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康德“善良意志”思想
论康德伦理思想善良意志与中国足球积弱不振
[摘要]康德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是善良意志,它所显示的意理恰恰就是康德整个道德哲学所要建立的最高道德原理,是康德道德哲学的目标指向。
在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这部著作中,指出善良意志是道德哲学的自然的或事实的出发点。
善良意志是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善良意志又是通向最高道德原理的原始起点,唯有经过善良意志概念才能通达最高道德原理。
[关键词] 善良意志;有无条件的善;康德;责任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并未直接为我们提供一个关于善的定义,而是将善的讨论首先引向我们通常所认同的那类善美之物。
在关于善良意志的描述中,康德已说明,能够被设想为无条件的善的东西是善良意志。
之所以用西方哲学家康德的善良意志来分析足球在中国,除了足球本身的魅力之外,在中国人的潜意识里,足球是西方工业文明的一种象征。
一、有无条件的善解析“在世界之中,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之外,根本不可能设想任何能够被认为是无条件而善的东西。
”[1] 这是康德道德哲学著作中最著名的一则论断,由于其中所述及的善良意志概念在康德道德哲学系统占据十分关键的地位,因而理解这则论断对于康德整个道德哲学也有很重要的标示意义,也正因为如此,这一断言一直被反复引用并从多层次加以讨论、解释。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的涵义就因此而昭然若揭,相反,多数解释都因暗含着将功利性作为伦理原则的标记而最终把它归向形式主义,从而遮蔽了它的实质性内涵。
在这个断言中,康德采取的是否定性的描述方式,其目的是要强调善良意志即能够被设想为无条件而善的东西的唯一性,因此在保全这一条件下,我们可以用肯定性的表述方式将这则断言转换为:在世界之中,甚至在世界之外,能够被设想为无条件的善的东西只是善良意志。
这样,我们就更加明显看到,既然这一断言只涉及无条件的善和善良意志这两个概念,因此对这则断言的理解也就归结为对这两个概念的解释,并且一方面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所谓无条件的善是指这样的善,它是通过意志活动本身而善的,另一方面,“善良意志”这个概念的语义重心与其说在意志,不如说在善(良),即这个概念言及的是意志的无条件的善良性,显然,“无条件的善”和“善良意志”这两个概念又是彼此交叉互释的,于是,理解上述断言就还原到对其中任何一个概念的解释上——实际上最终体现在对“善良意志的善良性”(the goodness of a good will)的解释上。
康德伦理学的核心思想:“善良意志”
康德伦理学的核心思想:“善良意志”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在其撰写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提到了“善良意志”的学说。
在汉斯出版社《哲学进展》发表的有篇文章指出,“善良意志”思想是康德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善良意志是先天的、纯粹的善,是无条件的善。
康德道德哲学完全以纯粹部分为依据,与经验、知识有着本质的区别,不需要借助于关于人的知识,而是把它当作有理性的东西,先天地赋予其规律。
这些规律,需要在认识经验的过程中更好的把握理性,通过经验把判断力磨练的敏锐,以便一方面准确的判断它们发生效力的场合另一方面给它们创造为人们意志所接受的条件,以及在实践方面产生强烈的印象。
只有在纯粹的哲学里,才能找到在实践上至关重要、真纯的道德规律,而形而上学就是这个道德规律的出发点,没有了形而上学,就不会有道德哲学。
康德的道德规律的出发点就是善良意志,善良意志也是他论证形而上学问题的开端。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善良意志是无条件的善。
具有普遍道德价值的东西不是来自上帝的意志,也不是来自人的自然本性和世上的权威,只能是来自人的理性本身的善良意志。
必须要有一个善良意志,能够正确的指导人们的心灵,使行为原则和普通目的相符合。
善良意志具有任何东西或品质都无法比拟的绝对价值,它虽然不是唯一的善和全部的善,却是最高的善。
康德指出,善良意志不但是一切行为品性是否具有道德价值的必要条件,而且它本身就是善的。
善良意志是出于意愿的善,是自在的善,不因所促成的事情而善,不因向往的事物而善,也不因达到预期的目标而善,而仅因善的意志而善,因其本身而善。
善良意志是理性意志本身的善,是具有内在价值的无条件的善。
他之所以善,就在于它是理性意志的自由。
康德强调的善良意志不是本能的意志,不是单纯追求感性快乐和幸福的意志。
他认为,只有理性才能引导人们追求达到更高的目的和价值。
理性的最高使命就是产生善良意志。
谈及善良意志很容易想到另一个道德概念——责任。
责任作为检验善恶的标准。
康德的道德义务论
康德的道德义务论康德的道德义务论, 就其内容讲是多方面的, 他提出的善良意志、道德命令、意志自律、善恶观念、道德情感以及至善的道德理想等, 构成其基本内容, 也是构成他的义务论伦理学的基本要素。
( 一) 善良意志。
善良意志是康德义务论体系的重要内容, 也是康德为完善自己的义务论体系的首要命题。
康德是对理性及其表现“好意志”即善良意志推崇备至的一位思想家。
他认为, 世界上只有一个东西是无条件的善, 不但它自身是无条件善的, 而且也是使一切其他东西成为善的条件, 这个东西就是理性, 即善良意志。
康德认为, 人要有道德的行为, 要有好的意志即善良意志。
所谓善良意志, 是指意志本身的善, 是在宇宙间唯一不加任何条件的, 它是一切善的根源。
也许它不能达到所想象的好的目的, 但这并不妨碍其本身的善。
在康德看来, 好意志之所以好, 就是因为世界上再也找不出象它一样好的东西。
如果没有好的意志驾驭人的品性, 它们会变成极恶毒、极害人的东西; 属于命运的权势、财富、荣誉、健康、幸福, 如果没有好意志正确地对待和运用它们, 也可以使人变得骄横和自负, 成为恶的东西。
唯有好意志是好的, 即便这个意志无法实现或毫无成就, 也不会因此而丧失其自身的价值。
在康德看来, 义务观念包涵着好意志这个概念, 只有出于义务心的行为才是道德的, 若以各种偏好作为行为的动机, 那都是不道德的。
总之, 善良意志的唯一动机, 就是为了尽自己的务而去尽自己的义务。
( 二) 道德命令。
道德命令又叫绝对命令或道德律, 是构成康德道德义务论的又一重要内容。
道德命令主张人应该遵循的规则能同时成为普遍的道德法规, 以便使他人也能普遍遵循这样的道德法则, 这是一个比善良意志更为深化的道德概念。
人们只有严格按照绝对命令的道德要求去做才是道德的; 反之, 就是不道德的。
由于道德律排除了一切经验内容, 不受经验制约,只剩下形式本身, 因而康德又把这种先验的普遍道德律称为形式道德。
康德课程心得体会总结(2篇)
第1篇一、前言自从接触到康德的哲学思想以来,我对他的理论体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康德的课程学习中,我不仅深入了解了他的伦理学、认识论、美学等领域的思想,还对人类思想史产生了更深刻的认识。
以下是我对康德课程的学习心得体会总结。
二、康德伦理学思想1. 自由与道德法则康德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的,而道德法则则是人类自由的体现。
他提出了“定言命令”的概念,认为道德法则必须具备普遍性、必然性和无条件性。
只有遵循道德法则,人类才能实现自由。
2. 人格尊严与道德自律康德强调人格尊严的重要性,认为每个人都应被视为目的,而非手段。
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道德自律的概念,认为道德法则源于人类内心的道德意识,而非外在的权威。
3. 普遍性原则与道德判断康德主张道德判断应以普遍性原则为基础,即判断是否能够适用于所有人。
这种普遍性原则使得道德法则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从而保证了道德判断的公正性。
三、康德认识论思想1. 纯粹理性与现象界康德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分为纯粹理性和经验理性。
纯粹理性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内在基础,而经验理性则是人类通过感官获取外部世界信息的途径。
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现象界”和“本体界”的概念,认为人类只能认识现象界,而无法认识本体界。
2. 时空观念与先验范畴康德认为,时空观念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先验范畴,即人类在认识世界时,必须以时空观念为前提。
此外,他还提出了先验范畴的概念,认为这些范畴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必要条件。
3. 知识与信仰的界限康德认为,人类的知识是有限的,而信仰则超越了知识的范畴。
他主张在知识范围内,人类应遵循科学方法,而在信仰范围内,人类则应保持谦逊和敬畏。
四、康德美学思想1. 美的客观性与普遍性康德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且具有普遍性。
他提出了“美的分析”和“美的综合”的概念,认为美的本质在于对象的和谐与秩序。
2. 美感与道德情感康德认为,美感与道德情感具有密切的联系。
他主张通过审美活动,人们可以培养道德情感,从而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
论康德的至善学说
论康德的至善学说摘要】越来越多的人们在现今的生活中追求享受物质,逐渐地忽略了对自身精神文明的提高。
康德的至善学说,告诉了我们,要注重关注人们的精神世界,不要满足于物质生活的幸福,这样才能够共同推动整个和谐社会的建立。
本文从实践理性中的至善学说、如何实现至善、康德的至善学说对当代社会的影响进行论述。
【关键词】康德;至善;德性;幸福康德的至善学说,对我们每一个人的精神世界都有所影响,如果每一个人都达到至善,那么我们就是生活在大同世界了。
当今的经济突飞猛进,可我们的国民素质还有待提高。
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的德性提高,使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感,并有一种为世人奉献服务的精神。
德性与个人幸福,甚至与整个社会的幸福息息相关,道德水平的提升能够使我们成为一个文明大国,并推动国际安全建设。
国家整顿打击腐朽文化,弄虚作假不良风气,这个重大责任只有落实到每一个大中小学校的学生身上,才能够整体提升社会的文明。
一、实践理性中的至善学说一个人只有德性和幸福的相加才能够达到至善。
至善即至高的善,康德的至善概念即至上的善、完满的善、共同的善、最高本源的善,分别指德性、德性与幸福的统一、伦理共同体、上帝;康德认为德性是善良意志的根本属性,人的德性首先表现为内在意志的善良而非外在的德行。
试想一个有道德的人,他未必是生活幸福的人。
二、如何实现至善(一)意志自由自由是实现道德的基础,是达到“至善”的条件。
康德的至善学说,使个人致力于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人只有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才会有道德,才会有幸福可言。
按照最高的道德要求行事,是康德所认为的人真正的实现的自由。
一个人的意志达到真正的自由,那么这个人就有选择自身幸福的权利,一个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选择权,那么他才会有道德,有追求幸福的资本。
德性法则颁布命令,道德法则要求我们每个人一丝不苟地遵守。
[1]一个人的意志自由并且遵守着道德法则,那么可以说这个人的德行好。
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意志自律,有着对自己的高标准的道德品行要求,再加上这个人乐于助人,常扶贫救济,可以说这个人是个品德高尚的人。
康德的人性与道德读后感
康德的人性与道德中的一些领悟11物理系一班雷嘉宝11101091011大致的度过康德的人性与道德这本书,虽然康德已经离我们很远,时代也已经改变。
到时里面他提到的内容,我认为对理解人性还是有非常大的帮助,有很多都是很经典的观点。
一、善意的意识在第一章中,善良的意志,“除了善意以外,没有什么可被称为善而无穷制。
”的确,一个如果拥有知识,才华,可以对社会甚至世界可以造成重大影响的人,而他有能力造成好的影响或重大奉献,同时也有能力造成坏的影响,混乱或造成破坏。
这就取决于这一个人是否有善意。
上述的这些观点,一般人应该也是可以想到的,但是书中还提到,善意是构成幸福不可或缺的条件。
而善的意志又不能是无节制的。
如果一个人无节制的善意,可能会被坏人利用成为帮凶,又或者被害,这都是有可能的。
我想起一个很典型的例子,那就是南郭先生。
他善意把一条冻僵的蛇放到怀里,可蛇,解冻了,却把他咬死了。
在这里,南郭先生不仅是受害人,也是帮凶。
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他没有把蛇放到怀里帮它解冻,那蛇根本伤害不了他。
所以有天赋的人要有善意,要不然可能对社会造成坏的影响,有天赋又有善意的人又必须要有理智,要不然有可能是好心做坏事。
二、道德的价值我们总说人要有道德,那么为什么要有道德呢?道德到底有它自己的什么价值呢。
道德的价值不能用具体的金钱来衡量。
有时候道德可以关系到人的性命,为什么这么说,这其中举一个例子,可以具体到商业道德这一范畴。
比如说现在我们中国,有很多药品,食品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有死猪肉,有毒奶粉,有皮鞋胶囊药,等等等等。
多不胜数,这些人要生活就避免不了的食品,药品,因为商家的不道德行为会使很多人的健康,甚至生命受到威胁。
在这里,这个商业道德就涉及到人的性命,而不能用钱财来衡量这样做对别人带来多少损失。
三、心灵与义务在这一章里面,我看到了以前一直没有这样想的观点。
在看这一章以前我认为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感是每一个人必须要有的,而我不知道在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感里面有分很多很多不一样的品质,而这些品质并不是每个人必须要具备每一条的。
论康德的德性理论与道德教育思想
论康德的德性理论与道德教育思想1. 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伊曼努尔康德的德性理论与道德教育思想。
康德作为18世纪德国启蒙时期的哲学家,其伦理学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文章首先简要回顾康德的伦理学背景,强调其道德哲学的核心原则,即道德行为的自律性和义务论。
随后,文章将重点分析康德的德性理论,包括善良意志、德性作为道德行为的动力以及德性与义务的关系。
在深入探讨康德的德性理论的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阐述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分析其如何在教育过程中培养和实践这些德性。
文章最后将讨论康德的这些思想在当代道德教育中的应用和意义,指出其在培养具有道德自律和责任感的个体方面的价值。
通过这一系列的分析和讨论,本文旨在为理解康德的伦理学思想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视角,并为其在当代道德教育中的应用提供理论支持。
2. 康德的德性理论每个子标题下,我们将详细探讨康德的德性理论,并分析其对道德教育的影响。
这一部分的内容将基于康德的伦理学著作,特别是他的《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和《实践理性批判》,以及相关的历史和当代评论。
这将有助于深入理解康德的德性理论,并探讨其在道德教育中的应用和意义。
3. 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康德的道德教育思想深受其德性理论的影响,他坚信道德教育的核心在于培养人的理性和自由。
康德认为,人作为理性的存在,有能力认识道德法则,并据此指导自己的行为。
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启发和引导人的理性,使其能够清晰地认识到道德法则的普遍性和必然性。
在康德看来,道德教育的过程是一个自我立法和自我实现的过程。
他强调,人应该通过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自主地建立起自己的道德法则,并坚定地践行之。
这种自我立法的过程不仅体现了人的自由,也是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康德主张道德教育应该注重培养人的自主性和自律性,使其能够在面对各种道德困境时,能够做出符合道德法则的抉择。
康德还认为,道德教育应该与情感教育相结合。
他认为,虽然道德法则的遵守需要理性的指导,但情感的参与也是不可或缺的。
论康德的善良意志概念
论康德的善良意志概念作者:邵贤曼来源:《学理论·上》2015年第06期摘要:本文的目标是鼓励并且开始重新思考善良意志的独特价值。
考察一下康德关于善良意志论题的背景,也就是说,考察一下它在整个《道德形而上学奠基》论证过程中所处的位置,能够帮助我们提出一种见解,既能够弄明白有关文本,又能够更加合理地揭示康德论题的内涵。
当在一定背景中阐释康德论题时,本文将表明康德的论题并不如他的批评者和同情者认为的那样与众不同和富有争议性。
关键词:康德;善良意志;无限制的善;独特性中图分类号:B08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6-0082-03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以下简称奠基)起初的宣言在伦理学史上被广泛地讨论和引用,这一点很少有哪些伦理学方面的章节能比得上。
“在世界之内,一般而言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一个善良意志之外,不可能设想任何东西能够被视为无限制的善。
”[1]8同情康德观点的读者一般都会把这个关于善良意志独特价值的论断视为他的整个伦理学思想的拱顶石,一个既有吸引力又有深刻根据的康德式主张。
那些讨厌康德观点的人认为他的观点违反直觉并且论证不充分,尽管他们也同意康德的观点是大胆而且有特色的。
大多数批评者都认为具有一个善良意志是好事,但是他们也怀疑,相较于其他价值,康德夸大了善良意志的价值。
结果就是,康德理想的道德行动者在与其他人交往时成了道学家,并且热衷于自身的道德纯洁性,而不是像个正常人那样,适当地关心现实世界中的重要问题,比如暴力、不公正的制度、减少贫困等。
一、这个论题的背景尽管我的目标不是文本解释,但是指出康德在《奠基》第一章的目标和论证策略有助于我们理解康德有关善良意志独特价值的论题。
第一,《奠基》明确表述的目标是“寻找并确立道德的最高原则”[1]6,这个最高原则就是表述为不同形式的绝对命令,这些不同形式的绝对命令合力刻画了内在于道德行为者态度之中的基本承诺,并且在权衡我们应该做什么时有指导作用。
康德的道德哲学大纲
康德的道德哲学大纲
康德的道德哲学大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善良意志:康德认为,善良意志是道德的基础,人们应该以善良自身为目的,摆脱一切经验因素,包括社会的约束力、自然情感以及个人好恶等方面的约束。
善良意志是绝对自由的,因为它只以自身为目的。
2. 道德律:康德认为,道德律是“绝对命令”,即“应该如此如此做”或“不应该如此如此做”这样的直言句式,它是无条件的,以自身为目的之合理要求。
善良意志就是道德自律。
3. 自由:康德认为,自由不是任意,而是以理性规则为指导,服从理性规则与自由不是矛盾的。
自由在道德活动中是善良意志,它能够自主地行动并遵循道德律。
4. 责任和义务:康德认为,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循道德律,这是由于道德律是无条件的绝对命令。
责任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律,取决于他是否履行了他的义务。
5. 目的和手段:康德认为,在道德实践中,我们不能仅仅将手段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应该将目的视为实现更高目的的手段。
我们应该将人视为目的本身,而不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
6. 人类的尊严:康德认为,人类的尊严是无限的,因为人类具有理性和自由意志。
人类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并将其作为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
总之,康德的道德哲学大纲强调了善良意志、道德律、自由、责任和义务、目的和手段以及人类的尊严等核心概念,并主张每个人都应该遵循道德律,尊重他人的尊严并将其作为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
解析康德的“善的意志”——基于《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
第18卷第4期Vol.18, (4宜宾学院学报Journal of Yibin University2018年4月April, 2018解析康德的“善的意志”—基于《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张甜甜(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洛阳471000)摘要:善的意志是康德道德哲学中的重要概念,也是贯穿《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始终的一条极为重要的 线索。
在康德那里,善的意志是评价行为道德价值的首要因素。
它外在地表现为义务的知识道德法则是 其行动准则,自由的属性是其实现的可能性。
澄清和阐明对善的意志,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的视角更好地 理解康德的道德哲学,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思考社会的道德失范问题。
关键词:善的意志;义务;道德法则;自由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 -5365(2018)04 -0035 -07“善的意志”的概念是康德道德哲学的核心 概念,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以下简称《奠 基》)中出现的次数也非常之多,是贯穿《奠基》始终的行文线索。
但“善的意志”概念并不是一 个单纯的概念,它具有丰富的含义。
康德从善的 意志的概念出发,通过对善的意志的层层剖析,提出了义务的知识、道德法则以及自由的理念,从而构建起自己的道德体系。
在康德那里,善的 意志是其道德哲学的起点,它外在的表现就是义务,包括义务的知识和出于义务的行为;它的准 则是普遍的道德法则;自由是其属性,因为自由 善良意志得以可能。
一、善的意志的表现——义务毋庸置疑,现实世界的道德实践是康德道德 哲学的基础,其研究的切入点也是现象世界中的 道德行为。
面对现实世界中纷繁复杂的道德行 为,我们如何去判断其中道德价值呢?康德的答 案是:善的意志是行为道德价值的源泉。
因为善收稿日期:2018 -03 -02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5BZX010);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CXJJ - 2016 -RW02)作者简介:张甜甜(1990 -),女,河南新郑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方哲学研究。
浅议康德的“良知”观
学术探讨
INSIGHT
浅议康德的“良知”观
文 _ 朱芳芳
摘要:“良知”观念是康德理性宗教中极其重要 的一环,它贯穿了其理性宗教的始终,也是其理性 宗教区别于一般性宗教的关键点。《单纯理性限度 内的宗教》一书中在开篇,康德对人的本性进行分 析时,已经潜在地将“良知”纳入人的本性之中; 到末篇,康德更坚持良知在宗教事务中的首要引导 地位,将良知贯穿到底。康德对良知的首肯,实现 了他在宗教领域内的“哥白尼式革命”。 关键词:良知;知性;理性;宗教
观念的主要意图而言,良知是一种对自身道德的 判断力。这句话的德文原文为“Mall k?nnte das Gewissenauch so definieren:es ist die sich selbst richtende momIische Urtheilskraft”。可直译为:“人 们也可以如此定义良知:它是针对着自身的道德 的判断力。”其英文版译文为“Conscience could also be defined as the moral faculty of judgment upon itself…”可直译为:“良知也可以被定义为对其自 身的道德判断能力。”
一、康德“良知”概念的涵义及辨析 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一书中,康德 在阐述自己的“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观时, 谈论到“宗教事务中良知的引导”问题,即人在 做道德决定时需要依靠良知的引导。在对这一问题 的论证过程中,康德阐述了他的“良知”概念。 1、“良知”涵义 康德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一书中, 曾对良知的涵义从两个不同方面做出了一些较为明 确的界定。 1)良知是一种对道德的义务意识 康德指出良知是一种对道德的义务意识。良 知作为一种自身就是义务的意识,根源于人的向善 的原初禀赋。康德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 把人的本性中向善的原初禀赋分为三种:1. 作为一 种有生命的存在物,人具有动物性的禀赋;2. 作为 一种有生命同时又有理性的存在物,人具有人性的 禀赋;3. 作为一种有理性同时又能够负责任的存在 物,人具有人格性的禀赋。其中,“人格性的禀赋 是一种易于接受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把道德法则当 做人性的自身充分的动机的素质。”自身就是义 务即是指自由的任性将道德法则当作自身充分的动 机,这似乎就是说,自由意志将遵从道德法则视作 自身的一种充分的动机。 2)良知是一种对道德的判断力 从 良 知 的 主 要 功 能, 也 就 是 康 德 提 出 良 知
伦理学知识点41 康德的善良意志
第二节 目的论与义务论
三、康德的义务论 (一)内容 1、善良意志:是一个人为了实现他的道德义务而行动
的意志。具有普遍性,是唯一无条件的善,是道德 价值的真正来源。 (1)人的一切内在品质,只有具备善良意志才具有善 的道德价值。 (2)身外之物有工具性价值。 (3)有价值的东西可以用来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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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目的论与义务论Fra bibliotek
康德“ 善良意志”及其伦理意义探析
康德“ 善良意志”及其伦理意义探析作者:孙静来源:《西部论丛》2020年第06期摘要:善良意志是伦理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最初是由康德提出的,康德认为善良意志先验的存在于我们的理性之中,它通过我们的理性而被实践。
来源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特殊意志,但同时又是超越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特殊意志而具有普遍性的公共意志。
在善良意志的实现过程中,人获得了自由以及人为自然、为道德立法的主体性地位。
关键词:善良意志;道德;责任;理性一、早在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就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命题,并对美德的一般定义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认为美德是关于善的概念的知识。
这个命题把真与善统一起来,使美德获得了客观的规定性而成为普遍的知识。
两百多年前,康德也提出“道德是一种纯粹理性的知识”。
这种知识是一种什么样的知识,他认为这种知识是一种关于人在实践活动中所遵循的规律,这种规律通过经验而能决定在什么时候,哪种场合下用,并为我们的意志所遵循所接收,但与此同时它也是存在于我们的理性之中的先天的实践原则。
这种规律(原则),也就是实践过程中我们所遵循的原则的背后使得原则得以成为我们所遵循的原则的根据,如果这一问题无法解决,道德规律即实践的原则将无任何标准与意义及价值,因此道德根据至关重要,没有道德根据,就没有道德哲学。
而康德认为这个根据就是善良意志的实践。
每一个存在物都被赋予了欲望、本能及理性,追求幸福是人的本能,但在追求幸福,渴望欲望得到满足的本能之外,还有一个终极目标就是达到至善,善良意志也被赋予在了每一个理性存在物之上,当我们应用理性来实践善良意志时就已经实践了至善,当我们凭借我们的本能来实践善良意志也同样可以到达至善,但如若我们的理性没有实践善良意志,而是直接被运用到实践个人幸福之时,我们的理性就沦为了实现个人意图的工具理性。
而如若我們只凭借本能来实现个人幸福却没有实践善良意志,那此时的幸福只能是个人意图的实现及其需求的满足,至善的达到并非个人意图的实现及其欲望的满足,而是善良意志的实践。
康德道德律奠基:从善良意志到目的王国
作者: 曾瑞昌
作者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出版物刊名: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175-177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4期
主题词: 善良意志 目的王国 定言命令 自由意志
摘要: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找寻伦理学最高原理的出发点,他认为善良意志是理性的真正使命。
定言命令是康德道德律的最高法则,具有普遍必然性。
目的王国是康德伦理学体系的最高点,是康德的道德理想。
康德伦理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性主义的价值观,指引我们追求目的王国,追求至善,这无疑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筑中国梦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浅谈康德的意志自律理论
浅谈康德的意志自律理论浅谈康德的意志自律理论2002-11-21 09:16前言这篇论文是我的毕业论文,我个人认为康德这些道德理论和观点对律师的自律执业具有指导意义。
为此我把它整理出来,供律师朋友一起赏阅要点: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在其先验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道德哲学,他把道德的纯洁和德性的尊严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
详细阐述了自律和他律的区别,道德的独立性和自律性等学说。
意志自律是康德伦理学中所特有的。
康德的自律其实是一个道德规律,一个彻底善良的意志,也就是自由意志。
康德还认为责任是先天的理性概念,它是一切道德价值的源泉。
十八世纪下半叶,当以感性论为依据的利己主义伦理学风靡莱茵河西岸之时,我们已年逾花甲的“矮小的哲人”——康德,却在其先验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德性论伦理学。
他把道德的纯洁和德性的尊严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
人之所以得以崇高和尊严并不是他获得了所追求的任何目的,满足了自己的任何的爱好,而是由于他的德性。
德性是有限的实践理性所得到的最高的东西。
康德在他的德性论伦理学中,系统地阐述了善与恶,责任与爱好,幸福与痛苦,意志自律与他律等重要道德问题。
而道德的独立性和自律性的学说,又是康德伦理学中所特有的,意志自律性又是道德的最高原则。
他说:“道德法则就不表示别的,只表示纯粹实践理性的自律,也即表示自由的自律,这种自律本身就是一切准则的形式方面的条件,一切准则唯有在这个条件下才能符合最高实践法则。
”⑴准则只有在自律原则下,才被理性规定为与主观条件相符合的实践法则,服从这个道德法则,也就是服从真正的“自我”,道德活动也就是“自我”最纯粹的自律活动。
自身作为最高实践法则的意志,把来自意志准则的一切都看作是一个自身普遍立法的意志所制作的,不以任何兴趣和关切为依据,因而它对命令的服从是无条件的,这就是意志自律。
一、“意志的自律是一切道德法则所依据的唯一原理,是与这些法则相符合的义务所依据的唯一原理。
反之,任意选择一切的他律不但不是任何义务的基础,反而与义务原理,与意志的道德性,相互反对。
道德理性的善良意志
道德理性的善良意志在康德看来,善良意志是唯一且无条件的独立意志,善良意志之所以为善,并不是因为它的结果或者目的是好的,而是因为它就是善本身,它所促成的东西和它实现的东西只是个人因为偏好而形成的,只能说明善良意志的有用性。
有用性对于善良意志而言,仅仅是它的外表装饰物,可以吸引“外行人”的关注,但是却不能代表善良意志的价值,有用性的大小有无也不会影响到它本身的价值。
对于我们意志的主宰,自然选择了理性而不是本能,因为自然的意图是为了让我们认识到“自身”—善良意志的价值,而不是仅仅只会运用意志来满足我们的偏好,而理性比本能更能做到这点。
所以理性作为一种实践能力,它的功能或者说相比于本能的优越性就在于产生善良意志,而不仅仅是运用意志来达到我们追求幸福的目的。
康德对“意志”的概念谈到:“它被尊称为自身之善,而且其为善并不意图别的任何东西。
”“自身”即是善良意志,是道德价值的最高原则,理性产生并遵循“自身”原则的时候,就会排除偏好的影响。
但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真正的具有道德价值,就需要判断这个行为是否出自于责任本身。
康德认为的责任是将任何偏好排除在外的,只是我们对实践规律的纯粹尊重。
有些行为虽然是合乎责任的,但其本质却是出于自身的某种偏好,并不是出自责任本身,而这些看似善意的行为其实是“伪善”,是不符合道德价值的。
例如某些帮助他人的行为是为了得到他人的赞许,而行为的主体不是出于理应帮助他人的责任而做出这种行为,这就是对荣誉的偏好,是有驳于道德价值的。
康德提出三个关于道德和责任的命题:“一个行为要具有道德价值,必然是出自责任;一个出自责任的行为,其道德价值并不来自于通过此行为而要实现的意图,而是来自于行为被规定的准则;责任是出于对规律的尊重而作出的行为的必然性。
”这说明只有出于对规律准则的纯粹敬重而作出的行为才是符合道德价值的。
在普通人的理性所具有的道德知识中,普通人的理性只会根据自身的偏好而做出相应行为,也就是说普通人的理性缺乏指引方向的东西,在对行为的选择做出时没有可以判断的标准,也就无法判断到底什么行为才是符合善的本质,符合道德价值。
论康德“至善”的德性论
论康德“至善”的德性论摘要:幸福与德性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伦理学家们讨论的热点话题。
康德伦理学的哲学基础是人的理性,康德认为只有与德性相匹配的幸福才是有价值的,有德性的人才配享幸福,德性是幸福的条件。
最高的善是善良意志,是其他善的条件,但不是完全的善至善,德福的完美匹配才是至善。
透过他的德性观我们可以看到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的德性论与幸福论论争的历史和现实价值。
关键词:康德;至善;幸福;道德;意义一、幸福与道德关系的论争在康德以前,关于道德与幸福的关系问题主要有两种典型的观点,即”道德即幸福”和“幸福即道德”。
“道德即幸福”主要是理性主义伦理学的观点。
道德理性主义在古代以苏格拉底、柏拉图、斯葛特学派等为代表,在近代以笛卡儿、康德、黑格尔等人为代表。
理性主义强调理性作用,贬低感性号隋感的作用,主张抑制欲望,而追求道德的完善或精神上的幸福。
其幸福观有两种:一是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和谐说,一种是以犬儒学派和斯多葛学派为代表的禁欲主义。
柏拉图在《申辩篇》中讲到:“不论老少,使你们首要的、第一位的关注不是你们的身体或职业,而是你们灵魂的最高幸福。
我每到一处便告诉人们,财富不会带来美德,但是美德会带来财富和其他各种幸福,既有个人的幸福,又有国家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将幸福视为始终因其自身而从不因它物而值得欲求的东西,“如若能够,人在有幸摆脱了物质需要的纷扰、拥有中等财富之后,应当就在这种沉思的生活之中。
”斯多葛学派的主张,继承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理论观点,但是又有了新的发展。
斯多葛学派把出于人的本性(理性)的目的的实现作为人的至善和最大幸福,“幸福不在于快乐,而在于德性的训练。
”“幸福即道德”主要是经验主义伦理学的观点。
从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到十六七世纪的培根、霍布斯、洛克、休谟等经验论者,乃至到边沁、密尔等功利主义者的伦理思想,都不同程度的表现出幸福论的倾向。
而18世纪法国的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经验论者都是经验主义伦理学的典型代表。
伊曼纽尔.康德伦理辩论
伊曼纽尔.康德伦理辩论
伊曼纽尔·康德是一位德国哲学家,他对伦理学和形而上学有着深远的影响。
康德的伦理辩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 善良意志:康德认为,善良意志是无条件的善,是最高尚的善。
善良意志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
康德同时强调,善良意志并不因为它的结果而善,而是因为它本身的动机而善。
2. 绝对律令:康德认为,道德的最高原则是“绝对律令”,即“应该做你应该做的事”。
这个原则是一种无条件的、无限制的命令,它要求人们按照自己的义务去做应该做的事,而不是出于个人利益或情感。
3. 自由和目的:康德认为,自由是人类本质的一部分,是人类行动的源泉。
人类的目的是追求幸福,而幸福是通过理性自由地行动来实现的。
因此,人类的行动应该是自由的,而不是被限制的。
4. 责任和义务:康德认为,责任是道德的一部分,是行动的必要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些责任和义务规定了人们应该如何行动。
康德认为,人们应该遵守道德规范,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奖赏或避免惩罚,而是因为这是他们的义务和责任。
总的来说,康德的伦理辩论主要关注道德原则、自由、责任和义务等问题。
他认为,道德原则是普遍的、无条件的,是人类行动的必要性和限制。
同时,康德也强调了人类的自由和目的在道德中的重要性。
论康德的善良意志
论康德的善良意志季学好3(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039)[摘 要] 善良意志是康德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和基础。
善良意志以普遍的立法形式———道德律为其根据或动机,是先天的、纯粹的意志;它决定、影响并体现在人的个体意志之中,使个体意志在方向上和自己保持一致。
康德把道德的基础建立在善良意志之上,阐明了道德的普遍形式特征,高扬了人的主体性,从而实现了伦理学中的“哥白尼革命”。
[关键词] 意志;善良意志;道德律;自律;义务[中图分类号] B51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9706(2006)02-0036-03Try to D iscuss Kan t ′s K i n d W illJ I Xue -hao(Anhui University,Hefei 230039,China )[Abstract] The kind will is the core concep t and base in Kant ′s ethics .The kind will,that takes thewides p read legislati on f or m ———moral la w as its basis or motive,is congenital and pure will .Itdecides,influences and reflects the individual will,makes the individual will in accordancewith itself on the directi on .Kant established moral base on the kind will,illustrated moralwides p read f or mal feature,mainly showed human subject characteristic as t o achieve "theCopernicus revoluti on"in ethics .[Key words] will;kind will;moral la w;self -disci p line;duty“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
简析康德“善良意志”之“善良”
简析康德“善良意志”之“善良”作者:胡凯恒来源:《文学教育·中旬版》2010年第10期[摘要]本文通过考察“善”的内涵,对比分析说明康德“善良意志”中“善良”一词的内涵,并不同于我们通常理解的“善”。
并深入分析康德“善良意志”,说明此处的“善良”的内涵是,纯粹出于对道德律的敬重,绝对的、无条件的因义务、责任而为。
[关键词]康德;善良;意志;善良良意志是康德纯粹道德哲学的基础,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但是,我发现人们很多时候存在对“善良意志”之“善良”一词的误解,在用的时候很多有意无意地偷换概念。
所以,我想简要分析一下康德“善良意志”之“善良”,以真正理解其内涵。
一、“善”的概念一般来讲,很多道德哲学的核心问题就是“善”的问题,一个行为是善的,就是被认为具有道德价值的。
但是这个“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西方文化的理解是有差别的。
而康德的“goodwill”中的“good”被翻译为“善良”,就更容易让人费解和误解。
所以,在分析康德“善良意志”中的“善良”之外,有必要简要理顺一下这个“善”的概念。
在传统中国哲学家的视野中, 德性一般指的就是善的品行、善良、善意。
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观点,一种认为“善”是与生俱来的本性,一种认为“善”是后天努力得来。
前者,以孟子的“性善论为代表”,但是他也强调这种“善性”很容易丢失,所以他也强调修养,去“求放心”,即防恶而归于善。
后者,以荀子的“性恶论”为代表,认为人性本恶,主张“化性起伪”,以教育和法律去使人慢慢去引导规范人们去行善,养成善性,即去恶以成其善。
两者都强调,后天的教育和自我修养对于“善”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古汉语中,“德”与“得”是相通的,就体现了这一点,强调要通过修养而得所以而德的。
在西方文化中,功利主义看来,“善”——“good”,即为“好”的意思。
所以,评判善恶的标准,就是看是否能够带来好处、快乐,这种意义上的“善”是可以量化和计算的。
柏拉图的“善理念”具有形而上学的意义,他说:“一方面,我们说有多种美的东西、善的东西存在,并且说每一种美的、山的东西又都有多个,另一方面,我们又曾说过,有一个美本身、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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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s in Philosophy 哲学进展, 2014, 3, 31-34Published Online June 2014 in Hans. /journal/acpp/10.12677/acpp.2014.32005The Primary Analysis on the Thought ofKant’s “Good Will”Nan Li1, Yichao Huang21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Hebei Univeisity, Baoding2College of Marxism,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Email: 329619278@Received: May 5th, 2014; revised: May 9th, 2014; accepted: May 15th, 2014Copyright © 2014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licenses/by/4.0/Abstract“Good will”, Kant’s core proposition, identified the moral purity that would ascend to the good po-sition in the field of Ethics. With the help of “Good Will”, he divided the boundary between the good and evil and pointed out the responsibility as the inspection standard of good and evil.KeywordsKant, Good Will浅谈康德“善良意志”思想李楠1,黄逸超21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保定2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保定Email: 329619278@收稿日期:2014年5月5日;修回日期:2014年5月9日;录用日期:2014年5月15日摘要“善良意志”思想是康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他确定了道德的纯粹性,将善良意志提升到道德领域的至善地位。
他借助善良意志划分了善与恶的界限,指明了责任作为检验善恶的标准。
关键词康德,善良意志1. 康德的生平简述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德国哲学家、天文学家、星云说的创立者之一,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唯心主义,不可知论者,德国古典美学的奠定者,18世纪西欧理性主义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
康德出生于东普鲁士哥尼斯堡,父亲是一个马鞍师父,母亲是个皮匠的女儿、笃信虔诚教,家庭里也充满着虔诚派的宗教气氛,过着一种勤劳、忠诚和清教徒办的严格生活方式。
康德知识渊博,是一位百科全书似的思想家,一生没有结过婚,一辈子没有离开过哥尼斯堡。
他过着一种机械的、近乎是独身的抽象生活,重视学识、修养等内心生活,对世俗的名利看得很淡,终身没有离开过哥尼斯堡。
他表面上表现着一种德国庸俗市民的典型气质,但是性格上却深涵着一种“铁面无私的、斩钉截铁的、没有诗意的、严谨的城市性”。
他是思想领域的“伟大的破坏者”,勇敢的开拓者[1]。
在海涅看来,康德在德国思想领域造成的恐怖主义远远超过了罗伯斯庇尔在法国大革命时所造成的恐怖[2]。
康德的思想分为“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他十分重视伦理学研究,与亚里士多德形成体系,称自己为道德哲学家,他先后28次讲授伦理学,他撰写的《道德形而上学基础》《道德形而上学》《实践理性批判》一起构成了他的伦理学体系。
2. “善良意志”的提出善良意志是康德道德哲学中的重要概念,源于先天存在的无条件的善。
在康德看来,人们可以把全部以经验为依据的哲学成为经验哲学,而把完全以先天原则来制定自己学说的哲学成为纯粹哲学。
单纯是形式的纯粹哲学,成为逻辑学;当它限制在知性的一定对象上的时候,就称为形而上学。
按照这种分类,产生了两种形而上学,一种是自然形而上学,一种是道德形而上学。
从而,物理学既将有它的经验部分,也将有它的理性部分。
伦理学也是这样,不过经验部分特别称为实践人学,把理性部分本身称之为道德哲学[3]。
在康德的思想中,学问的本性应该要求随时把经验的部分和理性的部分谨慎的分开,在狭义的伦理学之前,加上一个自然形成上学,在实践人学之前加上道德形而上学。
也就是说,道德形而上学要讨论的问题是剔除实践人学的经验部分、理性的部分。
康德意图讨论道德哲学而提出一个问题:人们是否有必要制订出一个纯粹的,完全清楚了一切经验、一切属于人学的东西的道德哲学;因为从责任和道德规律都有自明的普遍观念来看,必须有这样一种这些是很显然的了。
每个人都会承认,一条规律被认为是道德的,也就是作为约束的根据,它自身一定要具有绝对的必然性[3]。
这种约束性的根据既不在人类本性中,也不在人类所处的世界环境中寻找,而是完全的要先天性在纯粹理性的概念中去寻找。
在康德看来,道德哲学完全以纯粹部分为依据,与经验、知识有着本质的区别,不需要借助于关于人的知识,而是把它当作有理性的东西,先天地赋予其规律。
这些规律,需要在认识经验的过程中更好的把握理性,通过经验把判断力磨练的敏锐,以便一方面准确的判断它们发生效力的场合另一方面给它们创造为人们意志所接受的条件,以及在实践方面产生强烈的印象。
只有在纯粹的哲学里,才能找到在实践上至关重要、真纯的道德规律,而形而上学就是这个道德规律的出发点,没有了形而上学,就不会有道德哲学。
康德的道德规律的出发点就是善良意志,善良意志也是他论证形而上学问题的开端。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善良意志是无条件的善。
因此,康德指出:“在世界之中,一般地,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
3. “善良意志”简述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阐述了他的伦理学的基本思想,首先说到的是“善良意志”的学说。
即他首先探讨的是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善”。
在康德看来,具有普遍道德价值的东西不是来自上帝的意志,也不是来自人的自然本性和世上的权威,只能是来自人的理性本身的善良意志。
这样的善良意志不是因快乐而善,因幸福而善,或因功利而善,而是因其自身而善的道德善。
只有这种善良意志的善,才是无条件的善。
他认为,在世界之中,一般的,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
也就是说,无条件的善是绝对的善,是没有任何限制条件的,它是自在的,不带任何其他意图的善。
不因任何对象、目的以及手段而有所增加或损减。
即使这种意志用尽了一切力所能及的办法,仍然一无所得,剩下的只有善良意志,它仍然如宝石一般散着炫目的光芒,自身之内就具有价值。
即使有些特性是善良意志需要的,有助于善良意志发挥作用,我们也不能完全把它们看做是善的。
只有以善良意志为出发点、为前提的特性才能称之为善的。
因此,必须要有一个善良意志,能够正确的指导人们的心灵,使行为原则和普通目的相符合。
善良意志具有任何东西或品质都无法比拟的绝对价值,它虽然不是唯一的善和全部的善,却是最高的善。
康德还指出,善良意志不但是一切行为品性是否具有道德价值的必要条件,而且它本身就是善的。
善良意志是出于意愿的善,是自在的善,不因所促成的事情而善,不因向往的事物而善,也不因达到预期的目标而善,而仅因善的意志而善,因其本身而善。
善良意志是理性意志本身的善,是具有内在价值的无条件的善。
他之所以善,就在于它是理性意志的自由。
康德强调的善良意志不是本能的意志,不是单纯追求感性快乐和幸福的意志。
单纯靠本能的善良意志指导行为,就会产生对理性的憎恨,那是普通的没有理性指导的人所具有的日常生活的意志。
虽然他们也能达到目的,满足快乐、幸福的欲求,但是超出了日常生活的范围,就必须依靠理性。
只有理性才能引导人们追求达到更高的目的和价值。
理性的最高使命就是产生善良意志。
谈及善良意志很容易想到另一个道德概念——责任。
虽然它夹杂着主观的限制与障碍,但是也不妨碍人们认识它,这一概念就是善良意志概念的体现。
人们能够很容易的分辨出做事情是出于责任,还是出于其他利己意图的,康德把这两种情况分为“合乎责任”和“出于责任”,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把责任作为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而后者把责任本身当作目的。
康德认为,只有“出于责任”才具有道德价值。
所以这里不谈论和责任相抵触的行为,也不谈论并不直接爱好的真正合乎责任的行为。
主要谈论的是分辨那些既合乎责任,人们又有直接爱好去实行的行为。
康德以责任为中心总结出了三个命题:一、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二、一个出于价值的行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它要实现的意图,而取决于它被规定的准则;三、责任就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
无条件的善良意志剥离了一切有条件的善,道德哲学上的责任也必须要脱离一切现实的意图,“除非我愿意自己的准则也变为普遍规律我不应行动”是纯粹道德的行为原则,也是人们判断是非善恶的原则,哲学理性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4. 结语“善良意志”思想是康德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善良意志是先天的、纯粹的善,是无条件的善。
参考文献(References)[1]罗国杰, 宋希仁(1988) 西方伦理思想史(下).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北京.[2]海涅(1972) 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 商务印书馆, 北京.[3]康德(2012)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