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小企业利润分配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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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小企业利润分配的策略

魏志红【摘要】

由于利润分配涉及各方的利益,一方多得利益必将减少其他方的利益.所以利润分配对公司而言是很棘手的决策。为此,本文将通过对中小企业利润的来源和构成及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特点进行探讨,了解利润分配项目,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探索分配策略。【关键词】利润分配构成特点分配项目问题策略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利润分配制度作为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利润分配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只有合理分配好中小企业利润,才能在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基础上促进中小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正文

一、中小企业利润的构成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地发展,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是利润分配的对象。要研究企业的利润分配行为, 我们首先

得研究和把握企业利润, 了解它的来源和构成。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 具体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代表了企业在一定时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以及其他非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净收益,是资本的增殖。当然, 如果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大于收, 则出现亏损。用公式可把企业利润总额表示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企业营业利润是企业利润总额的主体, 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利润, 集中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本质上讲, 它是企业向社会所提供的剩余产品价值的货币表现。通常, 由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活动所创造的利润称为主营业务利润, 除此以外的其他性质的经营活动所创利润称为非主营业务利润, 它们二者, 是企业营业利润的基本、主要来源。当我们从这两者的加总中扣除了取得营业利润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 我们就得到了通常意义上的营业利润, 即: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投资净收益是企业利润总额的第二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企业

在对外投资操作中所得收益与所受损失比较后的余额。反映了企业在一段时期内各种对外投资活动的最终成果。通常以加项形式出现在利润总额的构成公式中。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诸如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罚款收入、支出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支出相抵之后

的余额。企业在处理该项时, 一定要明确营业外收支的范围和界限。否则, 会给企业核算带来很大混乱。一般的, 我们可把营业利润理解为生产经营利润, 而界定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为非生产经营利润。

二、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活动的特点

2.1 股利分配形式呈多样化,以现金股利较为常见

对我国上市公司来说,股利支付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利、股票股利、现金股利+股票股利、现金股利+转增股本、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转增股本、不分配等七种,其中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是最常见的两种股利支付形式。从股利分配的形式来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方式仍然呈现多样化的特点,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和混合分配等多种形式并存。现金股利是多数中小企业采用的股利支付形式。

2.2 股利支付率较低

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的平均股利支付率处于一个较低的利润分配水平,很多中小上市公司连续数期不分配也不转增。中小企业股利支付率较低的原因:一是一部分中小企业的收益水平较低,从而影响利润分配水平;二是处于发展时期的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十分迫切,因此,利润较大程度上都转化为保留盈余,并用于企业投资。由于股利支付率偏低,严重影响了一些中小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降低了公众的投资热情,也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2.3 股利分配政策变动较大,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

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受公司经营收益水平、未来投资机会、资本结构要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每年的股利分配政策客观上会存在差异,这与股利分配政策相对稳定和适度连续性的要求并不矛盾。具有相对稳定性和适度连续性的股利政策,既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又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大部分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存在一定程度的短期行为和随意性。从证券市场角度看,不稳定的股利政策加剧了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有损于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中小企业上市公司从自身经营、权益保护和市场发展的角度理性制定股利分配政策。

三、企业利润分配的项目

按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缴纳了所得税之后,其税后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公益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支付股利

盈余公积金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 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防范和抵御风险。盈余公积金在实质上是企业经营中形成的盈余。在产权归属上, 它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通常, 我们又可把盈余公积金划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

公积金。前者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比例进行提取, 不论企业经济性质如何, 这一比例均为10 % , 一直提取到注册资本的50 %时结束;后者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提取顺序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之前。对于股份制公司来讲,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在分配优先股股利之后, 分配普通股股利之前。

公益金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本企业职工集体福利的资金, 其提取比例按企业章程或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其实就是企业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在这个分配过程中, 一般应遵守纳税优先, 企业积累优先, 无盈余不分利的原则。股利是这部分利润的主要形式。

四、利润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4.1.关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企业财务通则》第31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与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这条规定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因为它没有明确指出,此条所规定的年度亏损是指缴纳所得税后出现的亏损。会计上出现年度亏损不一定就会出现纳税亏损,会计上有年度利润也不一定就不会出现纳税亏损,因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以年度利润为基数按照税法调整得出的。会计上的年度亏损显然首先用本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弥补:会计上亏损弥补的对象应当是上一年度末(累计)未弥补亏损额,即现行会计制度中。“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年初借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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