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中心-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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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促进内部资金的统一平衡和运用,理顺内部结算关系,合理控制资金流向,减少资金沉淀,降低筹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结合春龙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结算中心是集团内部之间及对外经济活动的中心,在财务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结算中心的职能第三条结算中心是集团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情况集中统一调度使用全部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结算中心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的管理部门。

它既是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又是资金管理中心,具有以下职能:1.方便服务职能。

集团内部各开户单位之间及对外的经济业务通过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手续简单,结算及时。

2.监督调控职能。

严格审核各单位用款计划,并根据用款计划及集团资金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办理内部拨款或对外付款业务,从而达到充分运用资金,监督资金合理使用的目的。

3.节约增效职能。

通过集团结算中心将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货币收入全部集中起来,融通资金,统一调度,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经济效益。

同时,按照国家公布的同期利率,对集团内部各单位结算中心存款和贷款按月计算利息,调动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的积极性。

三结算中心的职责第四条统一办理集团各单位外部资金收入的划转业务,一切外部收入直接划入指定的外部银行收入专户,同时增加各单位在结算中心开设的账户中的存款。

第五条统一办理集团各单位对外的付款业务。

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情况经平衡后支付各单位对外用款,同时减少该单位结算中心存款。

第六条办理集团各单位之间经济往来业务的结算。

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通过结算中心进行结算。

第七条办理集团内部拨款业务。

财务部对各单位下拨的经费、工程款项等直接拨入各单位结算中心账户。

第八条办理集团内部借款业务。

各单位根据需要在财务部核定的贷款额度范围内向结算中心申请贷款,结算中心审查平衡后予以办理贷款手续。

第九条办理集团结算中心贷款和存款的计息业务。

学校结算中心制度

学校结算中心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结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收支的准确、及时和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各单位的财务结算活动。

第三条学校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学校财务结算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确保财务结算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结算中心职责第四条结算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学校财务结算业务的统一管理,包括银行账户的管理、资金收付、票据管理等;2. 审核和监督学校内部各单位财务结算业务,确保财务结算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3. 定期编制财务结算报表,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4. 参与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监督工作;5. 负责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财务结算流程第五条学校财务结算流程如下:1. 各单位按照财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结算申请,提交结算中心;2. 结算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3. 结算中心按照审批权限,对财务结算申请进行审批;4. 办理完毕后,结算中心将结算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5. 申请单位根据结算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条结算中心在办理财务结算业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确保财务结算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2. 准确性原则:确保财务结算数据的准确无误;3. 及时性原则:确保财务结算业务的及时办理;4. 高效性原则:提高财务结算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七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金安全。

1.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余额,防止资金流失;2. 建立健全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确保印章使用的安全性;3. 加强财务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安全意识;4. 定期对财务结算系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在财务结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财务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等处罚。

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1.设立结算中心,确保结算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2.结算中心设立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结算工作,监督员工执行结算工作。

3.制定明确的工作分工和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相关工作规定。

二、业务流程1.制定结算流程和规范,包括对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结算方式和标准进行规定,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确定结算周期和结算截止日期,以确保结算工作能按时完成。

3.确立管理流程和标准,包括结算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对和审核,以及结算报告的编制和交付。

三、财务管理1.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和准确记录。

2.设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付、账户管理和现金流管理等工作,并进行相应的监督和审计。

3.设立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结算中心的风险防控,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四、信息管理1.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结算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和管理。

2.确保结算数据的安全和保密,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操作。

3.持续改进信息系统,提高结算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五、员工管理1.建立员工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2.制定激励机制,通过薪资和绩效评估等方式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结算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3.加强团队建设,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合作机制,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效率。

六、监督制度1.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结算中心的工作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

2.建立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报告和反馈制度,确保结算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3.加强合规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防范违规行为,保护公司利益。

以上是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员工管理和监督制度,可以确保公司结算中心的高效运作,为公司的发展和财务稳定做出贡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备案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备案可 由开户银行操作员或人民银行操作员录 入。 开户资料的审核及开户审核信息的 提交 开户资料信息的录入及审核 开户信息的通报
第九节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的处理
存款人申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应向开户银行提交《办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填写开户申请书并签章。 •开户银行的处理 对存款人提交的开户申请资料进 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查。
开户申请资料及信息的提交 •书面报送方式 •网络报送方式 •磁介质报送方式
第四节 名称完全不一致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
人民银行的处理以及结果反馈
经审查不符合开户条件的,人 民银行签署不予开户意见,退回开 户资料。

符合开户条件的,人民银行经 过业务处理后,打印专用存款账户 开户许可证。

第五节 临时机构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
监测功能
系统管理功能 其他功能
账户管理系统的业务处理
• 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 •
更和撤销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 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核准; 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 和撤销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或银行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进 行备案。
第二讲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本讲主要讲述基本存款账户、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合格 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特殊专用 存款账户、存款人名称与账户名称 完全不一致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 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非预算单 位专用存款账户等单位银行结算账 户的开立业务处理以及个人银行结 算账户的开立业务处理。
第二节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
•开户银行的处理

开户资料的审查 对开户资料进行真实性、完 整性和合规性审查 开户申请资料及信息的提交 •书面报送方式 •网络报送方式 •磁介质报送方式

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资金结算中心及其所属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结算业务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四)及时性原则:确保资金结算业务及时、准确、高效。

第二章资金结算业务管理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负责全单位资金结算业务的统一管理,包括银行账户管理、资金收付、结算凭证管理等。

第五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包括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等,确保银行账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加强资金收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规性。

第七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结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结算凭证的合法、合规、完整。

第八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定期对资金结算业务进行审核、监督,确保资金结算业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安全管理第九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第十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定期对资金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资金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定期对资金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四章资金使用效益管理第十三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制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措施。

第十五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资金结算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规范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为单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XXXX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公司内部资金集中控制和统一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运作效率,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资金管理、借贷、调配、使用和结算的规范, XXXX公司有资金收付业务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结算中心负责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借贷和结算,模拟商业结算银行开展业务,行政上隶属于公司财务部.第四条内部结算中心的工作职责是: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金融政策,负责公司资金运营管理,统筹管理、营运、监控公司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负责公司内部资金结算业务,为各开户单位及时、准确地办理结算业务,提供安全、可靠、方便的优质服务。

3、负责公司的内部融资管理,计算各单位存款利息和借款利息;4、负责XXXX公司筹融资与担保的统一管理;办理本部筹融资与担保的相关手续及账务处理;6、负责办理统收统支单位的外部结算业务;7、负责XXXX公司票据的集中管理,包括票据的登记、贴现、背书、-1支付等业务;8、负责股份下属单位的资金支出款项的审批;9、负责XXXX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的预算、结算管理;第三章管理原则第五条对分公司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对子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为主的管理模式.第六条每月结算中心下发资金内、外部分配计划指标,各单位按照资金计划编制上报预算,并进行预算的执行控制。

第四章账户管理第七条结算单位在结算中心分别开立货币资金存款户、票据存款户,分别反映结算单位在结算中心的货币存款和票据存款。

第八条收支两条线的结算单位在外部银行分别开立收入账户与支出账户;统收统支模式的结算单位在外部银行不开立账户;“统收统支"的单位原则上只在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第九条货币资金存款帐户,按活期利率计息,内部贷款按贷款利率计息;第五章资金结算第十条货币资金回款.统收统支单位的回款全部收到结算中心的指定收款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单位的回款收到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各单位收款账户,结算中心定期办理货币资金的上收业务.第十一条内部结算。

公司结算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结算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结算中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规地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结算中心职责1. 负责公司内部资金的结算、调拨和监控;2. 负责公司对外支付、收款业务的办理;3. 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和监督;4. 负责公司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5. 负责公司资金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

三、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预算管理(1)公司结算中心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需求,编制年度资金预算;(2)各部门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3)结算中心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2. 资金结算管理(1)结算中心负责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结算;(2)结算中心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合理安排资金结算方式,确保结算及时、准确;(3)结算中心对结算业务进行审核,确保结算合规。

3. 银行账户管理(1)结算中心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2)结算中心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确保账户使用合规;(3)结算中心对银行账户资金进行监控,防止资金流失。

4. 资金调拨管理(1)结算中心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率;(2)结算中心对资金调拨进行审批,确保调拨合规;(3)结算中心对资金调拨进行监督,防止资金违规使用。

5. 资金风险管理(1)结算中心建立健全资金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全;(2)结算中心对资金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3)结算中心定期对资金风险进行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四、资金审批制度1. 资金支付审批(1)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子公司申请资金支付,需提交资金支付申请;(2)结算中心对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付合规;(3)结算中心将审核后的资金支付申请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批。

2. 资金调拨审批(1)结算中心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提出资金调拨申请;(2)结算中心将资金调拨申请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批;(3)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结算中心进行资金调拨。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优势,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结算业务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系统进行.第二章结算中心宗旨及职能第四条结算中心宗旨:盘活存量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规模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优化集团公司融资结构,为集团公司经营和发展服务.第五条结算中心职能(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资金统一进行结算与管理;(二)负责拟定集团公司现金流量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资金日常调度和收支结算工作;(四)负责各企业新开账户的审核和批准;(五)负责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六)负责拟定存量资金的运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七)负责构建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系统,统一设置集团公司系统帐户体系;(八)负责向各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确保资金安全;(九)负责构建资金流信息监控报告系统,监控各企业资金使用方向,实时提供资金流转情况,分析资金收支存在问题;(十)负责资金结算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结算中心管理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手段,努力做到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

第七条结算中心资金日常调度和运用,在集团公司资金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实施.第八条企业在结算中心存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向结算中心借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九条结算中心岗位设置(一)资金结算岗位:负责归集各企业资金,在批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录入拨付资金指令,整理银行单据,并与银行帐户核对无误。

(二)资金审核岗位:负责审核拨付资金录入指令是否符合批准的资金预算,审核付款,审核资金归集清单并与银行帐户系统核对无误,与结算中心台帐核对无误。

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总公司的“战略决策中心、指挥协调中心、管理控制中心”的管理职能,规和加强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结算中心是根据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在总公司部设立的,为成员企业办理资金融通和结算的部监督、服务机构。

第三条.资金结算中心的运行应遵循“资金集中管理,帐务分帐核算”的原则,即由总公司统一进行资金管理,各法人企业的财务核算由其设的财务部独立核算。

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隶属于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其业务受财务资产管理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企业的财务会计事项.二、结算中心的任务和职能第六条.资金结算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和融通,监督和控制企业的资金收支,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收益。

资金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资金融通为以企业整体的名义进行的外部融资和在成员企业之间的部资a . ..金融通。

第七条.结算服务职能:统一办理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经济业务结算工作。

按总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及时、准确、优质的做好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部和外部结算服务工作。

服务围:所有成员单位所涉及到的货币资金收入、支出以及成员单位之间往来结算等经济事项。

第八条.监督控制职能:结算中心办理每一笔结算业务时通过审核原始凭证等手段来监督、控制各成员单位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杜绝不正常开支,以促使各单位有效的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调剂总公司企业资金余缺,减少企部资金调配职能:第九条.业外部贷款,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条.外部融资功能:发挥企业整体规模效应,开拓筹资渠道,获取授信优惠和扩大授信额度,以联合授信的名义统一管理企业外部贷款,支持企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投资管理职能:根据总公司董事会的长期战略决策所确定的投资计划和长期资产构建计划,筹集资金进行投资。

第十二条.信息反馈职能:结算中心通过日常的核算资料,准确的反映各单位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结存情况,及时为总公司和各单位的各级管理层提供经营决策和资金信、贷信息。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结算中心业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结算中心是公司内部负责财务结算、资金调拨、账务处理等业务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及时、准确地结算和调拨。

第三条结算中心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地办理各项业务。

第四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业务运行的安全、高效。

第五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业务能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公司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业务管理第六条结算中心应设立独立的账户,严格按照公司的授权和规定范围进行资金结算和调拨。

第七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核对,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第八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作废、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第九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款项支付制度,对支付款项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支付款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对往来款项进行及时、准确地登记和清理,避免出现呆账、坏账。

第十一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时编制和上报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三、风险管理第十二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应对措施,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业务运行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理。

四、人员管理第十五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财务、金融等专业背景,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对公司的财务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结算中心管理流程

结算中心管理流程

结算中心系统实施方案〔流程及初始化工作〕结算中心治理系统的宗旨立足于数字化治理,以业务为中心、财务为核心,对凭证、资金结算、融资、存款、利息计算、资金报表、资金分析等进行一体化治理,能够实现企业资金的整体治理与调配,做到资金事前方案、实时操纵和分析,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关心领导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应用流程:第一局部、根底资料设置在K/3主控台中,选择〖系统设置〗✂〖根底资料〗✂〖结算中心〗✂〖系统资料维护〗。

根底资料是K/3系统进行治理所必须的各项根底数据的总称,在系统中具体包括科目、账号、币不、凭证字、计量单位、结算方式、贷款用途、各种核算工程和辅助资料等。

在K/3系统中,根底资料存在于每一个子系统,用户能够在每一个子系统方便的进行根底资料的维护。

结算中心有一些其特定的根底资料如账号科目的设置、账号的设置。

一、会计科目维护在K/3主控台中,选择〖系统设置〗✂〖根底资料〗✂〖结算中心〗✂〖系统资料维护〗。

单击左边树形结构中的“科目〞后,再单击【新增】,进进“会计科目-新增〞界面,在界面内输进科目信息。

二、账号维护账号是结算中心治理系统的一个核心内容,它与会计科目融为一体,构成了本系统的一个特征。

〔一〕新增账号在“系统资料〞界面内,选择{账号}类型,账号类型分为:活期存款账号、定期存款账号、贷款账号、贷款应收利息账号、托付存款账号。

选择〖编辑〗 〖新增账号〗,进进“账号-新增〞界面,在界面内输进账号信息。

活期存款账号活期存款账号是中心或银行用于活期存款的账号,活期存款账号能够随意存取、支用。

中心的活期存款账号能够透支,透支结算利息;银行的活期存款账号不能透支。

输进完毕后,单击【确定】,保留新增账号的资料,返回“账号设置〞界面。

♦定期存款账号定期存款账号是指中心或银行用于定期存款的账号,不管中心或者银行,定期存款账号平常都不能随意发生存取业务,定期存款能够局部解活,解活局部按照活期计算利息,定期存款到期能够继存。

高校结算中心在银行账户管理中的作用、问题及对策

高校结算中心在银行账户管理中的作用、问题及对策
分 散与专 业银 行办 理结 算业 务 的局 面 , 由校结算 改
( )有 利 于监控 高校 资金 的流 向 二 结算 中心办 理银 行 出纳 的业 务 , 同时 办理各 又 开户 单位 的对 内对 外结 算业 务 。无论 提取 现 金 , 开 具支 票 , 是 内部转 账 , 还 都必 须通 过结 算 中心完 成 。 在办 理结算 业 务 的过 程 中 , 结算 中心会 进 行结算 程
保 高校 资金 安全 和 防范资金 风 险具有 一定 的参 考价值 。 关键词 :高校 结算 中心 ; 行账 户 ; 银 管理
中图分类 号 : 4 . G 6 75
文献 标志 码 : A
文章 编号 :6 2 7 8 ( 0 8 0 — 15 0 17 — 3 X 2 0 )3 0 1— 4
中心集 中统一 与 国家专业 银行 办理结 算业 务 。 内 校 各二 级单 位在结 算 中心 内部设 立 结算 账户 , 实行独 立核算 。 内各 个开 户单 位之 间的 资金往 来通 过结 校
算 中心在各 分账 户 间划拨 , 内开 户单 位 与校外 单 校 位 的资 金往 来 则 由结 算 中 心通 过 总账 户 统 一 对 外
去 脉 , 控资 金流 向 。 监 ( )有 利 于提 高校 内各 单位 的结 算效 率 三
湖南 大学 结算 中心成 立 于 1 9 9 2年 。随 着学 校
收 稿 日期 :08 0— 7 20 — 3 0
作者简介: 刘
蓓( 7 一 )女, 1 8 9 , 湖南长沙人, 会计师, 湖南大学资金结算中心会计。研究方 向: 高校银行会计。
高 校结 算 中心 是 适 应 高校 管理 体 制 改 革 的不
规模 的扩 大 , 务量 增 加 , 校 借 助工 资金 结算 的需要

结算中心结算操作手册

结算中心结算操作手册

资金结算操作手册(结算中心使用)1系统登陆1)开始登陆:在IE地址栏1录入服务器的地址:http://192.168.1.22)点NC管理软件23)选择账套和公司账套:广东物资集团结算中心公司:广东物资集团结算中心4)录入授权的用户和密码后回车登陆系统。

2初始设置2.1 开关机日历屏幕路径:结算中心账套→资金管理→资金结算→初始设置→开关机日历双击进入下一屏幕定义节假日:单击〖修改〗按钮,属性为“法定工作日”的日期可以修改属性为“定义节假日”,以颜色表示节假日;定义工作日:单击〖修改〗按钮,属性为“法定休息日”的日期可以修改属性为“定义工作日”,以白色表示工作日;法定休息日:实际日期为周六、周日的属性系统自动显示为“法定休息日”,以颜色表示;可修改属性为工作日;341法定工作日:实际日期为周一至周五的属性系统自动显示为“法定工作日”,以颜色表示,可修改为节假日;2.2 委托付款书管理屏幕路径:结算中心账套资金管理→资金结算→初始设置→委托付款管理双击进入下一屏幕1)入库:录入入库的起始和截止委托付款书号后可将空白的委托付款书入库2)发放:录入发放信息可将空白的委托付款书发放给各结算单位使用3)收回:可收回已发放的委托付款书练习案例:仿上例进行委托付款书的入库、发放、收回业务处理23网上业务3.1 付款经办屏幕路径:结算中心账套→资金管理→资金结算→网上业务→付款经办双击进入下一屏幕1)经办2)作废:点作废后可录入作废的原因3.2 付款核查注:与付款经办人不能为同一人2屏幕路径:结算中心账套→资金管理→资金结算→网上业务→付款核查 双击进入下一屏幕1)核查:点核查后如右图 2)录入支付外部银行账号 注:若为对外付款的委托付款书,在此只能选择银行总账户对外支付若为资金回拨的委托付款书,只能选择分账户核查并支付后,系统自动从总账户下拨到分账户,同时生成一张直接支付的委托付款书(待核查)。

3)取消核查4)作废:录入作废信息 5)支付:通过网银支付,补录网银信息5)制证:生成结算凭证 借:应付账款-XX 单位贷:银行存款4、练习案例对成员提交的委托付款书进行经办、核查。

结算中心管理系统有哪些功能

结算中心管理系统有哪些功能

结算中心管理系统有哪些功能?结算中心管理系统着重于满足企事业单位进行资金集中结算的需求。

结算管理系统以银行提供的单据、企业内部单据、凭证等为依据,记录资金业务以及其他涉及管理方面的业务。

英雄软件开发的结算中心系统为您提供了以下功能:1.基础设置:对利率、结息日、开户单位以及结算价格进行定义,设置系统参数,并可对多种单据进行报警设置。

注:其中利率和结息日要在【基础设置】→【基础档案】→【收付结算】中设置2.账户管理:包括对内部活期账户、内部定期账户、银行活期账户、银行定期账户进行账户的定义、冻结、销户,以及分类统计、查询,还可进行账户的升级操作。

3.信用评价:完成信用评价指标的定义、信用模型的设置工作,并评价企业的信用值,控制贷款额度。

4.资金管理:提供资金预算、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复核及审批、追加功能,可定义资金附表及各种申报表和审批表所包含的资金来源项目和资金支出项目,并提供资金使用计划分类汇总表、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

5.内部支票管理:管理结算中心发行的内部支票,包括对内部支票的领用、作废、退票等情况的处理,以及对内部支票使用情况的查询。

6.单据录入:对各种收付款单、结算单、定期存取款单、通知存取款单、贷还款单、利息单等单据进行录入。

7.查询:针对日常发生的业务,提供各种业务单据及凭证查询,企业可以随时查询各种收付款单、结算单、定期存取款单、通知存取款单、贷还款单、利息单等,便于企业了解各种业务情况。

8.集中结算:提供在集中结算日录入集中结算汇总表、集中结算明细表,并自动生成集中结算差额分析表,同时还可以自动生成内部收款单、内部付款单和内部结算单。

9.利息计算:支持各种利息测算,并可生成利息单。

10.日记账:系统对于每日业务进行记账处理,同时在结息日记账的过程中包含了自动计息功能。

11.凭证批处理:系统可同时将一批需制作凭证的业务连续制作凭证传输到账务系统,避免了多次重复填制凭证的繁琐,提高了填制凭证的效率。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21]13号颁布日期:20210119 实施日期:20210119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第三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与撤销第四章异常业务处理第五章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第六章开户许可证的管理第七章系统管理第八章附则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的业务处理,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现将从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外资银行,并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确保《业务处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实施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二○○五年一月十九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的业务处理,加强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建设、维护和管理账户管理系统。

账户管理系统设立总行级次数据处理中心和省级分支行级次数据处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数据处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建立总行级次数据处理中心,该数据处理中心存贮全国所有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的索引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建立省级数据处理中心。

财务结算中心的基本职能

财务结算中心的基本职能

财务结算中心的基本职能一、引言财务结算中心是企业或组织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它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的财务活动,确保企业的财务运作合法、合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财务结算中心的基本职能。

二、会计核算1. 会计制度建设财务结算中心需要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账簿管理规定等。

2. 会计核算处理财务结算中心需要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处理。

这些处理包括账户开立、账簿填写、凭证编制等。

3. 账目审核财务结算中心需要对各项经济活动所形成的各种单据和凭证进行审核,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这些单据包括发票、收据、支票等。

三、资金管理1. 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结算中心需要对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包括开户、销户、存取款等操作,并及时核对银行账户余额。

2. 资金预算管理财务结算中心需要制定企业资金预算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还需要对企业各项资金支出进行监督和管理。

3. 资金流动管理财务结算中心需要对企业资金流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的资金流动合理、安全、高效。

四、税务管理1. 税收筹划财务结算中心需要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

2. 税务申报财务结算中心需要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税务申报工作。

3. 税务监督财务结算中心需要对企业的税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成本控制1. 成本核算财务结算中心需要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所形成的成本进行核算,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于制定成本控制方案。

2. 成本控制方案制定根据成本核算结果,财务结算中心需要制定成本控制方案,并协助相关部门实施。

3. 成本控制效果评估财务结算中心需要对成本控制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六、财务报告1. 财务报表编制财务结算中心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2023年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2023年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01
简介
brief introduction
简介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
规范银行结算账 户管理
金融安全
金融市场健康发 展
商业银行 信用社
合作金融机构 账户分类管理
--------->
目与适用
1. 目的: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具体体现在:确保银 行结算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防范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的发生, 保障金融机构合法经营,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经核准开办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 机构、金融市场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组织,以及其 他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业务活动。
03
开办条件
Establishment conditions
申请资格
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2.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 3. 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合伙企业等自然人经济组织。 4. 非居民机构和个人,如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使领馆、外国文化中心等。 5.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如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6. 其他金融机构和特定交易主体。
3. 开户人的信用记录:银行在开设结算账户时会对开户人进行信用 评估并生成信用记录,这使得开户人的经济信用状况得以更好地体现, 同时也能有效防范违约和欺诈行为。
感谢观看Thanks
Form:沉默之剑 2023/6/23 星期五
Logo/Company
严格实名制认证
1. 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核实: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开户人必须提供 真实、准确的身份证明文件,并通过银行的实名制认证流程进行核实。 这样可以确保开户人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有效防范非法活动和欺诈 行为。

浅谈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浅谈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浅谈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作者:王杨来源:《中国经贸》2010年第12期现代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本质是实现企业集团价值最大化,具体表现为:一是衡量并确定企业集团的资金需要量;二是筹集企业集团所需要的资金;三是有效地使用企业集团的资金。

如何实现资金集中管理呢?本人就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体验以及对其他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调查,谈谈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一、聚沙成塔积小钱办大事资金结算中心,亦称内部银行,是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资金调度和监控的重要职能机构,是为集中企业集团资金和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的融资中心、信贷中心、结算中心,也是集团内部资金活动的服务部门、管理部门。

实现资金集中首先要理顺账户关系,强化资金结算中心的账户集中管理,最终实行只有结算中心一个账户对外。

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统一收款、促进资金集中使用;统一对外付款,强化资金支付的监管;统一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统一内部信贷,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统一对外筹资,确保集团生产经营的需要。

账户集中管理后,可实现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所有的二级单位的收入必须存入资金结算中心,所有货币支出必须通过资金结算中心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结算中心的作用。

结算中心集中管理能够有效的使用这个企业的存量资金。

由资金结算中心代表企业统一在银行设立外部银行账户,成员企业在集团结算中心开户、不在保留外部银行账户,只保留受集团结算中心控制的外部银行二级账户或子账户。

集团可以有效的对集团的全部存量资金进行管理。

资金结余的成员企业可以通过集团结算中心将资金投入集团内部资金紧张的其它成员企业获取投资收益,资金紧张的企业能够获取集团的资金支持更好的把握发展机遇。

二、收拢五指充分利用资信没有一个企业能够长期完全使用其自有资本经营下去的。

它们或多或少需要通过银行、供应商、客户筹集它们发展过程中所需的生产经营资金。

企业的筹资能力主要取决于其偿债能力,同时与其收益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及其市场发展机遇也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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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公司对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监控,实行严格的账户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结算中心及集团公司本部、直属项目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第三条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的资金实行监控,对成员单位的除关联账户外的账户资金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

第二章资金账户分类
第四条按在银行开设和在结算中心开设,资金账户分为外部账户与内部账户。

1、外部账户:指结算中心及成员单位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

2、内部账户:指为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开立的账户。

第五条外部账户为总账户、分账户、关联账户。

1、总账户:指结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立的集团账户的主账户,每家银行每个币种开立一个主账户,用于上划成员单位收入账户资金、给成员单位支出账户拨付资金以及办理结算中心的日常结算。

2、分账户:指成员单位在商业银行以自身名义开立的账户,
与结算中心的总账户共同构成集团账户体系。

分账户按功能可分为:
(1)收入账户:用于接收成员单位的日常业务收入款项和向总账户上划资金,该账户除向总账户上划资金外,不得有其他款项的支出。

(2)支出账户:用于成员单位向外支付生产经营性款项和接收从总账户拨付款项,该账户除接收总账户的拨款外,不得有其他款项的收入。

(3)收支合一账户:既可用于收入又可用于支出的外部银行账户。

3、关联账户:成员单位未纳入集团账户体系的外部账户。

如成员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结算中心对该类账户的收支业务进行监控。

该类账户不强制进行资金收入上划,其资金的流入流出也不会产生内部结算账户的联动。

该类账户与集团总账户之间不直接发生资金划拨的往来业务。

第六条内部账户按开立用途分为内部结算账户和其他内部账户
1、内部结算账户:成员单位的内部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成员单位的内部结算。

2、其他内部账户:成员单位因内部贷款、内部定期存款、汇票
等业务需要开立的内部账户。

第三章账户管理方式
第七条对于不同的行业,采取不同的账户管理模式
房地产业和工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服务业实行限额管理,设立收支合一账户。

第八条结算中心对所有外部账户采用监控的方式进行管理
监控方式是结算中心借助网络系统等多种工具,及时采集外部账户的余额及明细数据,实时或定时监控此类账户的资金流动、盘存情况。

第九条对于成员单位的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采用统一调度、集中结算的管理方法。

1、收款:成员单位所有对外收款均收到收入账户,商业银行根据银企服务协议,将收入账户的余额上划至总账户,同时结算中心增加其相应的内部结算账户的余额。

2、拨款:成员单位填报资金收支计划,各级审批通过后,结算中心将款项由总账户拨付成员单位支出账户,同时结算中心减少其相应的内部结算账户的余额。

3、付款:成员单位对外支付,由成员单位可以直接从本单位支出账户支出,或委托结算中心代为支付;单笔付款额度超过集团规定范围,需要经过结算中心负责人或集团领导审批方能支付。

4、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结算,通过结算中心内部转账。

第十条收支合一账户:收支合一账户的限额由集团公司核定。

超过限额部分,每日定时自动上划至总账户。

第四章外部账户管理
第十一条结算中心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协议,开立集团总账户。

第十二条成员单位在集团公司选定的并且和本单位有信贷关系的商业银行,遵循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立外部账户。

原则上,每家成员单位只有一个支出账户。

第十三条外部账户开立的程序:
1、各成员单位新开立的外部银行账户,须向结算中心递交书面申请。

2、经审查符合开户条件后,按银行有关规定开立账户。

成员单位开立的账户应申请开通网银服务,并向结算中心授权。

第十四条成员单位在商业银行开立外部账户后,应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结算中心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成员单位的外部账户,发生销户和变更时,必须上报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统一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成员单位外部账户的管理:
本着稳定的原则,对于成员单位已开立的银行账户一般不作调整。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新开户处理。

第十七条成员单位必须按照集团公司认定的账户类型使用账户。

第五章内部账户管理
第十八条成员单位均须在结算中心开立内部结算账户。

第十九条内部账户的开立程序:
1、成员单位填写开户申请表,集团公司结算中心进行审批。

2、审批通过后,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留存印鉴卡片、资金业务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名单。

3、结算中心根据各成员单位资金业务相关人员的职责名单,登记和发放资金管理系统的安全证书及系统操作密码。

4、结算中心在结算软件系统增加成员单位内部账户,设置成员单位的人员操作权限。

第二十条结算中心指派专人进行开户登记,详细记录开户单位名称、账号、开户人员等信息,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并妥善保管各开户单位的开户申请、人员职责名单等。

第二十一条内部借款、内部定期存款、票据等其他内部业务账户的开设根据实际业务的发生由结算中心直接开立,并通知成员单位。

第二十二条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开立的内部结算账户,因故销户和变更时,须报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审批后,分别办理下列手续:
1、销户:成员单位申请销户时与结算中心核对存、贷和应收账户余额,全部无误时交回各种空白重要凭证,给予办理销户手续,并在开(销)户登记簿上注明销户日期,收回的空白重要凭证作废。

2、账户名称变更:成员单位名称更改时由成员单位向结算中心提供账户变更申请、账户信息和人员职责名单,经结算中心审查符合要求后,撤消原账户开立新账户,填写开(销)户登记簿,并将更改情况通知有关单位。

3、更换印鉴:成员单位因人员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更换印鉴时,必须向结算中心递交企业法人出具证明的新印鉴卡片和变更申请,并在新印鉴卡片背面加盖全部原印鉴,填明注销和启用日期。

第二十三条结算中心及成员单位应严格根据内部账户开立时规定的用途、权限,使用内部账户,进行资金业务处理,不得挪用、转借、出租账户。

第二十四条结算中心应加强内部账户的管理,主动向开户单位提供回单(借/贷记通知书)、对账单,协助、督促开户单位进行内部对账。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若未经集团允许开立银行账户或开立银行账户不在结算中心备案,一经查出,集团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内部账户使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
重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XX(集团)公司计划财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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