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分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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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分房工作方案

农民新村(一期)安置房交房方案

荣隆台湾工业园区的农民拆迁安置房——农民新村(一期)现已基本建设完成,不多时日将能完成内部装修,项目也将按计划日期竣工。为能尽快尽早落实拆迁农民的安置工作,认真贯彻镇政府关于落实好租地拆迁农民补偿安置的要求精神,把握好“保民生”与“促发展”的鱼水关系,园区管委会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二、分配(置换)依据

1、荣隆镇人民政府与东恩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及补偿协议书》

2、荣隆镇人民政府与拆迁农户签订的《荣隆镇玉久村农民新村拆迁补偿优惠购房安置协议》

三、交房房源及分配(置换)需求

1、交房房源

农民新村(一期)为6层双单元的A、B、C三栋建筑,共有住宅128套,商铺40套。其中A栋住宅40套、商铺18套;B栋住宅40套、商铺22套;C栋住宅48套,无商铺。

住宅总建筑面积12429.2m2,户型分别有:两室一厅一卫(A-1型)、三室两厅两卫(A-2型和B-1型)和三室两厅一卫(B-2型)三种(四种面积格局)。其建筑面积分别为70.31m2、107.87m2、126.33m2(一层127.35m2)和94.29m2(一层95.05m2)。具体详见《农民新村(一期)住宅房源信息表》(附件1)

商铺位于A、B栋一层,总建筑面积2582.7m2。具体详见《农民新村(一期)商铺房源信息表》(附件2)

2、分配需求:详见《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信息统计表》(附件3)

三、分配(置换)细则

1、为了充分行使权利,体现机会均等,凡是属于荣隆台湾工业园区用地拆迁安置户,并且已经与荣隆镇人民政府签订安置协议,应以

户为单位参加本次安置房分配(置换)。凡未签订安置协议的农户,不在本次分房之列。

2、安置房屋分配的各类通知及会议原则上由安置协议中户主本人报名并参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参加,应委托他人参加,但须向园区管委会提供印有其本人指纹的授权委托书。

3、任何已经签订协议的拆迁安置户若不参加本次分房的相关会议或对分房通知置之不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农民新村安置房的权利,视为自己放弃分房资格。如其再次要求购买安置房,则应执行市场价。

4、安置协议的签订时间比较早的安置户,享有房屋分配(置换)位置选择优先权。具体内容以房屋分配时管委会颁布 __为准。

5、原则上不同意各安置户之间进行房屋的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换的,荣隆镇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不负责组织和见证,由调换的安置户之间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6、双方严格执行协议约定的补差(返补)政策。拆迁安置户分配(选购)安置房面积标准按照安置协议中有证房屋的面积执行。砖混有证房屋面积同安置房面积置换,砖木及其他结构有证房屋面积补差

至砖混房屋价格后,同安置房面积置换,砖墙(条石)木顶瓦盖结构按砖混标准还建、补差价103元/平米,土墙木顶瓦盖结构按砖混标准还建,补差价295元/平米。拆迁安置农户所选房屋面积未达到有证房屋面积或超

四、分房预案

拆迁安置户的房屋分配涉及的情况复杂,反映的问题敏感,因此,分房要严格遵守《安置协议》的约定,要严谨、认真、客观、公平的对待。

本次参加分房的共有42户拆迁安置户,分配住宅72套,其中,70.31m2的29套,107.87m2的16套,126.33m2(含127.35m2)10套,94.29m2(含95.05m2)17套,总建筑面积6638.24m2。分配商铺(30-40m2)10套。

另外,分配过程出于对拆迁安置户的基本诉求的考虑,顶楼(即第六层)不参与分配。同时,兼顾全部参与分配的安置户的公平,对于分配两套住房(含两套)以上的安置户,从楼层位置上给予了高低搭配。

总之,分配(置换)预案完全符合《安置协议》的约定,完全满足拆迁安置户的基本诉求。

具体内容详见《农民新村(一期)安置分房计划表》(附件4)和《农民新村(一期)住宅安置预案》(附件5)。

荣隆台湾工业园管委会

二○一三年七月六日

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今年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之一的——北景观大道东延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如期竣工,同时为了维护好该项工程涉及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村两委会、两会议讨论决定,制定如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谐发展为基础,公平、公正为原则,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我村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总体原则

拆迁范围内及地面附着物,以市拆迁办调查数据为准。主体房,附属主体房(现浇、楼板、扇形、大圆窑、砖瓦房)可以面积置换新的安置房,也可按照市补偿标准以拆迁办调查登记的面积进行货币补偿。其它地面附着物按市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三、置换安置新房

1、愿意置换安置房的,置房标准为:主体房:现浇、楼板顶按1:1.3;扇形、大圆窑、砖瓦房按1:1.2;附属主体:现浇、楼板顶按1:0.9;扇形、大圆窑、砖瓦房按1:0.8;附属房:彩钢房每平米300元,砖木等简易结构按每平米150元;剩余附属物,包括街门、围墙、树木、厕所、

照壁、地下室、渗水井、人工井、院内硬化等,参照市拆迁办拆迁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2、每层具体置换等级标准:一层为1:1,二层为1:0.95,三层为1:0.85,四层为1:0.95,五层为1:1.1,六层为1:1.15。

3、楼层的分配采用抓阄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为:①第一步按应分房的户数统一编号作为顺序号,每户出一代表抓顺序号;②第二步按顺序号以每栋的实际套数依次进行抓阄,一栋楼结束后,再进行第二栋楼的抓阄依此类推;③可分配两套住房的,第二套不再进行楼层抓阄,实行搭配,一层搭配4层,二层搭配5层,三层搭配6层,但可参与层抓阄;如一户可置换3套或更多,按本条第②第③循环进行。

4、每单元住户可 __组合,也可以抓阄后互相对换,但需要双方协调签字立约,村委公证。

5、每户原则上最多置换房屋为套。

四、相关事项

1、本人置换面积不达安置房最小面积的,或置换后的剩余面积超过应置换房面积50%的,但本人又不愿意退款,而需要分配安置房的,多余面积按楼房市场平均价补交房款。置换后的剩余面积不达应置换房屋面积50%的,村委以市拆迁调查面积按市补标准拆算原面积进行货币补偿。

2、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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