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心城区产业发展若干建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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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心城区产业发展若干建议
—以海珠区为例
一、海珠区产业发展现状以及不足
(一)海珠区产业发展现状
海珠区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13年三次产业比重为0.2︰14.6︰85.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0.4%。

现代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3.7%,会展、现代商贸、科技服务和文化创意四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长14.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0.7%。

琶洲地区举办展会201场、增长11.7%,10万平方米以上超大型展览总面积规模约占全国1/4;另外,区内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海珠区依据“123”城市发展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产业发展升级的政策文件,产业政策环境宽松。

文化、教育培训、科技服务会展等以知识密集为特征的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比重逐年提高,转型升级成效明显,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海珠区产业发展不足
海珠区目前产业政策体系依然不够完善,尤其是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有关政策只局限于对会展公司的扶持,而对会展相关配套产业的引进和培育缺乏支持,这极不利于会展产业链的形成;现时,海珠区土地开发强度大,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合理,并因国家、集体土地所有制并存,产生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脏乱差等问题。

其次,
海珠区的对外综合交通枢纽不足,目前仅有海珠客运站形成交通枢纽,难以满足全区对外交通发展需求。

鉴于以上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行功能定位
(一)构建国际会展名城
承接和发挥“广交会”的名牌效应和产业引领作用,以琶洲国际商务会展区为中心,积极引导国际著名展会品牌和展览企业向琶洲聚集,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会展品牌。

结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精品会展项目,力争形成一个产业种类较为齐全、覆盖范围较完整的专业化展会体系。

发挥会展经济龙头作用,带动全区金融、商务、咨询、广告、酒店、旅游等产业链上下游和相关配套服务业快速发展,促进全区经济转型升级。

推动琶洲会展总部功能区建设与海珠生态城建设的融合发展,打造独具魅力的生态型国际展都,实现由“中国会展名区”向“国际会展名区”的提升。

(二)打造华南休闲名城
以海珠生态城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海珠区丰富的生态、滨水、人文等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工程建设,不断优化完善海珠区都市休闲环境,塑造我区独特的文化特色和城市内涵个性,打造华南休闲名城。

重点培育广州塔、海珠湖、万亩果林、环岛路等地区的文化休闲、旅游观光功能,建设绿色生态休闲城区,打造一批高品质、有特色的景观项目,塑造华南都市休闲旅游胜地。

(三)建设商贸采购中心
围绕广州打造国际商贸中心的目标,紧紧抓住海珠区与现有城市中央商务区(CBD)隔江相望、新城市中轴线贯穿海珠区南北的战略契机,努力建设中心城区繁荣繁华和居住区便民利民的商贸物流业架构。

以区域商贸物流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推进综合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酒店等高端商业项目开发建设,增强现代商贸业吸引力。

以商贸业的能级提升为切入点,带动商贸流通业、房地产业的联动发展,以及相关土地附加值的提高,并适时导入新型的高质量人口,扩大和刺激消费需求。

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和现代商贸物流经营手段,持续推进传统商贸物流业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

加强商贸物流业与会展、商务、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形成多元化商贸物流服务功能。

二、政策保障措施
(一)财政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机制,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增强扶持力度,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扶持重大项目和较为薄弱的新兴服务业发展。

充分发挥专项发展资金的作用,实行资金向提升和优化海珠区服务功能的基础设施、向充实和完善海珠服务业功能区的服务支撑体系、向培育和实现海珠服务业重大项目的产业链倾斜。

实行资金向战略性基础设施和战略性重大项目的倾斜。

同时,建立资金检查跟踪机制,增强资金分配透明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专项资金设置制度化和管理规范化。

(二)加强产业政策保障
对符合海珠区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实行优先发展政策,创建“宽松”的准入环境。

优先保证符合产业定位的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土地供应,促进重大项目向服务业功能区集中,实现特色服务业集聚。

依托基础设施和标志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各级项目向服务业功能区集聚发展。

对不符合海珠区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实行限制发展的“紧缩”政策,控制不符合本区发展定位的产业进入,对于不符合海珠区功能定位企业的搬迁调整工作。

对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的服务外包出口企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予以享受有关扶持出口型企业研发资金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等优惠政策。

鼓励各类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和服务外包出口,获取国际领先技术、品牌、研发能力、国际营销网络、资源和能源。

鼓励海珠区内工业企业将产品设计、营销、员工培训、后勤等服务外置化。

(三)加大人才体系保障力度
为促进海珠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培养出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立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机制,吸纳一批高层次人才。

同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现代服务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选派专业人才到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学习,交流培训人员费用由政府和派员单位共同承担。

贯彻实施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实施意见,加强与各大高校合作,构建
人才数据库,疏通人才流通渠道,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与人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四)保障土地需求
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和“退二进三”工作,拓展用地空间,优化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有关的产业,在供地上给予优先考虑。

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基础工作,解决土地供需矛盾。

结合现时海珠区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科学界定全区产业用地布局,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协调和衔接好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鼓励和引导产业用地向规划功能区集中,提升产业集聚规模效应。

加强对传统专业批发市场的产业升级、搬迁转移的政策引导,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加快批低端传统专业批发市场的淘汰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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