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营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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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日期:2007-01-22
提案号:第0719号
民营企业问题实则就是中小企业问题。本建议中所述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也即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民营企业已成为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企业群体,推动民营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于我市从根本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道路,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一、阻碍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制约因素
目前,影响民营企业也即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缺乏。民营企业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自主创新技术力量薄弱,消化吸收新技术、新工艺难。在一些行业和企业,不仅人才的专业、年龄结构不够平衡,而且人才外流现象也比较严重。民营企业高级科技人员不足、流失严重,无疑会影响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2、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不足。民营企业平均科技经费投入低于国有、外资企业,技术上以模仿创新为主,自主创新仍处于较小的范围和规模,资金投入主要以自有资金为主。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0.31%,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3%的水平,也低于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0.32%的平均水平。
3、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重视还不够。大量民营企业未设置专门的技术研发部门,缺乏更新换代的主导技术产品和创新发展战略。企业发明专利大部分仅限于外观设计和实用
新型,自主创新发明专利、原创技术较少,自主开发能力较弱。
4、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有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科研机构集中了60%以上的科技人员,80%以上的科研设备,但科研资源对民营企业开放的比例还很低,信息渠道不畅,科技与经济脱节,一方面,民营企业享受不到及时的科技信息,另一方面,科研机构每年90%的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造成大量技术资源的浪费。这种情况北京尤为突出,北京的科技资源非常丰富,但可转化的或在北京转化的科技成果却非常的少,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深层次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科研院所改制,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有所加强,但开展的深度、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5、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和基础服务设施不健全、不完善。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缺少良好的创新环境,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检测、技术转移、技术支持等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适应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虽然北京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有较快发展,也已拥有一定量机构数,但是相当一部分中介组织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程度低,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偏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6、税收政策差异不利于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在自主创新政策上,大企业设立技术中心有进口仪器设备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免的政策,外商投资企业有从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大量的民营企业在缺少创新资金的情况下,得不到任何政策支持,政策差异直接影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目前实行的计税工资扣除、投资者双重纳税等政策,不利于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发自主品牌产品。
二、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政策建议
推动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要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引导和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开展产学研联合、科研机构开放实验室、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创办研
发机构、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入手,研究和制定具体措施,加以贯彻落实。
1、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既要抓占企业总数1%的大企业和不到10%的科技型企业,更重要的是提升数量最大的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要创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制定激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政策,包括:融资政策,税收政策,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政策,公共技术支持体系建设政策等。同时,要研究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特点及存在问题,学习借鉴市场经济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做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形成全社会以创新求发展的氛围。
2、建立公共技术支持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放技术中心、实验室、设计中心等,解决民营企业买不起研发关键设备、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鼓励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领域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研发、试验、设计、信息、检测等技术支持服务;组织大学、科研机构、大企业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服务队伍,为民营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指导、培训等技术服务。鼓励在京的国家和市属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向企业开放,对上述科技基础设施为民营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支出,市政府给予适当资助。
3、健全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完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和引导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新途径、新方式和新方法;加强服务机构的能力培训和交流,提升机构的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措施,及时反馈政策实施情况,充分反映影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技术市场,发展技术贸易。
4、鼓励产学研联合。整合首都科技资源,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建研发机构、联合或委托开发、技术或成果转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多
种形式的合作,探索有效的合作机制与合作途经。鼓励、支持技术中介机构针对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提高工艺水平等产业共性技术问题,联合大学、科研机构研究解决方案,并加强技术转移与扩散。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营造环境,组织和运用社会科技、教育资源,为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5、建立公共信息服务网络。信息不畅是影响民营企业创新的一大障碍。要加大区域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促进科研信息、市场信息与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的沟通与对接,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促进技术服务供需结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资源配置组织能力。
6、注重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有利于民营企业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要把解决人才问题作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战略问题来抓,设立技术创新人才基金,实行有利于技术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制度。建立技术人才项目库,实行企业关键技术开发项目人才招标制度,切实解决民营企业人才供应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资源管理和开发体制,形成能够鼓励提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的机制,完善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还要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有效机制,制定和实施对各类人才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政策,用良好的机制、政策、环境吸引人才,集聚人才,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为此,建议市政府并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并完善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经济发展三十六条,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与法律法规相符的社会化服务,包括财政与政策性金融支持,以鼓励和发展民营企业,尤其是扶持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体制创新,以加快首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首都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