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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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犯罪的归类 3.具体犯罪的归类: 具体犯罪的归类 具体犯罪归类的重要指标—直接客体 具体犯罪归类的重要指标 直接客体 直接客体的概念: 直接客体的概念 直接客体的价值: 直接客体的价值: 我国刑法的表现
(1)简单客体 ) •简单客体 一种具体的保护法益 简单客体— 简单客体 一种具体的保护法益 •简单客体具体犯罪的归类 直接客体 简单客体具体犯罪的归类—直接客体 简单客体具体犯罪的归类
二、类罪的排列 1.社会危害程度 1.社会危害程度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辅以立法技术 2.辅以立法技术
贪污贿赂罪—国家廉政建设制度 贪污贿赂罪 国家廉政建设制度 渎职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国家对公私财物的管理秩序;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社会管理秩序;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国防利益;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国家的廉政制度; 第九章渎职罪 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国家的军事利益。
2.章下设节(第二层次的类罪) 2.章下设节(第二层次的类罪): 章下设节 第三章、第六章,次层次的类罪—同类客体 第三章、第六章,次层次的类罪 同类客体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设八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
4.罪名的种类 4.罪名的种类 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对罪名进行划分: 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对罪名进行划分: ①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学理罪名: 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学理罪名: 其一,立法罪名: 其一,立法罪名:最高立法机关 其二,司法罪名: 其二,司法罪名:最高司法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 的补充规定 …… 补充规定(二) 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三) 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四) 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五) 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
一、类罪的划分 同类客体的概念: 同类客体的概念: 同类客体的分类价值: 同类客体的分类价值 某类犯罪共同实质;犯罪类型重要标志。 我国刑法的分类表现: 我国刑法的分类表现: 章的设置;节的设置。 以下分三个方面介绍: 以下分三个方面介绍: 章的设置、节的设置、具体犯罪的归类
1.章的设置(第一层次类罪) 1.章的设置(第一层次类罪): 章的设置 分设十章,每章一类: 分设十章,每章一类: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共安全;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以及其他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
2.法定刑不同于宣告刑、 2.法定刑不同于宣告刑、执行刑 法定刑不同于宣告刑 法定刑含义: 法定刑含义: 宣告刑含义: 宣告刑含义: 执行刑含义: 执行刑含义: 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 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 其一,主体不同: 其一,主体不同: 其二,依据不同: 其二,依据不同: 其三,属性不同: 其三,属性不同: 其四,确定程度不同: 其四,确定程度不同: 执行刑与宣告刑: 执行刑与宣告刑: 有时执行刑低于宣告刑
例如 将入室抢劫、拦路抢劫、持刀抢 劫、持枪抢劫、暴力抢劫、麻醉抢 劫等等,概括为抢劫罪; 将刑法第263条的表述:“以暴 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 物的”,概括为抢劫罪。
2.罪名的确定 2.罪名的确定 确定罪名原则:合法性、简洁性、合理性。 确定罪名原则:合法性、简洁性、合理性。 ①合法性—分则规定,例第116条 合法性 分则规定,例第116条 分则规定 116 其一,法条用语的内在精神。 其一,法条用语的内在精神。 其二,法条用语的形式意义。 其二,法条用语的形式意义。 第136条:“违反爆 条 简明性—概括简洁明确 概括简洁明确, ②简明性 概括简洁明确,例 炸性、易燃性、 炸性、易燃性、放射 毒害性、 合理性—理论规则 理论规则; ③合理性—理论规则;罪名本来自百度文库 性、毒害性、腐蚀性 物品的管理规定, 物品的管理规定,在 其一, 其一,法条本身已有 生产、储存、运输、 生产、储存、运输、 其二, 其二,基本构成特征 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 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 造成严重后果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三, 其三,避免章节罪名 其四, 其四,避免总则表述
2.罪状的立法模式: 2.罪状的立法模式:普通罪状 罪状的立法模式 ①简单罪状:简单地概括出犯罪名称 简单罪状: 叙明罪状: ②叙明罪状:较为详细的描述 引证罪状: ③引证罪状:援引同一法律 其一,本条以外的援引—第107条 其一,本条以外的援引 第107条 其二,本条以内的援引—第124条第 条第2 其二,本条以内的援引 第124条第2款 空白罪状:援引其他法律、 ④空白罪状:援引其他法律、法规 —第128条第1款 条第1 第128条第 思考“混合罪状” 思考“混合罪状” 引证罪状 空白罪状
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罪状 罪状: 罪状: 介绍罪状的类型与立法模式。 介绍罪状的类型与立法模式。 1.普通罪状与加重或减轻罪状: 1.普通罪状与加重或减轻罪状:罪行轻重不同 普通罪状与加重或减轻罪状 普通罪状: ①普通罪状: ②加重罪状: 加重罪状: 减轻罪状: ③减轻罪状: 普通罪状—具体犯罪定性 具体犯罪定性; 普通罪状 具体犯罪定性; 加重罪状、减轻罪状—加重或减轻法定刑 加重或减轻法定刑。 加重罪状、减轻罪状 加重或减轻法定刑。
三、法定刑 法定刑: 法定刑: 1.刑种与刑度 1.刑种与刑度 刑种含义:刑罚种类,简称刑种。 刑种含义:刑罚种类,简称刑种。 理论分类: 理论分类: 立法分类: 立法分类:主刑和附加刑 刑度含义:刑罚幅度,简称刑度。 刑度含义:刑罚幅度,简称刑度。 立法模式:两种: 立法模式:两种: 其一,同一刑种内的刑度: 其一,同一刑种内的刑度: 其二,不同刑种内的刑度: 其二,不同刑种内的刑度:
③罚金相对确定:具体有三种: 罚金相对确定:具体有三种: 模式一:抽象罚金-- 266条 --第 模式一:抽象罚金--第266条 模式二:固定罚金-- 170条 --第 模式二:固定罚金--第170条 模式三:浮动罚金-- 158条 --第 模式三:浮动罚金--第158条 优劣: 优劣: 抽象罚金与浮动罚金的相对确定性: 抽象罚金与浮动罚金的相对确定性: ④单刑种法定刑相对确定: 单刑种法定刑相对确定: 114条 第114条 ⑤援引性法定刑相对确定: 援引性法定刑相对确定: 模式一,本条以外的援引-- 144条 --第 模式一,本条以外的援引--第144条 模式二,本条以内的援引-- 270条第 --第 条第2 模式二,本条以内的援引--第270条第2款
三、具体犯罪的排列 1.社会危害程度 1.社会危害程度 2.犯罪内在联系 2.犯罪内在联系
具体罪的罪名、罪状、 第二节 具体罪的罪名、罪状、法定刑 微观结构 刑法分则条文结构:(罪名、)罪状、法定刑 刑法分则条文结构:(罪名、)罪状、 :(罪名、)罪状 一、罪名 罪名: 罪名: 罪名包括:类罪名; 罪名包括:类罪名;具体罪名 通常意义: 通常意义:具体罪名 罪名议题:罪名的基本功能、罪名的确定原则、 罪名议题:罪名的基本功能、罪名的确定原则、 罪名的立法模式、 罪名的立法模式、罪名的主要类型
(2)复杂客体 ) •复杂客体 两种以上的具体的保护法益 复杂客体—两种以上的具体的保护法益 复杂客体 •复杂客体分类: 复杂客体分类: 复杂客体分类 主要客体: 刑法》 ①主要客体:《刑法》第263条 条 次要客体: 刑法》 条第1款 ②次要客体:《刑法》第128条第 款 条第 随意客体: 刑法》 ③随意客体:《刑法》第234条 条
3.法定刑的种类 3.法定刑的种类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优劣: 优劣: 我国刑法: 121条 317条第 条第2 我国刑法:第121条,第317条第2款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优劣: 优劣: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优劣: 优劣: 我国刑法:广泛采用,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我国刑法:广泛采用,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1.罪名的功能 1.罪名的功能 罪名功能含义: 罪名功能含义:
罪名功能包括: 罪名功能包括: 概括功能: ①概括功能: 个体犯罪现象、总体犯罪现象、 个体犯罪现象、总体犯罪现象、犯罪规范表述 区别功能:此罪与彼罪, ②区别功能: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 评价功能:国家名义, ③评价功能:国家名义,严厉遣责 ④威慑功能:对初犯的威慑;对再犯的威慑 威慑功能:对初犯的威慑; 以评价为基底
分则自身的逻辑结构:类罪的划分与排列; 分则自身的逻辑结构:类罪的划分与排列; 具体犯罪的罪名、罪状、法定刑。 具体犯罪的罪名、罪状、法定刑。
第一节 类罪的划分与排列 宏观结构 类罪划分的标准 —同类客体 类罪以及类罪下具体犯罪排列的标准 —社会危害程度 以下分三个方面介绍 —类罪的划分、类罪的排列、具体犯罪的排列
刑种多样相对确定; 刑种多样相对确定; 有期徒刑相对确定; 有期徒刑相对确定; 罚金相对确定; 罚金相对确定; 援引性法定刑相对确定; 援引性法定刑相对确定; 单刑种法定刑相对确定。 单刑种法定刑相对确定。
①刑种多样相对确定: 刑种多样相对确定: 260条 第260条 263条 第263条 有期徒刑与罚金相对确定的模式值得分析 ②有期徒刑相对确定:具体有三种: 有期徒刑相对确定:具体有三种: 模式一: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高限度-- 234条 --第 模式一: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高限度--第234条 模式二:规定有期徒刑的最低限度-- 239条 --第 模式二:规定有期徒刑的最低限度--第239条 模式三:同时规定最高限度与最低限度-- 122条 --第 模式三:同时规定最高限度与最低限度--第122条
导论 我国刑法分则的结构 分则:具体犯罪和法定刑的规定。 分则:具体犯罪和法定刑的规定。 总则与分则的关系: 总则与分则的关系:
分则—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 分则 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 关系—一般与特殊 一般与特殊、 关系 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 具体表现—原则与制度 具体表现 原则与制度 犯罪构成 规范
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 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设九节--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
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 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3.罪名的立法模式 3.罪名的立法模式 罪名立法模式:明示式、暗含式。 罪名立法模式:明示式、暗含式。 ①明示式: 明示式: 其一, 其一,标题明示式 例 其二,定义明示式: 其二,定义明示式: ②暗含式: 暗含式:
249:(抢劫)一、意图为 :(抢劫) :(抢劫 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占有他人 财物, 财物,以暴力或危害身体或 生命相胁迫抢劫他人动产的, 生命相胁迫抢劫他人动产的, 年以上自由刑。 处1年以上自由刑。 年以上自由刑 情节较轻的, 二、情节较轻的,处6个月 个月 以上5年以下自由刑 年以下自由刑。 以上 年以下自由刑。
其三,学理罪名: 其三,学理罪名:
②单一罪名、选择罪名:构成要件内容 单一罪名、选择罪名: 其一,单一罪名: 其一,单一罪名: 其二,选择罪名:实行行为、 其二,选择罪名:实行行为、行为对象等 ③选择罪名、排列罪名:是否性质独立 选择罪名、排列罪名: 其一,选择罪名: 其一,选择罪名: 其二,排列罪名: 其二,排列罪名: 选择罪名不同于排列罪名: 选择罪名不同于排列罪名:性质与罪数 ④确定罪名、不确定罪名:是否随机确定 确定罪名、不确定罪名: “……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 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 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 矿场、油田、 其一,确定罪名: 其一,确定罪名: 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 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 牧场、重要管道、 其二,不确定罪名: 其二,不确定罪名: 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