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教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教育史》

第三章西方近代教育

第三部分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教案)

一、导入新课

赫尔巴特的墓碑上镌刻着这样的墓志铭:

探求神圣深湛的真理,

甘于为人类幸福奋斗,

是他生活的鸪的。

此刻,他的自由的灵魂,

充满光明,飞向上帝,

此地,安息着他的躯体。

多数伟人,在他们在世时,好象并不怎么令人钦佩;但当他们去世以后,他们的伟大之处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伟人的称呼往往是他们的后代给的,他们的荣誉往往是迟到的,赫尔巴特也是如此。赫尔巴特的教育、教学思想并未引起当时人们的注意和重视,为此他曾哀叹道:“我那可怜的教育学没能喊出它的声音来。”在他1841年去世20年之后,也就是从19世纪60年代以后,他的教育理论首先在德国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后来在美国、欧洲以及亚洲各国开始学习并且应用赫尔巴特的教育理论,我国20世纪初开始翻译和引进了赫尔巴特的教育学说,在西方教育史上,他被誉为“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教育学之父”,他是第一个提出完整教育理论体系的人,传统教育理论的代表。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这么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二、本节课的学习内容

本节课包括八个方面:(一)、历史地位,(二)、生平概况,(三)、理论基础,(四)、教育理论,(五)、历史影响,(六)、课堂小结,(七)、巩固提高,(八)、布置作业。

(一)历史地位

Johann Friedrich Herbart,(1776-1841),德国19世纪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欧洲教育心理化运动的重要代表之一。代表作是1806年的《普通教育学》、1935年的《教育学讲授纲要》。他的突出贡献就是将教育理论建立在伦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之上,试图揭示教育、教学的规律,深化了教育学研究的内容。

(二)生平概况

1776年生于德国奥登堡。

他的幼年教育受益于母亲和家庭教师,以后入拉丁学校。

1794年进耶拿大学。在学校内他研究康德、费希特等人的哲学著作,当时刚发表的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Parmenides,约公元前六世纪)关于一切存在都是统一的和不变的学说,给他很大的影响。

1797年初,他在修完大学课程之前,即去瑞士担任一贵族的家庭教师,他对教育的兴趣就是由这个职务引起的。

他在1799年曾访问过柏格多夫,与裴斯泰洛齐相识,这一认识给他的印象很深,但是他并未接受裴氏观点中的民主主义倾向。

1799年以后,他停居在友人家专攻哲学。

1802年在哥丁根大学取得博士学位,随后即在该校任教。1806年,他的最主要的教育代表作《普通教育学》出版。

1809年他应哥尼斯堡大学的聘请,继康德之后,讲授哲学与教育学,并创立教育研究所,目的在于训练

教师,应用他的教育原理。

1833年,他重回哥丁根大学任教,授哲学和教育学。1835年出版了《教育学讲义纲要》,进一步发展了《普通教育学》中的思想,完善了他的教育学体系。

1841年8月11日突患中风,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逝世。

(三)理论基础

1、心理学

赫尔巴特是西方历史上第一位把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加以研究并努力把它建成一门科学的思想家。

赫尔巴特认为,心理学是教育学的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是建立科学教育学的首要科学。赫尔巴特断定,观念是人的心理活动最基本的要素,是人的全部心理活动的基础,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不过是观念的活动而已。

赫尔巴特把任何一种心理现象都归结为观念活动。他认为,教育必须不断扩大儿童的观念,而要扩大儿童观念主要靠通过教学传授知识。通过知识的传授,不仅可使儿童获得多方面知识,发展思维能力,而且可以增强感情,培养意志。

赫尔巴特毕生从事心理学研究,并努力把教育学建立在心理学基础上,寻求教育教学规律,在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发展史上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

2、伦理学

赫尔巴特把他的哲学思想应用到社会实际中去,提出了自己的伦理学体系。他重视人类的道德规范、强调培养道德观念,认为人们之所以趋善避恶,主要是由于确立了道德观念。赫尔巴特把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定为五种道德观念,以此作为他的伦理学的基本原理。这五种道德观念为:

(1)“内心自由”的观念。要求个人的意见和行为摆脱外在的干扰,服从内心理性的判断,使意见与行为协调一致,确定人的行为方向。

(2)“完善”的观念。当意见和行为之间发生矛盾且无法调和时,则依靠“完善”的观念加以解决,即用多方面理智能力加以协调,使行为完善起来。

(3)“仁慈”的观念。即“绝对的善”的观念,它要求个人意志与他人意志和谐一致,当个人意志与他人意志发生冲突时,要服从他人的意志,求得“社会的稳定”和“生活的安定”。

(4)“正义”的观念。当两种以上的意志发生冲突时,为防止纷争,须凭赖多数意志的同意来进行协调,以求得意志相互间的完全调和与互让。

(5)“报偿”的观念。即某人的意向有利或有害于他人的意向时,必须有适当报偿的观念,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四)、教育理论

1、论教育目的

赫尔巴特依据其上述伦理学思想,论述了教育目的的问题。在他看来,教育目的可分为两部分,

(1)、“选择的目的”:又称“可能的目的”,它是指培养和发展儿童多方面的能力和兴趣,以便其将来选择职业。

(2)、“道德的目的”:又称必要的目的。所谓道德的目的,就是培养五种道德观念,使之具备完美的道德品质。

2、儿童管理

赫尔巴特重视儿童管理,视其为顺利开展教育教学的重要条件。他认为,“只教不管”,会使教育工作变成徒劳;相反的,如果只管不教,则会导致对“心智的压迫”。在赫尔巴特看来,管理是教育上的一根缰绳,教师必须“坚强而温和”地抓住它。

(1)、原因:儿童有一种“不驯服的烈性”,它是不守秩序的根源,必须自幼加以管理,使之在儿童时期就能够克服他的烈性,“造成一种守秩序的精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