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认证检验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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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重要物资供方(B类):所供产品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性能,但需提供安标认证和隔爆认证的供方为B类供方,不允许随意更换。
1.3辅助物资供方(C类):虽不需要提供安标认证证书,但会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C类物资供方,更换该类供方,需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产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等与原产品完全一致。
2、 供方评审:
2.1综合部采购员根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进行比较,选择合格的供方,填写《合格供应方名录》。对同类的关键物资和重要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采购员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记录。根据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2.6检验合格的证明。
3、采购产品的检验、验证
3.1采购的产品的检验、验证,检验员按《产品检验规程》执行。
3.2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3.3 必要时,检验员前往供方现场进行采购物资的验证。
3.4 当顾客要求对供方产品实行验证时,综合部采购员可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供方评审文件、质量记录、供货业绩,质量管理体系、安标认证证书、隔爆认证证书等资料。
山东鼎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和测试
编制:李洪民
审核:段起忠
批准:宋法宏
煤安认证隔爆型电气产品现场评审资料
简要
本公司生产多种煤矿用系列产品,已取得了三十种矿用产品的“MA”证,有丰富的煤安产品认证现场评审经验,现将现场评审(12大项)整理成资料供网友参考。希望大家能给予指正和提出宝贵经验!
1、检验规章制度
安标受控件进厂检验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受控件的首件检验、逐批交收检验和不合格的处理等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对受控件的检验
二、职责
1、负责组织新供方的开发以及对现有合格供方的综合评价、控制;负责确保在合格供方中实施采购活动。
2、 负责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备品备件等的采购以及外包过程的控制。
3、 综合部负责采购由技检部所提供的《采购受控清单》(对于安标控制零件需标明产品具体归属A、B、C类别)及相关的技术图纸和《检验指导书》,并提供不少于三家在国内同行业厂家或主要原材料生产厂家中,具有良好信誉及质量保证的候选供方。
2.2对多年业务往来的关键物资和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从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2.2.1安标受控产品的安标认证、隔爆认证等。
2.2.2供方质量业绩。
2.23本公司及供方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度调查。
2.2.4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能力等情况。
2.2.5供方的财务情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2、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管理制度
3、安标受控件进厂检验制度
4、原材料、配套件的采购质量内控标准
5、外协产品管理制度
6、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验收制度
7、生产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8、半成品、成品检验及出厂检验制度
9、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10、检测和测试设备失效追溯评定制度
11、测量器具台账
12、计量器具内部校准规程
3.8采购产品的信息应包括: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要求、运输及验收要求、价格、数量交付条件、付款方式等。
3.9采购计划需得到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在合格供方名录中实施采购活动。
3.10当需求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采购计划进行调整。
3.11采购产品到货后,质检员依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证,并填写采购产品验收记录。
13、原材料(配套件)入库检验记录
14、零部件工序检验记录
15、原材料(外协件)检验规程
16、工序检验规程
17、产品出厂检验规程
18、出厂检验报告
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严格控制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过程,以满足产品制造条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综合部是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a)重要或关键的采购产品可采用会议方式进行供方的评价;
b)一般性采购产品采用会签方式进行供方的评价。
3.6综合部必须记录合格供方的供货情况,包括产品质量、供货期限等方面的保证能力。凡在一年内连续出现两次以上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有严重违约行为的供方,暂行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限期整改后重新评价。
3.7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月度计划或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合同、订单等。
2)外购物资检验/试验报告。
综合部采购员依据对合格供方持续评价的结果填写《供方质量业绩评审表》,经筛选确定《合格供方名录》,经批准后实施。
3.12当公司或顾客需在供方货源处对所采购的产品进验证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
3.13采购产品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按照库房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保管。
3.14入库的物资由保管员负责标识,采取挂牌(签)等方式,填写物资验收、发放记录等。
3.15采购产品的验证发现不合格时,立即进行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检验人员负责对采购产品和外包质量进行验证,并参与对供方的评价、控制活动。
三、程序
1、根据研究所编制的产品外购件采购明细中规定的A、B、C类别,对应将合格供方进行分类。
1.1、关键物资供方(A类):所供配套件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安全性能,需要通过安标认证和隔爆认证的本安型、隔爆型安标受控物资的供方为A类供方。该类供方及产品须严格审核资质,按规定进行定期评价,重点关注质量波动,且不允许随意更换供方。
b)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
c)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3.2对供方进行评价时均应满足a、b项规定,同时还能满足c项的规定的可优选考虑。
3.3按招标、议标形式进行采购的产品,中标单位即为合格供方。
3.4合格供方评价每年一次,经重新评价为不合格的供方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3.5对供方评价的方式可根据采购产品的类型、重要程度选择进行评价的方式:
合理选择供应商,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定期组织对其评审;
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
2.2 技检部编制《产品入库检验规程》。
2.3 技检部负责对采购产品例行检验和入库验收。
3 工作程序
3.1必须执行先评价后采购的原则,在合格供方范围内实施比价采购,评价的内容包括:
a)供方的主题资格、经营范围、许可证明、‘ccc’防爆、煤安、检验报告等必要的质量证明;
1.3辅助物资供方(C类):虽不需要提供安标认证证书,但会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C类物资供方,更换该类供方,需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产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等与原产品完全一致。
2、 供方评审:
2.1综合部采购员根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进行比较,选择合格的供方,填写《合格供应方名录》。对同类的关键物资和重要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采购员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记录。根据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2.6检验合格的证明。
3、采购产品的检验、验证
3.1采购的产品的检验、验证,检验员按《产品检验规程》执行。
3.2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3.3 必要时,检验员前往供方现场进行采购物资的验证。
3.4 当顾客要求对供方产品实行验证时,综合部采购员可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供方评审文件、质量记录、供货业绩,质量管理体系、安标认证证书、隔爆认证证书等资料。
山东鼎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和测试
编制:李洪民
审核:段起忠
批准:宋法宏
煤安认证隔爆型电气产品现场评审资料
简要
本公司生产多种煤矿用系列产品,已取得了三十种矿用产品的“MA”证,有丰富的煤安产品认证现场评审经验,现将现场评审(12大项)整理成资料供网友参考。希望大家能给予指正和提出宝贵经验!
1、检验规章制度
安标受控件进厂检验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受控件的首件检验、逐批交收检验和不合格的处理等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对受控件的检验
二、职责
1、负责组织新供方的开发以及对现有合格供方的综合评价、控制;负责确保在合格供方中实施采购活动。
2、 负责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备品备件等的采购以及外包过程的控制。
3、 综合部负责采购由技检部所提供的《采购受控清单》(对于安标控制零件需标明产品具体归属A、B、C类别)及相关的技术图纸和《检验指导书》,并提供不少于三家在国内同行业厂家或主要原材料生产厂家中,具有良好信誉及质量保证的候选供方。
2.2对多年业务往来的关键物资和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从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2.2.1安标受控产品的安标认证、隔爆认证等。
2.2.2供方质量业绩。
2.23本公司及供方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度调查。
2.2.4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能力等情况。
2.2.5供方的财务情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2、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管理制度
3、安标受控件进厂检验制度
4、原材料、配套件的采购质量内控标准
5、外协产品管理制度
6、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验收制度
7、生产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8、半成品、成品检验及出厂检验制度
9、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10、检测和测试设备失效追溯评定制度
11、测量器具台账
12、计量器具内部校准规程
3.8采购产品的信息应包括: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要求、运输及验收要求、价格、数量交付条件、付款方式等。
3.9采购计划需得到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在合格供方名录中实施采购活动。
3.10当需求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采购计划进行调整。
3.11采购产品到货后,质检员依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证,并填写采购产品验收记录。
13、原材料(配套件)入库检验记录
14、零部件工序检验记录
15、原材料(外协件)检验规程
16、工序检验规程
17、产品出厂检验规程
18、出厂检验报告
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严格控制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过程,以满足产品制造条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综合部是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a)重要或关键的采购产品可采用会议方式进行供方的评价;
b)一般性采购产品采用会签方式进行供方的评价。
3.6综合部必须记录合格供方的供货情况,包括产品质量、供货期限等方面的保证能力。凡在一年内连续出现两次以上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有严重违约行为的供方,暂行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限期整改后重新评价。
3.7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月度计划或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合同、订单等。
2)外购物资检验/试验报告。
综合部采购员依据对合格供方持续评价的结果填写《供方质量业绩评审表》,经筛选确定《合格供方名录》,经批准后实施。
3.12当公司或顾客需在供方货源处对所采购的产品进验证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
3.13采购产品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按照库房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保管。
3.14入库的物资由保管员负责标识,采取挂牌(签)等方式,填写物资验收、发放记录等。
3.15采购产品的验证发现不合格时,立即进行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检验人员负责对采购产品和外包质量进行验证,并参与对供方的评价、控制活动。
三、程序
1、根据研究所编制的产品外购件采购明细中规定的A、B、C类别,对应将合格供方进行分类。
1.1、关键物资供方(A类):所供配套件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安全性能,需要通过安标认证和隔爆认证的本安型、隔爆型安标受控物资的供方为A类供方。该类供方及产品须严格审核资质,按规定进行定期评价,重点关注质量波动,且不允许随意更换供方。
b)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
c)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3.2对供方进行评价时均应满足a、b项规定,同时还能满足c项的规定的可优选考虑。
3.3按招标、议标形式进行采购的产品,中标单位即为合格供方。
3.4合格供方评价每年一次,经重新评价为不合格的供方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3.5对供方评价的方式可根据采购产品的类型、重要程度选择进行评价的方式:
合理选择供应商,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定期组织对其评审;
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
2.2 技检部编制《产品入库检验规程》。
2.3 技检部负责对采购产品例行检验和入库验收。
3 工作程序
3.1必须执行先评价后采购的原则,在合格供方范围内实施比价采购,评价的内容包括:
a)供方的主题资格、经营范围、许可证明、‘ccc’防爆、煤安、检验报告等必要的质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