过合适的程序安排根除和避免那些可能导致不公正结果的因素。
事实上,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实体公正的实现有赖于程序公正来保障。
没有程序的公正,就不可能有实体的公正。
程序正当的两个主要要求:(1)行政程序要公开。
主要内容包括行政依据公开,行政信息公开,行政过程公开,行政决定公开。
(2)要保证当事人的参与权。
即要保障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使行政相对人能够对行政行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提出自己的主张和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使这种意见受到应有的重视,以此来促进行政主体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行政决定。
四是高效便民。
《纲要》规定行政机关做到高效便民,是强调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的宗旨行政。
高效是衡量行政机关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也是决定行政机关能否真正落实服务于民宗旨的重要环节。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只有高效行政,才能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纲要》对高效便民的具体要求有:(1)行政机关从事行政管理应从方便老百姓办事出发,把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作为行政管理的根本宗旨,而不应把行政管理看作是限制老百姓的工具和手段。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尤其是对法定职责应及时履行。
(3)行政机关应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办理的事项不能久拖不决。
五是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准则和法律约束,而且也是政府机关行使行政权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行政许可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行政领域的诚实信用、信赖保护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做到:(1)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因客观需要确需变动的,要尽可能
事先规定过渡期,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明确的预期。
(2)制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决定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出尔反尔。
(3)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回或者变更。
但由此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纲要》继承了《行政许可法》的成果,并把这一原则扩大使用于所有的行政领域,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的本质行政。
作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有明确了诚实守信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义务和责任,才能更自觉地推进依法行政。
六是权责统一。
《纲要》把权责统一规定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顺应了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的发展趋势。
按照这一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职责行政,行使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落实这一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做到:(1)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统一。
行政职权是公权力,法律授予行政机关职权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擅自放弃和不履行法定职责,就是失职和渎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因此,任何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不能只强调自己的权力,不履行应有的责任。
更不能有利时争夺权力,无利时互相推诿。
(2)行政主体和责任主体一致,即行政责任必须由行政活动的主体担其名,负其责。
因为任何行政活动都是通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完成的,因而对行政行为的后果在内部要分清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各自的责任,应属行政机关承担的责任不应由工作人员来承担,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造成后果的,应由行政机关或有关机关依法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
(3)行政结果与行政责任相当,即行政行为产生何种结果,行政主体就应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
如对违反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的行政行为,应确认无效或作出撤销决定,并依法制裁违法者,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损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行政主体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对因公益目的且符合法律规定,但却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行为(如征用土地、旧城改造拆迁等),行政主体应负补偿责任。
(4)自觉接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违法受追究。
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要重视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实施的监督。
同时,还要创新政府内部的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对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损失的,一定要依法予以赔偿。
行政机关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主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一切行政活动的最终实施者。
因此,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纲要》规定的六项基本要求,坚持对人民负责,对人民制定的法律负责,自觉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权,始终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就一定能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目标。
敬爱的党组织:
经过一段时期的初级党校学习,我的心境自然澎湃而又亢奋。
其实,无论是谁,这种难得的熏陶刚过,思想上和认识上都会大有一吐为快的强烈之欲望。
这对深刻理解中国***始终是一个最先进的党、最伟大的党,始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楷模,也始终是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等等,以及正确选择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学习,我对我们的党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事业的领导核心。
中国***有它的阶级性,人民性,先进性。
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决定了党的先进性。
而工人阶级之所以具有先进性是因为它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具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赋予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
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等越来越发达,因此工人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具有新的内涵、新的标准和新的特征,做到与时俱进。
党的先进性还体现在将“三个代表”写入了新的党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先进性作了富有时代特征的界定,具体地、明确地揭示出党的先进性的实质和内涵,深化了我们对党的先进性的
认识和理解。
其次,通过学习我进一步端正了自己的入党动机。
入党动机是指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是推动人们争取入党的一种精神力量。
真正正确的入党动机应该是能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了最终实现****而奋斗终生。
我要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地实践,不断地确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一个人在组织上的入党一生只有一次,而思想上的入党是一生一世的,所以,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必须坚定信念,用理论知识来武装自己,不断地深化自己的行动。
再次,我懂得了入党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是一个充满考验的过程,不是你随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要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
听了几位优秀学生党员的入党经历,学到了我们不仅要在组织上积极要求入党。
把党和人民放在第一位,用自己的行动来展现一位入党积极分子的作风,时时刻刻,用党的标准提醒自己,什么要积极主动的去做,什么要积极同违背党标准的做斗争。
入党的过程,便是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便是升华自己的过程。
当然,我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体会到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
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
荣辱观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
不同的荣辱观,是不同的世界、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
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的生活之中,不仅影响着社会的风气,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由巨大的反作用。
通过这次的学习, 我不仅加深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也更加明确了入党动机,优秀党员决不是套在自己头上用于炫耀的光环,而是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所应该达到的目标,组织上的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的入党一生一世。
在学习当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中国***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恰恰印证了这一点。
看着那些面对党旗宣誓的***员,我感动了,我感到了作为***员的骄傲,也更加坚定自己的人生信念:我也一定要成为一名***员。
我要时刻谨记党的教诲,时刻以党员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 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自觉的加强自己,争取得到更大的提高。
汇报人:***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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