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厂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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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钢厂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
【摘要】世界各地的大型钢厂一般都临海建设,确定场地设计标高的实践较多,现就某钢厂的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过程进行了分析,规范对场地设计标高的规定及某滨海厂区场地标高确定的过程,提供一种滨海平原场地设计标高确定的方法和思路。
【关键词】滨海区;场地标高;场地排水;确定
钢厂具有占地面积大的特点,其场地自然地形在大面积范围内往往起伏不平,很难满足钢厂总平面设计中各建筑物、构筑物、交通运输线路和场地排雨水的设计标高,尤其位于滨海平原的钢厂往往地形平坦,场地内河网密布,雨季时常受到海水的威胁,自然标高难以满足工业企业场地标高要求。
其场地所在区域大多土方匮乏,在场地平整时需要考虑吹沙回填,且吹沙回填后的标高需满足场地排雨水的要求。
1 某钢厂概况
某钢厂厂址位于越南河静省永安经济区内东南靠海一侧,厂址东临东海和山阳港。
厂区用地南北宽约3.6~4.64km,东西长约2.67km~4.93km,总占地面积约19.66km2,其中生产区占地面积约17.35 km2,生活区占地面积约2.31km2,最终规模2250万t/a 钢,属大型钢铁企业,防洪标准1/100~1/200。
厂区靠海侧设置防浪设施。
钢厂所在区域是越南境内雨量最大的区域之一,年平均降雨时间为150天~160天,全年雨量最多的是每年9~11月份。
平均降雨量为2847mm,月平均降雨量237mm,日最大降雨量573mm,小时最大降雨量158mm。
冬半年盛行偏北风(北风、西北风和东北风),夏半年盛行偏南风。
年平均风速3.6m/s最高高潮位 1.8m,平均高潮位0.85m,最低潮位-1.24m,平均低潮位-0.71m,平均潮位0.16m,大潮平均高潮位1.23m。
厂址范围内场地地形为沿海平原区域,场地西北侧有部分山丘,高度6.7m~16.70m,场地东侧靠近海岸区域为现有防浪堤,最高高度约22.60m,场地中部偏北位置处有横穿场地东西的河沟,宽约40m,河床标高-0.2m~-2.95m。
整个场地南高北低,西高东低,相对平坦,平均标高约0.0m~2.0m,厂区中部偏东位置有大片的场地标高在-2.0m~0.0m之间变化,为厂区目前的低洼处。
原地形标高分布见图1。
其80%的用地的自然地形标高为0.0m~1.0m,场地内河流密布。
2 规范对钢厂场地设计标高规定
确定的场地设计标高应能满足当地政府相关文件及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投资预算要求、场地排水要求、总平面布置要求、生产要求、运输要求和景观要求
等。
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603-2010有关江、河、滨海沿岸的场地设计标高的规定如下:
当不设提防时,场地设计标高必须高于计算水位(或潮位)0.5m以上当不设提防时,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场地设计标高应使用厂区主要排水口高于计算机水位(或潮位)0.5m以上,当设提防时,场地设计标高必须高于历年最高内涝水位。
从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对场地标高的规定来看,当不设堤防时,场地设计标高必须高于计算水位0.5m以上,这个规定必须满足,是场地设计标高需求满足的基础。
在江河沿岸或海滨的平原地带,由于场地原地形标高较低,若需满足场地设计标高高于主要排放口标高+排放口管径+覆土深度+0.5m之和,往往需要大量的土方对原地形进行填筑,无论是陆运土方还是吹砂回填,将场地填至设计标高所需要的工程费用都非常巨大,建设周期也长,且大面积填方区域必然增加建构筑物基础工程费用,因此规范提出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应满足场地设计标高高于主要排放口标高+排放口管径+覆土深度+0.5m之和,并非强制要求。
规范规定,设堤防时,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常年洪水位或平均高潮位。
选择在海滨的平原地区建设钢铁厂时,为抵御外海的威胁,通常需要在厂区临海一侧的适当位置修建防波堤。
从规范的规定来看,对有堤防时场地的设计标高的规定限制性不大,对有堤防的场地主要排水口标高也未作规定,因此可以认为有堤防的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可以根据钢厂实际情况确定,满足钢厂投资预算、排水、运输、总平面布置、景观要求等即可。
从以上分析可知,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和场地雨排水紧密相关,且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灵活性较大,第一强调具备条件,第二技术可行,第三经济合理。
技术可行是场地设计标高确定的基础,是必须满足的,也容易满足,唯有在特定的建设周期、特定的土方来源、特定的施工技术、特定的区域协作条件、特定的企业习惯等条件下,经济合理是需要被重点关注。
3 某钢厂场地设计标高确定的过程
某钢厂东侧临海,临海侧全部修建防波堤,防波堤的高度及结构满足相关要求。
某钢厂的场地为设置堤防的场地,场地标高确定中仅需要满足钢厂的投资预算、排水、运输、总平面布置和景观等因素,不需考虑外海对钢厂安全的威胁。
某钢厂大宗原燃料、成品、废钢等采用水运,码头位于钢厂东侧,码头陆域的标高根据海港工程相关规范确定;少量备品备件、日常消耗品等采用道路运输,钢厂西侧、北侧和南侧均为现有厂外公路,现有厂外公路标高为 4.0m~5.0m,由于公路的标高可调整性较大,因此可以认为外部运输条件的标高对钢厂场地设计标高的影响非常小。
某钢厂所在区域地形平坦,除东侧现有防浪堤外,东西向、南北向平均高差~
2m,原地形坡度0.5 ‰。
从场地的原地形地貌来看,钢厂的场地应设计成一个标高,平坦的场地对厂内运输、总平面布置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反过来厂内运输、总平面布置对具有一个标高的场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性要求。
因此,某钢厂在确定场地设计标高过程中,特定标高条件下排水的可行性、合理性及特定场地标高对应的场地平整工程费用成为重点关注的问题。
某钢厂用地红线内分为生活区和生产区,生活区的雨水主要排往厂外截洪渠,生产区的雨水排入东侧大海。
某钢厂根据企业习惯,全厂主干排水采用明渠与箱涵结合的方式排水,即钢厂内各单元的雨水先排入箱涵,箱涵汇入明渠,再排入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