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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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01版总规),对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01版总规批准实施后,城市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
一是区域战略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长江经济支撑带、长江中游城市群、中部地区崛起、省“两圈一带”战略、城市圈等诸多区域发展战略的提出,为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指出了新的发展方向,搭建了更高的发展平台;
二是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要求。2007年,城市圈被国务院列入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8年、2009年,大冶市、市先后被国务院列为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之一,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型方面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
三是城市发展战略的转变。“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战略的提出,为未来城市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对接”等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使得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前景更加明朗;
四是重大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与规划对城市发展产生影响。新港的陆续建设,武鄂黄城际铁路专用线的即将通车,武九线的改造竣工,大广、杭瑞、黄咸等高速公路的建成与规划,以及其他公路主骨架的建设,都对城市的空间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五是城市发展的宏观背景发生巨大变化,国家正在进入新一轮以转型发展为特征的成长周期,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城市拓展模式;
六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调整,《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实施,要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订以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定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0〕20号)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向国务院提出关于修改《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请示,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2年05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关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建
规函〔2012〕88号)函复省人民政府,同意市开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修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本次总体规划修订工作。
修改后的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即文本修改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3年修改)》文本共197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的要求、规划实施过程中法律依据以及上位规划的变化,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条文涉及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为落实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等政策而修改的条文,共28条,其中新增5条。修改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落实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指导思想;二是落实城市圈等区域发展要求;三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要求,实现生态立市目标;四是落实产业转型发展相关要求,实现产业强市目标。
第二部分是加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而修改的条文,共11条,其中新增条文5条。修改容主要包括新背景下市域城镇体系发展的新格局和新目标,同时增加了城乡统筹规划等容。
第三部分是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而修改的条文,共18条,其中增加8条,修改10条。修改容主要包括:一是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拓展规模;二是统筹城市地区与规划区发展;三市优化中心城区组团布局。
第四部分是衔接各类设施支撑体系而修改的条文,共23条,其中增加7条,修改16条。修改容主要包括:一是衔接综合交通支撑体系;二是衔接公共服务设施支撑体系;三市衔接市政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四是衔接城市防灾减灾体系。
第五部分是新背景下进行的容和数据更新的条文,共30条,其中增加10条,修改20条。修改容主要包括:一是更新强化规划管理政策;二是更新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名称;三市更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近期建设容;四是更新历史文化名称保护容;五是更新各类建设用地布局和数据指标。
文本中楷体字加粗带下划线部分为直接修改后的容,黑体字加粗部分为新增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2)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5)
第四章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6)
第五章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17)
第六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21)
第七章旧城改建规划 (29)
第八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31)
第九章城市生态空间与园林绿地、景观规划 (35)
第十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46)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52)
第十二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61)
第十三章城市环卫设施规划 (67)
第十四章综合防灾规划 (69)
第十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75)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79)
第十七章附则 (81)
附件强制性容 (9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城市圈总体规划纲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及市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2条本规划是指导城市规划区各项城市建设的准则。在城市规划区围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3条本规划所称市域是指市行政区所辖大冶市、阳新县及市区,面积4583平方公里;市区是指港、西塞山、下陆、铁山四区,面积237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区指市区、由市托管的大冶市金山街道办事处、汪仁镇及阳新县氵韦源口镇、大王镇、太子镇,面积70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指港区、下陆区、西塞山区的西塞山以西部分以及大冶市金山街道办事处,面积187平方公里。
第5条本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
近期:2013~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第6条区域协调战略
建设鄂东特大城市,强化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地位,培育长江中游区域交通枢纽、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区域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教育文化中心和创新高地。构建黄鄂黄城市协作区,引领区域发展。
第7条经济发展战略
“生态立市”与“产业强市”并举,构建多元化的现代产业体系。以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稳定和加强第一产业,提旧和纳新第二产业,发展和壮大第三产业。保护开发风景资源和人文景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步伐。强化与的产业对接,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沿江经济发展带,形成“一核三区”的全市产业分区格局,打造-大冶综合产业核,大冶西部工业商贸片区、阳新东部农业工贸片区和阳新西部生态旅游片区。
第8条社会发展战略
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增加人民收入,建立完善的市场就业机制,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增加城乡文化体育设施,改善城乡医疗和卫生条件,扩大城乡广播电视覆盖率以及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设,逐步把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保障围,探索创新型公共租赁房制度,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的改造与保障房体系有机联系起来,实现人人“住有所居”的目标,不断改善人居环境。