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汇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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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成果汇总说明
为更好保障潮州市“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 〕45 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粤国土资规划〔2016 〕122 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2017 〕59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市各县区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完成公示、听证、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上报稿。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全市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省方案》),对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15 项指标进行调整,各项指标调整情况如下:
1、总量指标
根据《省方案》,我市耕地保有量由原65.70 万亩调整为47.91
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由原56.07 万亩调整为40.77 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由原63.60 万亩调整为67.30 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70 万亩。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相应增加3.70 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原45.00 万亩调整为48.70 万亩,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原18.60 万亩调整为22.30 万亩。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仍为18.60 万亩。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结合城市扩容提质的需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原11.64 万亩调整为11.90 万亩。
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根据2014 年变更调查数据确定,园地调整为61.05 万亩,林地调整为213.64 万亩,牧草地调整为0 万亩。
2、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相应增加3.70 万亩,由原18.30 万亩调整为22.00 万亩。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根据占用规模与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在原指标的基础上同比例增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由原15.29 万亩调整为18.38 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由原8.82 万亩调整为10.60 万亩。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根据占补平衡的要求,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一致,由原8.82万亩调整为10.60
万亩。
3、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维持现行规划的水平不变,为62平方米。
调整后,我市15项规划指标的调整情况详见下表:表1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情况表
注:园地、林地的2014年现状、调整后指标均不含可调整地类
】、规划指标分解情况
根据《省方案》对我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规模等主要指标的调整情况,我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
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县区政府(潮国土资〔2016〕194号)。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分解是综合考虑2014
年各县区耕地和可调整地类现状进行分解。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分解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重点考虑“十三五”期间市重点发展平台,主要包括市中心城区、凤泉湖高新区、高铁新城等;二是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潮安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突破问题,以及饶平县小红山历史已征收用地、广梅汕增建二线征地拆迁用地;三是分配给各县区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自主统筹安排。
调整后,我市各县区土地利用的主要控制性指标见下
表:
表2潮州市调整后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分解表
单位:万亩
说明:本表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扣除了2012年省下达我市的0.1万亩追加规模。
三、各县区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我市各县区政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编制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经过公示、听证、征求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按照各方面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后按上报市政府。
根据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各县区严格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均未突破。各县区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详见表3。
表3潮州市各县区土地利用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表
说明:表中各县区数据源自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按照行政区划调整后范围统计,同时枫溪区(镇)纳入潮安区统计。
四、关于潮安区、湘桥区成果的说明
201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我市撤销潮安县,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将原潮安县的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划归湘桥区管辖;以原潮安县除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以外的行政区域作为潮安区的行政区域(国函〔2013〕74号)为此,《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分别以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辖区范围为
调整完善的范围。但由于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成果仍未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范围相应调整,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三镇变更数据仍包含在潮安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中。根据相关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与变更调查数据成果行政范围保持一致,因此,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仍以行政区划调整前范围编制,形成潮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含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规划数据)和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行政区划调整前湘桥区的规划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