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二章 国际商法的主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6
二、国际商事组织
(三)合伙企业 ➢ 1、概念: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
资经营、共享利润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 2、大陆法系——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 ➢ 3、合伙——合伙契约与合伙企业 ➢ 4、合伙企业特征 (1)基于合伙合同而成立 (2)基于信任的人的组合 (3)平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 (4)不具备法人资格 (5)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三种基本的法律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 ➢ (二)个人独资企业 ➢ 1、概念:一个人单独出资设立、从事经营管理,并由其承
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 2、特点 ➢ (1)一个自然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关系、企业的无限责任
➢ (2)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合二为一 ➢ (3)资金来源有限,资本数额较少 ➢ (4)税负较轻
同组成的一类公司。 17
二、公司的分类 ➢ (二)英美法系分类 ➢ 1、封闭式公司 ➢ 特点:股份发行范围受限;股份的有条件转让 ➢ 2、开放式公司 ➢ 特点: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股票可在证交所交易 ➢ 3、母公司与子公司 ➢ 母公司通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控制其他公司的营业活动 ➢ 母公司与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 ➢ 4、本土公司与分公司 ➢ 分公司属于本土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
➢ 2、资本维持原则
➢ 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资产。
➢ (1)股东退股禁止;
➢ (2)不得折价发行股份;
➢ (3)限制非货币出资;
➢ (4)发起人和股东对出资承担连带认缴责任;
➢ (5)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公积金;
25
四、公司的资本 ➢ (6)没有盈利,不得分配; ➢ (7)禁止收购本公司股份; ➢ (8) 不得接受以本公司股份提供的担保。 ➢ 3、资本不变原则 ➢ 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即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增加或减少资
9
二、国际商事组织
➢ 5、责任承担不同 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VS公司(有限责任) ➢ 6、管理机制不同 合伙企业(合伙人经营)VS公司(董事会) ➢ 7、盈亏分配不同 合伙企业(合同约定)VS公司(按股份分配) ➢ 8、对外转让出资不同 合伙企业(严格限制)VS公司(自由转让)
10
第二节 合伙企业
➢ 概念: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所认 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 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 (1)股东人数限制; ➢ (2)股东责任有限性; ➢ (3)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 ➢ (4)公司资本的封闭性; ➢ 2、股份有限公司
➢ 概念:公司资本划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 责任的企业法人。
本,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 (二)公司资本形成制度 ➢ 1、授权资本制 ➢ 2、法定资本制 ➢ 3、折中资本制 ➢ (1)许可资本制 ➢ (2)折中授权资本制
26
四、公司的资本 ➢ (三)公司资本的构成 ➢ 1、货币 ➢ 是否可以以借贷资金作为公司注册资本:以公司为借款人和
以股东为借款人 ➢ 2、实物 ➢ 3、无形资产 ➢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 1、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概念及分类 ➢ 自有资本来自股东的投资,股东以资金和实物等形式缴给公
家法院管辖的权利。 ➢ 内容(1)司法管辖豁免;(2)诉讼程序豁免;(3)强制
执行豁免。 ➢ 2、豁免权的理论与实践 ➢ 绝对豁免与相对豁免——主权行为与事务权行为
5
二、国际商事组织
(一)国家商事组织的概念
➢ 国际商事组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营利性活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
资本充实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 2、公司设立失败 ➢ (1)连带赔偿责任 ➢ (2)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
23
三、公司的设立 ➢ 3、公司设立无效 ➢ (1)设立无效的原因 ➢ ①发起人违反主体资格的要求 ➢ ②设立行为本身有瑕疵 ➢ (2)设立无效的法律后果 ➢ ①因客观瑕疵造成的,进入清算环节,清算完成,公司消灭。 ➢ ②若因某设立人主观原因导致的,经其他股东协商一致,可
第二章 国际商法的主体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主体概述 第二节 合伙企业 第三节 公司
1
基本概述及学习要求
本章就国际商法主体的概念以及主体的特点 进行简要的介绍,重点讲述公司的概念与类 型、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组织结 构等。
本章的学习要求是: ➢ 1、掌握国际商法主体的基本概念。 ➢ 2、掌握合伙人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 ➢ 3、了解公司的基本类型及其法律特征。 ➢ 4、掌握公司设立、公司组织机构的相关法律
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 1、组织法与活动法的结合
调整公司内外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各种管理活动 ➢ 2、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对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对履行程序的规定 ➢ 3、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
公司鲜明的管理性;股东和公司的意志
15
二、公司的分类
➢ (一)大陆法系的分类
➢ 1、有限责任公司
16
二、公司的分类 ➢ (1)股东人数的开放性; ➢ (2)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 (3)资本募集的公开性与股票的流动性; ➢ (4)股东出资的股份性; ➢ 3、无限责任公司 ➢ 概念:全体股东就公司债务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的公司。 ➢ (1)股东责任的无限性; ➢ (2)股东直接参加公司管理; ➢ (3)出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 ➢ 4、两合公司 ➢ 概念:由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共
织)
3
❖ 二、特殊的国际商法主体——国家
公法性质的国际法律关系主体
国家
特殊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
(一)国家作为国际商法主体源自文库特殊性 ➢ (1)名义上的特殊性——委派 ➢ (2)责任上的特殊性——无限责任 ➢ (3)地位上的特殊性——平等与豁免权
4
❖ 二、特殊的国际商法主体——国家
(二)国家及其财产司法豁免权 ➢ 基础:国际法原则,国家主权平等 ➢ 1、豁免权的含义和内容 ➢ 含义:国际商事交往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享有不受其他国
二、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一)合伙人的权利 ➢ 1、参与企业经营的权利 ➢ 2、分享利润的权利(比例的确定) ➢ 3、对合伙事务进行监督 ➢ 4、获得补偿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 1、缴纳出资的义务 ➢ 2、承担合伙债务的义务 ➢ 3、忠实的义务 ➢ 4、不得任意对外转让出资的义务
12
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 适用:股份有限公司 ➢ 特点:审批手续复杂、分散控股权、成为欺诈手段
20
三、公司的设立
➢ (四)公司设立的条件
➢ 1、主体条件 ➢ (1)股东人数要求 ➢ 最低限额与最高限额,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
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 ➢ (2)股东资格要求 ➢ ①具备完全行为能力;②法律上的法人;③公司不得自为股
保留公司,存有无效原因的股东退出。 ➢ ③对于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如进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在原
告有恶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时,应对公司负连带的损害赔偿 责任。
24
四、公司的资本
➢ 广义的资本:公司自有资本和借贷资本
➢ 狭义的资本:公司自有资本
➢ (一)公司资本原则
➢ 1、资本确定原则
➢ 公司设立时,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做出明确的规定, 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东。
➢ 2、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 我国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额最低3万,1人有限责任
公司最低10万,股份有限公司最低500万。 ➢ 3、组织条件 ➢ 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等。
21
三、公司的设立 ➢ 4、经营条件 ➢ 5、设立行为条件 ➢ (五)公司设立的程序 ➢ 1、发起人发起 ➢ 2、订立公司章程 ➢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 (3)任意记载事项 ➢ 3、确定股东 ➢ 4、认购股份 ➢ 5、申请登记
规则。
2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主体概述
❖ 一、国际商法主体的概念 ➢ 国际商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能行使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法律人格。 ➢ 国际:跨越国界、跨国之间的商事活动 ➢ 商事: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交换以及与此相关的其
他活动 ➢ 法律人格:法律认可的一种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 ➢ 包含:特殊的主体(国家),一般的主体(国际商事组
➢ 3、合伙人在从事正常业务中的侵权行为,应先由合伙企业 承担责任,但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合伙人赔偿企业由此遭受的 损失。
➢ 4、新合伙人对于入伙后合伙企业所负担的债务,应与其他 合伙人一样承担连带责任。
➢ 其他:对于已退出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而言,若日后发生的 债务是在其退伙前的交易结果,则其仍需对债权人负责。
19
三、公司的设立 ➢ (三)公司设立的方式 ➢ 1、发起设立 ➢ 概念:指由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 ➢ 适用: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资本具有封闭性,设
立方式均为发起设立。 ➢ 特点:设立周期短、节省设立费用、降低公司成本、募集资
本少 ➢ 2、募集设立 ➢ 概念: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
18
三、公司的设立 ➢ (一)概念 ➢ 概念: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必须采取和
完成的多种连续的准备行为。 ➢ 不同的公司设立程序和内容不同 ➢ (二)设立的原则 ➢ 1、核准设立主义 ➢ 2、单纯准则设立主义
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要见即可,不需行政机关核准 ➢ 3、严格准则设立主义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且必须在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 ➢ (一)合伙合同 ➢ 规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确定合伙人在出
资、利润的分配、风险及责任的分担、合伙的经营等方面的 基本法律依据。 ➢ (二)合伙的登记 ➢ 英美法系:不要求政府批准登记,要求具有合法的目的 ➢ 大陆法系:要求必须履行申请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11
22
三、公司的设立
➢ (六)公司设立的效力
➢ 公司设立的效力即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包括:1、公 司取得法人资格;2、公司设立失败或公司被确认设立无效 或被撤销;3、无论公司是否成立,发起人对其行为承担责 任。
➢ 1、公司设立完成 ➢ (1)设立完成的一般效力 ➢ (2)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 (3)发起人的责任
7
二、国际商事组织
(四)公司(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1、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 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 3、特点 (1)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13
四、合伙企业的解散 1、概念 ➢ 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使全体合伙人
之间的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企业的事业终止,全体合伙人的 合伙关系归于消灭。 2、协议解散与依法解散 ➢ 特殊情况:一部分合伙人同意解散,另一部分不同意解散 3、清算
14
第三节 公司
一、公司法的概念与形式 ➢ (一)概念 ➢ 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清算以及调整公司对
三、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 1、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通常业务中所作的行为,都 对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 2、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某个合伙人的权利限制,不得用以 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在交易时,已经知道该合 伙人无权处理该项事务,则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就不受该 合伙人行为的约束)。
不表示获利结果,为成员分配盈利,具有连续性
(2)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股东与公司财产,股东与组织机构,股东、员工、其公司与 企业财产责任
(3)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8
二、国际商事组织
(4)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5)公司存续不受股东变化影响 (五)公司于合伙企业的区别 ➢ 1、成立基础不同: 合伙企业(合同)VS公司(公司章程) ➢ 2、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非法人)VS公司(法人) ➢ 3、人身关系不同 合伙企业(合同关系与忠实关系)VS公司(资金的联合) ➢ 4、产权结构不同 合伙企业(一元结构)VS公司(二元结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