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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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整缴存款的计算方法:每旬或每月根据缴存科目余
额总数与上期同类科目余额总数相比,按实际增加或减少数 进行调整。缴存金额以千元为单位,千元以下四舍五入。
4. 首次缴存或调整存款的核算 商业银行填制余额表一式两份和缴存款划拨凭证一
式四联:
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调整增加存款的会计分录同上。 若调减退回存款,则会计分录相反。
学习目标
了解金融机构往来的概念、内容与核算要求; 了解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业务的主要内容; 掌握商业银行缴存财政性存款和缴存一般存款的 规定、核算内容; 掌握再贷款和再贴现的核算; 熟悉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 掌握提出行的处理、提入行的处理、清算差额的 处理; 掌握同业拆借的要求,拆出行的核算、拆入行的 核算。
根据现行规定,各商业银行内部汇划一般 存款和备付金存款的会计处理由各自总行 决定,因此各商业银行的具体做法不完全 一样。
三、再贷款的核算
(一)再贷款账户的开立
年度性贷款户: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季节性贷款户: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不超过四个月 日拆性贷款户:期限一般为7-10天,最长不超过20天。
普通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的付款 业务。
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国库资金贷 记划拨、国债兑付资金贷记划拨、非实时网银贷记支 付、一般缴税、非税收入、一般缴费等。
普通借记业务:是指收款行向付款行主动发起的收款业 务。
包括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国库借记汇划业务、 国债兑付资金借记划拨、支票截留业务、财政直接支 付、财政授权支付等。
贷:贴现资产——面值
4.再贴现到期未收回的核算
如果承兑行到期拒绝付款,由再贴现申请行付款 借:贴现负债——面值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同时,商业应继续向贴现申请人追索票款
课堂练习:
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2006年6月3日持已贴现尚未到 期的面额为600 0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再贴现, 汇票8月2日到期,再贴现率为2.44%。

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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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同时: 付出:待清算凭证——中央银行户
(二)缴存一般性存款的核算
1. 缴存存款的比例和时间
各商业银行吸收的一般存款,由各商业银行总行法人每日 集中向中央银行缴存。
各商业银行基层行应及时填制上报“一般存款余额表”总 行汇总后,填制缴存一般存款划拨凭证进行缴存或调整。
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款项, 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 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 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2.“××银行准备金存款”(负债类)
核算中央银行吸收的各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
比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目前:(2010年2月25日,第32次调整,1984年首 次)工、农、中、建、交、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存款 类金融机构16.00%,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 13.5%。
2. 调整缴存存款的核算
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合并后,各 商业银行总行在日终只要确保其账户余额 高于法定存款准备金余额即可,不需做账 务处理。
5. 欠缴核算
6. 商业银行在调整应缴存款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不能调 入资金,即构成欠缴存款,并处以罚款。
• 对欠缴的存款,填制欠缴凭证和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表外核 算:
• 收入:待清算凭证——中央银行户
• 有足够资金时,中央银行一次性扣收,不分次扣收。待中央
银行扣收欠缴款项及罚款后,

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贷:库存现金 (二)向人民银行支取现金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支取现金时,填制现金支 票经中央银行审核后办理取款手续。
借:库存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的核算
财政性存款
代办国库业务吸收的中央预算收入、 地方金库款和代理发行国债等存款
单位存款、储蓄存款、农村存款、
一般性存款 部队存款、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拆出行收到归还本息: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拆出资金——××行户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未确认部分)
例题
2009年10月5日某市农业银行因临时性需要 向同城工商银行拆借资金30万元,经人民银 行批准,同意办理拆借手续。10月12日归还 本息,月利率4.8‰ 。
要求:计算再贴现利息和实付再贴现金额。
再贴现利息=600 000×60×2.44%÷360=2 440 (元)
实付再贴现金额=600 000-2 440=597 560(元)
第三节 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商业银行往来的含义: 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又称为同业往来,是各
商业银行之间由于办理结算、相互拆借等业 务所引起的资金账务往来。
学习内容
第一节 金融机构往来概述 第二节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第三节 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第一节 金融机构往来概述
一、概念
金融机构往来是指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
①中央银行与各商业银行的往来
广义 ②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
③商业银行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 ④中央银行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 ⑤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
四、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的开立
商 业 银
法定存款 准备金
根据商业银行吸收存款 增减的变化,按法定比例 提取,存放在中央银行。


备 金
支付准备金
也称备付金,保证 日常资金支付。
四、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的开立
各商业银行总行开立的准备金存款账户,属
于备付金和法定存款准备金合一的账户。
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中央银行开立的准备
(二)科目
“向中央银行借款”:负债类
核算企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可按借 款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商业银行取得再贷款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
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向中央银行借款的 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 科目。
会计科目:
拆出资金:资产类,核算企业(金融)拆借给
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可按拆放的 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拆入资金:负债类,核算企业(金融)从境内、
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可按拆入资金的金 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1)资金拆借的处理 拆出行向中央银行提交转账支票,中央银行办理资
金划拨: 借:拆出资金——× ×行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三)再贷款的核算 1. 借款时:
提交借款申请书,计划部门同意后,填写借款 凭证一式五联交会计部门: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 2. 资产负债表日: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3. 贷款到期还款时:
贷款到期,商业银行应主动办理贷款归还手 续,填写一式四联的还款凭证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应付利息 利息支出 (按差额)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狭义
①中央银行与各商业银行的往来 ②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
二、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要求
1.要坚持“资金分开、独立核算”的原则; 2.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要严格管理, 不 得透支; 3.各商业银行之间临时性的资金占用应及时清算 ; 4. 核算时必须做到及时、正确、快捷。
三、科目设置:
1.“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资产类)
二、同业拆借
含义:是商业银行之间横向融通资金余缺的一种短 期借贷行为,是解决短期临时性资金不足的一条重要 途径。
《商业银行法》规定,拆借资金只能用于临时性的 资金需要,如由于清算票据交换差额、系统内资金调 拨不及时等引起的临时性资金不足,禁止利用拆入资 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用于投资。
同业拆借必须通过中央银行划拨资金。
拆入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拆入资金——××行户
中央银行: 借: ××银行准备金存款——拆出行准备金户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拆入行准备金户
(2)资产负债表日:
拆出行: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拆入行: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3)到期归还的处理 拆入行归还本息:
借:拆入资金——××行户 应付利息 利息支出(未确认部分)
算外存款等
(一)缴存财政性存款
1. 缴存存款的做法
缴存存款由商业银行县支行或城市支行集中向中央银行办 理,在具体办理缴存时,采取首次缴存后,定期调整缴存存 款差额的做法。
2. 缴存的比例和时间
财政性存款,属于中央银行的信贷资金,要全额即100% 就地缴存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除第一 次按规定时间缴存外,城市银行每旬调整一次,于旬后5日 内办理;农村银行每月调整一次,于月后8日内办理。
5.我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
处理同城和异地的、 金额在规定起点以 上的大额贷记和紧 急的小额贷记支付 业务。如:汇兑、 委托收款等
处理同城和异地的、 集中存储清算账
金额在规定起点以 户、处理支付业
下的借记支付业务、 务的资金清算,
小额贷记业务:如 并对清算账户进
划扣水电费。
行管理。
集中管理支付系 统的基础数据, 包括行名、行号 数据、应用软件 下载、支付业务 的查询查复等。
金存款账户,属于备付金存款账户。
第二节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业务主要有: 一、向中央银行缴存(支取)现金 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 三、再贷款 四、再贴现
一、向中央银行存取现金
(一)向人民银行缴存现金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时,填制现金缴
款单一式二联连同现金一并送缴中央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四、再贴现的核算
(一)含义 再贴现: 是商业银行因办理票据贴现占有资
金,引起资金不足,以已贴现而尚未到期的 商业汇票向中央银行办理贴现。
再贴现期限从再贴现之日起至贴现到期日止,
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银行使用 “贴现负债”科目核算。
(二)科目
贴现负债 :负债类
核算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再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 资金。按“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
例:工商银行广州某营业处6月20日财政性存款
余额为83 525 000元。经查,6月10日财政性存 款科目余额为70 283 800元。
应补缴财政性存款为
83 525 000-70 283 800=13 241 200(元)
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13 241 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 241 000
定期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 协议,定期向指定收款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
包括代付工资、代付保险金、养老金等。
定期借记业务:是指收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 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
包括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国库批量扣税 业务等。
第六章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我国支付清算系统概况(补充内容)
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进行支付清算系统的改革。 一、改革进程:
1. 改革非票据化的支付结算工具 1996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2. 建立行内的银行机构间的支付系统 “手工联行往来” 通过邮电局传送全部的支付凭证。
3. 逐步改进了支付清算手段 1989年期:人行开始建设“全国电子联行系统”
通过卫星通信传输全部的支付凭证。主要处理:商业银行跨行 之间和系统内的异地大额贷记支付业务。
4.建立了同城票据交换所
全国约2500个县级市,建立了同城票据交换所。
同城票据交换是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同一城市内 或同一经济区域内各银行机构办理的跨行票据交换及 资金清算业务。
票据清分机:
票据清分机系统 是使用影像技术 实现票据截留的 技术 。
(三)再贴现的核算
1.办理再贴现时,填制一式五联的再贴现凭证 商业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贷:贴现负债—面值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利息支出
贷: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3.再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
由人民银行作为持票人直接向承兑人开户行收取 票款,办理委托收款。 承兑行同意付款,再贴现申请行分录: 借:贴现负债——面值
1.企业持贴现票据办理再贴现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 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 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3.贴现票据到期,应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 (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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