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辽宁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为突破口,以解决当前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实现学生、教师、学校和谐发展,为学生创造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规范性原则。

依据国家、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意见》、《规定》要求,对各类办学主体进行全面督导监察。

2.导向性原则。

充分发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导向功能,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引领全省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引导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步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实效性原则。

作为办学主体的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是督导检查的主要对象,在对其加强督导、促进整改的同时,激发学校自我评价、自我改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达到规范办学、创新发展的目的。

4.持久性原则。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期性、持久性,避免短期行为和一阵风。

三、工作方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机制,注重过程,注重整改,注重实效。

1.实行归口管理。

各级政府要成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推动落实;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监察部门是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促进者,负责督导检查和监察。

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落实责任、督查到位。

2.实行分级负责。

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负责对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和督促整改;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营状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督促整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营状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督促整改,耳。

3.强化县区为主的工作机制。

县区级政府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为学校管理的主要内容,统筹协调,完善机制,依法实施督导检查。

4.定期检查与随机暗访。

在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同时,新西兰空运婴儿配方奶粉,采取随机暗访的形式加强监督,省级每年将不定期对各市进行督导检查。

市、县两级要把对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作为重点工作、常态工作抓紧抓实,医疗机构有贿赂不良记录2年内不得采购,烟台新闻。

四、督导检查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为推动工作,省教育厅成立14个督导检查组,负责联系、指导、督查14个市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

分组情况如下:
1.承担各市督导检查任务的负责人及联络员
城市
负责人
联络员
沈阳市
王燕玲
于玲
大连市
曲建武
张迎
鞍山市
唐国华
张丽佳
抚顺市
姜连平
本溪市刘玉华陈宝祥丹东市任伟史恩平锦州市郭岩金京哲营口市张学广王权阜新市崔景懿胡明昊辽阳市王举忠宋升勇铁岭市葛洪源程万恩
潘建群
侯长余
盘锦市
杨桂华
马坤亮
葫芦岛市
杨继刚
刘伟
督导检查组工作职责:负责督促各市务于3月16日前召开专门会议传达省政府会议精神,将《意见》和《规定》精神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校的校长和教师。

同时督促各市根据《意见》和《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将《意见》和《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并对该地区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总结该地区好的经验与做法。

3、4月份,每组至少到各市督查2次,要求并帮助各市比照省教育厅成立对县区的督导检查组。

2.省教育厅成立4个专项工作组,即,宣传组,由曲建武副厅长任组长,成员由厅办公室、宣教中心负责人组成;政策咨询一组,由王燕玲副厅长任组长,成员由厅义务教育处、高中教育处负责同志组成;政策咨询二组,由唐国华副厅长任组长,成员由厅民办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组成;专项治理组,由任伟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厅监察室、法规处负责同志组成。

宣传组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广泛营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舆论氛围,引导学校、学生、学生家长以及整个社会正确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各地好的经验与做法。

同时,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政策咨询组工作职责:负责对《意见》、《规定》及配套政策的具体解读,并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专项治理组工作职责:负责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直接或协调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五、确定规范办学行为重点监督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周报制度。

省教育厅确定2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实施周报制度。

2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如下: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教育集团、沈阳市第一中学、沈阳市第四中学、大连市育明高中、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鞍山市第一中学、抚顺市第二中学、本溪市高级中学、丹东市第二中学、锦州市锦州中学、营口市高级中学、阜新市实验中学、辽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盘锦市高级中学、铁岭市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葫芦岛市第一高级中学、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昌图县第一高级中学.
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名单如下:辽宁省实验学校、沈阳市第七中学、沈阳市虹桥中学、沈阳市雨田中学、沈阳市铁西区启工二校、大连市中山区解放小学、大连市格致中学、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小学、鞍山市第二中学、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本溪市实验小学、丹东市第九中学、锦州市第八中学、营口市雁南中学、阜新市第一中学、辽阳师范附属小学、铁岭新城区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朝阳市第一初级中学、盘锦市第一完全中学、葫芦岛市实验中学。

对重点监督学校主要监督以下内容:1.学生上学、放学时间;2.寄宿制学校学生起床时间、就寝时间;3.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及作业量;4.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5.学校、教师违规补课情况;6.教辅材料征订情况;7.规范考试情况,多场免费医疗咨询活动近期设摊-搜狐滚动;7.学校是否按规定招生。

20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如下:沈阳市吉龙中小学文化培训中心、沈阳英才教育培训学校、沈阳金桥教育培训中心、沈阳学大教育培训学校、沈阳市世博文化辅导培训学校、沈阳市阳光瑞博教育培训学校、沈阳市新领航教育培训学校、沈阳市飞跃教育培训学校、大连市志成文化培训学校、大连市精英文化培训学校、大连西岗同芳文化培训学校、大连沙河口科苑文化培训学院、抚顺市徐攀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抚顺市张静教育培训学校、抚顺市青鸟外语培训学校、抚顺市飞跃教育培训学校、铁岭市外研口语培训学校、铁岭市大桥外语学校、葫芦岛市董娜辅导教室、葫芦岛市博洋文化培训学校。

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主要监督以下内容:1.是否按照审批许可的范围开展文化补习;
2.是否以某中小学名义开办直升班、预备班;
3.是否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上课。

辽宁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福昌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王燕玲省教育厅副厅长
任伟省教育厅纪检组长
成员:
高向辉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陈刚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庆东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程万恩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张国林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处处长
陈宝祥省教育厅高中教育处处长
杨桂华省教育厅督导办主任
宋升勇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杨枫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处长
张丽佳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
孙华林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李荣希省招考办主任
任雪松省教育宣教中心主任
刘国瑞省教育研究院院长
辽宁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
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任伟省教育厅纪检组长
成员:监察室全体同志
从厅直单位或各市借调2名同志
职责:负责辽宁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发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简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