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认识论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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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认识论关系研究
我们知道,认识论是探讨人类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标准等问题的哲学学说,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等等。
认识论上有两条路线,一条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
唯心主义认识论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坚持从意识到物质的认识路线。
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物质世界是客观实在,强调认识是人对客观实在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则进一步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
认识论作为一种哲学学说,哲学与认识论的关系需要我们去研究。
1964年8月24日,毛泽东在北京同于光远、周培源的谈话中,提出了哲学就是认识论的论断。
这次谈话是毛泽东读了日本科学家坂田昌一的《关于新基本粒子观的对话》文章后进行的。
1963年8月,《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杂志(季刊)复刊第1期刊登了日本物理学家坂田昌一的《基本粒子的新概念》,毛泽东看了这篇文章后,很赞同坂田昌一的观点。
坂田昌一的文章是一篇很尖端的物理学论文,其第一部分阐述了研究基本粒子的一般方法和原则,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物质的无限可分性的观点。
比如,文章第一部分的标题是“基本粒子并不是物质的始源”,提出“电子也是无可穷尽的”、“场论不是最终的”理论。
毛泽东非常赞同坂田昌一的这些观点。
1964年,他在不同的场合反复提到物质无限可分的观点。
其基本意思是说:“坂田说基本粒子不是不可分的,电子是可分的。
他这么说是站在辩证唯物主义立场上的。
世界是无限的,世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无穷无尽的。
宇宙从大的方面看来是无限的,从小的方面看来也是无限的。
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也是无穷无尽的。
在谈话中,毛泽东讲到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工具,提出了哲学就是认识论这一著名命题。
毛泽东关于“哲学就是认识论。
”这个论断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40多年来,我国学术界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有人说:“这仅仅是即兴而谈,似无深意。
”也有人说:“把哲学归结为认识论,混淆了认识论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界限,从而取消了哲学的研究。
”我们认为,哲学就是认识论,同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哲学的论述是一脉相承完全一致的,是对哲学的本质的科学概括。
其实,早在1937年,毛泽东在《辩证法唯物论提纲》、《实践论》、《矛盾论》和1938年写的《论持久战》等等著作中,就已经说明了世界观同方法论是一个东西;辩证法、认识论、论理学也是一个东西;认识论就是辩证法,辩证法就是认识论。
这些论述就已经包含了哲学就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思想,只是没有明确地作出这样的概括罢了。
下面,我们对哲学就是认识论的观点从几个方面作出具体论证。
一哲学与认识论是“二为一体”的,哲学就是认识论,是对哲学本质的科学概括
1.哲学就是认识论,这是毛泽东根据恩格斯和列宁的有关哲学的论述而作出的科学概括。
哲学就是认识论,也就是说,哲学与认识论是“二为一体”的,这是毛泽东根据恩格斯和列宁的有关哲学的论述而作出的科学概括。
1888年,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
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概述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之后指出:“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
现在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再是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种联系了。
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在这里,恩格斯说明了自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后,哲学只留下能够帮助人们正确认识世界的逻辑和辩证法,但是,没有进一步指出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一致性。
列宁在批判地吸取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理论,辩证法是认识论,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的思想。
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卡尔·马克思》、《谈谈辩证法问题》等等论著中对这些思想多次作了极其深刻的阐述。
在讲到逻辑是关于认识的理论时,列宁说:“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
”“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是认识的理论。
”在讲到辩证法是认识论时,列宁说:“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时所谓的认识论,这种认识论同样应当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即从不知到知的转化。
”列宁在谈到马克思的《资本论》时指出,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必要三个字;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
(《列宁全集》第38卷,第35页),哲学就是认识论,哲学与认识论的“二为一体”是受了列宁说的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是‘同一个东西’的提法的启发而提出的。
哲学与认识论的“二为一体”与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是‘同一个东西’,在内容上是一致的。
因此,说明了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是同一个东西,也就说明了哲学与认识论的“二为一体”。
黑格尔以前的一些哲学家通常把哲学分为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三个部分。
本体论是关于存在的学说,它研究世界的本原及其规律的问题,它要解决世界是什么和世界怎么样的问题;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学说,它研究认识的本质、规律和认识成果的真理性的问题,它所要解决的是认识的可能性与可靠性问题;逻辑是关于理论思维的学说,它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的问题,它要解决的是理论思维的逻辑性问题。
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这三个部分总的说来是各自独立的。
黑格尔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观点和康德的先验逻辑,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同一”的思想。
黑格尔正确地主张,人的认识、逻辑思想是有对象、有内容的,都是受辩证法的规律所支配的。
列宁称黑格尔的这个思想是特别天才地指明了辩证法、认识
论和逻辑三者的关系。
但黑格尔的这一天才思想却是建立在绝对理念自我发展的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
既然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是“同一个东西”,因此顺理成章地,哲学与认识论也就“二为一体”。
哲学作为用概念和范畴建构起来的逻辑体系,体现着认识过程的辩证性质及其规律,哲学由此具有认识论意义;揭示认识过程及其规律的认识论同时反映着世界的辩证性质,认识论由此就具有本体论意义。
哲学与认识论彼此贯通地统一在一起,即“二为一体”。
当然,哲学与认识论的“二为一体”,是就一定意义而言的,即是指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不可否认,二者仍有其不同的侧重点和表现形式。
因此,不能形而上学地理解哲学与认识论的“二为一体”。
哲学与认识论的“二为一体”,是就一般意义而言的。
但它毕竟为我们理解哲学就是认识论、哲学的精髓就是认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
2.哲学就是认识论,是对哲学本质的科学概括。
第一,从哲学内容上来看,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与总结,它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第二,从哲学的功能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于提供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武器。
第三,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来看,旧有的体系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容有两大部分四大块,两大部分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四大块是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其中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属于辩证唯物主义,而历史唯物主义主要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观。
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个重要特征就是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但实际上马克思既未在自己的著作中用“辩证唯物主义”也未用“历史唯物主义”来称谓自己的哲学,它们各自由狄慈根和恩格斯首次明确提出.近年来,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问题,学界讨论十分热烈,比较一致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是实践唯物主义,这一称呼,我们认为,比较科学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它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马克思曾经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以往的哲学过分地追求理论体系的完满而忽视了现实问题,不是让理论服从现实,而是让现实服从理论,最终把理论和实践割裂开来。
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次提出,哲学的根本任务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理论要服从和服务于现实的实践活动。
事实上,如果离开了实践,离开了改变世界,便不可能正确地解释世界。
强调改变世界,不是否认认识世界的重要性,而是把改变世界作为认识世界的立足点。
我们决不是为了认识世界而认识世界,而是为了改造世界而认识世界;强调改造世界,就是要把理论问题归结为实践问题,而不是把实践问题归结为理论问题,现实中的重大问题的解决,不是诉诸理
论,而是诉诸实践,因为理论本身不能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现成答案;强调改变世界,就是要把总结过去和开辟未来相结合,总结历史经验,不仅仅是为了回顾过去,更重要的是谋划未来;强调改变世界,就是要把人民群众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只有借助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理论向现实的转化。
因此,从以往的“解释世界”的哲学到马克思主义的“改变世界”的哲学,既是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同时也是哲学使命的转变。
二《实践论》和《矛盾论》对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一致性的论证
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重要原理,《实践论》和《矛盾论》是毛泽东两篇十分重要的哲学专著,我们称为两论。
前者写的认识论就是辩证法,后者写的辩证法就是认识论。
“两论”从理论上全面而深刻地论述了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
1.认识论就是辩证法
《实践论》是一篇认识论专著,也是一篇论述唯物辩证法的著作。
毛泽东在这篇著作中突出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突出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
因为客观现实世界是处在矛盾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的永恒过程中,所以人的认识也是处在矛盾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的永恒过程中。
没有矛盾就没有认识。
从这个视角看,可以说,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就是具体地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的学说,这也就是说,认识论就是辩证法。
认识是人脑对外界事物的反映。
当然,既要有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又要有作为被认识客体的物,只有在人与物同时都存在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认识。
但是,要把这种认识的可能性变成现实,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
条件就是社会实践。
这是人们进行认识最重要最根本的条件。
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才能将主体的人和客体的物联系起来。
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才能使客体的物进入认识领域,成为认识的对象。
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才能使主体的人接触客体的物的方方面面,经过渐变与突变,逐步地深入到事物的内部,认识和把握该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总之,社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根源。
没有实践,就没有认识。
脱离实践,只能凭空臆想,是什么也认识不了的。
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的人和客体的物、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又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这就是认识过程中的根本矛盾。
否认了这个根本矛盾,既否认了唯物主义,又否认了辩证法,就从根本上否认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认识过程中发生的种种矛盾,比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矛盾、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矛盾、认识完成了和又没有完成的矛盾、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矛盾等等,都是认识主体的人和认识客体的物这个根本矛盾在实践基础上的具体展开。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矛盾。
人们在认识过程中,首先碰到的矛盾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之间的矛盾。
只有正确地解决了这个矛盾,才能跨进认识的大门,深入事物的内部,认识和掌握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这个矛盾,说明了外界事物自身的矛盾性。
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都是片面和全面、现象和本质、外部联系和内部联系、个别和一般、具体和抽象的对立统一体。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矛盾,就是外界事物自身的矛盾在思想上的反映。
这个矛盾说明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都不是各自独立的认识阶段。
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实现认识的任务,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法。
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理性的东西所以靠得住,正是因为它来源于感性认识。
这就是认识论的唯物主义。
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
在理论上,如果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割裂开来,把它们看成是两个独立的认识阶段,在实践活动中,不是走向经验主义,就是走向教条主义。
这个矛盾说明了认识是一个过程。
外界事物是可以认识的,但是,对于事物的认识,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可能一下子就能认识得完全正确,无遗无误。
认识客观事物是一个从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认识到全面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认识逐步深入的过程。
认识事物的本质,往往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
那么,怎样才能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呢?
第一,必须占有十分丰富和合于实际的感性材料。
这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
所谓十分丰富的感性材料,就是说,既有正面的感性材料,又有反面的感性材料,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失败的教训,既要了解现在的情况,又要了解过去的历史,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了解事物的全貌和它发展的全过程,才有可能对事物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
第二,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对丰富的感性材料进行“两去两由”的改造制作工夫。
说得具体些,就是用一分为二的方法,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然后,在“精”和“真”的基础上加以综合,“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形成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反映其本质和发展规律。
第三,必须具有科学的思想方法。
要想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实现认识过程中的第一个飞跃,没有科学的思想方法,是“飞跃”不起来的。
唯一科学的思想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
要按照唯物辩证法来实现认识过程中的第一飞跃,即坚持客观性,反对主观性;坚持全面性,对片面性;坚持深入性,反对表面性。
这就是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矛盾运动的过程,就是实践、认识的过程,也就是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过程。
(2)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矛盾。
这个矛盾是由认识过程中的根本矛盾决定的。
它说明了主体的人是能够认识客体的大千世界的,但是,认识只能一步一步地进行,只能由相对真理逐步走近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对立,主要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整体认识和部分认识的对立。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把绝对真理看作是认识的“长河”,而把相对真理看作是认识“长河”上的各个一定的认识阶段。
“长河”是能够认识的。
但是,不是一次就能够认识完的,只能一段一段地认识。
对“长河”上各个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是相对真理。
对“长河”各个一定阶段的正确认识的总和是绝对真理。
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
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讲得通俗些,绝对真理就是对整个世界的无遗无误、完全正确的认识,任何个人,都不可能达到绝对真理,在他探求真理的认识过程中,他每多获得一个真理,表明他向绝对真理迈进了一步。
相对真理就是对世界上的某一事物发展阶段上的某一具体过程的正确认识。
因此,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对立,可以还原为整体的认识和部分的认识之间的对立。
第二,无限和有限、无条件和有条件的对立。
就人的认识能力来说是无限的,能够认识一切事物,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认识的。
这就是说,绝对真理是可以认识的。
这一点是必须肯定的,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不承认这一点,就会陷入不可知论。
但是,就某个人、某个政党和某个时代的认识来说,都是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的认识,是有限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所以,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对立,也可以看作是认识的无限和有限、无条件和有条件的对立。
但是,它们又是统一的,二者互相渗透、互相贯通,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绝对真理是无数相对真理不断积累的结果、总和。
没有相对真理就没有绝对真理。
同样,相对真理中也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成分。
相对真理不管怎样相对,它总是在一定程度上、从某一方面或多或少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真理了。
不承认这一点,就否认了真理性认识中的客观内容,就从根本上否认了客观真理。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有两重性,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
因此,我们不能离开绝对真理孤立地研讨相对真理,也不能离开相对真理孤立地研讨绝对真理。
列宁在批判俄国马赫主义者时指出: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这种区分正是这样‘不确定’,以便阻止科学变为恶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死的凝固不变的东西;但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坚决果断地同信仰主义和不可知论划清界限,同哲学唯心主义以及休谟和康德的信徒们的诡辩划清界限。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深刻地揭示了人类正是通
过一个一个相对真理的认识,逐步地走近绝对真理。
这就是真理性认识发展的轨迹。
(3)认识运动完成了和又没有完成的矛盾。
这个矛盾是认识过程中的根本矛盾的具体展开。
在实践过程中,人们获得了真理性的认识,认识了事物的本质,认识运动至此是否完成了呢?毛泽东说:“我们的回答是完成了,又没有完成。
”从静态看,是完成了。
这就是说,如果把在实践中获得的真理应用于实践,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即将预定的思想、理论、方针、政策通过实践变成了事实,或大体上变成了事实,那么,对于这一具体事物或具体过程的认识就算完成了。
从动态看,又没有完成。
众所周知,任何事物和过程都是不断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随着事物和过程的发展,条件的改变,一定会出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需要进行新的认识,提出新的思想理论、新的方针政策,以适应新的情况。
总之,客观世界的发展永远没有完结,社会实践永无止境,因此,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
这样就出现了认识运动完成了和又没有完成的矛盾。
这个矛盾说明了认识是一个无限辩证发展的过程。
一个真理性的认识,往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完成。
认识就是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每循环一次,都会使我们的认识越来越走近绝对真理。
这个矛盾也说明了我们的思想、理论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不能停留在一点上。
否则,不是认识落后于实际,在行动上表现为右倾保守,就是认识超越了实际,在行动上表现为左倾盲动。
(4)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矛盾。
认识世界的目的,是改造客观世界和人的自身,使人、社会和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毛泽东说:“无产阶级认识世界的目的,只是为了改造世界,此外再无别的目的。
”因此,在实践中获得了事物的本质的认识,还需再回到实践中去。
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二次飞跃。
只有经过这次飞跃,才能证明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即从客观世界的反映过程中形成的思想理论、方针政策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才能把主观的东西变成客观现实,达到改造世界、变革事物的目的;才能进一步充实、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
所以毛泽东才说: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比起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来“意义更加伟大。
”
“改造客观世界,也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
”可是,由于客观世界的千差万别和不断的变化发展,由于认识者在认识客观世界时常常受到主客观诸多条件的限制,所以,在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之间总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矛盾。
在这个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主观世界。
有没有改造客观世界的要求?敢不敢改造客观世界?怎样改造客观世界,是按照客观世界自身发展的规律来改造,还是想怎样改造就怎样改造?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取决于主观世界。
因此,在改造客观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