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
电方法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维护方法
本文针对的是标称值12V的免维铅酸蓄电池。
1、所谓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实际上只能免去补加电解液工作,经一定时间运行(一年及以上)或放置后仍需进行容量恢复性充放电试验。
2、蓄电池充放电方法如下(采用ZFD-1放电装置):
、将蓄电池组与直流盘充电回路脱离,在放电回路接上ZFD-1放电装置(接线时注意直流输入线的正负极要接线正确,不能接反)。
2.2、初放电时,先在ZFD-1放电装置上设置好:(1)放电电流()、(2)放电终止电压(对于220V的直流屏设置为194V;对于110V的直流屏设置为97V)、(3)放电时间(设置为10h)、(4)保护停止电压(对于220V 的直流屏设置为194V;对于110V的直流屏设置为97V)。
2.3、在直流屏监控装置上设定好均充电压值(110V直流屏设定为127V,220V直流屏设定为254V)、浮充电压值(110V直流屏设定为,220V直流屏设定为243V)、均充电流值()、均充时间(12h)。
、按下ZFD-1放电装置面板上的“启动”按键,同时“运行”灯闪烁,表明已开始放电,每记录一次蓄电池电压,直到单体蓄电池电压下降到后停止放电或退出低电压的蓄电池(<)后继续放电,直到10h放电时间结束,放电时间达到设置的10h后,放电装置的液晶屏将显示“停机”,表明已达到了设置的放电时间。
、放电结束后应立即用同样大小的充电电流()对蓄电池进行均充,使单体蓄电池的电压上升到之间,保持该电流对蓄电池进行不能低于12h的均充
后,再转为浮充(直流屏均充10h后,当均充电流降至0.6A(60Ah)或1A (100Ah)后开始计时,3h后才能自动转为浮充),此时蓄电池组浮充电压为243V或,浮充电持续时间不能低于12h,电池即可充满。一次性不间断充足,约需24h,如不充足,将影响蓄电池的容量,并在以后很难恢复。
、若放电容量大于 C Ah,蓄电池可以投入继续使用,如低于 C Ah,可以重复三个充放电循环,若仍达不到 C Ah,则考虑更换蓄电池。如第一次放电时间达不到10h,“放电安时”达不到 C Ah时,则需进行第二次放电,但第二次放电必须在第一次放电结束并进行均充12h和浮充12h共计24h后才能进行,以此类推。
、ZFD-1放电装置上的“交流电源”插座和“直流输入”不能同时用(直流电源为放电装置的工作电源,交流电源为将放电装置内的放电数据下载到其他计算机上时用的电源,使用交流电源时必须先把直流输入线拆除后才能进行)。
、蓄电池宜在15℃-2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充电,当环境温度超过35℃时,需采取降温措施(起动空调制冷),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需采取升温措施(起动空调制热)。
3、为了保证蓄电池有足够的容量,每年要进行一次容量恢复性充放电试验,使蓄电池内的活化物质活化,恢复电池的容量。
4、蓄电池因单体容量不够需更换时,只能一次性全部更换,不能仅把性能指标不够的单体更换下来,否则因蓄电池的内阻不平衡而影响整组蓄电池组的性能发挥,从而缩短整组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5、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充电机与蓄电池组连接的熔断器,如熔断器熔断而未及时更换,有可能引起蓄电池过放电造成蓄电池损坏。应定期测量直流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蓄电池单体端电压()及蓄电池组总电压(220V 蓄电池为243V, 110V 蓄电池为121V),其误差应在±1%范围内,并做好记录。
6、运行状态下蓄电池组的浮充电压应为,均充电压应为;主充电电流应为,结束电压不应高于,如有偏差,应及时调整。
运维部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