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建设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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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建设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云浮市建设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规划纲要》和我市提出的“聚人心、打基础、促发展、树品牌”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云浮市建设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建立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一轮先行先试的农村改革,争当农村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完善一套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争当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排头兵;走出一条富有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争当发展现代农业的排头兵;建设一批具有云浮特色的宜居村镇,争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排头兵。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设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争取到2013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制度架构初步建立。农村机制制度创新取得新突破,到2013年,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
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村民自治制度、乡镇治理机制和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民主政治建设显著增强,关爱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制度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主导产业突出,绿色生态农业大发展,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有较大突破,农业科技水平和机械化程度高,大宗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企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建成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市。其中,到2013年力争实现十大目标: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发展到15个,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50家(其中省级以上5家,市级以上15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60个,创办现代农业园区3个,建设现代标准农田8万亩,粮食年生产能力保持在25万吨以上,建设现代标准禽畜养殖场50个,打造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0个以上,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提高到6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7%以上。
——优势农业更大更强。一是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做大做强绿色优质稻和无公害优质蔬菜基地,到2013年,全市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20万亩,年产值达4亿元;无公害优质蔬菜基地达到5万亩,年产值达4亿元。二是打造现代畜牧业发展基地。到2013年,全市年产肉猪80万头,年产肉鸡5000万只,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50%以上。三是打造特色林产品基地。做大
做强肉桂和蒸笼两大产业,到2013年,肉桂和蒸笼产值达到4亿元。四是打造观光农业和生态旅游产业,建成我省乡村生态旅游、环珠三角乡村休闲旅游首选地。
——农村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全面提升农村经济总量和效益,提升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镇域经济取得跨越式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
——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要成为农民收入的新来源。到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000元以上,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8000元以上。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更加优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成效显著,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13年,争取成为广东省重要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环珠三角生态休闲旅游首选地、全省人居环境优秀城市。
——宜居村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争取用4-5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运输、处理,自来水、卫生厕所逐步普及。到2020年,村容镇貌大有改观,基本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镇和村庄。
三、工作重点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推进“六项改革”、实施“十项工程”。
(一)推进“六项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努力实现建设试验区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彻底打破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大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因此,重点推进“六项改革”。
第一项改革:建立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围绕土地要成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渠道,大力推进种养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土地的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一是建立与土地要素市场相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流转市场主体。三是加快出台规范农村用地、土地流转行为的相关政策或制度,重点是制定非农企业进入农业租用农民土地的准入条件和行为规范,健全土地经营权的退出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国土资源局牵头,农业局、林业局、城规局参与;附城街道率先推进)
第二项改革: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着力构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及民间金融并存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畅通农村投融资渠道,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一是加强财政与金融合作,发挥财政补贴的杠杆作用,引导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面向“三农”开展服务,实现“银政企农”良性互动。二是规范发展多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镇村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
区合作性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三是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经营中的“双向信贷”模式,充分利用产业组织内部所具有的信息优势、成本优势和效率优势,拓展产业组织的信贷服务功能,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灵活的专业化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农户互相担保或联保的小额信贷,加强适合“三农”特点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四是加快农村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诚信知识宣传,提高农民企业的信用意识、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农村信用文化,建立覆盖全部企业和农户(个人)的信用数据库,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和贷款风险。建立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财政局牵头,人民银行云浮市支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局参与;各镇街分别推进)。
第三项改革:建立广覆盖的涉农保障体系。围绕降低农业产业风险,防范农民因灾因病返贫,大力推进涉农保险改革。一是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涉农保险产品。二是积极探索新机制,大力拓展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三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把做大做强政策性涉农保险作为公共财政强农惠农的重要体现。四是做好涉农保险基本覆盖大宗农产品的规划和推进工作,到2020年保险业务基本覆盖大宗农产品。(财政局牵头,农业局、民政局、畜牧兽医渔业局、人保财险云浮支公司参与;各镇街分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