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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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研究
【摘要】2007年中央首次对农业保险给予补贴,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始试点。本文分析了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模式及现阶段存在的欠缺专门的法律、保险市场供需双方矛盾、缺乏持续发展的配套机制等问题,提出了重视制度建设、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巨灾风险管理、完善保险制度配套措施等方面的对策。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对策
1.选题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在我国的试验和发展,2004年到2009年连续六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保险进行了战略部署。作为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农业保险尤其是政策性农业保险近两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然而,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日趋扩大、参保农户数量的日益增加,诸如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缺失、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的存在,掣肘着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政策性农业保险自2004 年在上海、吉林、黑龙江、江苏等地开展试点以来,保费规模和保险覆盖面呈现出快速扩张的态势。我国在2007 年开始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共同承担保险金额。中央财政初次决定10 亿元对六个省区实行政策性农险保费补贴,初期包括水稻、玉米、小麦、棉花、大豆5 个品种,当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1.94 亿元,同比增长了6 倍多。2008 年,全国有9 000 万农户参加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获得了2397.4 亿元的风险保障。保险业所支付的农业保险赔款为70亿元,其中在种植业方面的保险赔款是46 亿元,保险共承保农作物及林木5.1 亿亩,有6 700 万户农户参保;在养殖业方面的保险赔款是24 亿元。上述数据均比2007 年翻了一番(以上数据来自保监会网站)。
2.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对接,可以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为世贸组织所允许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绿箱政策”。
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以下四项特征:一是政府引导。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加保险。种植业财政补贴占到保费总额的80%,农户只承担20%的比例。举例来说,种一亩水稻,保险金300元,保险费率是5%,保费总额就是15元,按上述比例计算,财政补贴为12元,农户交纳3元即可。如果这一亩水稻在成熟期遭受大灾绝收,农户即可获得300原保险赔款。非成熟期受灾,将按不同生长期确定不同的比例赔款。二是市场运作。发挥保险机构风险控制优势,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三是自主自愿。在做好宣传的前提下,农户自愿参保,不搞强制保险。四是协同推进。各级政府和财政、农业、保监、宣
传、水利、气象、民政等部门协力推进,在承包、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国家对保险也的重视和信任,也是保险业服务“三农”和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减少灾害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稳定和保障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有利于通过保险机制发挥财政支持政策的杠杆效应,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惠农政策带来的效益;有利于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培育的发展,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扩大保险的覆盖面,提高保险业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有着本质的区别:(1)从保险目的上来看,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实施贯彻政府政策为首要目标,有着明确的公共利益取向;而商业性保险是以赢利为目的,属于保险公司的个体行为。(2)从保险形式上看,政策性农业保险既可采取强制性形式,也可采用自愿参保的方式;而商业性保险则表现为自愿和非强制性的特点。(3)从保险费的赔偿设计上来看,政策性农业保险通常带有相对固定金额的特点;而商业性保险的保费设计具有对称的、非固定金额的特征。
3. 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概况
农业保险从新中国成立不久,就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 在云南省全省范围内办理,1959年随国内保险业务的停办而停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内保险业再度兴起。人保公司以国有保险企业的体制,从支援农业的角度出发,于1982年开始进行了农险的尝试,至今已历经26年。在这26年中,经过起步试点、艰难曲折的探索过程,由于坚持了积极稳妥的试办方针,业务从无到有,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已初具规模。2007年中央首次对农业保险给予补贴,对农业保险发展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2009年云南省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67亿元,同比增长2.1倍。能繁母猪保险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共承保能繁母猪253.3万头,承担风险保障25.33亿元。2010年1月至4月,包括能繁母猪在内的农业保险赔款支出共计3252.57万元,对促进农民生活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3.1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历程
云南农业保险从1983年开始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到2002年,该项业务共收取保费5.2383亿元,保险金额115.5亿元,赔款支出4.5684亿元,总体简单平均赔付率为87.21%,发展大致经历了(1)1983-1990年的恢复试办低速发展时期;(2)1991-1997年的较快增长时期;(3)1997-2002年的平稳发展时期。云南省作为一个以农业为主导的边疆省份,烤烟保险是目前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唯一持续发展到现在的农业保险险种,具有其自身的特色。
3.2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
云南省为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力度,保障粮食作物及主要经济作物产业的健康发展,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了《2010年云南省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