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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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规定》的
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价认定[2015]34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5.12.22
【实施日期】2015.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规定》的通知
(苏价认定〔2015〕344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价格认定规定》(发改价格〔2015〕2251号,以下简称《规定》),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学习掌握《规定》内容
《规定》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工作,保障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学习,正确认识和全面掌握《规定》确定的价格认定工作性质、原则、程序和要求,为贯彻实施《规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
《规定》进一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