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医生注意!处方审核规范来了

所有医生注意!处方审核规范来了

所有医生注意:你开出的每一张处方要被严格审核了!

今天,卫健委官网印发了《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明确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该规范执行处方审核,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处方审核规范要求,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药师是处方审核第一责任人

规范明确,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对于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医生注意!处方要审核这三项内容

规范对于医生处方的审核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合法性审核,二是规范性审核,三是适宜性审核。

合法性审核

(一)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二)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规范性审核

(一)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处方医师签名或加盖的专用签章有无备案,电子处方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电子签名。

(二)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文字是否正确、清晰、完整。

(三)条目是否规范。

1.年龄应当为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应当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2.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要单独开具处方;

3.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

不得超过5种药品;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使用由原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医院制剂应当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名称;

5.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准确清楚,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6.普通药品处方量及处方效期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的使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7.中药饮片、中成药的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适宜性审核

(一)西药及中成药处方,应当审核以下项目:

1.处方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

2.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3.处方剂量、用法是否正确,单次处方总量是否符合规定;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适宜;

5.是否有重复给药和相互作用情况,包括西药、中成药、中成药

与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之间是否存在重复给药和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6.是否存在配伍禁忌;

7.是否有用药禁忌: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患者用药是否有食物及药物过敏史禁忌证、诊断禁忌证、疾病史禁忌证与性别禁忌证;

8.溶媒的选择、用法用量是否适宜,静脉输注的药品给药速度是否适宜;

9.是否存在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二)中药饮片处方,应当审核以下项目:

1.中药饮片处方用药与中医诊断(病名和证型)是否相符;

2.饮片的名称、炮制品选用是否正确,煎法、用法、脚注等是否完整、准确;

3.毒麻贵细饮片是否按规定开方;

4.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

5. 是否存在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据了解,该规范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第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第五条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

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第七条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为处方审核提供必要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信息。信息系统内置审方规则应当由医疗机构制定或经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并有明确的临床用药依据来源。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信息系统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防止药品、患者用药等信息泄露,做好相应的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第三章审核依据和流程

第十条处方审核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充分考虑患者用药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依从性等综合因素,

参考专业学(协)会及临床专家认可的临床规范、指南等,制订适合本机构的临床用药规范、指南,为处方审核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处方审核流程:

(一)药师接收待审核处方,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二)若经审核判定为合理处方,药师在纸质处方上手写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在电子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签名后进入收费和调配环节。

(三)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再次进入处方审核流程。

第四章审核内容

第十三条合法性审核。

(一)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二)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第十四条规范性审核。

(一)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处方医师签名或加盖的专用签章有无备案,电子处方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电子签名。

(二)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文字是否正确、清晰、完整。

(三)条目是否规范。

1.年龄应当为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应当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2.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要单独开具处方;

3.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使用由原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医院制剂应当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名称;

5.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准确清楚,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6.普通药品处方量及处方效期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的使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7.中药饮片、中成药的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十五条适宜性审核。

(一)西药及中成药处方,应当审核以下项目:

1.处方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

2.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3.处方剂量、用法是否正确,单次处方总量是否符合规定;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适宜;

5.是否有重复给药和相互作用情况,包括西药、中成药、中成药与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之间是否存在重复给药和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6.是否存在配伍禁忌;

7.是否有用药禁忌: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患者用药是否有食物及药物过敏史禁忌证、诊断禁忌证、疾病史禁忌证与性别禁忌证;

8.溶媒的选择、用法用量是否适宜,静脉输注的药品给药速度是否适宜;

9.是否存在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二)中药饮片处方,应当审核以下项目:

1.中药饮片处方用药与中医诊断(病名和证型)是否相符;

2.饮片的名称、炮制品选用是否正确,煎法、用法、脚注等是否完整、准确;

3.毒麻贵细饮片是否按规定开方;

4.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

5. 是否存在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五章审核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处方审核质量管理以自我监测评价为主,以行政部门干预评价为辅。

医疗机构应当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设立处方审核质量管理小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对机构内处方审核质量开展监测与评价,包括对信息系统审核的处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质量进行检查评价。

第十七条开展处方审核应当满足以下必备条件:

(一)配备适宜的处方审核人员;

(二)处方审核人员符合本规范第五条要求;

(三)具备处方审核场所;

(四)配备相应的处方审核工具,鼓励医疗机构建立处方审核信息系统;

(五)制订本机构的处方审核规范与制度。

第十八条建立并实施处方审核全过程质量管理机制。

(一)审核过程追溯机制:医疗机构应当保证处方审核的全过程可以追溯,特别是针对关键流程的处理应当保存相应的记录。

(二)审核反馈机制:建立不合理处方的反馈机制,并有相应的记录。

(三)审核质量改进机制:针对处方审核,建立质量改进机制,并有相应的措施与记录。

第十九条建立处方审核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对处方审核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进行评价。至少包括处方审核率、处方干预率、处方合理率等。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对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师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本岗位的特殊要求及操作规程等;

(二)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中药处方审核的药师,还应当培训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其他培训,如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疑难危重病例、死亡病例讨论以及临床疾病诊疗知识培训,参加院内、外举办的相关会议、学术论坛及培训班等。

第二十一条负责处方审核的药师应当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和能力,提高处方审核水平。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二十三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所有医生注意!处方审核规范来了

所有医生注意!处方审核规范来了 所有医生注意:你开出的每一张处方要被严格审核了! 今天,卫健委官网印发了《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明确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该规范执行处方审核,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处方审核规范要求,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药师是处方审核第一责任人 规范明确,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对于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医生注意!处方要审核这三项内容

规范对于医生处方的审核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合法性审核,二是规范性审核,三是适宜性审核。 合法性审核 (一)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二)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规范性审核 (一)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处方医师签名或加盖的专用签章有无备案,电子处方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电子签名。 (二)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文字是否正确、清晰、完整。 (三)条目是否规范。 1.年龄应当为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应当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2.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要单独开具处方; 3.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2018年版)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2018年版)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第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第五条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第七条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为处方审核提供必要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信息。信息系统内置审方规则应当由医疗机构制定或经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并有明确的临床用药依据来源。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信息系统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防止药品.患者用药等信息泄露,做好相应的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第三章审核依据和流程

处方审核规则

处方审核规范 一、处方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的用法可以使用中文、英文、拉丁文。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可以分别开,也可以开在同一处方。中药饮片必须单独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一般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8.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0.医师的签字和签章必须和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一致,不得任意改动。 11.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

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12.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长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天。 13.麻醉、精神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二、药品的用名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生为患者开处方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 药品通用名即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ADN),是药品的法定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每一种药品只有一个通用名,因此,使用通用名可避免重复用药的情况。一药一名,避免重复用药。 三、用药适宜性审核 1.无适应证用药 咳嗽无感染诊断用阿奇霉素、Ⅰ类手术切口应用第三代头孢菌素、肠球菌感染应用克林霉素、大观霉素应用非淋球菌感染的泌尿系感染。 2.无正当理由超适应证用药:超出说明书的适应症范围 黄体酮用于输尿管结石、黄连素用于降血糖、坦洛新(治疗前列腺增生的药物)用于降压、阿托伐他汀用于补钙、二甲双胍用于非糖尿病患者减肥。 3.盲目联合用药:表现在病因未明、单一抗菌药物已控制的感染、大处方、一药多名、联合应用毒性较大的药物。 治疗肠炎细菌感染性腹泻,给予小檗碱片、盐酸地芬酯片、八面体蒙脱石散。 4.过度治疗用药 滥用抗生素、糖皮质激素、人血白蛋白、二磷酸果糖及肿瘤辅助药物等;无治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一、背景简介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核心机构,肩负着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供优 质医疗服务的重大责任。在医院中,药品处方审核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避免药品误用的关键环节。为了加强处方审核工作的管理,提高 审核效率和准确性,制定和实施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处方审核的目的与意义 处方审核是指医院专业人员根据临床指南和药品管理政策,对医生 开出的处方进行审查、核对和评估的过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 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药物的合理 使用率,减少药品浪费,节约医疗资源。 三、处方审核的内容 1. 药品信息审核:对处方中药品的名称、规格、用量、给药途径等 进行审核,确保处方中所含药品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用药途径审核:对给药途径的选择进行审核,确保给药途径符合 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特点。 3. 药物相互作用审核:对处方中不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审核,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引发的不良反应。 4. 药物剂量审核:对处方中药物的剂量进行审核,确保用药剂量合理,避免剂量过大或过小导致的不良反应或疗效不佳。

5. 用药时长审核:对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时长进行审核,确保医生开 出的用药时长符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 6. 重复用药审核:对处方中是否存在重复给药的情况进行审核,避 免患者因同时使用多个药物而导致不必要的药物重复。 四、处方审核的流程 1. 接收处方:接收患者开出的处方,将处方纳入审核流程。 2. 审核药师审核:由审方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对药品信息、用药 途径、相互作用、剂量、用药时长和重复用药等内容进行仔细检查和 审阅。 3. 审核意见反馈:审核药师向开具处方的医生提供审核意见和建议,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提出需要调整的建议,并详细解释原因。 4. 处方修改与反馈:医生根据审核药师的反馈意见对处方进行修改 和调整,并与审核药师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医生坚持原处方不变, 需要提供相关的理由和依据。 5. 最终审核与确认:审核药师根据医生的修改结果再次进行审核, 对修改后的处方进行最终的确认,并将已审核的处方归档保存。 五、处方审核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 1. 监督机制:医院管理部门建立审核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审核 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处方审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运行。

处方审核制度

处方审核制度 一、背景 处方审核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管理和控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建立的一个重要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处方药的使用频率也日益增加,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处方审核制度来规范医生的用药行为。 二、目的 处方审核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通过对处方进行审核,可以减少过度用药和不合理用药的现象,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三、内容和程序 处方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程序:

1. 处方录入和审核:医生将患者的诊断和用药需求录入电子处 方系统,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实患者信息和用药合理性。 2. 审核标准和准则:制定一系列审核标准和准则,包括用药适 应症、禁忌症、剂量和疗程等方面的要求,审核人员根据这些标准 进行审核。 3. 异常情况处理:对于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处方,审核人员需要 及时与医生沟通,了解其用药意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拒绝处方。 4. 处方追溯和评估:建立药品使用追溯系统,对审核后的处方 进行追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 5. 监督和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处方审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质量。 四、注意事项 在实施处方审核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保审核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评估处方的合 理性和安全性。 2. 建立健全的处方审核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审核工作 的高效进行。

3. 加强对审核意见的跟踪和落实,确保医生正确处理审核意见 并及时作出调整。 4. 定期对处方审核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根据需求调整审核标 准和准则,提高审核效果和效率。 五、结论 处方审核制度是医疗机构管理和控制医疗行为的重要手段,对 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合理的审核制度和完 善的审核程序,可以提高患者的用药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Ⅰ目的 规范医院处方审核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Ⅱ 范围 适用于医院药学部。 Ⅱ 制度 一、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二、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临床科室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处方审核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

家处方集等。 四、处方审核流程: (一)药师接收待审核处方,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二)若经审核判定为合理处方,药师在纸质处方上手写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在电子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签名后进入收费和调配环节; (三)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再次进入处方审核流程。 五、审核内容: (一)审方药师接到处方后,应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 (二)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六、处方审核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其中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龄、月龄的; 4.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9.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0.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1 引言 中国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具有重要的意义,既要求临床医生在编写处方时应有的专业素养,也要求医疗服务机构应做出科学、有效的管理。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根据临床实际,建立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调整医疗资源分配,加强医���服务质量管理,是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高质量医疗服务。 2 审核原则 (1)";法规依据。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诊断类别标准与诊疗费用收费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强制审核。药品经审核后,没有注明不要审核的可以在实施中进行强制审核; (3)标准审核。审核有关药品是否过多、药品适应症是否科学、药品配伍是否正确等; (4)审慎审核。针对恶性肿瘤、超高价位药品,必须进行审慎审核; (5)补充审核。对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抗药性现象、药物相互作用问题,应予以补充审核。

3 审核方式 (1)审核方法及复核:处方审核应当是两位审核医生开展,应遵守相关审核原则,对有争议的处方,应审核文书记录; (2)审核标准: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审核标准,在药物使用、处方单内容、开立处方情况、诊断、治疗办法等审核要求上统一规范; (3)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应当有丰富的临床药学知识、掌握药物及相关学科的知识,执行能力较强; (4)审核监督:对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应当由专职高级审核负责人进行监督,以确保形成有效、有力、有责任的领导。 4 责任 (1)临床医生。临床医生要做出审慎、科学、合理的诊断,选择有效并最小化药物投药,确保临床药物有效应用; (2)审核人员。审核人员要做到按照审核原则对处方药品的适当性,合理性、安全性严格的审核; (3)医疗服务单位。医疗服务机构要指派专职的审核医生,确保专业的审核,限制处方的过度使用、药品的泛用,也要认真核实发药单位的确认情况。

处方管理规范

处方管理规范 一、背景介绍 处方管理是医疗机构和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对患者开具处方并进行管理的过程。 合理的处方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制定一套规范的处方管理流程,以确保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开具处方时遵循一定的标准,提高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处方管理流程 1. 患者就诊登记 在患者就诊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患者就诊登记系统,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病史、过敏史等。医生在开具处方之前,应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询问和检查,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 2. 处方开具 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合理选择药物并开具处方。处方应包含以下 内容: -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 医生姓名、职称、执业医师证号等基本信息; - 诊断结果和病情描述; - 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 - 处方日期和有效期限; - 医生的签名和盖章。 3. 处方审核

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审核岗位,由专业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 药物的使用禁忌和注意事项; - 药物的相互作用和副作用; - 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4. 处方发药 医疗机构应设立药房并配备专业的药师。药师在发药时应核对患者的处方和个人信息,并提供药物的详细说明。药物发放应按照处方的要求进行,确保药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处方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系统,对处方进行登记和存档。处方管理系统应包括以下内容: - 处方的编号、日期和开具医生信息; - 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 - 处方的药物信息和发药记录; - 处方的审核记录和结果。 6. 处方复核 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复核岗位,由专业人员对处方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 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 药物的使用禁忌和注意事项;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在开具处方时需要遵循的一套规范和流程。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生书写处方准确、规范,能够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并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一、处方书写规范 1. 处方纸: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使用规定格式的处方纸,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医生姓名、职称、执业医师证号等基本信息。 2. 处方内容:处方应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个人信息,以及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对于特殊情况或者需要特殊处理的患者,应在处方上注明相关注意事项。 3. 书写要求:医生在书写处方时应使用工整、清晰的字迹,避免使用含糊、潦草的字迹。药物名称应使用标准的药品名称,避免使用缩写或者简称,以免引起误解。 二、处方审核流程 1. 医生审核:医生在开具处方后,应自行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医生需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充分了解,避免开出不必要的药物或者剂量过大的药物。 2. 药师审核:药师在药房接收到处方后,应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对患者个人信息和药物信息的准确性。药师还需检查处方中是否存在重复用药、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解释。 3. 系统审核:医疗机构可以使用电子处方系统进行自动审核,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系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历史进行判断,提醒医生和药师注意潜在的问题。

三、处方存档管理 1. 存档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管理制度,将所有处方按照患者 姓名、就诊日期等信息进行分类存档。存档材料应保存完整,包括处方原件、复印件等。 2. 保密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处方存档的保密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 全性。惟独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干查阅和使用处方信息,未经患者允许,不得将处方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3. 存档期限:处方的存档期限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定,普通为3-5年。存档期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以防止信息泄露。 四、处方追溯和评估 1. 追溯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追溯制度,对处方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和记录。追溯包括患者是否按时用药、用药效果如何等情况,以及对处方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评估。 2. 效果评估: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电话随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患者进行效果评估,了解处方的疗效和患者的满意度。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医疗质量提升的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在开具处方时需要遵循的一 套规范和流程。该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医生书写处方准确、规范,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并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审核流程、存档管理制度,以及处方追溯和评估机制,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处方调配及审核管理要求

处方调配及审核管理要求 一、背景介绍 处方调配及审核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患者 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为了提高处方调配和审核的标准化水平,本 文档将提供以下管理要求。 二、处方调配要求 1. 处方调配需由持有有效执业资质的药师进行,确保患者的处 方被正确调配。 2. 药师应按照临床医生开具的处方和药物剂量准确调配药物, 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3. 药师在调配药物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确保药物的质量和纯度。 4. 药师在调配完成后应仔细核对药物的标签,确保药物的名称、剂量和患者信息无误。 三、处方审核要求 1. 处方审核应由持有有效执业资质的药师进行,确保患者的处 方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

2. 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应仔细核对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包括药物的适应症、剂量和用法等。 3. 药师应根据患者的过敏史、疾病情况和其他用药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4. 药师审核通过的处方应及时记录并通知医生,出现问题的处方应及时沟通并提出修改建议。 5. 处方审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保护患者权益和药物安全。 四、管理要求 1. 医疗机构应制定处方调配和审核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调配和审核的记录和档案,确保可追溯性和审核的审查。 3. 医疗机构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药师,以满足处方调配和审核的需求。 4.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以上是处方调配及审核管理的基本要求,希望能够帮助医疗机构提高药物管理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甲评审对处方审核的要求

三甲评审对处方审核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处方审核作为医疗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三甲医院作为医疗行业的标杆,对处方审核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三甲评审对处方审核的要求,以期提高处方审核的质量和效率。 三甲评审要求处方审核时避免插入任何网络地址。这是因为处方审核的目的是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网络地址的信息来源可信度难以保证,因此不应被引入到处方审核中。 三甲评审要求处方审核过程中不得包含数学公式或计算公式。这是因为处方审核是医学专业的工作,数学公式和计算公式更适用于数学和工程领域,插入这些公式会增加审核的复杂性和困难度,不利于审核人员的理解和判断。 三甲评审要求确保文章内容的独一性,避免内容重复出现。这是为了避免审核人员在处理相似处方时出现疏漏或错误,每个处方都应被独立地审查和评估。 三甲评审还要求文章结构合理,段落明晰,使用适当的标题,以增强阅读流畅性。这是为了让审核人员能够清晰地理解处方的内容和意图,减少误解和错误判断的可能性。 三甲评审要求文章不得使用或插入任何形式的图片链接。这是为了

避免审核人员在处理处方时受到图片链接的干扰,保持审核过程的纯粹性和专业性。 而且,三甲评审要求避免使用依赖图像的语句,如“如图所示”等字眼。这是为了确保处方审核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避免主观判断和个人偏见的干扰。 三甲评审要求文章中不得反复提出同一个问题。这是为了避免审核人员在处理处方时陷入循环思维,浪费时间和精力。 三甲评审要求文章中不必过多自我介绍。这是为了节省审核时间和提高效率,使审核人员能够更专注于处方本身的内容和问题。 三甲评审要求文章应刻画明确,句式流畅,并使用丰富多样的词汇来表达。这是为了提高审核人员对处方的理解和评估能力,减少歧义和误导的可能性。 在撰写文章时,我们应该以人类的视角进行写作,使文章富有情感,并使读者感到仿佛是真人在叙述。尽量保证文章的自然度以及流畅度,避免文章让人感觉像机器生成。 三甲评审对处方审核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我们应该遵循这些要求,提高处方审核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是我们作为医疗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儿科处方审核要点 (3)

儿科处方审核要点 简介 儿科处方审核是医院药学部门中非常关键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对儿童患者的用药安全、疗效和合理性进行评估。本文将介绍儿科处方审核的要点,帮助审核人员提高审核质量。 审核准则 在儿科处方审核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准则: 1. 治疗适用性 首先要评估处方的治疗适用性。这包括确定药物是否适用于儿童患者的特定疾病和症状。审核人员需要阅读医生的诊断和处方信息,并评估药物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安全性和合理性。 2. 剂量和用法 审核人员还需要审查药物的剂量和用法是否符合儿科患者的年龄、体重和病情。特别是对于液体药物,应确认其测量方式的准确性,并提醒医生注意剂量单位的选择。

3.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是儿科用药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审 核人员需要查阅药物的相互作用数据库,评估处方中的药物是否存在相互作用的风险。如果有潜在的相互作用,应及时与医生联系,提出建议或更安全的替代方案。 4. 药物安全性 审核人员需要评估处方药物的安全性。对于儿童患者来说,药物的安全性更为重要。审核人员应查阅药物的不良反应数据库,了解药物的安全性信息,并与医生讨论可能的不良反应和风险。 5. 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审核人员还需要检查是否存在禁忌症和禁忌用药组合。如 果处方中存在禁忌用药,审核人员应及时与医生联系,提出替代方案或警告医生注意禁忌症的风险。 审核流程 儿科处方审核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阅读处方 审核人员首先要仔细阅读处方中的医生诊断、药物名称和剂量信息。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 2. 检查信息准确性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应检查处方中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特别是要注意药物名称和剂量是否正确。 3. 评估治疗适用性 审核人员需要评估处方是否符合儿童患者的疾病和症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判断治疗方案的合理性。 4. 检查剂量和用法 审核人员应仔细检查处方中的剂量和用法是否正确。特别是对于液体药物,应确认其测量方式的准确性。 5. 查阅相关数据库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应查阅相关药物数据库,了解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等信息。

处方审核、调配、复核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处方审核、调配、复核操作规 程管理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处方审核、调配、复核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落实国家相关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处方审核 第二条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第三条审核内容如下: 第一款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二款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第三款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第四款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第五款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第六款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第七款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四条处方拒收如下: 第一款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 第二款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

第三款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第三章处方调配 第五条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第六条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第四章处方复核 第七条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第八条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并将处方留存,按月进行装订并记录。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2017年 1月 26日

2018最新《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第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第五条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第七条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为处方审核提供必要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信息。信息系统内置审方规则应当由医疗机构制定或经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并有明确的临床用药依据来源。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信息系统相关的安全保密制

人民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人民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医疗需求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患者涌入人民医院就诊。然而,在医疗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医疗资源不平衡、医疗费用高昂等。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人民医院引进了处方审核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患者权益保障 在人民医院,处方审核制度的最大作用就是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审核制度,可以有效监督和控制医生开具处方的行为,确保医生开具的处方合理合法。这一制度的建立,为患者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投诉和维权渠道,患者可以通过处方审核制度来申诉医疗过程中的不当操作,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医疗行为 处方审核制度还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生的开具处方水平。医生在开具处方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药物的选择和用量符合相关规定。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医生在开具处方时更加慎重和谨慎,避免了滥开处方和过度治疗的情况发生。同时,通过审核制度,可以对医疗流程和操作进行把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 三、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处方审核制度在人民医院的实施,也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一方面,通过审核制度筛查处方,可以减少药品浪费和滥用现象,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及其他虚高费用的产生。另一方面,审核制度可以监督医生开具处方时是否考虑患者的经济能力,是否选择了更加经济有效的药物,从而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医疗费用,提高了患者的就医体验。 四、提升医院信誉 人民医院作为一所医疗机构,其信誉和声誉对于医院的发展至关重要。处方审核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遏制医院内部的乱象,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合理合法的处方开具,能够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和满意度,形成良好的口碑效应。同时,这一制度的实施还能吸引更多的优秀医生加入人民医院,提升医院在同行业内的整体地位和影响力。 五、挑战与对策 尽管处方审核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一系列的好处,但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挑战。首先,审核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审核能力对于制度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其次,医生的抵触情绪和抵触行为可能影响审核制度的正常运转。针对这些挑战,人民医院需要加大对审核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审核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医院还应加强与医生之间的沟通,解决医生在审核制度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增强医生对审核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六、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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