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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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教育目的:通过教育,使新战士们了解我军条令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懂得严守纪律是我军克敌制胜的传家宝,是我军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提高新战士们对遵纪守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战士们高度的法纪观念,使他们能够正确处理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敢于同违反纪律和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做自觉遵纪守法的合格军人。
教育重点:
1、服从命令听指挥是军人的天职
2、条令条例是军人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
3、军人严重违反职责是犯罪行为
4、消防战士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教育内容:
一、服从命令听指挥是军人的天职
(一)天职的含义
天职本意就是天应尽的职责。古人认为,四季变化,万物生长,是天的职能。《荀子·天论》中讲:“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自古以来,军队都把服从命令听指挥作为军人的天职,强调军令如山军纪是铁,违令犯纪,军法处置。
(二)军人为什么要服从命令听指挥
军人为什么要服从命令听指挥?这是由军队的性质、特点和任务决定的。具体为:
第一,军人服从命令听指挥,是维护阶级、政党、国家利益的要求。军队是伴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军队自产生伊始,就是统治阶级及其政党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是执行特殊任务的武装集团。统治阶级为了有效地掌握和运用这个工具,就必须运用严格的纪律,强调绝对服从,以约束军人的行为,而对那些妨碍自己掌握和运用军队,企图改变军队性质,摆脱军队控制的军人及其他分子给予制裁。
第二,服从命令听指挥是维护军队内部集中统一的要求。列宁说,军队是“武装起来的人们有组织的联合”,是一个统一的有机的整体,其内部结构极为复杂。为了保证其内部各级、各部分密切协同、高度集中和统一,就必须通过严格的纪律,强调绝对服从,对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义务、管理和指挥权限,即相互关系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保证各级各部分之间步调一致。马克思在谈到社会劳动组织时指出:“凡是有许多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象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社会劳动需要有统一的指挥,军队作为掌握枪杆子的武装集团,更需要服从统一的指挥,决不允许有违抗命令,不听指挥,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
第三,服从命令听指挥是完成军队履行任务的要求。军队
的主要任务是战时对外作战,平时保卫和建设国家。要取得作战和建设的胜利,就必须要求全体军人积极勇敢、上下一心、服从指挥、令行禁止,而对那些贪生怕死、心怀二意、不听指挥、违令违纪者给予处罚。
特别是我们的新战友,你们才步入军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们很容易受各种不良风气、低俗的思想影响。特别是我们将来工作、生活在发达的海滨、沿海城市,更加容易接触一些所谓新潮的东西,并且诱惑很大,为了维护我军形象,永葆革命军人本色,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我们更应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
“纪律是军人的生命”。这是朱德元帅在总结古今中外治军经验的基础上道出的名言。从严治军,军人守纪律。服从命令听指挥,军队就有战斗力,就能打胜仗。反之,就会吃败仗甚至会丢掉生命。
例如:三国时代,马谡不按诸葛亮的命令行事,也不听副将王平的劝告,结果丢了街亭,使蜀军一出祁山就遭到失败,诸葛亮不得不挥泪斩马谡,以严肃军纪。
又如:日俄战争中,俄罗斯组织了一支由8艘战舰和13艘辅助船组成的舰队,驶近对马海峡,准备与日军决一死战。为了隐蔽行动企图,舰队司令命令:“全舰队实行灯火管制”。各舰根据命令关灯向北航行。但有一艘卫生船,公然不执行命令,船上灯火通明,跟在舰队后面航行,无所顾忌。结果被日军发现,舰队遭到突然袭击,卫生船当即被击沉,船上
人员大多葬身鱼腹。类似因军纪不严,招致失败的事例在军史上数不胜数。
几十年来,我军为什么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军有令行禁止的自觉纪律。“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毛泽东用通俗诗的语言,揭示了纪律的重要作用。
战争年代,我军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所到之处,纪律严明,深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部队没有攻不下的堡垒,没有过不去的难关。
红军长征中,在大渡河彝族区,蒋介石扬言要使红军成为“石达开第二”,企图利用彝民的阻击把红军消灭掉。他哪里知道,红军比石达开多了铁的纪律。当年石达开率军西征时因遇彝民强烈的阻击,数万人马终被追兵一举消灭。而我红军战士坚决执行上级指示,即使被彝民用火枪毒箭误杀也绝不还击,赢得了彝族群众对红军的同情和支持,两天就通过了彝族区。事后,西方观察家感言:“红军一条纪律可抵数万大军。”
红军在通过毛尔盖藏族居住区时,部队坚持露宿大树旁、屋檐下,丝毫不扰民。在严重缺粮的情况下,路遇遍地即将成熟的豌豆、青稞,战士们宁肯饿着肚子去挖野菜、采蘑菇充饥,也不动群众一棵庄稼。
辽沈战役打锦州时,正值秋天,部队住在苹果园里,不吃一个苹果。
解放上海时,我军官兵自觉守纪,宁肯露宿街头,和衣躺在潮湿的水泥地上,也决不侵扰民宅。在抗美援朝战争中,邱少云同志宁肯让烈火烧身,也决不暴露部队目标,不破坏铁的纪律,为我们树立了自觉遵纪的典范。
新形势下,我军官兵发扬优良传统,续写严守纪律新篇。1997年7月1日,有着光荣历史的“大渡河连”奉命作为开路先锋,率先进驻香港。在港执行任务数年,官兵坚决执行上级指示,严守纪律,秋毫无犯,用实际行动树起了威武文明之师形象,赢得了香港同胞对人民军队的信任。
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我军正是靠严格的纪律,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戴和支持,使我军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条令条例是军人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
(一)条令条例的含义
军人是以铁的纪律为制约的集团,而这种铁的纪律通常是通过条令条例来体现的。所谓条令,是指用简明、严密而准确的条文规定的关于军队作战、训练和生活的法规;所谓条例,是指分条阐述的关于军队某些重要事项、某些组织的组成和职权等的法则。条令条例是规范军人行为的基本准则,是我们每个军人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
(二)条令条例体系
1、条令条例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