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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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信用社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作用
1、139年前全世界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建立。德国是农村信用社的发祥地。十九世纪中叶,德国农业长期处于半封建特征,而德国采取加重农业税的办法来加速工业的发展,使小农经济状况更加恶化。1818年,全世界农村信用社创始人雷发巽出生在德国一个农民家庭。4岁时父亲去世,小学毕业后辍学务农,17岁参军,25岁退伍后在地方行政机关任职,27岁担任卫斯特瓦尔德市市长。1847年到1848年,当地发生大饥荒。农民家庭出身的雷发巽,十分同情贫苦农民的处境,就组织了一个面粉供给机构和面包作坊。面粉和面包分别以两种价格出售,一种对富人,一种面对穷人。这两种价格影响很大,竟使全区的面包的价格普遍下降,深受贫苦农民欢迎和拥护。这给他启发很大。他调往佛拉梅斯弗尔德市任市长后,就选了60个家庭较富裕的户,创办了“佛拉梅斯弗尔德清寒农人救助社”。主要是帮助社员反抗牲畜贩卖商人的高利贷剥削。由救助社购置牲畜,以分年摊还畜价的方式贷给社员,最长期限5年。1854年,他又创立了“赫德斯多夫储蓄金库协会”之后,为了解决单个储蓄金库业务范围的局限性,于1872年又组织了莱茵区第一个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这就是全世界第一个信用合作社。1876年他把各个地方的信用社联合起来,成立了信用合作社的中央机构“德国农业中央储蓄金库”,雷发巽逝世后改称“德国雷发巽银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他的合作经济思想理论,传播到全世界,为世界各国发展信用合作提供了借鉴。
2、88年前中国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建立。我国早期信用合作思想传导者薛仙舟,1900年因从事推翻清朝政府的革命活动被捕,获释后赴美留学。后来在德国专门研究合作经济思想。1918年任上海工商银行董事长期间,根据当时我国政局不稳、自然灾害严重、农业生产方式原始、贫苦农民深受压迫和剥削、农村资金匮缺、高利贷盛行等国情,提出了实行全国合作共和的见解。其特征是:带有自救互助的慈善组织性质。1920年是我国连年自然灾害最严重的一年。国际国内人士在各地组织华洋义赈团救济灾民。救灾过后,给人民留下深刻教训,也唤醒了农民本能的合作意识。救灾是消极被动的。如何预防灾害的发生,防患于未然才是积极的方法。所以将剩余的救灾余款用于发展信用合作事业。在中国华洋义赈团的组织下,1923年6月河北省香河县城内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到1928年2月,在河北、江苏等地的56个县成立信用社422个,社员13711人,自筹资金2.58万元,发放贷款2.32万元。有力地解决了当地贫困农民生产生活资金困难。为全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开创了先河。
3、68年前陕甘宁边区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建立。北伐战争期间,毛泽东同志亲自考察农民运动发展情况。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讲到:“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实是农民所需要的。他们买进货物要受商人的剥削,卖出农产品要受商人的勒索。钱米借贷要受重利盘剥者的剥削。他们
很迫切要解决这三个问题......”这就一针见血的揭露了高利贷剥削行为和建立农村信用社的必要性。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1943年,陕甘宁边区在延安南区沟门建立了全区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同年11月《解放日报》专门介绍了沟门信用社办社经验。1946年山西省壶关县百尺乡建立农村信用社,信用社主任王松牢发动手工业铁业工人自发的把自己工资集中入股,解决了手工业因无资本而未能生产的困难。王松牢又利用自己会打铁的专长,一有空就打铁,以此收入弥补信用社开支,使信用社越办越好,成为全国信用社一面旗帜。为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普设农村信用社积累了经验。
4、建国初期,农村信用社主要作用与高利贷作斗争,解决社员生产生活资金困难。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缺乏资金,有些农民不得已求借高利贷。由此高利贷死灰复燃,所以建国之初信用社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与高利贷作斗争。这里介绍一下什么是高利贷。它是一种贷放货币为主要形式,以榨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封建性质剥削活动。产生于原始社会瓦解时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获得广泛发展。并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信用形式。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取代了高利贷的垄断地位。但高利贷并未消灭。旧中国高利贷还比较猖獗。当时绝大部分地主富农乃至家境殷实的富裕中农他们开设的当铺、钱庄、银号都放高利贷。
高利贷主要形式有信用借贷、担保借贷和抵押借贷。借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其中六个月至一年较多。高利贷种类有支青、倒灌利、双日利、大加三、折实利、劳役利、借钱押房利、出门利等等。它使广大贫苦农民深受其害而又无可奈何。电影《白毛女》,黄世仁逼债逼死杨白劳,霸占其女“喜儿”顶债的悲惨事例在旧中国并不少见,就是新中国成立之初,有些贫苦农民深受高利贷剥削,卖房卖地,倾家荡产。解于县赤社村贫农吕太平全家五口人,病倒了三口。第一次贷款看病钱不够,他准备廉价出售房屋看病。赤社信用社及时上门再贷款。治好了家人病,吕太平感激地说:“信用社真是及时雨,救了我全家人性命。”1952年夏收时买一把镰刀只需5角钱,而没钱赊账的农民麦收后就得归还4公斤小麦。赤社信用社清醒的认识到,这就是高利贷剥削,及时给农民发放贷款,使高利贷失去市场和阵地,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底,全国乡一级信用社基本普及,有力的占领了农村金融阵地。
5,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作用是: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要求把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作为对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三种形式同步进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全国普及以后,主要任务是“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当时,农村信用社就按这一方针政策支持农业生产的。解
于县赤社村信用社主任吕开化同志,他认识到随着农村形势发展单靠信用社扶持农业生产发展是不够的。他把自己的想法向乡党委汇报后,乡党委及时召开了农业社、供销社、信用社联席会议,根据农业社全年生产投资计划,结合自有物资和资金,提出了供销社负责供应物质,信用社提供资金,信用社和供销社结合起来为农业生产服务,并制定了“三结合”合同。如金井庙农业社计划打砖井240眼,小型井196眼,需要配套,信用社资金不足,他想了一个办法,用一根麻绳,一端绑一个铁环,和农业社水利股长王华南同志深入到476眼井台,逐个测量水位深浅,绘制了一幅水利规划图,能用机器浇水的画个圈,能用水车浇水的点红点,又建议农业社水车和机器交换使用。这样,在减少投资的情况下,解决了农业社浇水问题,为此,1955年4月《人民画报》以两个版面刊登了赤社乡六幅图片,重点介绍了信用社送资金,供销社送物资。广大社员踊跃存款。中国农业银行乔培新行长亲自著文。这就是信用社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一个缩影。
6、拨乱反正及改革开放时期,农村信用社主要作用是:支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7年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了题为“乘胜前进”的元旦社论。社论提出:“深入揭批‘四人帮’是我们全年的中心任务,把‘四人帮’揭深批透,把思想战线搞清楚,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调动起来,我们的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够搞好。”农村信用社和全国各条战线一样,全力以赴投入到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而推动信用合作工作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首先从农村突破,全国农村逐步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么,农村信用社主要作用是支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夏县为例,首先调整资金投向和服务对象,放宽贷款政策,扩大贷款范围,对包产组、包产户、包干户的贷款,视同对待社队集体企业一样,谁用谁贷谁还,贷款利率对种植业、养殖业、农业生产贷款,按社队农业贷款对待。在贷款方针政策上,坚持贯彻绝不放松支持粮食生产的同时,支持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支持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以及社员家庭副业。
7、县信用联社建立时期,农村信用社主要作用是:支持农村商品经济发展。1980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讨论银行工作时指出:“把信用社下放到公社办不对,搞成官办的也不对,这都不是把信用社办成真正的集体经济金融组织,信用社应在银行领导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要办的更灵活些,不一定受银行一套规定的约束,要起民间借贷作用。”从1984年国务院下发105号文件算起,全国信用社县级联社逐步建立,这标志着信用社改革向前迈进一步,适应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需求。以夏县为例:夏县有山有川,有丘陵有盆地,适宜种植粮、棉、油、菜、瓜、果、林、草等作物,是个典型的农业县,这种状况决定了信贷资金的投向,必须以种植业为主,兼顾养殖业和加工业。所以,在资金投向上,主要在十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粮棉生产基地,支持蔬菜生产基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